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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科力汽车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员工战略配售资管计划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08-13 04:41
股东减持计划公告 - 公司股东长江证券资管-农业银行-长江资管星耀科力汽车员工参与创业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计划减持不超过2,333,332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45% [3] - 减持方式包括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交易,减持期间为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 [6] - 减持价格将根据实际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7] 股东及持股基本情况 - 员工战略配售资管计划持有公司股份2,333,332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45%,其中1,666,666股为首次公开发行获配股份,666,666股为权益分派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获得 [3] - 该部分股份已于2025年7月22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目前不存在质押、冻结情形 [3] 减持原因及股份来源 - 减持原因为员工战略配售资管计划持有人的自身资金需求 [4] - 拟减持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获配股份及权益分派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获得的股份 [5] 股份锁定承诺履行情况 - 员工战略配售资管计划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12个月,自股票上市之日起计算,目前已严格履行限售承诺 [8][9] - 本次减持事项与减持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 [9]
天津:推动上市公司及龙头企业围绕绿色石化、汽车装备、生物医药、新能源、未来智能、空天深海等产业开展战略并购
快讯· 2025-07-18 14:48
政策支持并购重组 - 天津市多部门联合发布《天津市支持并购重组若干措施》,推动上市公司及龙头企业开展战略并购 [1] - 重点支持绿色石化、汽车装备等优势产业,生物医药、新能源等新兴产业,以及未来智能、空天深海等未来产业 [1] - 鼓励并购补链强链的优质未盈利资产,破解"卡脖子"技术瓶颈 [1] 国有企业引领作用 - 国有企业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支持跨区域并购与优质项目落地天津 [1] - 市属国企将依托上市平台,优化资产结构,加速转型升级 [1] 行业整合与转型 - 支持冶金、轻工等领域重点企业、"老字号"及上市公司通过横向并购、吸收合并提升产业集中度 [1] - 鼓励跨行业并购实现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 [1] 跨境并购便利化 - 便利企业利用跨境并购项目对外直接投资备案机制获取境外优质资产 [1] - 鼓励自贸试验区内企业通过自由贸易账户合规开展跨境并购重组 [1]
科力装备: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17 19:11
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概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7,000,000股,并于2024年7月2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1] - 首次公开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51,000,000股,发行后总股本增至68,000,000股 [1] - 首次公开发行后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54,271,591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79.81% [1] 上市后限售股流通及股本变动情况 - 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元(含税),并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4股 [2] - 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总股本由68,000,000股增至95,200,000股 [2] - 权益分派导致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由2,516,666股增加至3,523,332股 [2] 当前股本结构 -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95,200,0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74,923,33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8.70% [3]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数量为20,276,66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30% [3]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情况 - 本次解除限售的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3,523,33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70% [4] - 解除限售后公司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由74,923,332股减少至71,400,000股,占比由78.70%降至75.00% [4]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由20,276,668股增加至23,800,000股,占比由21.30%提升至25.00% [4] 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 战略配售股份限售期为12个月,自股票上市之日起计算 [3] - 持有战略配售股份的股东在限售期内严格遵守了相关承诺 [3] -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3]
第一观察 | 总书记勉励中小企业办大事
新华社· 2025-06-27 21:30
中小微企业在中国经济中的地位 - 中小微企业是中国经济韧性的重要支撑和活力的具体承载,超6000万户中小企业贡献了60%以上的GDP、70%以上的技术创新、80%以上的城镇劳动就业 [3][5] - 中小企业联系千家万户,是推动创新、促进就业、改善民生的重要力量 [5] - 中小企业在产业链中发挥硬核支撑作用,超六成"小巨人"企业深耕工业基础领域,近八成分布在重点产业链环节 [5] 国家对中小企业的政策支持 -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中小企业发展,强调"中小企业能办大事",并提出"专精特新"的发展方向 [3][6] -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构建促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壮大的机制 [7] - 新一轮中央财政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行动,优先支持"小巨人"企业参与重点产品和重点工艺的应用计划 [7] 中小企业的发展现状与挑战 - 当前中国已累计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超过14万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数量达到1.46万家 [8] - 中小企业面临外部环境复杂严峻和国内结构转型的挑战,但政策持续发力,如修订《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以破解"要账难"问题 [8] - 中小企业展现出"硬实力",如人形机器人、人工智能大模型等领域的突破,说明专精特新是强内功、谋发展的关键 [8] 中小企业的创新与未来 - 中小企业更加灵活,坚定向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和新颖化方向发展,构筑不可替代的竞争力 [6] - 习近平总书记鼓励中小企业聚焦主业、加强自主创新,如广州明珞汽车装备有限公司的案例 [5] - 中小企业持续为经济发展提供重要支撑,激发创新创造活力,"小块头"将迸发"大能量" [8]
