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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垄断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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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订的《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规定》将于明年2月实施
新华网· 2025-12-26 20:15
新华社北京12月26日电(记者赵文君)市场监管总局26日对外发布新修订的《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 除、限制竞争行为规定》,自2026年2月1日起施行。 规定新增条款,明确被调查单位实施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且存在拒不采纳市场监管 部门依法提出的公平竞争审查意见,经市场监管部门提醒敦促仍不停止实施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 争行为,五年内曾因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被反垄断执法机构约谈或者调查处理,虚假整改 且实际未消除相关竞争限制等违法情节严重或者造成严重不良影响情形的,反垄断执法机构在制作行政 建议书时,一般应当一并提出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的建议,并可以 将行政建议书抄送监察机关,加大对相关人员的追责力度。 据介绍,近年来,以本地区业绩、奖项荣誉、缴纳税收社保等作为企业信用评价加分项,并将信用 评价结果应用于招标投标活动,区别对待本外地企业等新型干预市场竞争方式不断演变,对反垄断执法 机构准确认定违法行为带来挑战。同时,一些地方对执法约谈、行政建议适用情形把握不准等问题,也 需通过完善相关规则加以解决。 【纠错】 【责任编辑:施歌】 这一规定主要从强化责任追究和程序衔 ...
市场监管总局修订发布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规定
央视网· 2025-12-26 17:44
央视网消息: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消息,日前,市场监管总局对《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 制竞争行为规定》进行修订。其中提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负责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 的反垄断统一执法工作。省级市场监管部门查处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时,发现不属于本部 门查处范围,或者虽属于本部门查处范围,但有必要由市场监管总局查处的,应当及时报告市场监管总 局。详情如下: 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规定 (2025年12月18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15号公布 自2026年2月1日起施行) 第一条 为了预防和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以下 简称反垄断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市场监管总局)负责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的反 垄断统一执法工作。 市场监管总局根据反垄断法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 门(以下称省级市场监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的反垄断执法工 作。 本规定所称反垄断执法机构包括市场监管总局和省级市场监管部门。 第三条 市场监管总局负责 ...
【新规出台 如何更好规范市场秩序?】明确依法竞争边界 反垄断执法新规发布
央视网· 2025-12-21 03:35
