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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添富消费新机遇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新浪财经· 2026-02-27 02:39
基金产品基本信息 - 基金全称为“汇添富消费新机遇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简称“汇添富消费新机遇混合发起式”,A类份额基金代码为026872,C类份额基金代码为026873 [11] - 基金类型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方式为契约型开放式、发起式,存续期限为不定期 [1][11] - 基金份额初始面值为每份1.00元人民币,按初始面值发售 [11] 募集安排与时间 - 基金募集期限自2026年3月2日起至2026年3月6日,最长不超过3个月 [1][14] - 发售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投资者、发起资金提供方等 [2][12] - 募集期届满或基金管理人决定停止发售后,将在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 [2][15] 基金成立条件与发起资金 - 基金为发起式基金,成立条件为在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3个月内,发起资金提供方认购金额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且承诺持有期限不少于3年 [2][8][15] - 若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3个月届满不符合备案条件,基金管理人将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并将所募资金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在30天内退还投资者 [15][39] - 基金成立三年之日,如果资产规模低于2亿元,基金合同将自动终止 [8] 销售渠道与认购规定 - 基金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线上直销系统以及其他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公开发售 [1] - A类基金份额通过直销机构和其他销售机构发售,C类基金份额在认购阶段暂不开通直销机构发售渠道,仅可通过其他销售机构认购 [1] - 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首次认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50,000元;通过线上直销系统或其他销售机构认购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元 [3] 认购费用与份额计算 - 投资者通过直销机构认购本基金份额不收取认购费 [19] - 通过其他销售机构认购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认购费用;认购A类基金份额则需根据认购金额按递减费率收取认购费,该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 [19][20] - 认购份额计算采用金额认购方式,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投资者所有,利息折份额不收取认购费 [5][17][22] 账户与交易流程 - 投资者需使用汇添富基金账户进行认购,可通过直销中心、销售机构网点或线上直销系统办理开户 [2] - 开户和认购申请可同时办理,认购申请一经受理不可撤销 [3] - 投资者T日提交认购申请,通常可在T+2日查询受理结果,认购成功与否以登记机构确认为准 [5][17] 规模控制与备案 - 基金管理人可对基金募集规模设置上限,若设置上限,基金合同生效后将不再受此限制 [4] - 如单个投资者累计认购份额达到或超过基金总份额的50%,基金管理人可采取比例确认等方式限制其认购 [4] - 基金符合备案条件后,基金管理人将办理备案手续并发布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38] 当事人与中介机构 - 基金管理人为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40] - 登记机构为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1] - 律师事务所为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为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42]
华宝中证全指家用电器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基本信息 - 基金全称为华宝中证全指家用电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简称为华宝中证全指家用电器ETF,场内简称为家电ETF华宝,基金代码为159176 [10][11] - 基金类别为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方式为交易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为不定期 [11] - 基金份额发售面值为人民币1.00元,认购价格为1.00元 [11] - 基金被动跟踪标的指数“中证全指家用电器指数”,主要采用组合复制策略,其风险收益特征与标的指数所表征的市场组合相似 [4][6] 募集安排 - 基金募集期为2026年3月16日至2026年3月27日,募集期限不超过3个月,基金管理人可根据销售情况适当延长或缩短发售时间 [1][17] - 首次募集规模上限为30亿元人民币(不包括募集期利息和认购费用),若募集期内累计有效认购申请份额总额超过30亿份,将采取末日比例确认的方式进行规模控制 [12] - 募集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投资者等 [1][14] 认购方式与规定 - 投资者可选择网上现金认购和网下现金认购两种方式,暂不开通网下股票认购 [1][18] - 网上现金认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上系统以现金进行,网下现金认购通过基金管理人及其指定的发售代理机构以现金进行 [1][18] - 网上现金认购以基金份额申请,单一账户每笔认购份额需为1,000份或其整数倍,累计认购份额不设上限 [2][20] - 网下现金认购以基金份额申请,通过发售代理机构办理每笔须为1,000份或其整数倍,通过基金管理人办理每笔须在10万份以上(含10万份),累计认购份额不设上限 [2][23] 认购费用与资金处理 - 基金管理人办理网下现金认购不收取认购费用,发售代理机构办理网上现金认购、网下现金认购时可参照费率结构,按照不高于0.3%的标准收取认购费用或佣金 [24][25] -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投资者所有,利息折算的基金份额保留至整数位 [19][22][25] - 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 [26][42] 投资者开户与账户要求 - 投资人认购本基金需具有深圳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或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账户 [2][27] - 如投资者需要使用标的指数成份股中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参与网下股票认购或基金的申购、赎回,则应开立深圳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 [6] - 深圳证券投资基金账户只能进行基金的现金认购和二级市场交易 [6][28] 基金备案与合同生效 - 基金备案条件为: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3个月内,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2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且基金认购人数不少于200人 [43] - 若达到基金备案条件,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 [43] - 若募集期限届满未满足基金备案条件,基金管理人将在募集期限届满后30日内返还投资者已缴纳的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45] 发售相关机构 - 基金管理人为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1][46] - 网下现金发售直销机构为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下现金发售代理机构包括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等 [15][47] - 网上现金发售代理机构为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包括爱建证券、广发证券、中信证券等多家券商 [49]
广发消费领航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新浪财经· 2026-01-23 03:11
基金基本信息 - 基金全称为广发消费领航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简称为广发消费领航股票发起式,A类份额基金代码为026223,C类份额基金代码为026224 [18] - 该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存续期限为不定期 [2][19][20] - 基金于2025年11月17日获得中国证监会准予募集注册,注册批文号为证监许可〔2025〕2542号 [1] 募集安排与规模控制 - 基金发售日期为2026年1月28日至2026年2月3日,募集期限不超过3个月,基金管理人可根据认购情况适当调整募集时间 [5][27][28] - 基金首次募集规模上限为80亿元人民币(不包括募集期利息) [3][22] - 若募集期内累计有效认购申请金额超过80亿元,将采取末日比例确认的方式控制规模,但发起资金认购申请将获得全额确认 [3][4] - 基金最低募集份额总额为1000万份,最低募集金额为1000万元人民币 [22] 投资者与认购规定 - 募集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投资者及其他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人 [2][23] - 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系统认购,每个基金账户首次及追加认购的最低金额均为人民币1元 [7][34] - 认购采取全额缴款方式,投资者在募集期内可多次认购,认购申请一经确认不得撤销 [8] - 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单一投资者(特定发起资金除外)认购份额达到或超过50%的申请,以确保其持有比例低于50% [8][34] 发起资金与浮动管理费 - 基金管理人股东资金、固有资金、高级管理人员及基金经理等人员认购的发起资金金额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且持有期限不少于3年 [5] - 基金采用浮动管理费模式,管理费由固定管理费、或有管理费和超额管理费组成,具体取决于每笔份额的持有时长和持有期间年化收益率水平 [13][14] - 在计算基金份额净值时,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2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该费率可能高于或低于投资者最终适用的实际管理费率 [14] 销售渠道与账户 - 直销机构为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服电话为95105828或020-83936999 [24][25] - 投资者可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直销系统(仅限个人客户)和直销中心(仅限机构客户)认购A类份额,C类份额暂不通过直销机构发售 [24] - 投资者购买基金需开立基金账户,一个投资人只能开设和使用一个基金账户 [6] -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增减或变更基金销售机构,并在官网公示销售机构名录 [5][26][54] 基金合同生效条件 - 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3个月内,若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1000万份且募集金额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基金管理人可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28] - 基金募集达到备案条件并经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后,《基金合同》生效 [28] - 若募集期届满基金合同未达到法定生效条件,基金管理人将承担募集产生的债务和费用,并在30日内返还投资者已缴纳款项及活期存款利息 [28] 费用结构与份额计算 - A类基金份额在认购时收取认购费用,费率随认购金额增加而递减,通过直销机构认购A类份额不收取认购费 [29] - 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认购费用 [29] - 认购份额计算方式因份额类别和销售渠道而异,认购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募集期间费用 [30][31] 投资范围与收益分配 - 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可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但存在不对港股进行投资的可能 [16] - 基金收益分配仅支持现金分红一种方式 [16] - 基金合同生效满三年之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人民币,基金合同将自动终止 [11]