科力装备: 承诺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6-13 16:32
河北科力汽车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承诺管理制度核心内容 总则 - 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及承诺人(包括实际控制人、股东、董事等)的承诺行为,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等法律法规制定 [1] - 承诺范围涵盖首次公开发行、再融资、并购重组、破产重整及日常经营中的同业竞争解决、资产注入、股权激励等事项 [2] - 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利用承诺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 [3] 承诺管理要求 - 承诺事项需明确具体内容、履约方式、时限、能力分析、风险对策及担保安排(如有),并避免模糊表述如"尽快" [4] - 承诺需具备可实现性,涉及审批的需披露审批要求及补救措施 [5] - 承诺人须及时披露信息,确保真实、准确、完整,不得虚假记载或遗漏 [6] - 承诺人需监控自身经营及财务状况,若可能无法履约需及时通知公司并披露 [7] - 承诺履行条件达成时,承诺人须立即履行并披露 [8] 承诺变更与豁免 - 原则上承诺不得变更或豁免,但允许因法律法规变化、自然灾害等不可控客观原因或履行不利于公司权益的情形下调整 [9][10] - 变更或豁免方案需经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关联方回避表决,重大变更需特别决议通过 [11] - 控股股东丧失控制权时,未履行承诺需由收购方承接并在权益变动报告中披露 [12] - 股份限售承诺非交易过户后,受让方需遵守原承诺 [13] 业绩承诺与持续监管 - 董事会需监督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若未达标需单独审议差异原因及措施,并在年报中披露,同时要求中介机构出具专项审核意见 [14][15] - 公司需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承诺履行进展 [16] 违反承诺责任 - 未按约定履约或未经批准超期未履行均视为违约 [17] - 董事会需督促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披露违约详情、补救措施及违约金计算(如有) [18] 附则 - 制度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冲突时以最新规定为准并修订 [19][20] - 制度解释权及修订权归董事会,自审议通过后生效 [21]
科力装备: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6-13 16:32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总则 - 公司制定利润分配制度旨在完善分红机制,增强透明度,保障中小投资者权益,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1] - 公司强化回报股东意识,自主决策利润分配事项,制定明确回报规划,维护股东资产收益权[1] - 利润分配政策制定需履行决策程序,董事会专项研究论证,听取中小股东意见并做好信息披露[2] 利润分配顺序 - 税后利润分配顺序:提取10%法定公积金(累计达注册资本50%可停提)→弥补亏损→提取任意公积金→按持股比例分配剩余利润[2] - 违规分配利润时股东需退还,造成损失的需由股东及责任董事、高管赔偿[2] - 公司持有的自身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3] 利润分配政策 - 实行持续稳定分红政策,以母公司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合并报表与母公司报表孰低原则确定分配总额[3] - 优先考虑现金分红,无重大投资计划时需积极现金分红,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10%[4] - 差异化现金分红方案:成熟期无重大支出现金分红占比≥80%,有重大支出≥40%;成长期有重大支出≥20%[5] - 重大支出定义为:12个月内对外投资/收购累计达净资产50%且超5000万元,或达总资产30%[5] - 满足条件时可发放股票股利,需考虑成长性及每股净资产摊薄因素[6] 利润分配决策程序 - 董事会制定利润分配预案需过半数董事及2/3独立董事通过,独立董事可对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方案发表意见[7] - 股东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审议前需与中小股东充分沟通[7] - 未进行现金分红时需说明原因及留存收益用途,提交股东会审议[7] 股东回报规划 - 每3年重新拟定分红回报规划,结合经营情况、股东意见及资金需求制定[9] - 外部环境或经营情况重大变化时可调整分红规划,调整需保护股东权益且不违反《公司章程》[9] 利润分配执行及信息披露 - 股东会决议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10] - 年度报告需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执行情况,包括是否符合章程、决策程序完备性、中小股东权益保护等[11] 监督约束机制 - 审计委员会监督董事会执行分红政策情况,发现未履行程序或信息披露不完整时需督促改正[12] - 股东违规占用资金时公司可扣减其现金红利偿还[12] 附则 - 制度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冲突时以最新规定为准并立即修订[12]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修订,经股东会审议生效[12]
科力装备: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6-13 16:32
独立董事制度总则 - 公司制定独立董事制度旨在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并规范运作,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1] - 独立董事定义为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其他职务,且与公司及主要股东无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的董事,主要股东指持股5%以上或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股东[1][2] - 独立董事需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低于1/3,且至少包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2] 独立董事独立性要求 -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兼职,确保有足够履职时间[3] - 八类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包括在公司或关联方任职者、持股1%以上或前十大股东及其亲属等[3][4] - 独立性自查要求:独立董事每年提交自查报告,董事会每年评估独立性并出具专项意见随年报披露[5] 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基本条件包括具备上市公司董事资格、5年以上法律/会计/经济相关工作经验、无重大失信记录等[5][6] - 会计专业人士需满足注册会计师资格、高级职称或5年以上财务管理全职经验等条件之一[7] - 候选人存在36个月内受证监会处罚、被交易所公开谴责等不良记录的不得提名[6] 提名选举与更换机制 - 董事会或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名独立董事,提名前需征得候选人同意并核实其资质[7][8] - 深交所对不符合条件的候选人可提出异议,被异议者不得提交股东大会选举[9] - 独立董事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过6年,辞职导致比例不符时需60日内补选[9][10] 独立董事职权与履职 - 特别职权包括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公开征集股东权利等[11] - 关联交易、承诺变更等重大事项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12][13] - 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可通过实地考察、与中小股东沟通等方式履职[16] 履职保障机制 - 公司需为独立董事提供工作条件,董事会秘书确保信息畅通[18][19] - 独立董事可要求延期审议事项遭拒时向证监会报告,履职受阻可直接披露或举报[19][20] - 公司承担独立董事履职费用,可建立责任保险制度,津贴标准由股东大会审议披露[20]
