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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能技术(4304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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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能技术(430476)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2025-08-12 20:02
制度修订 - 公司2025年8月12日召开会议通过修订《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议案,待股东会审议[3] 会议规则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提前3天通知,一致同意可豁免,紧急情况可随时通知[8] - 需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出席方可举行[8] 审议权限 - 关联交易等事项经会议审议且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方可提交董事会[8] - 独立聘请中介机构等职权行使需会议审议且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9] 记录保存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十年[10]
海能技术(430476)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08-12 20:02
制度修订 - 2025 年 8 月 12 日公司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 专户管理 - 存在两次以上融资应分别设置募集资金专户,使用完毕或转出节余资金应注销专户并公告[9] 协议签订 - 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与保荐或独董、银行签三方监管协议,2 个交易日内披露内容[10] 资金使用 - 募集资金专款专用,不得用于高风险投资或变相改变用途[12] - 投资项目资金支出需审批,通过分级审批控风险[13] 项目核查 - 董事会每半年核查募投项目进展,编制专项报告与定期报告同时披露[13] 进度调整 - 募投项目实际进度与计划差异超 30%应调整计划并披露信息[14] 项目论证 - 募投项目出现特定情形应重新论证可行性,必要时调整计划并披露[14] 资金置换 -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项目,募集资金到位后 6 个月内置换,经董事会审议披露[15] 补充流动 - 使用暂时闲置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不超 12 个月,符合条件经董事会审议 2 个交易日内公告[15][16] 超募资金 - 超募资金用于在建及新项目等,至迟在同一批次募投项目整体结项时明确计划,经董事会决议等提交股东会审议[17] 现金管理 - 使用闲置资金现金管理通过专户或专用结算账户,产品符合条件,金额达标准及时披露进展[18][19] 用途变更 -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需经董事会审议等并及时披露[21][23] 其他事项 - 募投项目延期实施需经审议并披露原因[22] - 节余募集资金按金额和比例分情况处理[23] 内部审计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检查一次资金存放使用情况,审计委员会发现问题报告董事会[25] 保荐检查 - 保荐或独董至少每半年现场检查一次,年度结束出具专项核查报告,发现异常及时报告核查[26]
海能技术(430476)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
2025-08-12 20:02
制度审议 - 2025年8月12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 - 制度于2025年8月12日生效实施[13] 股份转让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内和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5] - 所持股份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不受25%限制[6] - 新增无限售股当年可转25%,新增有限售股计入次年基数[6] 减持规定 - 每次减持时间区间不超3个月,3个月内集中竞价减持超公司股份总数1%,需提前30个交易日披露计划[7] 信息申报 - 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需在决议通过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及近亲属信息[8] - 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任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及近亲属信息[8] 交易限制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内不得买卖公司股票[9] - 在季报、业绩预告、快报公告前5日内不得买卖公司股票[10] - 不得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不得从事融资融券交易[10][11] 管理职责 - 董事会秘书管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身份及持股数据,每季度检查买卖披露情况[11] 违规处理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违规,公司将上报北交所并处分[12] 其他说明 - 制度未尽事宜或冲突以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为准[20]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1]
海能技术(430476)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08-12 20:02
制度审议 - 公司于2025年8月12日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尚需股东会审议[3] 选聘规则 - 选聘需经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6] - 可通过竞争性谈判等方式选聘,聘期一年可续聘[10][12] 人员限制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等累计承担业务满5年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12] 费用与更换 - 聘任期内可合理调整审计费用[13] - 更换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16]
海能技术(430476)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08-12 20:02
制度修订 - 2025年8月12日公司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 决策权限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情况应提交股东会审议并披露[11]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情况应经董事会审议并披露[12] - 股东会、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为对外投资决策机构,各在权限内决策[8] 职责分工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负责需经董事会决策投资项目的会前审议并提建议[8] - 总经理办公会定期听取汇报并决策,总经理为实施主要责任人[8] - 财务部负责对外投资项目财务相关工作[8] - 审计部负责对投资行为及项目投后内部控制进行跟踪、监督和审计[9] 项目流程 - 对外投资项目初步意向可由股东等提出,经程序有权机构批准后实施[15] 项目管理 - 对外投资项目实施后,公司向被投资企业委派产权代表并管理[16] - 财务部门负责后续日常管理和财务记录核算[18][20] - 公司可对新建合作、合资公司派出人员参与运营决策[20] - 对控股子公司应派出董事及经营管理人员管理控制[21] - 派出人员定期向总经理报告,异常时总经理向董事会报告[22] - 审计部门负责对子公司定期或专项审计[20] - 子公司每月向公司财务部报送财务会计报表[20] - 公司可向子公司委派财务负责人监督财务状况[20] 投资处置 - 出现特定情况公司可收回或转让对外投资[22][23] - 投资转让应按规定办理,合理拟定转让价格[22][24] 信息披露 - 公司对外投资应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6]
海能技术(430476)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08-12 20:02
