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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惠及亿万人
经济日报· 2025-08-06 06:13
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进展 - 全国跨省联网定点医药机构达64.4万家 [1] - "十四五"期间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超5亿人次 [1] - 累计减少群众垫付超5500亿元 [1] 医保信息系统支撑 - 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功能持续完善 支持异地备案 线上查询联网机构 医保热线及个人报销费用等信息 [1] - 京津冀实现"一卡通行" 无需备案即可享受医保报销待遇 [1] 未来发展方向 - 相关部门需推进数智赋能 提供精准化 精细化服务 [1] - 需进一步满足群众多元化医疗保障需求 [1]
全国医保“一盘棋”:异地就医免垫付首季减负469亿元
华夏时报· 2025-06-12 16:58
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政策成效 - 2025年一季度全国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惠及7075.26万人次,减少个人垫付469.92亿元,较2024年同期分别增长37.97%和11.44% [2][7] - 住院费用跨省直接结算363.89万人次(同比增长11.92%),普通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4516.15万人次(同比增长36.64%)[7] - 全国跨省联网定点医药机构达65.16万家,较2024年底增长1.19%,其中住院定点医疗机构8.13万家(增长1.21%),普通门诊定点医疗机构23.10万家(增长1.50%)[7] 政策实施与技术支撑 - 全国统一医保信息平台建成,实现异地就医实时结算,结束系统分割历史,医保电子凭证和社保卡实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3][8] - 2025年一季度线上备案渠道办理360.53万人次,同比增长18.06%,备案服务下沉至乡镇村窗口[8][9] - 浙江省实现省内异地就医"自动备案、免申即享",云南省通过"医保赶街日"服务推动跨省门诊结算人次同比激增40%[9][10] 区域创新服务模式 - 凉山彝族自治州推行跨省临时就医"视同备案"试点,覆盖北京、重庆等5省市[9] - 黑龙江设立"医保跨境服务点"为赴俄务工人员提供一站式服务,广东推进粤港澳大湾区跨境医疗费用结算试点及"港澳药械通"政策[10] - 粤港澳大湾区优化港澳人员备案流程,在珠海横琴、深圳前海探索跨境医疗费用直接结算[10] 历史性变革与民生影响 - 2017年海南实现全国首例住院费用跨省直接结算,2018年起逐步扩大至普通门诊和慢特病门诊费用结算[6] - 改革前患者需全额垫付(如2015年案例中16万元手术费),报销流程耗时两个月且面临政策差异[4][5] - 政策显著降低制度性成本,促进医疗资源优化配置,支持全国人才流动和统一大市场建设[3][11]
一图搞懂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政策要点及操作指引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4-27 23:44
大病医疗个税抵扣政策 - 扣除主体及方式:本人医药费用可由本人或配偶一方扣除,未成年子女医药费用可由父母一方扣除,但纳税人父母及成年子女医药费用暂未纳入扣除范围 [3] - 扣除时间:在次年汇算清缴时享受扣除,起止时间为医疗保障信息系统记录的医药费用实际支出的当年 [3] - 留存备查资料:需保留大病患者医药服务收费及医保报销相关票据原件或复印件,或医疗保障部门出具的医药费用清单 [3] 数据查询及操作指引 - 查询方式: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查询年度费用汇总,需注册、登录并激活医保电子凭证 [3] - 查询配偶或未成年子女:需绑定亲情账户,在家庭账户页面查询年度费用汇总 [8] - 填报流程:登录个人所得税APP,选择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填写扣除年度及医疗对象关系,系统支持从医保局预填数据 [9][11][12] 扣除金额计算规则 - 个人自付定义:指医保目录范围内个人支付的费用,不包括全自费费用 [4] - 扣除标准:个人负担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5] - 示例计算:若年度个人自付金额为4.5万元,可扣除金额为(4.5-1.5=3)3万元 [7] 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 处罚情形:未按规定期限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或注销的,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可罚款 [20][22] - 处罚标准:主动改正或限期改正的不予处罚,逾期未改正的个人罚50元、单位罚200元,情节严重的罚2000-10000元 [24][26] - 政策效果:东北区域裁量基准施行后,纳税人满意度和税法遵从度提升,优化了税收营商环境 [27]
速通个税汇算 | 一图搞懂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政策要点及操作指引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4-25 09:00
大病医疗个税抵扣政策 - 大病医疗个税抵扣的起止时间为医疗保障信息系统记录的医药费用实际支出的当年 [3] - 个人自付是指由个人支付的属于基本医疗保险目录范围内的费用 不包括目录范围外费用 [7] - 个人负担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可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8] 留存备查资料 - 需留存大病患者医药服务收费及医保报销相关票据原件或复印件 [4] - 也可留存医疗保障部门出具的纳税年度医药费用清单等资料 [4] 数据查询方法 - 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可查询年度费用汇总和大病医疗可扣除金额 [5] - 查询配偶或未成年子女需先绑定亲情账户 然后在家庭账户页面查询 [10] 个税APP填报流程 - 登录个税APP后进入专项附加扣除模块 选择大病医疗并确认扣除年度 [12] - 确认基本信息后进入下一步 系统会提示相关政策要点 [14] 计算示例 - 案例显示:年度费用10万元 个人自付4.5万元 可扣除金额为3万元(4.5万-1.5万)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