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电气热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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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沂源:多举措扎实落实水电气热价格优惠政策
中国发展网· 2026-02-24 14:32
政策执行与落实 - 沂源县发展和改革局积极对接教育、卫健、民政等县直单位以及水电气热专营单位,通过召开座谈会、梳理政策清单等方式,确保针对困难群体的水电气热价格优惠政策落到实处 [1] - 起草了《关于做好水电气热价格优惠政策落实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做好水气热价格优惠政策"免申即享"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各单位工作职责和任务分工,要求各单位提高政治站位并抓好贯彻落实 [1] - 组织市场监管、民政、财政、住建、水利等相关县直部门以及专营单位召开全县落实困难群众水电气热价格优惠政策座谈会,下发《沂源县水电气热价格优惠减免政策明白纸》 [1] 政策梳理与信息管理 - 梳理了各方面的价格优惠文件和政策依据,要求各行业主管部门指导和督促各公用事业单位对困难群众信息进行比较和核对,梳理水电气热"免申即享"政策落实情况 [1] - 要求各公用事业企业认真填写《水气热价格优惠政策"免申即享"工作台账》,并按时做好上报工作 [1] - 根据市级通知要求,梳理沂源县水电气热价格优惠政策,形成了《水电气热价格优惠政策汇总表》 [2] - 印发《关于印发 <水电气热价格优惠政策清单 沂源县="沂源县"> 的通知》,并转发至各镇、街道办、县直各部门以及水电气热专营单位,要求抓好工作落实 [2]
事关水电气热等领域,公用事业领域反垄断指南出台
新浪财经· 2026-02-11 20:33
政策发布与目标 - 国务院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委员会于2月4日印发施行《关于公用事业领域的反垄断指南》 [1] - 《指南》旨在预防和制止公用事业领域垄断行为,维护市场公平竞争,保护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1] 行业背景与问题 - 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公用事业领域具有自然垄断环节,近年来垄断行为较为多发 [1] - 公用事业经营者容易将其垄断优势向上下游竞争性环节延伸或排除、限制上下游竞争性环节市场竞争 [1] - 公用事业的公共性、地域性、政策性等特点,使其垄断行为的类型、表现和损害均呈现特殊性 [1] 《指南》内容与意义 - 《指南》共七章50条,系统总结执法经验,准确把握公用事业领域特点和市场竞争规律 [1] - 《指南》全面细化公用事业领域垄断行为认定规则,为反垄断执法和经营者合规提供更为明确、清晰的指引 [1] - 《指南》有利于增强反垄断执法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有效性,并有助于健全公用事业领域反垄断监管长效机制 [1] - 《指南》旨在促进公用事业持续规范健康发展 [1]
反垄断执法促公平护民生
经济日报· 2025-12-19 08:47
民生领域反垄断执法专项行动三年成果 - 专项行动3年来查处垄断协议案件35起、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件25起、罚没款总计29.3亿元、审结经营者集中案件950起 [1] 医药领域执法成效 - 3年共查处药品领域垄断案件12件,罚没款合计超过24亿元,形成强大执法震慑 [1] - 上药生化案、津药药业案、上海信谊联合案分别罚没12.19亿元、3.62亿元和2.23亿元,对违法主体形成有力震慑 [1] - 涉案药品降价均超过40%,降幅最高达95%,降低了患者用药成本和国家医保支出 [1] - 今年制定出台《关于药品领域的反垄断指南》,明确药品联合涨价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行为的认定规则 [2] 公共事业领域执法成效 - 3年共查处水电气暖领域垄断案件16起,罚没金额1.83亿元,有力纠治限定交易、搭售等行为 [2] - 查处10余起侵害消费者利益的公用事业经营者协同涨价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件 [3] - 在南京10家瓶装液化气经营者垄断协议案中,10家企业约定互不低价竞争并协商提价,被依法处罚827万元 [3] - 在威海市水务集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中,当事人作为唯一供水企业强制要求承接工程并收费,被依法处罚6520万元 [3] 平台经济领域监管 - 密切关注平台竞争行为,深入核查全网最低价、“二选一”等问题,对损害利益的平台经营者进行公开约谈 [4] - 平台经济领域垄断风险较为突出,平台企业反垄断合规意识和能力有待提升 [4] - 研究制定《互联网平台反垄断合规指引》,引导平台企业加强风险识别和管理 [4] 其他民生领域执法 - 依法查处涉及77家机动车检测企业、22家驾驶培训机构、12家保险公司的垄断协议案件,严厉打击串通涨价、分割市场等行为 [4] 非处罚性监管举措 - 运用“梯次性、全链条”的综合性监管工具,推动企业自律、行业规范、市场有序发展 [4] - 对重点行业、新兴领域开展竞争状况评估,已对半导体、网络支付、云服务、快递等20个行业进行评估 [5] - 持续推行“三书一函”制度,对于存在潜在风险的企业,及时通过提醒敦促、行政约谈等方式督促整改 [5] - 将继续完善以“风险预警+合规引导+精准监管”为核心的全过程监管机制 [5][6]
公用事业成为反垄断重点,三年严打为民生“降本减负”
新京报· 2025-12-17 16:08
核心观点 -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为期三年的民生领域反垄断执法专项行动取得显著成效,公用事业成为查处案件数量最多的领域,执法行动有效遏制了垄断乱象,取得了“降成本、减负担、立规矩”三重实效 [1] - 市场监管部门通过集中执法与后续的“以案促治、以点带面”相结合,旨在恢复市场公平竞争、保护中小企业、推动行业整体规范与可持续发展 [1][2] 执法行动概况与成效 - 在为期三年的民生领域反垄断执法专项行动中,公用事业领域成为查处案件数量最多的领域 [1] - 执法行动有力遏制了水电气热等民生关键环节的垄断乱象,取得了“降成本、减负担、立规矩”三重实效 [1] - 执法行动有效降低了相关企业的经营成本,为中小企业拓展了发展空间 [2] 查处的垄断行为类型与案例 - 重点查处经营者通过“开会协商”、“互不低价竞争”等方式操控市场价格的行为 [1] - 例如,南京10家瓶装液化气经营者通过约定互不低价竞争并协商共同提价,被依法处罚827万元 [1] - 三年来,类似侵害消费者利益的协同涨价案件被查处10余起 [1] - 查处“指定施工”、“强制交易”等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例如威海市水务集团作为市区唯一供水企业,强制要求承接新建住宅小区供排水工程并强制收费,被依法处罚6520万元 [2] 执法目标与后续治理措施 - 执法旨在制止“以大欺小”的垄断行为,保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为民生经济载体“松绑减负” [2] - 查处案件的同时,注重“以案促治、以点带面”,通过合规讲堂、行业指导会、发布典型案例等方式加强普法宣传 [2] - 针对执法中发现的共性问题,市场监管总局正在加紧制定公用事业领域反垄断专门指南,旨在为企业提供更清晰、可预期的行为规范,从源头防范垄断风险 [2] - 推动行业整体规范、健康、可持续发展是最终目标,相关指南正在按程序推进,将为公用事业领域公平竞争提供更明确的制度保障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