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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光源海(872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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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光源海(872351) - 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2025-08-15 20:18
会议审议 - 2025年8月13日第三届董事会二十一次会议通过修订《网络投票实施细则》,5票同意[2] 网络投票规定 - 股东会通知明确投票代码等事项[7] - 股权登记日和网络投票开始日至少间隔2交易日[7] 投票规则 - 多次有效投票视为出席,按股份计表决权[9] - 累积投票超数视为弃权[9] - 总议案投票代表相同意见,重复投票以首次为准[9] - 多方式重复投票以首次结果为准[10] 特殊情况处理 - 需回避股东投票结果剔除[10] - 审议重大事项单独统计中小股东投票[10] 表决权征集 - 董事会等可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征集表决权[10]
华光源海(872351)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15 20:18
审计委员会构成 - 由三名非高管董事组成,二分之一以上为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为专业会计人士[8]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8] - 设独立董事召集人,在委员内选举,报董事会批准[8] 审计委员会任期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届满可连选连任[8] - 人数低于规定三分之二时,董事会应及时增补,未达前暂停职权[8][9] 会议相关 - 每年至少与外部审计机构单独沟通一次[12]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可开临时会议[17] - 上市公司提前三日提供资料,董事会秘书发通知[17]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8] - 表决举手表决,临时可用通讯表决,可邀请人员列席[19][20] 其他 - 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审计委员会提建议,董事会审议[17] - 公司披露审计委员会人员及履职情况,重大问题及时披露整改[23] - 董事会未采纳意见须披露说明理由,细则经审议生效,解释权归董事会[24][26]
华光源海(872351) - 内部审计制度
2025-08-15 20:18
证券代码:872351 证券简称:华光源海 公告编号:2025-086 华光源海国际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华光源海国际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之 子议案 2.17 修订《内部审计制度》,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计工作(以下简称"各单位")。 华光源海国际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华光源海国际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 部审计工作管理,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明确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的职责,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以及《华光源海国际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
华光源海(872351) -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2025-08-15 20:18
利润分配制度修订 - 2025年8月13日董事会通过修订《利润分配管理制度》,待股东会审议[2] 利润提取与分红规则 - 提取税后利润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7] - 一般年度分红,可提议中期现金分红[11] - 股利分配形式有现金、股票及结合三种[11] 现金分红比例 - 盈利且无重大投资,年度现金分红不低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10%[11] - 上市后三年现金累计分配不少于年均可供分配利润30%[11] - 成熟期无重大支出,现金分红比例最低80%[12] - 成熟期有重大支出,现金分红比例最低40%[12] - 成长期有重大支出,现金分红比例最低20%[12] 重大投资界定 - 未来十二个月拟对外投资累计支出超净资产50%且超5000万元或总资产30%[13] 制度执行与监督 - 至少每三年审阅《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并调整[14] - 董事会和管理层接受审计委员会监督[18] - 调整政策需论证并经股东会表决,与股东沟通[18] - 股东会决议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派发[21] - 在报告中披露利润分配方案和执行情况[21]
华光源海(872351)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08-15 20:18
制度修订 - 2025年8月13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尚需股东会审议[2] 任职资格 - 公司设2名独立董事[5] - 需有五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7] - 会计专业人士有经济管理高级职称需相关岗位五年以上全职经验[7] - 特定股东及直系亲属不得担任[9] - 特定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直系亲属不得担任[9] - 近三十六个月违法受罚不得任职[10] - 近三十六个月受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得任职[10] - 连续任职六年,三十六个月内不得再被提名[11] - 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11] 任期与工作要求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六年[13]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15] 职权与程序 - 2名独立董事认为资料不充分可联名要求延期[21] - 行使部分职权需专门会议全体过半数同意[15] - 单独或合并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可提候选人[24] - 股东会通过提案后2个交易日向北交所报送电子文件[24] 津贴与保险 - 公司应给予适当津贴,标准经董事会预案、股东会通过并年报披露[21] - 公司应建立责任保险制度[22] 履职与补选 - 事前核准的自取得核准日履职[26] - 不符规定应停止履职并辞职,否则董事会解除职务[26] - 特定情形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60日内补选[26] 其他规定 - 工作记录及资料至少保存十年[21] - 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且不委托他人,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4] - 制度与其他规定不一致以其他规定为准[28]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9]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实施,修改亦同[29]
