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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连结型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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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乱卖”保险产品
金融时报· 2025-08-08 16:01
对于保险产品,《办法》作出细化规定:金融机构销售保险产品的,应当加强对销售人员、销售行 为、销售渠道的管理,建立保险销售资质分级管理体系,以销售人员的保险知识、合规记录、销售履历 等为主要标准,对其进行分级,并与保险产品分级管理制度相衔接,区分销售资质实行差别授权,明确 不同资质可以销售的保险产品类别。金融机构应当在了解投保人相关信息的基础上,对投保人进行需求 分析及财务支付水平评估,提出明确的适当性匹配意见,向投保人提供适当的保险产品。金融机构销售 投资连结型保险等可能导致本金损失产品的,还应当按照本章关于投资型产品的相关要求,开展产品风 险评级和投保人风险承受能力评估。 此外,《办法》还明确要求,保险合同订立前,金融机构判断投保人与保险产品不具备适当性的, 应当建议投保人终止投保。 值得关注的是,《办法》对老年投保群体给予特别保护。具体来看,金融机构向65周岁以上的客户 销售或者与其交易高风险产品的,应当履行特别的注意义务,可以包括制定专门的销售或者交易程序、 追加了解相关信息、强化告知和风险提示、给予更多考虑时间、及时进行回访等。 业内人士普遍认为,《办法》的实施将对保险销售行为进行全面规范,实现源头治 ...
给金融销售乱象套上紧箍咒
经济日报· 2025-07-28 06:17
金融机构产品适当性管理办法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印发《金融机构产品适当性管理办法》,规范金融机构适当性管理义务,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 [1] - 适当性管理要求金融机构根据产品属性和客户需求进行匹配,遵循"卖者尽责、买者自负"原则 [1] 适用产品分类 - 投资型产品需具备"收益不确定性"和"可能导致本金损失"特点,要求金融机构划分风险等级并动态管理 [2] - 保险产品需分类分级管理,与销售资质分级衔接,对投保人进行需求分析和财务评估 [3] - 投资连结型保险等产品需额外开展产品风险评级和投保人风险承受能力评估 [3] 行业实践与准备 - 明亚保险经纪已提前将保险产品分为四类,并建立四级销售资质认证体系,要求学历、从业年限及考试达标 [3] - 合作保险公司已落地执行风险评估要求,但操作流程存在差异,《办法》将推动执行标准统一 [3] 合规与监管方向 - 金融机构需设计标准化告知话术和风险提示流程,确保录音录像及电子留痕合规 [4] - 金融监管总局将指导行业自律组织建立规范,加强金融机构适当性义务监督,提升消费者风险意识 [5] 行业影响 - 《办法》填补监管空白,统一银行、理财、信托、保险等行业的投资者保护标准 [4] - 金融机构面临更高合规要求,投资者保护水平预计将显著提升 [4]
监管推动建立保险销售资质分级管理 专家:长期利好行业健康发展
证券日报· 2025-07-15 00:20
金融机构产品适当性管理办法核心内容 - 金融监管总局发布《金融机构产品适当性管理办法》 明确金融机构销售保险产品需分类分级并加强销售管理 2026年2月1日起施行 [1] - 金融机构需综合考虑保险产品类型 保障责任 保单利益确定性等因素对产品分类分级 [2] - 要求建立保险销售资质分级管理体系 以销售人员知识 合规记录 销售履历为标准分级 与产品分级衔接 [2] - 对不具备适当性的投保人应建议终止投保 若坚持购买需书面确认风险知晓 [2] 投资型保险产品特殊规定 - 销售分红型 万能型 投资连结型 变额型等产品时 四种情况需投保人签名确认:趸交保费超家庭年收入4倍 年期交保费超20% 保费年限加年龄≥75 保费≥预算150% [3] - 金融机构需同时掌握产品特性与客户画像 实现精准匹配 [3] - 对投资类产品采取更严格投资者保护措施 明确销售专项规范及违规处罚权限 [3] 保险销售行为监管趋势 - 2024年监管部门多次强调保险产品分类和销售人员分级 4月18日通知要求建立人身险产品分类和销售分级标准 [4] - 4月25日文件要求加强万能险销售人员分级分类和产品适当性管理 [4] - 保险行业协会编制《保险业适当性管理自律规则》为分级分类管理提供依据 [4] 行业影响与发展建议 - 系列文件旨在建立产品 销售人员 客户三方匹配的适当性管理体系 降低销售误导风险 [4] - 保险公司需以客户需求为导向调整经营策略 适应新监管要求 [3] - 建议监管部门建立动态机制治理销售误导 加强重点人群教育 [5] - 保险公司应将消费者保护与转型战略结合 营造合规文化 规范代理人行为 [5]
保险销售全面分级倒计时!“想卖就卖”“保险乱配”将成过去
北京商报· 2025-07-13 21:17
