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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碳谷(836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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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碳谷(836077) - 信息披露暂缓、豁免制度
2025-08-28 00:00
制度审议 - 2025年8月28日公司董事会通过《制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制度>》[2] 披露规则 - 属商业秘密等可暂缓或豁免披露,原因消除应及时披露[6][8] 流程规定 - 需填写审批表,董秘审核提建议,董事长签字确认[10] 后续处理 - 报送登记材料,保存十年,股价波动应立即披露[8][11][12] 责任机制 - 确立责任追究机制,违规惩戒,制度生效实施[14][17]
吉林碳谷(836077)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08-28 00:00
制度审议 - 2025年8月2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制定<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 报告编制与披露 - 公司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编制并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编制并披露中期报告,前3个月、9个月结束后的1个月内编制并披露季度报告,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报告[8] - 公司预计年度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出现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者下降50%以上等情形之一,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进行预告[10] - 公司业绩快报、业绩预告中的财务数据与实际数据差异幅度达到20%以上或者盈亏方向发生变化,应及时披露修正公告[11] - 业绩预告披露区间数时,上下限区间变动幅度原则上一般不应超过30%,最大不应超过50%[11] 报告内容要求 - 公司年度报告应记载包括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十项内容[15] - 公司中期报告应记载包括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七项内容[16] 审计意见与重大事件披露 - 公司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披露定期报告时应披露三项文件[17] - 公司发生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等重大事件应及时披露临时报告[21] 股东与股权信息披露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或控制情况变化需披露[22]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披露[22][49] - 控股股东等质押股份占其所持股份比例达50%以上及后续质押需披露情况[50]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持股比例每增减5%需配合披露[51] 交易披露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及时披露[34]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及时披露[34] - 交易标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及时披露[34]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50万元需及时披露[34] - 交易标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50万元需及时披露[34] 关联交易披露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成交金额在30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除提供担保外)需经董事会审议后及时披露[40] - 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0.2%以上且超300万元需按规定处理[41] 其他事项披露 - 重大诉讼、仲裁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需披露[45] - 公司应及时披露重大诉讼、仲裁事项重大进展及影响[45] - 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需按规定披露公告[47][48] - 北交所对公司股票实施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决定后公司应依法披露[52] - 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质押、出售或者报废一次超过总资产的30%需及时披露[55] - 被担保人于债务到期后15个交易日内未履行偿债义务需披露[55] 人员与信息管理 - 公司应当在董事会正式聘任、解聘董事会秘书或者董事会秘书辞职的2个交易日内发布公告并向北交所报备[60] - 公司应在原任董事会秘书离职3个月内聘任董事会秘书[60]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非经董事会书面授权,不得对外发布公司未披露信息[60] - 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及时告知公司已发生或可能发生的重大事件[63] - 公司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说明解聘、更换的具体原因和会计师事务所的陈述意见[64] - 提前解除独立董事职务应披露具体理由和依据,有异议也应及时披露[64] 信息披露流程与责任 - 公司财务部负责编制财务报表及附注和组织审计工作[66] - 定期报告披露需经多部门协作和多层级审批[67] - 临时报告编制由董事会秘书组织完成[68] - 信息披露文件编制后需核查确保真实准确完整[69] - 信息披露办理需双人操作,经经办和复核[69][70] 其他规定 - 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活动应编制并披露记录[71] - 公司因更名受质疑应补充说明并可召开说明会[72] - 公司董高监对信息披露负责,董事长承担首要责任[74] - 北交所审查发现问题,公司应核实回复[75] - 公司关键人员信息等需向北交所报备[80]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配备专职审计人员[90] - 公司各部门、分公司和子公司负责人是信息披露管理和报告第一责任人[91] 制度生效与解释 - 本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后生效实施,解释权和修改权属于董事会[104] - 本制度发布时间为2025年8月28日[105]