科力装备: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证券之星· 2025-06-13 16:32
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总则 - 公司制定本办法旨在规范对外投资行为,防范风险,保障安全并提高效益,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1] - 对外投资定义为公司以获取未来收益为目的,将货币资金、股权、实物等资源投向其他组织或个人的行为,涵盖主营业务及非主营业务投资[2] - 证券投资、委托理财、期货及衍生品交易需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不得将审批权限授予董事个人或管理层[1][2] 投资决策权限与标准 - 股东会审议标准:投资涉及资产总额、营业收入或净利润达最近一期经审计值的50%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500万元[3] - 董事会审议标准:相关指标达10%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100万元,其余事项由董事长审批后报备[4] - 证券投资额度占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董事会审议,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6][7] - 委托理财额度标准与证券投资一致,需分层审批[8] 证券投资与委托理财管理 - 证券投资需遵循合法、审慎原则,禁止使用募集资金,需建立内控制度并持续跟踪执行风险[7] - 委托理财应选择合格专业机构,签订书面合同明确条款,禁止变相财务资助或规避审议程序[8] - 证券投资与委托理财额度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任一时点金额不得超审批额度[6][8] 期货及衍生品交易规范 - 期货交易需提交可行性报告,占净利润50%以上且超5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9] - 套期保值业务需与生产经营相关,确保品种、规模与风险敞口匹配[10][11] - 期货交易应配备专业人员,建立决策程序及风险监控措施,禁止使用募集资金[9][11] 投资执行与监督机制 - 投资项目需经可行性研究,财务部门负责资金筹措及手续办理,指定部门监管并建档[12][13][14] - 投资实施需明确出资细节,变更方案须重新审批,完成后需取得投资证明[16][17] - 审计部每半年检查投资活动,重点核查岗位设置、授权审批、资金使用及资产保管情况[28][29] 投资处置与附则 - 投资终止需按清算规定清查资产,核销投资需取得法律文书,财务部门需审核处置文件[24][25][26] - 本办法解释权归董事会,与法律法规冲突时以后者为准,修订需经股东会审议[33][34]
科力装备: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河北科力汽车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6-13 16:32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7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格30.00元,募集资金总额51,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5,142.81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5,857.19万元 [1] - 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由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制度,并与保荐人、商业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截至2025年5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20,074.45万元(含利息和现金管理收益),累计投入金额26,046.94万元,占承诺投资金额45,857.19万元的56.8% [2][3] - 由于募投项目建设周期较长,部分募集资金短期内闲置,公司计划在不影响项目进度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3] 现金管理计划 -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2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12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4][5] - 闲置募集资金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如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自有资金可投资于理财产品、信托产品、货币市场基金等 [5][6] - 该计划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公司管理层将获授权行使投资决策权,财务部负责具体执行 [6] 审议程序及监管合规 - 董事会、监事会已审议通过现金管理议案,认为该计划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股东利益,且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8] - 保荐人核查后认为公司履行了必要审批程序,符合深交所及证监会相关规定,对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9]
科力装备: 总经理工作细则
证券之星· 2025-06-13 16:32
公司治理结构 - 总经理工作细则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制定,规范总经理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权限与工作分工 [2] - 总经理机构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若干名、财务负责人1名、董事会秘书1名,人员变动需董事会审议批准 [9][11] - 高级管理人员聘任需公开透明,签订聘任合同明确权利义务,任期3年可连任 [6][7][8] 总经理职权范围 - 总经理负责主持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及年度经营计划,拟订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和基本管理制度 [13] - 总经理有权审批单项1万元以下的资产处置(年度累计不超过净资产1%),并决定非董事会任免人员的聘任及薪酬福利 [14][4] - 财务负责人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任免,专项负责资金筹措、财务制度制定及投资计划资金安排 [15] 经营管理机制 - 总经理班子需制定季度/年度工作计划,分解至各部门并监督实施,确保符合董事会决议和经营目标 [16][17][21] - 实行总经理办公会议制度,为日常经营最高决策机构,每半年召开一次例会,讨论董事会授权范围内事项 [33][37][38] - 会议需形成记录和纪要,存档5年,决策事项包括年度计划实施、机构设置方案审定及高管任免提议等 [39][44] 报告与风险控制 - 建立逐级报告制度,副总经理需向总经理汇报分管事项,总经理每季度向董事会汇报经营情况 [48][49] - 重大诉讼、利润偏离预算10%以上或政策环境突变时,总经理需及时向董事会报告 [53][55][56] - 紧急情况下总经理可修改董事会决议但需事后报告,确保公司利益不受损 [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