华光源海(872351)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和保密制度
2025-08-15 20:18
制度修订 - 2025年8月13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和保密制度》[3] - 制度于2025年8月15日生效实施[28][29] 报告义务人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为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7] 报告情形 - 重大交易事项中5种情况需及时报告[8] - 关联交易中3种情况需及时报告[9] - 诉讼和仲裁事项特定情况需关注[10] - 重大变更事项11种情况需重视[12] - 重大风险事项12种情况需留意[15] 报告流程 - 各部门及子公司在3个时点后向董事会秘书预报重大信息[17] - 按2种情况报告重大信息进展[17] - 报告义务人第一时间联系董事会秘书并24小时内递交书面文件[9] 报送材料 - 重大信息报送材料包括事项原因、协议、政府批文等[11][20] 责任人与管理 - 各部门及子公司负责人为信息报告第一责任人[21] - 董事会秘书对重大信息分析判断并按程序披露[19] - 董事会秘书定期或不定期对报告义务人沟通和培训[21] 责任追究与保密 - 未及时上报重大信息追究相关人员责任[22] - 公司相关人员对未公开信息严格保密[24]
华光源海(872351)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08-15 20:18
董事会会议 - 2025年8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二十一次会议,通过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表决5同意0反对0弃权,无需提交股东会[2] 董事会秘书 - 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董事或高管可兼任[7] - 需具备专业知识等,取得资格证书,有任职限制[8][9] - 负责信息披露等职责,任职需参加后续培训[8][10] 聘任解聘 - 聘任需提前五个交易日向交易所提交文件,同时聘事务代表[12][13] - 特定情形一个月内解聘,原任离职三个月内聘任新秘书[15] - 空缺超三月董事长代行职责[16]
华光源海(872351)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及保密制度
2025-08-15 20:18
制度审议 - 2025年8月13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及保密制度》,表决5同意0反对0弃权,无需股东会审议[3] 内幕信息范围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或控股权变化较大属内幕信息[8] - 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抵押、出售或报废超30%属内幕信息[9] 报备要求 - 各部门在内幕信息首次公开披露后10个交易日内向北交所报备知情人档案[14] - 公司在年报和中报披露后10个交易日提交报备文件,自查期分别为披露日前6个月和3个月[14] - 公司在合并等重大事项披露后10个交易日提交报备文件,自查期为董事会决议披露日前6个月[15] 相关责任 - 持有5%股份及以上股东等配合做好登记管理工作[16] - 公司重大事项披露时向北交所报备知情人档案[16] - 公司核查知情人买卖证券情况,违规核实追责并报送监管机构[23] - 董事会核查知情人信息真实性,董秘负责登记备案[23] - 违反制度知情人依法担责,公司视情节处分追责[24] 档案管理 - 知情人档案和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保存至少10年[18] - 董事会办公室按登记表填汇总表,保存至少10年[20] - 重大事项公开披露后,董事会办公室报送相关档案及备忘录给监管部门[20] 其他 - 公司报送档案出具书面承诺,董事长及董秘签字确认[24] - 制度自审议通过生效,董事会负责制定、修改和解释[27][28]
华光源海(872351) -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08-15 20:18
人员设置 - 公司设1名总经理任期3年可连聘连任,可设若干副总经理和1名财务总监[6] 任职限制 - 特定犯罪、破产清算、违法吊销执照等情况人员不得担任总经理[7] 任免机制 - 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副总经理等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8] - 解聘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出,解聘副总经理等由董事长或总经理提出[8][9] 会议决策 - 特定情形总经理2个工作日内召开临时办公会议,由其主持决策[17][18][19] 职责权限 - 投资项目确定执行和监督人并汇报进展,任免部门负责人需考核征求意见[19] - 大额款项支出实行联签制度,总经理定期向董事会或董事长报告工作[19][21] 考核奖惩 - 考核指标包括销售收入、净利润等,董事会年初定指标年末考核[23] - 成绩显著给予奖励,工作失职区分情况处罚[23] 生效实施 - 细则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26]
华光源海(872351)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08-15 20:18
制度修订 - 2025年8月13日董事会审议通过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待股东会审议[2] 担保决策 - 对外担保须经董事会三分之二同意或股东会批准[7] - 六种情形担保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7] 股东会规则 - 为关联方担保相关股东不参与表决[9][11] - 审议非控股子公司担保对中小股东单独计票[9] 担保要求 - 被担保方经营财务正常且提供反担保[11] - 公司要求被担保对象提供董事会认可反担保[15] 信息披露与监督 - 批准的对外担保及时披露[17] - 担保期内跟踪监督被担保方[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