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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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马电力: 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证券之星· 2025-08-12 19:14
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背景 - 公司外销结算货币主要为美元和欧元 海外销售规模扩大使汇率波动对经营业绩影响加剧 [1] - 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旨在降低外汇市场风险 减少汇率波动对利润影响 实现稳健经营 [1] - 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 以规避汇率风险为目的 非单纯盈利性投机套利交易 [1] 业务可行性分析 - 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严格匹配生产经营实际 具备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及相匹配资金规模和银行授信额度 [1] - 通过落实风险控制措施和审慎操作 可合理利用外汇衍生品业务规避汇率波动带来的经营风险 [1] 交易基本情况 - 交易金额为授权期内任一时点合约价值总额度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或其他等值外币 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1] - 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和银行授信 不涉及募集资金 [2] - 交易方式包括远期、期货、掉期(互换)和期权等结构化金融工具 涉及美元、欧元等主要结算货币 [2] - 交易对手方为经批准且信用评级较高的银行等外汇机构 不开展境外衍生品交易 [2] - 交易有效期为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不超过12个月 授权管理层在额度和期限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文件 [2] 业务风险分析 - 汇率及利率波动风险:若行情与预期大幅偏离 锁定成本后支出可能超过未锁定成本 造成潜在损失 [2] - 内部控制风险:因业务专业性强且复杂度高 可能因内控制度不完善而产生风险 [2] - 客户违约风险:应收账款逾期导致货款无法按期收回 可能影响现金流与金融衍生品业务期限或数额的匹配度 [2] - 法律风险:因法律法规变化或交易对手违法可能导致合约无法正常执行 造成公司损失 [2] 风险控制措施 - 将金融衍生品业务与生产经营相匹配 严格控制头寸 按预测收汇期和金额进行交易 采用合理工具锁定敞口公允价值及出口收入 [3] - 严格控制业务规模 按规定下达操作指令并履行审批流程后方可操作 [3] - 已制定汇率风险管控制度 明确规范外汇出口结算、风险管控及金融产品防范措施 [3] - 内部审计定期及不定期检查业务执行情况 监督人员遵循风险管理政策及程序 防范操作风险 [3] 业务可行性结论 - 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围绕主营业务展开 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原则 非投机性套利交易 [4] - 业务能有效防范外汇市场风险 减少汇兑损失 提升财务稳健性 [4] - 针对潜在风险已制定控制措施并完善内控流程 业务具备必要性和可行性 [4]
卓胜微: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01 01:06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 会议于2025年6月3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由监事会主席陈碧主持,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 [1]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调整 - 因财务性投资认定,从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2,500万元,调整后募集资金总额从350,000万元降至347,500万元 [1][2] - 发行股票数量上限从160,364,259股微调至160,457,680股,仍不超过总股本的30% [2] - 募集资金投向项目总投资金额从468,243.26万元调整为465,743.26万元 [2] 配套文件修订 - 同步修订《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论证分析报告》《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等文件,以匹配调整后的发行方案 [3][5][6] 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 - 增加2025年度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旨在应对外汇波动风险,使用自有资金且不影响主营业务 [7] 股权激励计划调整 - 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并作废部分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草案规定 [7][8] - 新推出《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明确激励对象资格审核及考核管理办法,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9][10][11] 消费电子ETF市场表现 - 国证消费电子主题指数ETF(159732)近五日上涨4.24%,市盈率36.61倍,最新份额23.8亿份(减少4,200万份),主力资金净流出211.3万元 [13] - 当前估值分位为43.83% [14]
锋龙股份: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4-02 19:13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5年4月2日在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曹娥街道永盛路99号公司一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1] - 会议通知于2025年3月28日通过书面、邮件和电话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 [1] - 应到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卢国华主持,董事会秘书王思远列席 [1]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 审议通过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议案,认为该业务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有利于规避汇率波动风险 [1] - 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1] -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2] - 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 信息披露 -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