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债券续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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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券商落地首批公司债续发行,部分央国企筹备跟进
第一财经· 2025-06-04 21:45
央国企债券续发行筹备情况 - 部分央国企正在筹备存量公司债券续发行工作 近期可能渐次落地 [1][2] - 中信证券和招商证券已完成首批证券公司债续发行业务试点 续发行规模分别为20亿元和15亿元 续发行后单只债券规模达40亿元和42亿元 [2] - 债券续发行机制通常用于优质发行主体提升单券发行规模 从而带动提升二级市场流动性和估值稳定性 [2] 债券续发行机制特点 - 债券续发行是指已上市挂牌的存量公司债券发行人按照价格定价方式进行增量发行 并将增量发行债券与存量债券合并上市交易 [3] - 续发行后公司债券符合基准做市品种条件的 可纳入信用债基准做市范围 [3] - 上交所续发行机制较过往增发机制的一大亮点是存量公司债券若能在续发后满足做市券准入门槛 即能获得做市券资格并可纳入信用债ETF配置范围 [3] 市场影响与创新 - 债券续发行有利于发行人把握有利市场窗口 高效完成融资 结合现有做市机制衔接紧密 能够通过发行与交易的双重创新机制带动各期限品种的估值优化 从而降低融资成本 [2] - 债券续发行在国债 政策性金融债 地方债等品种有成熟应用 但在公司信用类债券中仍属于较为创新的方式 [2] - 上交所正按照"一二级联动 投融资协同"的思路推动债券市场建设 已先后推出债券做市 发行承销与报价交易联动业务等创新机制 [4] 市场现状 - 上交所信用基准做市券已超过240只 发行规模约7500亿元 [4] - 今年初上交所推出4只基准做市信用债ETF产品 合计规模超350亿元 [4]
首批落地!上交所发布!
证券时报· 2025-06-04 18:52
公司债券续发行机制 - 上交所正式开展公司债券续发行工作,发布《通知》明确续发行定义、材料准备、发行上市流程等安排 [1][2] - 续发行旨在满足投融资需求,强化一二级市场联动,激发二级交易活力,促进债券市场高质量发展 [2] - 债券续发行在国债等品种已有成熟应用,但在公司信用类债券中属于创新方式 [2] 续发行机制特点 - 续发行是指对已上市存量公司债券进行增量发行,增量债券与存量债券合并上市交易,保持原有还本付息安排和投资者权益保护机制 [5] - 优化发行上市材料和流程,可新申请或使用存量有效批文,省去证券代码申请等环节 [6] - 合并上市后,续发行债券与存量债券的证券代码、证券简称、到期日等基本信息保持一致 [7] - 符合基准做市品种条件的可纳入信用债基准做市范围 [7] 首批试点情况 - 中信证券、招商证券完成首批证券公司债券续发行,续发行规模分别为20亿元和15亿元 [9] - 续发行后单只债券规模分别达40亿元和42亿元 [9] - 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基金公司等投资机构认购踊跃,显示市场高度认可 [9] - 部分优质央国企正在筹备存量公司债券续发行工作,近期可能落地 [10] 续发行机制意义 - 延长单只债券发行周期,增强二级市场流动性 [12] - 增强中长期债券存量规模,提升发行人收益率曲线稳定性,长期降低融资成本 [12] - 便利发行人掌控发行规模和节奏,把握有利市场窗口,减轻一次性大规模发行对市场冲击 [12] - 存量债券续发后满足做市券门槛可获得做市券资格,纳入信用债ETF配置范围,提升流动性和投资者认可度 [12] 上交所债券市场建设 - 上交所持续深耕债券市场一二级联动建设,坚持发行交易机制协同创新 [3] - 已推出债券做市、发行承销与报价交易联动等创新机制 [12] - 目前信用基准做市券超过240只,发行规模约7500亿元 [12] - 今年初推出4只基准做市信用债ETF产品,合计规模超350亿元 [12]
上交所首批公司债券续发行落地 一二级联动激发市场活力
证券时报网· 2025-06-04 17:41
