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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馨科技跨界收购陷罗生门?交易方单方面叫停,双方均称对方未付款
华夏时报· 2025-06-21 20:34
收购交易终止 - 宝馨科技子公司浙江影速原计划以3.2亿元收购江苏影速持有的影速集成40%股权,但交易遭江苏影速单方面终止 [3] - 江苏影速称因交易相关事项协商未果且未收到任何交易款项,认为交易目的已不具备实现基础 [3] - 宝馨科技表示浙江影速未支付交易款项是因傅志伟资金未准备好,公司一直在协调 [4] 收购资金来源 - 收购资金3.2亿元全部来自浙江影速的注册资本 [5][6] - 浙江影速由宝馨科技、浦江国资和傅志伟共同出资设立,注册资本3.2亿元,三方出资比例分别为42%、27%和31% [5] - 宝馨科技1.344亿元出资款来自实控人马伟提供的无息借款 [5][6] - 傅志伟未按约定缴纳3100万元首期注册资本,导致浙江影速注册资本未实缴 [6] 交易结构异常 - 傅志伟既是收购方浙江影速的出资人之一,也是交易方江苏影速和标的公司影速集成的实际控制人 [7] - 江苏影速终止交易的理由是浙江影速未支付款项,而浙江影速未付款是因傅志伟资金未到位 [4][7] - 全部注册资本用于对外投资可能影响浙江影速自身运营,且交易结构复杂增加不确定性 [7] 付款安排与延迟披露 - 按协议约定,交易应在2个月左右完成,但披露近3个月后首笔款项仍未支付 [8][9] - 江苏影速5月27日发出终止函,宝馨科技6月17日才披露,延迟20天 [10] - 宝馨科技称终止函是沟通过程中的文件,需双方协商一致才能解除合同 [10] 公司业绩与收购目的 - 宝馨科技近年业绩持续下滑,2022-2024年营收分别为6.84亿元、5.81亿元和3.36亿元,归母净利润从3039万元降至-7.67亿元 [11] - 收购影速集成旨在形成优势互补,建立多元化产品体系,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 [10] - 影速集成主要从事以激光直写光刻技术为核心的高端微电子装备研发制造 [10]
芯碁微装: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10 19:37
利润分配方案 - 公司实施差异化分红方案,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7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或送红股 [1] - 分红基数以总股本131,740,716股扣除回购专用账户477,322股后的131,263,394股为基准,合计派发现金红利48,567,455.78元 [2] -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 [1][3] 除权除息计算 - 除权(息)参考价格计算公式为(前收盘价格-每股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因无送转股,流通股变动比例为0 [2] - 摊薄调整后每股现金红利为0.36866元,除权参考价=(前收盘价格-0.36866)元/股 [2] 分红实施安排 - 股权登记日、除权(息)日及现金红利发放日具体日期未在公告中披露 [1][3] - 现金红利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向指定交易股东派发,未办理指定交易的由结算公司暂管 [3] - 程卓、宁波亚歌等特定股东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发放 [4] 税务处理细则 - 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持股超1年免征个人所得税,持股1年内暂不代扣,转让时按持股期限补缴(1个月内税负20%,1-12个月10%) [4][5] - QFII股东代扣10%企业所得税,税后每股0.333元 [5] - 沪股通香港投资者按10%税率代扣,税后每股0.333元 [5][6] - 其他机构投资者及法人股东需自行申报纳税,税前每股0.37元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