东证融汇禧悦90天滚动持有中短债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已审财务报表
审计意见与报告基础 -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对东证融汇禧悦90天滚动持有中短债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截至**2025年12月7日(管理人职责终止日)** 的财务报表出具了无保留审计意见,认为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所述编制基础编制 [1] - 审计工作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并保持了独立性 [2] - 审计报告强调,财务报表的编制目的是为管理人职责终止时进行公告及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因此**不适用于其他用途** [3] - 审计报告的使用被限制,仅供该计划的管理人、托管人、份额持有人及中国证监会使用,不得为其他方使用 [4] 集合计划基本情况与变更 - 该集合计划原为**东北证券元伯2号债券优选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成立于2013年5月21日 [12] - 根据监管规定,计划名称历经多次变更,并于**2021年12月15日**正式更名为“东证融汇禧悦90天滚动持有中短债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成为规范后的大集合产品 [13][14] - 该计划为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管理人为东证融汇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托管人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4] - 根据中国证监会批复及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该计划将**变更管理人并转型为公募基金**,自**2025年12月8日起**,管理人由东证融汇变更为东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计划变更为“东财禧悦90天滚动持有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15] - 计划根据收费方式分为**A类份额(收取申购费)** 和**C类份额(计提销售服务费)**,两类份额分别计算净值 [16] 投资范围与业绩比较基准 - 投资范围主要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各类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存款、同业存单及货币市场工具等 [17] - 计划**不参与新股申购或增发,也不直接投资股票等权益类资产**,但可持有因可转债、可交换债转股形成的股票,并将在可交易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卖出** [17] - 计划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债综合财富(1-3年)指数收益率 * 80% + 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税后) * 20%** [17] 财务报表编制与会计政策 - 财务报表为特殊目的编制,仅包括管理人职责终止日的资产负债表、截至该日的利润表与净资产变动表及部分附注,**不是一份完整的财务报表**,且未包含比较期间数据 [18] - 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20] - 会计期间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7日(管理人职责终止日)** [21] - 金融资产主要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24] - 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计提减值准备 [25] - 报告期内**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38][39] 主要财务数据与关联交易 - 报告截止日(2025年12月7日),集合计划份额总额为 **3,801,443,037.33份**,其中A类份额净值1.1377元,份额2,629,862,333.52份;C类份额净值1.1251元,份额1,171,580,703.81份 [12] - 集合计划管理费按前一日资产净值的**0.3%** 年费率计提 [46] - 集合计划托管费按前一日资产净值的**0.05%** 年费率计提 [46] - C类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2%** [48] - 报告期内,集合计划管理人及其他关联方均未投资本计划 [49][50] - 报告期内,计划**未进行利润分配** [52] 期末资产状况与流通受限情况 - 截至报告期末,计划在银行间市场和交易所市场的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均为**0元**,无质押债券 [56] - 报告期末,计划**未持有**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流通受限的证券,也未持有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53][54]
东方红消费研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12-31 04:01