市场监管新规核心修订 - 市场监管总局对《禁止垄断协议规定》进行了修改 新规将于2025年2月1日起施行[1] - 明确纵向垄断协议不予禁止的具体情形 为经营主体提供清晰的行为指引[1] 纵向价格协议豁免标准 - 对于固定或限定转售商品价格的行为 若经营者在协议期间相关市场份额低于5% 可不予禁止[1] - 对于固定或限定转售商品价格的行为 若协议所涉及商品的营业额低于1亿元人民币 可不予禁止[1]
涉反垄断执法“新规”为经营主体提供清晰行为指引 激发市场创新活力
央视网· 2025-12-20 10:27
新规核心内容 - 修改后的《禁止垄断协议规定》将于明年2月1日起施行 明确纵向垄断协议不予禁止的情形 为经营主体提供清晰行为指引 [1] - 新规通过明确依法竞争的边界 帮助经营者判断营销行为的合法性、安全性 进一步激发市场创新活力 [9] 纵向垄断协议“安全港”规则 - 通俗地讲 市场份额低、市场影响小的经营主体和上下游企业所做的一些经销限制行为 不会对市场竞争产生实质性的影响 从而不予禁止 就是纵向垄断协议的“安全港”规则 [3] - 对于固定或者限定转售商品价格的行为 经营者在协议期间 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低于5% 同时协议所涉及商品的营业额低于1亿元的 不予禁止 [5] - 对于不涉及价格的纵向限制行为 规定经营者在协议期间 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低于15%的可以适用“安全港”规则 不做营业额规定 [5] - 达成协议的经营者和交易相对人都要符合相关市场份额标准和营业额条件 协议才不会被禁止 [7] - 如果协议涉及的商品存在多个交易相对人 需要将市场份额和营业额合并计算 再评估是否符合相应的市场份额标准和其他条件 [7] 规则影响与意义 - 之前对于纵向垄断协议都是原则禁止的 增设“安全港”规则能让经营者拥有更大的经营自主权 在设定自己的商业模式时有更多选择 [4] - 一旦认定确实符合“安全港”规则 已经被立案的案件将被终止调查 如果尚未立案 就不予立案 [9] - 垄断协议“安全港”规则有助于引导经营者加强反垄断合规建设 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 [9] - 为广大中小微企业释放了更多灵活发展的空间 帮助企业降低法律合规成本 激发创新活力 [9] - 对于中小企业、微型企业来讲 他们的市场份额通常比较低 很可能都被纳入“安全港”的保护范围之内 因此他们在经营过程中 无论是合规成本 还是经营的广泛性和灵活度 都会大幅提高 [11]
新华财经晚报:涉及反垄断执法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新规 将于明年施行
新华财经· 2025-12-19 23:36
反垄断与贸易政策 - 市场监管总局修改《禁止垄断协议规定》,明确纵向垄断协议不予禁止的市场份额标准,对固定或限定转售价的协议,经营者市场份额低于5%且相关商品营业额低于1亿元不予禁止,对其他纵向协议,市场份额低于15%不予禁止,新规将于2026年2月1日起施行 [1] -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对原产于美国、韩国和欧盟的进口三元乙丙橡胶继续征收反倾销税,对原产于英国的同类产品反倾销措施于2025年12月20日终止 [1] 国内宏观经济与行业数据 - 2025年11月,银行结汇14840亿元人民币,售汇13732亿元人民币,2025年1至11月,银行累计结汇162781亿元人民币,累计售汇155932亿元人民币 [2] - 2025年1至11月,国家铁路累计发送货物37.27亿吨,同比增长2.7%,日均装车18.7万车,同比增长3.7% [2] - 2025年中国自主研发游戏国内市场实际销售收入为2910.95亿元,同比增长11.64%,自研游戏海外市场实际销售收入204.55亿美元,同比增长10.23% [2] 公司动态与薪酬激励 - 字节跳动宣布加大人才投入,提高薪酬竞争力与期权激励,具体措施包括:2025全年绩效评估周期的奖金(含绩效期权)投入相比上个周期提升35%,调薪投入较上个周期提升1.5倍,并提高所有职级薪酬总包的下限和上限 [3] 国际宏观经济与政策 - 日本央行加息25个基点,将政策利率从0.5%上调至0.75%,达到30年来最高水平 [4] - 日本11月核心消费价格指数(CPI)同比上升3.0%至112.5,连续51个月同比上升 [4] - 美国总统特朗普签署行政令,要求采取措施确保美国“太空优势”,并签署2026财年国防授权法案,将美国军费支出提升至9010亿美元 [4] - 欧盟领导人批准2026至2027年度向乌克兰提供900亿欧元支援的决议 [5] - 俄罗斯央行声明其资产遭遇欧洲金融机构非法处置,将向欧方追讨损失 [5] 企业并购与科技投资 - 特朗普媒体科技集团与核聚变能源企业TAE技术公司签订约束性合并协议,交易估值超过60亿美元,全部通过股权交易进行,合并后双方股东将各自拥有新公司约50%股权,新公司计划在2026年选址开建装机容量50兆瓦的世界首个商用级核聚变发电厂,后续计划建设装机容量350兆瓦至500兆瓦的核聚变发电厂 [4][5] 金融市场表现 - 主要股指普遍上涨:上证指数报3890.45点,涨0.36%;深证成指报13140.21点,涨0.66%;创业板指报3122.24点,涨0.49%;沪深300报4568.18点,涨0.34%;恒生指数报25690.53点,涨0.75% [5] - 外汇市场:在岸人民币询价报7.041,离岸人民币报7.0359,跌26点;美元指数报98.639,涨0.22% [5] - 大宗商品:WTI原油报55.87美元/桶,跌0.23%;布伦特原油报59.42美元/桶,跌0.13%;COMEX黄金报4354.2美元/盎司,跌0.24%;COMEX白银报65.865美元/盎司,涨0.99% [5]
涉及反垄断执法,市场监管总局发布新规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5-12-19 17:30
新规核心内容 - 市场监管总局修改《禁止垄断协议规定》明确了不予禁止的纵向垄断协议需符合的市场份额标准和其他条件 新规将于2026年2月1日起施行[1] - 新规旨在落实《反垄断法》规定 稳定市场预期 统一执法尺度 为经营者厘清依法竞争边界 并为中小微企业释放更多灵活发展空间[1][4] 新规具体标准 - 对于固定或限定转售商品价格的纵向协议 经营者在协议期间相关市场份额低于5% 且所涉商品营业额低于1亿元人民币的 不予禁止[1][6] - 对于其他类型的纵向协议 经营者在协议期间相关市场份额低于15%的 不予禁止 且无营业额条件限制[1][6] - 达成协议的经营者和交易相对人均需符合相关标准和条件 若涉及多个交易相对人 需合并计算其市场份额和营业额[8] 实施与审查程序 - 经营者需在相关协议进入调查程序后 提交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标准[8] - 需提交的证明材料包括:协议达成与实施情况 各方经营状况 市场份额及所涉商品营业额等[8] - 经营者需证明在协议期间的每一年度均符合相应标准 并提供完整真实信息[9] - 对于符合标准的纵向协议 若未立案则不予立案 若已立案则终止调查[9]
涉及反垄断执法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新规
新华社· 2025-12-19 16:09
市场监管总局修订《禁止垄断协议规定》 - 市场监管总局近日修改了《禁止垄断协议规定》[1] - 修订内容明确了不予禁止的纵向垄断协议需符合的市场份额标准和其他条件[1] - 新规将于2026年2月1日起施行[1]
反垄断执法促公平护民生
经济日报· 2025-12-19 08:47
民生领域反垄断执法专项行动三年成果 - 专项行动3年来查处垄断协议案件35起、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件25起、罚没款总计29.3亿元、审结经营者集中案件950起 [1] 医药领域执法成效 - 3年共查处药品领域垄断案件12件,罚没款合计超过24亿元,形成强大执法震慑 [1] - 上药生化案、津药药业案、上海信谊联合案分别罚没12.19亿元、3.62亿元和2.23亿元,对违法主体形成有力震慑 [1] - 涉案药品降价均超过40%,降幅最高达95%,降低了患者用药成本和国家医保支出 [1] - 今年制定出台《关于药品领域的反垄断指南》,明确药品联合涨价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行为的认定规则 [2] 公共事业领域执法成效 - 3年共查处水电气暖领域垄断案件16起,罚没金额1.83亿元,有力纠治限定交易、搭售等行为 [2] - 查处10余起侵害消费者利益的公用事业经营者协同涨价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件 [3] - 在南京10家瓶装液化气经营者垄断协议案中,10家企业约定互不低价竞争并协商提价,被依法处罚827万元 [3] - 在威海市水务集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中,当事人作为唯一供水企业强制要求承接工程并收费,被依法处罚6520万元 [3] 平台经济领域监管 - 密切关注平台竞争行为,深入核查全网最低价、“二选一”等问题,对损害利益的平台经营者进行公开约谈 [4] - 平台经济领域垄断风险较为突出,平台企业反垄断合规意识和能力有待提升 [4] - 研究制定《互联网平台反垄断合规指引》,引导平台企业加强风险识别和管理 [4] 其他民生领域执法 - 依法查处涉及77家机动车检测企业、22家驾驶培训机构、12家保险公司的垄断协议案件,严厉打击串通涨价、分割市场等行为 [4] 非处罚性监管举措 - 运用“梯次性、全链条”的综合性监管工具,推动企业自律、行业规范、市场有序发展 [4] - 对重点行业、新兴领域开展竞争状况评估,已对半导体、网络支付、云服务、快递等20个行业进行评估 [5] - 持续推行“三书一函”制度,对于存在潜在风险的企业,及时通过提醒敦促、行政约谈等方式督促整改 [5] - 将继续完善以“风险预警+合规引导+精准监管”为核心的全过程监管机制 [5][6]