吉林碳谷(836077) - 独立董事制度
2025-08-28 00:00
制度制定 - 2025年8月28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制定《独立董事制度》,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 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6] - 特定股东及相关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7][8] - 候选人近三十六个月无相关违法处罚及谴责批评记录[10] - 连续任职六年的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被提名[11] 提名与选举 - 董事会、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13] - 交易所5日内未提异议可选举[13] - 最迟发布股东会通知时披露声明与承诺[14] 任期与罢免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六年[15] - 1%以上股东可质疑或罢免[17] 职权行使 - 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20] - 部分事项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1] 意见与报告 - 发表独立意见应明确清晰且内容多方面[22]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发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5] 工作要求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十五日[26] - 工作记录及资料至少保存十年[27] 公司保障 - 保障知情权,定期通报运营并提供资料[29] - 及时发会议通知,按规定提供资料并保存十年[30] - 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30] - 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承担费用,给予津贴[30] 其他规定 - 可建立责任保险制度[31] - 未尽事宜适用相关规则和章程[33] - 制度经股东会批准生效,解释修改权属董事会[33]
吉林碳谷(836077)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
2025-08-28 00:00
制度审议 - 2025年8月2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3] 股份转让限制 -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总数25%,上市12个月内、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不超1000股可全转[7] - 新增无限售股当年可转25%,新增限售股计入次年基数,权益分派致股份增加可同比增加当年转让数[8] - 8种情形下不得转让股份[11] 交易限制 - 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董事会应收回[12] - 年报等公告前特定时间不得买卖股份[13] - 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时,控股股东等特定期间不得减持[13] 信息管理 - 董高应在特定时间委托公司申报个人及近亲属身份信息[9] - 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身份及持股数据,季度检查买卖披露情况[15] 减持计划 - 买卖股份前通知董事会秘书,计划转让提前15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15] - 每次披露减持时间区间不超3个月[16] - 3个月内集中竞价减持超1%,提前30个交易日预披露[16] 报告与公告 - 减持实施完毕或未实施等情况在规定时间报告并公告[16] - 股份变动2个交易日内向公司报告并由公司公告[16] 表决权限制 - 违规买入有表决权股份,36个月内超比例部分无表决权[18] 制度生效 - 制度经董事会批准生效,解释修改权归董事会[21] - 制度发布于2025年8月28日[22]
吉林碳谷(836077) - 总经理工作制度
2025-08-28 00:00
制度决策 - 2025年8月28日公司通过《制定<总经理工作制度>》,表决7同意0反对0弃权,无需股东会审议[2] 总经理任期 -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连任[7] 会议安排 - 总经理办公例会每月召开一次,临时会议按需决定[14] 工作报告 - 总经理每年向董事会作一次年度工作报告[19]
吉林碳谷(836077)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08-28 00:00
制度审议 - 2025年8月2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制定<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表决7同意0反对0弃权,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 信息定义 - 内幕信息指涉及公司经营、财务等未公开重大信息,范围含28种情况[7] - 内幕信息知情人指公开前能获取内幕信息人员,范围含9类[10] 登记备案 - 如实记录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及档案,填写《内幕信息知情人员档案表》并报备[12] - 重大事项制作进程备忘录,相关人员签名确认[12] - 重大事项披露后10个交易日内报备相关材料[13] - 董事会负责登记备案,秘书组织实施,材料保存至少10年[15] 管理要求 - 加强内幕信息管理,控制知情人范围,知情人配合备案[13] - 董事等配合登记,告知知情人情况及变更[13] - 股东等配合档案工作,告知重大事件知情人情况及变更[15] 违规处理 - 知情人不得泄露、利用信息交易,公司告知保密义务和违法责任[17] - 知情人泄露或交易致损失,公司处罚并要求赔偿[18] - 保荐人等擅自披露致损失,公司保留追责权利[18] - 知情人违法犯罪移交司法机关,受处罚公司报送结果并公告[18] 制度说明 - 制度未尽事宜适用《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20] - 制度经董事会批准生效,解释权和修改权属董事会[21] - 制度发布时间为2025年8月28日[22]
吉林碳谷(836077)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08-28 00:00
