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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投资型寿险独立账户基金属性的规范因应
搜狐财经· 2025-12-18 10:01
文章核心观点 - 投资型寿险(如投资连结保险、变额年金)的“独立账户”在法律上具有证券投资基金属性,其法律关系超出了传统《保险法》的调整范畴,应被界定为一种信托关系 [2][7] - 投资型寿险合同是保险关系与基金信托关系的“合同联立”,而非混合合同,这为分别适用《保险法》和《证券法》等规范提供了理论基础 [9] - 为保护投保人/投资者的权益,对投资型寿险及其独立账户的法律监管应摆脱“非保险即证券”的传统定性框架,建议在《保险法》中设置准用性条款,并扩大解释《证券法》中的“资产管理产品”以将其纳入规范 [12][13][14] 投资型寿险与独立账户的基本特征 - 投资型寿险兼具“提供死亡或生存保障”、“专设独立账户”、“投保人完全承担独立账户投资风险”三要素,其保险给付金和现金价值不固定,呈现投资属性 [2][4] - 独立账户的资金来自投保人保费,扣除初始费用后全部进入该账户,保险人定期从中扣除死亡风险保险费及管理费等,大部分资金直接参与资本市场投资 [4] - 独立账户需由保险人单独设立、管理、核算和运作,账户资金具有独立性,不与其他险种资金混合,且在保险人破产时不参与破产清算,实现了资产隔离 [7] 独立账户的基金与信托属性论证 - 独立账户在运作模式上与契约型证券投资基金高度相似:1) 资金集合用于投资目的;2) 由专业机构(保险人)进行间接投资;3) 投资者(投保人)享有收益并承担全部风险 [5][6] - 独立账户符合信托本质要素:账户资金独立,实现资产隔离;财产所有权与利益分离,保险人为投保人利益管理资金,实质上构成一种契约型、开放型、公募型证券投资基金 [7] 法律关系的解释与制度安排 - 投资型寿险中的保险关系与独立账户的理财关系能够相互区别,二者构成具有依存关系的“合同联立”,即独立账户的成立、生效、终止依附于保险条款的效力状态 [9] - 比较法上,美国和日本均通过不同方式将投资型寿险纳入证券法(直接融资)规范范畴,核心目的是强化投资者权益保护 [10][11] - 美国在VALIC案中,基于投保人直接参与经营成果分配并承担投资风险,以及投资者保护的需要,肯定了将变额年金纳入《证券法》调整范畴的必要性 [11] 监管与立法改进建议 - 基于监管路径依赖和“分业经营、分业管理”的现实,规范回应更适合安排在《保险法》中设置准用性条款,以遵循《证券法》等信息披露要求并降低规则冲突成本 [13] - 应对现行《证券法》第二条中的“资产管理产品”进行扩大解释,或将其作为实质证券“投资合同”的本土化用语,以将投资型寿险等理财产品纳入,进而参照适用《证券投资基金法》、《信托法》等法律 [14] - 针对独立账户的风险,规范应侧重:1) 将适当性义务从监管规则提升为法定义务,以防范销售欺诈风险 [16];2) 遵循基金属性,类推适用《证券投资基金法》的信息披露义务以解决信息不对称风险 [18];3) 基于信托关系,类推适用《信托法》的受信义务及《证券投资基金法》对托管人的约束,以防范受托人风险 [19]
龙格:商业保险年金可在传统产品基础上,同步推进变额年金、指数型万能、即期年金三大创新方向
新浪财经· 2025-12-06 18:39
行业核心观点 - 当前养老保障体系存在第二支柱增长空间受限和商业保险产品竞争力不足的核心痛点 [3][7] - 商业保险年金需在传统产品基础上同步推进三大创新方向以满足不同客户需求 [3][7] - 通过产品创新将非税收优惠商业保险年金纳入第三支柱 中国第三支柱规模有望快速超越第二支柱乃至第一支柱与第二支柱之和 [4][8] 商业保险年金创新方向 - **变额年金(VA)与指数化年金** 国外市场中此类浮动收益产品已是第三支柱主流 预计未来中国年金市场特别是第三支柱也将如此 需要政策、研究和行业各方推动支持 [4][7] - **指数型万能** 产品本身设有最低保证利率 能增强老百姓及销售渠道信心 强调本金安全不亏本 [4][8] - **即期年金** 狭义上购买后即可领取 主要针对已退休或临近退休人群 尽管现有监管规则存在限制但可灵活变通 广义上允许更早开始领取 已有部分险企推出允许55岁以上人群购买的类似产品 [4][8]
商敬国:AI可以帮助精算师管理好长寿风险
新浪财经· 2025-12-06 13:33