基金产品核心信息 - 东方红消费研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已获中国证监会准予注册,注册批文为证监许可[2025]2831号 [1] - 该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发起式、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 - 基金分为A类和C类份额,A类基金代码为026495,C类基金代码为026496 [3] - 基金管理人为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 - 基金募集期自2026年1月7日开始,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情况延长,但最长不超过3个月 [3] - 基金投资目标是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通过主动管理追求资产净值的长期稳健增值 [19] 募集与认购规定 - 基金最低募集份额总额为1000万份,最低募集金额为1000万元人民币 [6] - 发起资金(来自股东、固有资金、高管及基金经理等)认购金额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且持有期限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不少于3年 [6][7] - 基金可设置募集规模上限,具体方案以公告为准,基金合同生效后不受此规模限制 [7] - 通过直销渠道认购,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10元人民币,代销渠道限额以各机构规定为准 [5] - 为防止单一投资者过度集中,若单个投资人累计认购份额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50%,基金管理人有权部分确认或拒绝其认购申请 [5] - 投资者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计入投资者账户 [4] 基金份额类别与费用 - A类基金份额在认购和申购时收取认购费和申购费,不收取销售服务费 [5] - C类基金份额在认购和申购时不收取认购费和申购费,但从基金财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 [5] - 举例说明:非养老金客户投资10,000元认购A类份额(假设费率1.2%,利息5.50元),最终可获得约9,886.92份基金份额 [30] - 举例说明:投资10,000元认购C类份额(假设利息5.50元),最终可获得10,005.50份基金份额 [32] 销售与开户渠道 - 销售机构包括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机构(直销中心和网上交易系统)及代销机构 [3] - 直销网上交易系统包括公司网站、东方红资产管理APP、微信服务号及指定电子交易平台 [22] - 个人和机构投资者可通过直销中心或各代销机构办理开户与认购 [33][44] - 投资者需使用基金管理人的开放式基金账户进行认购,已开户者可直接使用 [3] 基金成立与备案流程 - 基金自份额发售之日起3个月内,在满足发起资金认购不少于1000万元且承诺持有不少于3年的条件下,可聘请验资机构验资并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56] - 基金募集达到备案条件后,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备案手续并取得证监会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 [56] - 若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需在募集期限届满后30日内返还投资者已缴纳款项及活期存款利息 [57] 当事人及中介机构 - 基金管理人: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杨斌 [58] -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5,640,625.7089万元 [58] - 登记机构: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61] - 法律顾问: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61] - 审计机构: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负责审计基金财产,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负责募集资金验资 [62]
论投资型寿险独立账户基金属性的规范因应
搜狐财经· 2025-12-18 10:01
文章核心观点 - 投资型寿险(如投资连结保险、变额年金)的“独立账户”在法律上具有证券投资基金属性,其法律关系超出了传统《保险法》的调整范畴,应被界定为一种信托关系 [2][7] - 投资型寿险合同是保险关系与基金信托关系的“合同联立”,而非混合合同,这为分别适用《保险法》和《证券法》等规范提供了理论基础 [9] - 为保护投保人/投资者的权益,对投资型寿险及其独立账户的法律监管应摆脱“非保险即证券”的传统定性框架,建议在《保险法》中设置准用性条款,并扩大解释《证券法》中的“资产管理产品”以将其纳入规范 [12][13][14] 投资型寿险与独立账户的基本特征 - 投资型寿险兼具“提供死亡或生存保障”、“专设独立账户”、“投保人完全承担独立账户投资风险”三要素,其保险给付金和现金价值不固定,呈现投资属性 [2][4] - 独立账户的资金来自投保人保费,扣除初始费用后全部进入该账户,保险人定期从中扣除死亡风险保险费及管理费等,大部分资金直接参与资本市场投资 [4] - 独立账户需由保险人单独设立、管理、核算和运作,账户资金具有独立性,不与其他险种资金混合,且在保险人破产时不参与破产清算,实现了资产隔离 [7] 独立账户的基金与信托属性论证 - 独立账户在运作模式上与契约型证券投资基金高度相似:1) 资金集合用于投资目的;2) 由专业机构(保险人)进行间接投资;3) 投资者(投保人)享有收益并承担全部风险 [5][6] - 独立账户符合信托本质要素:账户资金独立,实现资产隔离;财产所有权与利益分离,保险人为投保人利益管理资金,实质上构成一种契约型、开放型、公募型证券投资基金 [7] 法律关系的解释与制度安排 - 投资型寿险中的保险关系与独立账户的理财关系能够相互区别,二者构成具有依存关系的“合同联立”,即独立账户的成立、生效、终止依附于保险条款的效力状态 [9] - 比较法上,美国和日本均通过不同方式将投资型寿险纳入证券法(直接融资)规范范畴,核心目的是强化投资者权益保护 [10][11] - 美国在VALIC案中,基于投保人直接参与经营成果分配并承担投资风险,以及投资者保护的需要,肯定了将变额年金纳入《证券法》调整范畴的必要性 [11] 监管与立法改进建议 - 基于监管路径依赖和“分业经营、分业管理”的现实,规范回应更适合安排在《保险法》中设置准用性条款,以遵循《证券法》等信息披露要求并降低规则冲突成本 [13] - 应对现行《证券法》第二条中的“资产管理产品”进行扩大解释,或将其作为实质证券“投资合同”的本土化用语,以将投资型寿险等理财产品纳入,进而参照适用《证券投资基金法》、《信托法》等法律 [14] - 针对独立账户的风险,规范应侧重:1) 将适当性义务从监管规则提升为法定义务,以防范销售欺诈风险 [16];2) 遵循基金属性,类推适用《证券投资基金法》的信息披露义务以解决信息不对称风险 [18];3) 基于信托关系,类推适用《信托法》的受信义务及《证券投资基金法》对托管人的约束,以防范受托人风险 [19]
招商医药量化选股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12-12 02:45