制度审议 - 2025年8月12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 审批规定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批[12]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批[12]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批[12]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批[12] - 公司一年内向他人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批且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2][13] - 对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批且相关股东不得参与表决,由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半数以上通过[12][14] - 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担保事项须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12] 豁免情形 -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或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且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按权益提供同等比例担保,不损害公司利益可豁免提交股东会审议[14] 禁止担保 - 申请担保人最近3年财务会计文件有虚假记载或提供虚假资料,公司不得为其提供担保[9] 程序要求 - 未经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授权,任何人不得擅自代表公司签订担保合同[16] - 公司担保债务到期展期需重新履行担保审批程序[16] 责任部门 - 对外担保具体事务由公司财务部负责[18] 追偿规定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后15个交易日内未履行偿债义务,公司应启动反担保追偿程序[19] - 公司为债务人履行担保义务后应向债务人追偿[20] 信息披露 - 公司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应及时披露并提交股东会审议[24] - 公司应按规定履行对外担保信息披露义务[23] 责任追究 - 董事等擅自越权签订担保合同应追究责任,董事会视情况处分有过错责任人[26] 生效时间 - 本制度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28]
海能技术(430476) - 内部审计制度
2025-08-12 20:02
制度审议 - 2025年8月12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过《关于制定<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7同意0反对0弃权,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 - 本制度由董事会制定、修订和解释,自审议通过日起生效实施[28] 审计目的与领导 - 内部审计目的是促进内控健全、控成本、改善管理、规避风险、维护股东利益、增加公司价值[6] - 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领导内部审计工作,审计委员会下设审计部并配专职人员[8] 审计工作安排 - 内部审计机构至少每年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计划执行及问题情况[11] - 工作范围包括财务、内控和专项审计[16] - 程序含编制计划、下发通知现场审计、编制报告、下达整改建议及意见四步[18] 审计具体流程 - 审计部门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两月提交经审核年度计划[19] - 实施审计三天前书面发通知给被审计单位[20] - 出具报告前总结工作并征求意见,年度或重大报告提交审计委员会审议[19] 审计后续处理 - 审计机构根据问题下达整改建议并跟踪审计[20] - 被审计单位可要求回避、修正程序,有复议权[23] - 审计机构对违规单位、人员及内审人员处理处罚[25]
海能技术(430476)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08-12 20:02
董事会秘书相关 - 2025年8月12日公司审议通过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议案[3] - 董事会秘书任职需本科以上学历,从事相关工作三年以上[8] - 公司应在原任董事会秘书离职3个月内聘任[11] - 出现规定情形,公司应在一个月内解聘董事会秘书[11] - 聘任、解聘或辞职需2个交易日内公告并报备[11] 信息披露相关 - 选定或变更指定信息披露渠道后2个工作日内公布信息[14] - 董事会会议结束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决议等文件[16] 文件保存相关 - 董事会文件、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16] - 股东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19]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提前20日、临时股东会提前15日通知股东[17] - 股东会网络投票时间有具体规定[17] - 股东会通知和会议记录有内容要求[17] - 出席董事等需在会议记录上签名[18] - 委托代表参会需递交书面委托书[18] - 个人和法人股东出席有证件及委托书要求[19] - 股东授权委托书有内容要求[19]
海能技术(430476)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08-12 20:02
制度通过 - 2025年8月12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过《关于制定<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表决7同意0反对0弃权[3] 报告义务人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为重大信息报告义务人[8] 交易报告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报告[11]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11] - 交易标的最近一年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11]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50万元需报告[11] - 交易标的最近一年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50万元需报告[11] 其他报告标准 - 诉讼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需报告[13] - 涉及购买原材料等合同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需报告[13] - 涉及出售产品等合同金额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营业收入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需报告[13] 业绩预告报告情形 - 净利润为负值、扭亏为盈、盈利且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等需报告[20][21] - 扣除相关收入后营业收入低于5000万元且三者孰低为负值时需报告[21] 股东情况告知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情况变化需告知公司[21]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告知公司[21] - 通过接受委托等方式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应告知委托人情况[23] 管理要求 - 公司重大信息管理要求确保报告信息准确性、一致性[24] - 各部门报表和信息对外提供时间不得早于公司公告时间[24] - 信息未披露前各相关部门负有保密义务[24] 责任追究与生效 - 因瞒报等导致重大信息问题公司追究相关人员责任[26] - 本制度于2025年8月12日生效实施[28][29]
海能技术(430476) - 承诺管理制度
2025-08-12 20:02
制度审议 - 2025年8月12日公司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制定<承诺管理制度>的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 承诺要求 - 公开承诺应具体明确、无歧义、可操作,有履约期限,包括具体事项、履约方式等[5][6] - 不得承诺明显不可能实现的事项,需审批的应明确披露相关措施[7] 履行与变更 - 承诺人应严格履行承诺,不得擅自变更或豁免,特定承诺不得变更或豁免[7] - 因客观原因无法履行可变更或豁免,需充分披露原因并提出替代承诺或豁免义务[8] 审议流程 - 变更、豁免承诺方案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部分情况需提交股东会审议[8] 监督披露 - 公司应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承诺事项及履行情况,董事会督促承诺人遵守承诺[8][9] - 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行[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