行业现状与人才挑战 - 受国内商业模式局限性影响 精算师多选择人寿保险领域而非养老保险领域 导致年金险市场越小参与人数越少 专业人才积累也愈发匮乏 [1][5] - 中国精算师协会呼吁 精算师应更多尝试养老金和商业年金领域 以弥补在国际再保险风险分摊及国际资本市场长寿风险债券等领域的专业短板 [1][5] 技术应用与风险管理革新 - 在AI时代 AI技术可以帮助精算师更精确地管理长寿风险 不应固守传统的精算定价方法 应将风险模型做得更精确并兼顾更多因素 [1][5] - 当前投连年金和变额年金产品更侧重于资产端的保险人风险管理 将投资风险转嫁给被保险人 未来应加强负债端管理 以匹配保单持有人的合理预期与风险 [1][5] 产品创新与市场发展机遇 - 建议除了再保险工具外 应探索更丰富的全局化金融工具 全球寿命延长与老龄化提供了更大的样本池 使得风险更易评估并吸引投资人将风险打包成金融工具 [2][6] - 在AI技术支持下 长寿风险将得到有效管理 这将为年金保险带来广大的发展空间 [2][6]
期刊Journal of Risk and Insurance 2025年92卷第4期目录及摘要|保险学术前沿
13个精算师· 2025-11-23 10:03
欧美保险公司投资策略差异 - 在市场收缩的第一个月,欧美保险公司均会顺周期地将投资组合转向低信用风险资产 [5][6] - 随着危机持续,欧洲保险公司表现出逆周期的风险投资行为,尤其青睐高收益工具,而美国公司不存在这种逆周期行为 [2][5][6] - 欧洲保险公司的逆周期投资行为既无法用持有债券的信用评级下调解释,也无法用信用违约互换衍生品对冲来解释 [5][6] 公开风险披露对寿险公司的影响 - 对58家德国寿险公司2016年至2023年的数据分析表明,公开报告的偿付能力比率会影响保费增长和退保率 [2][8] - 保险公司在经历上一年度的偿付能力比率下降后,会采取措施改善该比率 [8] - 为维持较高的偿付能力比率并缓解保单持有人的负面反应,寿险公司会降低风险承担,例如持有更多准备金和销售风险较低的保险产品 [8][9] 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的系统性风险 - 对2010至2023年间46家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的研究显示,34家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的系统性风险受多重冲击驱动,包括2011-2012年欧元区危机、2018-2019年中美贸易摩擦及2023年美国地区银行危机 [11][12] - 12家全球系统重要性保险机构的系统性风险主要源于2020年新冠疫情的影响 [2][11][12] - 两类机构的系统性风险分布与相关性在不同司法管辖区存在显著差异,且其风险存在双向因果关系 [11][12] 变额年金市场的产品创新 - 变额年金作为退休金融产品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过去数十年间呈现出日益复杂化的趋势 [13][14] - 产品创新可分为“良性”创新(拓展退休消费路径)和“混淆性”创新(增加复杂度却未带来实质利益) [13][14] - 在每个保险利益类别中,每当出现良性创新后,便会涌现混淆性产品,这种模式导致产品复杂度的整体攀升 [2][13][14] 保险会计信息的价值相关性 - 对比历史成本与完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发现,股价与Solvency II完全公允价值会计项目的关联度显著高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历史成本计量 [19][20] - 这种差异效应源于监管披露中蕴含的未预期信息 [19][20] - 保险会计信息对低破产风险企业更具价值相关性,而在高风险情境下则未能提供增量信息 [2][19][20] 健康保险选择的异质性 - 通过受控实验室实验发现,个人对特定保险计划属性(如保费、免赔额、保障范围)的支付意愿存在显著异质性 [23][24] - 采用等级依赖期望效用模型评估发现,在整体层面,保险计划选择存在福利损失 [23][24] - 在个体层面,部分个体的选择符合其风险偏好模型,而其他个体的选择与模型不吻合,表明可能存在决策误差或依赖启发式判断 [23][24] 长寿风险对冲策略 - 针对存在人口基数风险的团体自营年金计划,提出了一种动态长寿风险对冲策略,旨在平滑生存金给付 [15][16] - 该策略通过构建均值-方差优化模型,并动态交易标准化长寿关联证券来实施 [15][16] - 数值模拟表明,该对冲策略能显著降低生存金给付波动性,结合目标波动率投资策略可提升基金单位风险回报率 [16][17] 有限责任下的最优保险设计 - 在经典期望效用框架下研究最优保险需求,假设投保人承担有限责任 [27][28] - 当赔偿方案不受限制时,最优策略是对特定损失实现完全保险,同时保留其他风险自留 [27][28] - 若假设赔偿方案与自留损失均随实际损失递增,则最优保险合约呈现限额免赔模式;在赔偿方案仅随损失单调递增的中间情形下,最优合约结构更为丰富 [2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