基金产品概况 - 基金名称为招商医药量化选股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分为A类(代码025748)和C类(代码025749)份额 [24][25] - 基金类型为契约型开放式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方式为开放式,存续期限为不定期 [2][24][25] - 基金发售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5〕2060号文准予注册 [1] 募集安排与规模 - 基金发售期为2025年12月17日至2025年12月26日,管理人可根据认购情况调整募集时间 [2][30] - 基金首次募集规模上限为30亿元人民币,募集规模接近、达到或超过30亿元时可提前结束募集 [3][27] - 若募集期内单日累计有效认购申请金额超过30亿元,将采取末日比例确认方式控制规模 [4][28] - 本基金为发起式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1000万份,募集金额不少于1000万元 [27] - 发起资金提供方认购总金额不少于1000万元,且持有期限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不少于3年 [25][27][64] 投资策略与范围 - 基金投资于股票、存托凭证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60%-95% [10] - 基金采用量化模型选择股票并构建投资组合,但非高频交易 [10] - 投资范围包含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等金融衍生品,以及资产支持证券 [10][12] - 基金可通过港股通机制投资香港市场股票,面临汇率及境外市场特殊规则风险 [14][15][16] 投资者认购规定 - 募集对象为符合法规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投资者等 [4][29] - 投资者通过非直销销售机构或官网平台认购,单笔最低金额为1元(含认购费) [5][38][39] - 通过管理人直销柜台认购,首次单笔最低金额为50万元(含认购费),追加认购为1元 [5][39] - 投资者在募集期内可多次认购,A类份额认购费按每笔申请单独计算且不可撤销 [5][38] - 如单一投资者认购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50%,管理人有权利全部或部分拒绝其认购申请 [6] 费用结构与计算 - A类基金份额收取认购费用,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认购费用但从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 [26][33] - A类份额认购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募集期间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费用 [34] - 认购份额计算包括认购金额和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持有人所有 [6][36] - 举例:投资者认购100,000元A类份额(费率1.20%),募集期利息50元,可得98,864.23份基金份额 [36] 发售相关机构 - 基金管理人为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3.1亿元 [1][66] - 基金托管人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67] - 登记机构为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68] - 销售机构包括招商基金直销机构及非直销销售机构,非直销机构名单可能调整 [5][67] - 律师事务所为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为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 [69] 基金成立与清算 - 基金需在发售之日起3个月内,满足发起资金认购不少于1000万元等条件后方可办理备案 [64] - 若《基金合同》生效满三年后对应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合同将自动终止 [20] - 募集期间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募集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 [61][64] - 若募集失败,管理人需在30日内返还投资者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65]
交银施罗德中证智选沪深港科技50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基本信息 - 基金全称为交银施罗德中证智选沪深港科技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17] - 基金类型为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方式为交易型开放式 [17] - 基金份额发售面值为人民币1.00元,认购价格亦为人民币1.00元 [17][26] - 基金代码为517950,认购代码为517953 [18] - 基金场内简称为“交银科技”,扩位简称为“沪深港科技50ETF交银” [21] 募集安排 - 基金募集期为2025年12月1日至2025年12月5日 [3][23] - 募集对象为符合法规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投资者等 [3][18] - 投资者可选择网上现金认购和网下现金认购两种方式 [2][36] - 基金可设置募集规模上限,基金合同生效后不再受此限制 [3] 认购方式与规定 - 网上现金认购以基金份额申请,单笔须为1,000份或其整数倍,最高不得超过99,999,000份 [4][29][36] - 网下现金认购通过发售代理机构办理,单笔须为1,000份或其整数倍;通过基金管理人办理,单笔须在100万份以上(含100万份) [5][31][36] - 投资人在募集期内可多次认购,单个投资人的累计认购规模原则上没有限制 [4][5][36] 销售与服务机构 - 基金管理人为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60] - 发售主协调人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9][60] - 网上现金发售代理机构为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上交所会员单位 [20][64] - 网下现金发售的直销机构为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直销柜台 [22][61] - 网下现金发售代理机构包括国泰海通证券、中信证券、方正证券、华泰证券、中信建投证券、广发证券等多家机构 [61][62][63] - 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66] 账户与认购程序 - 投资者认购需具有上海证券账户(上海A股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 [4][37] - 使用证券投资基金账户只能进行基金的现金认购和二级市场交易,如参与申购、赎回需开立上海A股账户 [4] - 网上现金认购业务办理时间为2025年12月1日至12月5日的上午9:30-11:30和下午1:00-3:00 [40] - 网下现金认购通过直销机构办理时间为基金募集期每日的9:00-16:00 [41] 费用与资金处理 - 认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基金管理人办理网下现金认购时按费率表收取 [27] - 发售代理机构办理网上、网下现金认购可收取不超过0.80%的佣金 [27] - 通过基金管理人进行网下现金认购的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投资人所有 [25][33] - 网上现金认购和通过发售代理机构进行的网下现金认购资金产生的利息,计入基金财产,不折算为份额 [25] 基金合同生效条件 - 基金募集需满足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2亿份,募集金额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且认购人数不少于200人的条件 [56] - 若募集期届满未满足备案条件,基金管理人将在30日内返还投资者已缴纳的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24][57]
关于指定证券投资基金主流动性服务商的公告
基金产品动态 - 华夏国证航天航空行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代码:159227)指定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其主流动性服务商,自2025年9月25日起生效 [1] - 华夏鼎安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代码:015913)自2025年9月29日起,将托管费年费率由0.10%下调至0.05% [1] - 华夏上证580ETF联接基金(A类代码:024943,C类代码:024944)的发售期由原定的2025年10月9日至10月29日,提前至2025年9月29日至10月29日,该基金首次募集总规模上限为人民币20亿元 [4] 基金投资活动 - 公司旗下部分公募基金参与了广州瑞立科密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的网下申购,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2.28元/股,其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的控股股东 [8][9] - 公司旗下部分公募基金参与了云汉芯城(上海)互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的网下申购,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7.00元/股,其保荐人(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旗下部分公募基金的托管人 [9] - 公司旗下公募基金参与了奇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的全球发售,公司控股股东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中信里昂证券有限公司为本次发售的整体协调人及联席全球协调人 [9] 基金治理与持有人大会 - 公司决定以通讯方式召开华夏中证沪港深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该基金持续运作的议案 [9][43] - 大会表决票收取时间为2025年9月30日至10月27日17:00,计票日为2025年10月28日,权益登记日为2025年9月29日 [10][12][32] - 该基金出现连续6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情形,议案旨在授权基金管理人办理有关持续运作的具体事宜 [43][44] - 大会决议生效需满足两个条件:参与表决的基金份额不低于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且议案需经参与大会的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 [36]
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海通鑫逸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产品变更核心事项 - 海通鑫逸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将于2025年12月31日到期 管理人提议通过持有人大会决议将其更换管理人为上海国泰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并变更为国泰海通鑫逸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30] - 变更后产品名称由"海通鑫逸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调整为"国泰海通鑫逸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产品类别由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转为证券投资基金 存续期限由固定期限(至2025年12月31日)改为不定期[42][43][44] - 管理费率由0.7%每年降至0.5%每年 同时调整赎回费率结构 持有期限大于等于7日的份额赎回费率降至0%[47] 持有人大会安排 - 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 投票期为2025年9月17日至10月14日17:00 计票日为表决截止后2个工作日内[2][17] - 个人投资者可通过网络、短信、录音电话投票 机构投资者仅能通过纸质表决票投票[9][10][13][16] - 大会决议生效需满足两项条件:参与投票份额不低于权益登记日总份额的50% 且议案需经参与投票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4] 合同条款调整 - 投资范围增加信用衍生品和公募基金 删除部分投资限制条款 如资产支持证券信用等级要求和债券回购比例限制[48] - 业绩比较基准由"中债-综合全价指数收益率×85%+沪深300指数收益率×10%+活期存款利率×5%"调整为"中债-综合全价指数收益率×85%+中证可转债指数收益率×5%+中证800指数收益率×5%+活期存款利率×5%"[49] - 争议处理方式由法院诉讼变更为上海国际仲裁中心仲裁 估值方法根据行业协会标准同步更新[50][52] 变更实施安排 - 决议生效后设置不少于5个交易日的赎回选择期 期间赎回或转换转出不收取费用 同时豁免投资比例限制[31][53] - 未赎回份额将自动结转为国泰海通鑫逸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 变更交接手续在决议生效后启动[53][54] - 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暂停申购、赎回等业务 具体时间由新管理人公告[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