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湖雪(8382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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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湖雪(838262)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06-30 21:47
制度审议 - 2025年6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3] 内幕信息范围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等情况属内幕信息范围[7]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范围[8] - 公司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属内幕信息范围[8] - 公司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属内幕信息范围[8] 内幕信息知情人 - 内幕信息知情人包括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及其董高人员等[11] 档案保存与报备 -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材料至少保存十年[13] - 公司应在年报和中报披露后十个交易日内提交报备文件[14] - 公司应在合并等重大事项披露后十个交易日内提交报备文件[14] - 投资者收购等应填写报备文件,公司在相关报告书披露后十个交易日内提交[16] 特殊情况处理 - 北交所核查股票交易异常时公司可能需提交说明并披露风险提示[15] - 公司自主终止合并等事项应履行决策程序并公告原因[16] - 收购继续推进应消除影响或披露风险提示[17] 材料内容与要求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应含姓名等内容,备忘录应含关键时点等内容[18] - 公司应督促人员在备忘录上签名,相关主体应配合制作[19] - 重大事项披露后变化应及时补充报送档案及备忘录[19] 违规处理 - 内幕信息知情人违规公司将处罚并要求赔偿,构成犯罪移交司法机关[27] - 违规受处罚公司将报送结果至证监局和北交所并公告[28] 制度说明 - 制度未规定或抵触时以其他规定为准[30]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0]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30]
太湖雪(838262) - 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
2025-06-30 21:47
制度审议 - 2025年6月27日公司审议通过《制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3] 披露规定 - 涉及国家秘密信息依法豁免披露,商业秘密特定情形可暂缓或豁免[7] - 暂缓、豁免披露后特定情形应及时披露[7] 操作流程 - 暂缓、豁免披露需登记,涉商业秘密额外登记[8][9] - 定期报告公告后十日内报送登记材料[9] - 相关事项填写审批表,董秘登记,董事长签字保存十年[11]
太湖雪(838262) - 内部审计制度
2025-06-30 21:47
制度审议 - 2025年6月27日公司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内部审计制度〉》,表决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 审计委员会 - 审计委员会成员全由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会计专业独立董事任召集人[8] - 审计委员会指导和监督内审制度建立实施,审阅年度内审工作计划[14] 内审部职责 - 内审部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内审计划执行及问题[12] - 内审部在会计年度结束前一月提交次年度计划,结束后两月提交年度报告[12] - 内审部至少每年提交一次内控评价报告[19] - 内审部至少每季度审计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23] - 内审部在业绩快报披露前审计[24] - 内审部负责内控评价具体组织实施[19] - 内审部审计工程项目建设及采购情况[20] - 内审部在重要对外投资等事项发生后及时审计[20] 内审部权限 - 内审部有权要求被审计单位报送文件资料[16] - 内审部有权参加相关会议并召开审计事项会议[16] - 内审部有权参与制定规章制度[16] - 内审部有权检查经营财务资料、文件和勘查实物[16] 其他规定 - 公司建立内审部激励与约束机制,追究重大问题责任[26] - 内审部发现内控重大缺陷或风险及时报告[29] - 审计文件归入档案,实行主审立卷、审结卷成、定期归档责任制[31] - 审计档案保管分永久、长期、短期三种类型[31] - 审计档案借阅需履行审批手续[31] - 制度未尽事宜依国家规定及《公司章程》执行[33] - 制度与规定不一致时以规定为准[34]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34]
太湖雪(838262)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6-30 21:47
会议审议 - 2025年6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3] 股东会审议事项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股东会审议[6] - 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8]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8]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8] - 公司一年内向他人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8]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9]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9] - 交易标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10]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超750万元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10]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特定情况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二个月内召开[1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请求后十日内反馈[19] -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应在决议后五日内发出通知;不同意需说明理由并公告[19] - 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十日内反馈,同意则五日内发通知[19] 股东提案与通知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后两日内发补充通知[23]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二十日前或临时股东会召开十五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23] 其他规定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七个交易日,且一旦确认不得变更[24]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延期或取消,若出现该情形,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两个交易日公告并说明原因[24] - 股东会拟讨论董事选举,通知中应充分披露候选人详细资料,除累积投票制外,每位候选人以单项提案提出[24] - 公司与关联方交易,预计金额超本年度预计总金额,应就超出事项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并披露[14]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7]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作出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2]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向他人提供担保的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以特别决议通过[32]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违反规定,超过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在买入后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33] - 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投资者保护机构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33] - 当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以上选举两名及以上董事,或选举2名以上独立董事时,应当采用累积投票制[34] - 董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有权提名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候选人[35] - 董事候选人应在股东会召开前书面承诺接受提名,保证资料真实完整并履行职责[36] - 股东会审议影响中小股东利益重大事项时,对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披露[36] -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重复表决以第一次结果为准[37] - 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或未投的表决票视为弃权[38] - 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列明出席会议股东等信息及表决结果[39] - 提案未获通过或变更前次决议,应在公告中特别提示[39] - 股东会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40]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会后两个月内实施[40]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等违法违规的决议[41] - 本规则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44]