从救命药到水电暖,多领域精准治理见实效——反垄断执法促公平护民生
经济日报· 2025-12-19 06:09
民生领域反垄断执法专项行动三年成果 - 专项行动3年来查处垄断协议案件35起、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件25起、罚没款总计29.3亿元、审结民生领域经营者集中案件950起 [1] 医药领域执法成效 - 3年共查处药品领域垄断案件12件,罚没款合计超过24亿元,形成强大执法震慑 [1] - 上药生化案、津药药业案、上海信谊联合案分别罚没12.19亿元、3.62亿元和2.23亿元,对违法主体形成有力震慑 [1] - 涉案药品降价均超过40%,降幅最高达95%,降低了患者用药成本和国家医保支出 [1] - 今年制定出台《关于药品领域的反垄断指南》,明确药品联合涨价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推高药价、限定交易等垄断行为的认定规则 [2] 公共事业领域执法成效 - 3年共查处水电气暖领域垄断案件16起,罚没金额1.83亿元,有力纠治限定交易、搭售等典型垄断行为 [2] - 查处10余起侵害消费者利益的公用事业经营者协同涨价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件,有效恢复公平竞争市场秩序 [3] - 在南京10家瓶装液化气经营者垄断协议案中,10家企业约定互不低价竞争并协商共同提价,被依法处罚827万元 [3] - 在威海市水务集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中,当事人作为唯一供水企业强制要求承接工程并收费,被依法处罚6520万元,保护了中小企业权益 [3] 平台经济领域监管 - 密切关注平台竞争行为,深入核查全网最低价、“二选一”等问题,对损害中小商户和消费者利益的平台经营者进行公开约谈 [4] - 研究制定《互联网平台反垄断合规指引》,引导平台企业加强风险识别和管理,有效防范反垄断合规风险 [4] 其他民生领域执法 - 依法查处涉及77家机动车检测企业、22家驾驶培训机构、12家保险公司的垄断协议案件,严厉打击串通涨价、分割市场等行为 [4] 非处罚性监管与评估 - 对重点行业、新兴领域开展竞争状况评估,已对半导体、网络支付、云服务、快递等20个行业进行了评估 [5] - 持续推行“三书一函”制度,通过提醒敦促、行政约谈等方式对存在潜在风险的企业分类施策、精准监管 [5] - 将继续完善以“风险预警+合规引导+精准监管”为核心的全过程监管机制 [6]
民生领域反垄断执法再加力 平台经济成重点
中国金融信息网· 2025-12-18 07:21
市场监管总局反垄断执法三年成效总结 - 三年专项行动期间,共查处垄断协议案件35起、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件25起,罚没款总计29.3亿元 [1] - 审结民生领域经营者集中案件950起,支持企业通过并购提升经营效率 [1] - 保持医药领域高压严惩态势,三年共查处12起重大典型案件,其中上药生化案、津药药业案、上海信谊联合案分别罚没12.19亿元、3.62亿元和2.23亿元 [1] - 医药领域涉案药品降价均超过40%,降幅最高达95% [1] - 加大公用事业领域整治力度,查处水电气暖领域垄断案件16起,罚没金额1.83亿元 [1] - 聚焦交通、教育等民生领域,依法查处涉及77家机动车检测企业、22家驾驶培训机构、12家保险公司的垄断协议案件 [2] 未来监管重点与方向 - 平台经济反垄断监管成为重要着力点,市场监管总局就《互联网平台反垄断合规指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2] - 《指引》采取具体规则和8个风险示例相结合的方式,为平台企业提供合规指导,提示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平台企业要避免实施“二选一”行为 [2] - 将坚持监管规范和促进发展并重,加强平台经济反垄断监管执法,为平台经济创新和健康发展创造优质市场环境 [3] - 破除地方保护和行政性垄断是接下来的监管重点,将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推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地、深化政策协同和合规指导 [3] - 市场监管总局将继续完善以“风险预警+合规引导+精准监管”为核心的全过程监管机制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