公司债券续发行机制 - 上交所正式开展公司债券续发行工作,旨在满足市场主体投融资需求,强化一二级市场联动,激发二级交易活力 [1] - 债券续发行在国债等品种已有成熟应用,但在公司信用类债券中属于创新方式 [1] - 《通知》明确了续发行定义、材料准备、发行上市流程、中介机构职责、做市机制衔接等安排 [1] - 中信证券、招商证券率先完成首批证券公司债续发行业务试点,续发行规模分别为20亿元和15亿元,续发后单只债券规模分别达40亿元和42亿元 [4] 发行上市流程优化 - 续发行是指对已上市存量公司债券进行增量发行,并将增量债券与存量债券合并上市交易,保持原有还本付息安排和投资者权益保护机制 [2] - 发行人可以新申请或使用存量有效批文参与续发行业务,按照价格申购方式确定发行定价 [2] - 附有担保条款的存量债券需在续发行前对担保机制变更做出妥善安排,并由中介机构发表核查意见 [2] - 发行上市流程总体保持不变,可省去证券代码申请等业务环节 [2] 上市和交易机制安排 - 续发行债券与存量债券的证券代码、证券简称、到期日、票面利率等基本信息保持一致 [3] - 续发行后符合基准做市品种条件的公司债券可纳入信用债基准做市范围 [3] - 续发行机制有助于提升单券发行规模,增强二级市场流动性和估值稳定性 [4] 市场实践与示范效应 - 中信证券、招商证券的续发行项目获得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基金公司等投资机构踊跃认购 [4] - 部分优质央国企正在筹备存量公司债券续发行工作,示范效应预计逐步显现 [4] - 央企财务负责人表示续发行机制提升了对发行规模和节奏的控制力,有利于把握有利市场窗口并降低融资成本 [5] 续发行机制的积极意义 - 延长单只债券发行周期,拉长二级市场交易活跃时间,增强单券流动性 [6] - 通过增强中长期债券存量规模,提升发行人收益率曲线内生稳定性,长期降低融资成本 [6] - 便利发行人掌控发行规模和节奏,减轻一次性大规模发行对市场资金的冲击 [6] - 上交所信用基准做市券已超过240只,发行规模约7500亿元,今年初推出4只基准做市信用债ETF产品,合计规模超350亿元 [6] 一二级市场联动生态 - 续发行后满足做市券准入门槛的债券可获得做市券资格,并可纳入信用债ETF配置范围 [7] - 债券流动性和投资者认可度将得到双重提升,有利于利差收窄,形成一二级市场良性互动 [7] - 上交所近年来推出债券做市、发行承销与报价交易联动业务等创新机制,着力以二级交易价格促进一级市场融资与定价功能发挥 [6]
三视角看公司债券续发行
证券日报· 2025-06-03 00:10
公司债券续发行新进展 - 中信证券与招商证券于5月30日分别发行不超过30亿元、不超过20亿元续期公司债券,合计规模上限达50亿元 [1] - 上交所于5月21日发布《试点通知》,规范公司债券续发行和资产支持证券扩募业务 [1] - 公司债券续发行机制正式落地,为债券市场发展注入新活力 [1] 发行人视角的积极意义 - 显著提升融资效率:可使用有效期内的注册文件申请备案,无需重复申请新批文,缩短发行周期 [2] - 降低发行成本:增量发行扩大单券规模,摊薄固定费用,单位融资成本下降 [2] - 优化债务管理:续发行有助于建立市场声誉和持续融资能力,形成稳定融资渠道 [2] - 在利率下行周期可通过续发低利率债券置换或补充现有债务,优化债务成本结构 [2] 市场视角的积极意义 - 深化价格发现功能:增量发行以存量券二级价格为锚,定价更贴近市场 [3] - 增强市场流动性:多次续发行形成规模大、流动性高的债券,成为市场定价参考锚 [3] - 丰富投资者结构:高流动性债券吸引对冲基金、高频交易者等活跃投资者 [3] - 纳入基准做市品种可提升做市商报价积极性,降低买卖价差,提高交易效率 [3] 首批试点示范效应 - 中信证券和招商证券作为首批试点发挥引领示范效应 [3] - 该机制有望成为券商债务管理的常态化选择 [3] - 券商可借此拓展业务机遇,为投资者提供多元资产配置标的 [3] 机制整体影响 - 实现发行人融资成本有效降低和二级市场流动性显著提升 [4] - 推动信用债市场从"增量扩张"向"存量优化"转型 [4] - 为金融市场发展注入新动力,为实体经济提供更稳定高效的融资支持 [4]
上交所:试点开展公司债券续发行和资产支持证券扩募发行业务
快讯· 2025-05-21 19:34
上交所试点公司债券续发行和资产支持证券扩募业务 - 上交所发布通知试点公司债券续发行和资产支持证券扩募业务 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1] - 公司债券续发行指已上市挂牌存量公司债券的发行人进行增量发行并将增量债券与存量债券合并上市挂牌 [1] - 资产支持证券扩募指计划管理人对挂牌存量持有型不动产资产支持证券进行扩募发行并合并挂牌 不涉及设立新的资产支持专项计划 [1] - 合并上市挂牌后存量公司债券和资产支持证券的还本付息 收益分配等发行条款原则上保持不变 [1] - 合并上市挂牌后存量公司债券和资产支持证券的持有人会议 受托管理 违约责任与争议解决等投资者权益保护安排原则上保持不变 [1] - 公司债券发行人和计划管理人需确保原持有人和新加入持有人平等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