金融监管新规《金融机构产品适当性管理办法》核心内容 - 金融监管总局发布《金融机构产品适当性管理办法》,要求保险产品分类分级管理,建立销售资质分级体系,标志着保险销售进入新阶段 [1] - 新规明确销售投资连结型保险等高风险产品需开展产品风险评级和投保人风险承受能力评估 [4] - 对65岁以上客户销售高风险产品需履行特别程序,包括强化风险提示、追加回访等 [6] 行业影响与转型方向 - 新规将重塑销售行为规范,实施分级授权管理,倒逼机构优化培训和考核机制 [5] - 保险机构需同步调整产品分类、销售分级、客户评估三套体系,面临系统改造挑战 [13] - 行业将出现代理人专业化和精英化趋势,专业能力强的销售人员将获得更高级别授权 [11] 消费者保护机制升级 - 设定趸交保费不超过家庭年收入4倍、期交保费不超过20%的隐形门槛,抑制冲动投保 [5] - 产品及销售分级相当于为代理人打造"标签",消费者可通过资质筛选匹配产品 [3] - 对高风险人群和产品的额外风险提示与回访机制,显著提升消费者权益保障力度 [6] 行业现存问题与监管背景 - 行业存在"大进大出"问题,销售人员从高峰900万人加速减少,进入提质减量阶段 [8] - 销售误导问题高发,包括混淆理财属性、承诺保本收益、夸大保障范围等 [9] - 2022年保险业协会已下发销售能力资质分级体系建设规划,为转型埋下伏笔 [9] 实施挑战与应对策略 - 保险机构面临内部分级考试体系未建立、行业整体分级体系未运行的困难 [13] - 建议优先由保险行业协会上线分级考试体系,与公司自评体系协同发展 [13] - 需分阶段推进制度落地,开发适销性审核模块自动校验产品-客户-资质匹配度 [13]
不得以销售业绩作为唯一考核指标!金融消保又一新规出台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5-07-11 23:35
金融机构产品适当性管理办法核心内容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金融机构产品适当性管理办法》,共五章四十九条,将于2026年2月1日起施行,旨在将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的关口前移 [1] - 办法要求金融机构严格履行适当性义务,将适当的产品通过适当的渠道销售给适合的客户,帮助消费者识别风险并减少超出自身能力的损失 [1] - 适用范围包括收益不确定且可能导致本金损失的投资型产品(如银行理财产品、信托产品、非保本结构性存款等)以及保险产品(财产险、人身险) [1] 产品设计与开发要求 - 金融机构设计开发产品时需充分考虑目标客户群体需求,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审查 [2] - 需清晰界定产品属性特征、风险水平、权利义务关系及适合的客户范围 [2] 三方代销合作监管 - 金融机构与第三方机构合作营销时需严格履行营销管理主体责任,加强对第三方机构的监督管理,确保营销内容及方式合法合规 [3] 销售环节规范 - 金融机构需强化销售人员资质管理,确保其具备相应产品销售资质并持续开展培训 [4] - 需构建科学合理的销售人员激励约束机制,考核标准包括合规性、客户投诉等,不得仅以销售业绩为唯一指标 [4] 老年人投资者保护 - 向65岁以上客户销售高风险产品时需履行特别注意义务,包括制定专门销售程序、强化风险提示、给予更多考虑时间等 [5] - 线上销售流程需具备适老性、易用性和安全性 [5] 私募产品监管强化 - 销售私募产品需按法规明确投资者认定标准,评估其资产规模、收入水平、风险承受能力等,并以非公开方式销售 [6] - 禁止通过拆分份额或收益权变相降低投资门槛,禁止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私募产品 [6] 信息披露与保险产品管理 - 销售投资型产品前需以易懂方式向普通投资者告知产品基本信息、风险等级及本金亏损可能等关键信息 [6][7] - 保险产品需分类分级管理,与销售资质分级衔接,对投保人进行需求分析及财务支付水平评估 [7] - 销售投资连结型保险等产品需开展产品风险评级和投保人风险承受能力评估 [7]
《金融机构产品适当性管理办法》自2026年2月1日起施行
证券日报· 2025-07-11 22:33
政策发布 - 金融监管总局发布《金融机构产品适当性管理办法》,自2026年2月1日起施行 [1] - 政策旨在规范金融机构适当性管理,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 [1] - 要求金融机构履行适当性义务,帮助消费者识别风险并选择适合产品 [1] 适用范围 - 适用于收益不确定且可能导致本金损失的投资型产品和保险产品 [2] - 投资型产品包括银行理财产品、信托产品、保险资管产品、非保本结构性存款等 [2] - 保险产品包括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 [2] - 银行间市场业务和证券基金期货产品适用其他相关规定 [2] 主要内容 - 金融机构需了解产品和客户,将适当产品通过适当渠道销售给适合客户 [3] - 对投资型产品划分风险等级并动态管理,区分专业投资者与普通投资者 [3] - 对普通投资者实施特别保护措施,包括强化风险评估和风险提示 [3] - 对保险产品进行分类分级管理,与销售资质分级相衔接 [3] - 销售投资连结型保险等产品需进行产品风险评级和投保人风险评估 [3] 监管措施 - 金融机构违反适当性管理规定将面临监管措施和行政处罚 [3] - 金融监管总局将指导行业自律组织建立适当性管理规范 [3] - 加强对金融机构落实适当性义务的监督,提高行业管理水平 [3] - 积极培育金融消费者风险意识,保护消费者权益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