制度审议 - 2025年8月2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制定<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 信息披露标准 - 常规交易重大事项达特定标准之一应及时披露[13] - 订立特定合同金额占比及影响重大的应及时披露[18] - 与关联自然人、法人发生特定金额关联交易应审议披露[21] - 控股股东及大股东特定情形需向董事会秘书报告[7] 交易规定 - 委托理财可合理预计额度等,期限不超12个月[16] - 提供担保、财务资助无论金额均应及时披露[16] 其他重大事项披露 - 营业用主要资产变动超总资产30%需及时披露[23] - 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诉讼仲裁应披露[26] 人员信息申报 - 新任董高任职通过后2个交易日内委托申报个人信息[29] - 现任董高信息变化或离任后2个交易日内委托申报[29] 资料提交 - 各控股子公司应每月向公司提交月度财务报告等资料[29] 信息报告流程 - 报告义务人知悉重大信息当日报告董事会秘书[31] - 董事会秘书收到信息安排初审,必要时咨询北交所[32] - 董事会秘书负责对外披露信息合规性审查[33]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后生效实施,解释权和修改权属董事会[37]
吉林碳谷(836077) - 舆情管理制度
2025-08-28 00:00
舆情制度制定 - 2025年8月28日公司审议通过《制定<舆情管理制度>》[2] 舆情工作安排 - 董事长任舆情工作组组长、董秘任副组长[7] - 舆情信息采集设在董事会办公室,设专职人员建档案[7][8] 舆情处置原则 - 包括快速反应、协调宣传、勇敢面对、系统运作[10] 舆情应对措施 - 知悉舆情快速反馈,股价受影响时自查、沟通、发公告[12][13] 其他规定 - 加强与投资者沟通,违规处分,追责虚假信息媒体[13][15][17]
吉林碳谷(836077)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8-28 00:00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5名非独立董事、1名职工代表董事和3名独立董事[4] 会议审议规则 - 2025年8月2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制定<董事会议事规则>》,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5种情况之一应提交董事会审议[7] - 与关联自然人发生30万元以上、与关联法人发生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0.2%以上的关联交易,由董事会审议批准[9] - 董事会审议担保及提供财务资助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9] - 董事会对关联交易事项做出决议,须经全体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27] 会议召开规定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临时会议提前3日书面通知,紧急情况可口头通知[14]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等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应10日内召集主持[14] -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会秘书负责通知全体董事,不同通知方式送达日期有规定[16] - 董事会会议需全体董事过半数出席方可举行,决议表决一人一票制[23] - 一名董事不得在一次会议上接受超二名董事委托代为出席[19] - 董事连续二次未亲自出席或任职期内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次数超期间总次数二分之一需书面说明并披露[20] - 董事会会议原则上不审议未列明议题,特殊情况增加需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24] - 董事会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经同意也可视频、电话等方式召开并决议[25] 人员聘任与事项上报 - 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由总经理提名,报请董事会聘任或解聘[32] - 公司拟进行特定事项需经职能部门研究、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后上报董事会,必要时聘请专家或中介机构评估[37] - 公司年度银行信贷计划由总经理或财务部上报,董事会审定,额度内按程序实施,临时周转资金需报董事会批准[33] 其他规定 - 董事长主要行使主持股东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等职权,不得超越职权范围[11] -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12] - 董事会会议记录和决议书面文件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7][31]
吉林碳谷(836077)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28 00:00
审计制度审议 - 2025年8月28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制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 审计委员会构成 - 成员由3名非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至少一名专业会计人士独立董事[6]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担任,任期与董事会一致[7] 审计委员会职责 - 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等,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9] 审计工作组职责 - 负责审计委员会决策前期准备,提供公司相关财务报告等书面资料[11] 审计委员会会议 - 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四次,每季度一次,须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5] - 表决方式有举手表决、投票表决或通讯表决,会议有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15][19] 制度生效与解释 - 本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后生效实施,解释权和修改权属于董事会[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