太湖雪(838262) - 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5-06-30 21:47
证券代码:838262 证券简称:太湖雪 公告编号:2025-106 苏州太湖雪丝绸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苏州太湖雪丝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27 日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 理制度的议案》之子议案 3.16:《制定〈子公司管理制度〉》,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苏州太湖雪丝绸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苏州太湖雪丝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加强对子公 司的管理控制,持续提高公司治理水平,更好地保障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以及《苏州太湖雪丝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太湖雪(838262)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6-30 21:47
董事会构成与任期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含一名职工代表董事和三名独立董事[8] - 董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独立董事连任不超六年[8] - 兼任高管及职工代表董事总计不超董事总数二分之一[8] 董事相关规定 - 董事候选人近三年受处罚等三种情形之一,公司应披露并提示风险[10] - 董事连续两次未出席会议,董事会应建议撤换[14] - 董事辞任提交书面报告,收到报告生效,两日内披露[14] - 辞任致成员低于法定人数,原董事履职至新董事就任[14] - 股东会可解任董事,无理由解任董事可要求赔偿[14] - 董事、高管离任应说明情况,做好交接或接受审计[14] - 董事忠实义务辞职或届满后一百八十日内仍有效[15] 交易审议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近一期审计总资产10%以上应提交审议[19] - 成交金额占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应审议[19] - 交易标的营收占近一年营收10%以上且超1000万元应审议[19] - 交易利润占近一年净利润10%以上且超150万元应审议[20]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近一年净利润10%以上且超150万元应审议[20] - 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占近一期审计总资产0.2%以上且超300万元由董事会审议[20] 会议相关规定 - 董事会每年至少开两次会,提前十日通知[23] - 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股东等可提议临时会议,董事长十日内召集[23] - 临时会议提前三日通知,紧急情况可口头通知[23] - 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时,过半数无关联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须无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3人提交股东会[30] - 董事会决议须超全体董事半数同意,担保等事项须三分之二以上董事通过[29][31] - 提案未通过,一个月内无重大变化不再审议[31] - 二分之一以上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提案有问题,会议暂缓表决[33] - 会议档案保存不少于十年[40] 其他规定 - 2025年6月27日董事会通过《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 - 决议违反规定致公司损失,参与董事赔偿,异议并记录可免责[38] - 涉及股东会表决或重大信息应及时公告,公告前保密[39] - 决议由总经理落实汇报,董事长督促检查,高管严格执行[42] - 规则经股东会通过生效,董事会负责解释[43][44]
太湖雪(838262)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06-30 21:47
制度审议 - 2025年6月27日公司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 关联方定义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法人或组织为关联法人[7]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7]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包括购买或出售资产等十二项内容[10][11] 交易原则 - 关联交易应遵循诚实信用等六项基本原则[12] - 应与关联方签书面协议,遵循平等、自愿等原则[13] 监督管理 - 独立董事至少每半年查阅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13] 表决规定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15][16]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特定情形股东应回避表决[16] 损失处理 - 关联方占用或转移资源造成损失,董事会应采取保护性措施[14] 披露要求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30万元以上交易需及时披露[20] - 与关联法人成交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0.2%以上且超300万元交易需及时披露[20] - 与关联方成交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2%以上且超3000万元交易有审计和评估要求[21] - 日常性关联交易可预计年度金额,超预计需审议披露[20] - 关联交易“及时”披露指两个交易日内[26] 审议流程 - 关联交易提交董事会前需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过半数同意[25] 担保规定 - 公司为关联方提供担保需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披露并提交股东会审议[26] - 控股股东等关联方提供担保需提供反担保[26]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实施[27]
太湖雪(838262)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5-06-30 21:47
证券代码:838262 证券简称:太湖雪 公告编号:2025-095 苏州太湖雪丝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苏州太湖雪丝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27 日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 理制度的议案》之子议案 3.05:《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表决结果: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苏州太湖雪丝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为进一步完善苏州太湖雪丝绸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明确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限,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苏州太湖雪丝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
太湖雪(838262)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2025-06-30 21:47
制度修订 - 2025年6月27日公司审议通过《修订〈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尚需股东会审议[3] 会议规则 - 独立董事至少每年开一次专门会议,半数以上提议可开不定期会议[6] - 定期会议提前三日通知,不定期提前两日,紧急或全同意不受限[6] - 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可书面委托[6] 会议组织 - 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召集人主持,不履职时两人以上可自行召集[7] 职权行使 - 关联交易等经专门会议讨论且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7] - 独立聘请中介等职权经专门会议审议,部分需过半数同意[8] 表决与记录 - 表决一人一票,方式有举手表决、投票表决、通讯表决[9] - 会议记录至少保存十年[9] 生效时间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10]
太湖雪(838262)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6-30 21:47
会议审议 - 2025年6月27日公司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3] 战略委员会 - 由五名董事组成,主任委员由董事长担任[8]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成员可连选连任[8] - 主要职责为研究战略规划并提建议、检查实施等[10] 会议规则 - 视情况召开,会前三天通知(特殊或紧急情况除外)[12] - 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13] - 可多种方式召开,有举手表决等方式[13] 其他 - 会议记录保存期不得少于十年[14] - 证券部负责决策前期准备,汇总材料提交[16] - 细则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解释权归董事会[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