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业电气(92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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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业电气(920128)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07-14 20:16
担保制度审议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已通过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 审批规则 - 董事会审议对外担保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7] - 多种情形下担保须经股东会审批[7] 申请流程 - 被担保人应至少提前三十个工作日向财务中心提交担保申请书及附件[10] 会议表决 - 董事会在同次会议审核两项以上对外担保申请时应逐项表决,且均需取得出席董事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12] 后续管理 - 财务中心按季度填报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表并抄送公司总裁及董事会秘书[13] - 提前两个月通知被担保方做好债务清偿及后续工作[15] - 被担保人于债务到期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未履行还款义务需及时告知董事会办公室[17]
胜业电气(920128) -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2025-07-14 20:16
利润分配规定 - 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提取[7] - 法定公积金转资本时,留存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7] 现金分红比例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达80%[11] - 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达40%[11] - 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达20%[11] 其他规定 - 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方案决议后,董事会2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未完成需重新审议[7] -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已通过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待股东会审议[2] - 税后利润按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和按股份比例分配等顺序分配[7] - 利润分配优先现金分配,可采用现金、股票等方式[10] - 审计委员会监督董事会和管理层执行利润分配政策情况[15] - 公司特定变更时需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及安排等信息[16] - 本年末未分配利润为正且盈利,近三年现金分红总额低于年均净利润30%需披露原因[16] - 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负但合并报表为正,需披露子公司向母公司利润分配情况及增强回报措施[16] - 利润分配不超累计可分配利润范围[17] - 股东违规占用资金,扣减现金红利偿还[17] - 制度与法规或章程抵触,执行法规和章程规定[19] - 制度“以上”含本数,“超过”不含本数[19]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解释[19] - 制度发布日期为2025年7月14日[20]
胜业电气(920128)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7-14 20:16
提名委员会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6]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6]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6] 提名委员会运作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届满连选可连任[7] - 会议提前三天通知,紧急情况不受限[14] - 会议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过半数通过[14] 提名委员会职责与生效 - 负责拟定选择标准和程序,遴选审核提建议[9] - 聘任前一至两月提建议和材料[11] - 细则董事会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7][18]
胜业电气(920128) - 内部审计制度
2025-07-14 20:16
审计制度 - 内部审计制度获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股东会审议[2] - 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9] - 每年年末对公司财务进行专项审计[10] - 需在业绩快报披露前对其审计[10] 审计流程 - 内部审计通知提前3个工作日送达[13] - 被审计方3个工作日内对初稿提意见[13] - 被审计方2个工作日内对正式报告提复议申请[14] - 审计部门1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复审[14] 档案管理 - 审计档案保存不少于10年[17] - 未经董事会同意不得泄露审计档案[17] 重大情况处理 - 审计发现内控重大问题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必要时董事会向北交所报告披露[19] 考核与奖惩 - 将内控执行情况纳入绩效考核[21] - 为公司避免损失等给予表彰奖励[22] - 违规造成损失追究责任,犯罪移交司法机关[23] 其他 - 制度与法规冲突以法规为准[25]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并审议通过后生效[26]
胜业电气(920128)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07-14 20:16
独立董事制度审议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已通过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 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该职,不得在公司兼任除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外的其他职务[7] - 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为独立董事候选人,若具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需在会计等专业岗位有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7]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等特定自然人不得担任独立董事[10] - 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等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独立董事[10] - 独立董事及候选人最近36个月内不得因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受处罚[11] - 独立董事及候选人最近36个月内不得受到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12] - 在公司连续任职独立董事已满六年的,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候选人[12] 提名与选举 - 公司董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14] - 公司最迟应在发布选举独立董事的股东会通知公告时,披露相关声明与承诺及审查意见[14] - 股东会通过选举提案后,公司应在2个交易日内向北交所报送《董事声明及承诺书》电子文件[16] 任期与履职 - 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16] - 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应提议召开股东会解除其职务[1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对独立董事提出质疑或罢免提议[17] - 独立董事因特定情形辞职或被解除职务,公司应在60日内完成补选[17][18] - 独立董事行使部分特别职权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20] - 部分事项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0] - 独立董事对重大事项出具的独立意见应包含多方面内容[22]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和主持[23] -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公司发出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4][25] 信息披露与报备 - 公司保存独立董事独立意见并向有关部门报备,需披露事项应公告意见[26] - 公司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报送定期报告时应提交独立董事意见[26] - 公司不得披露未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定期报告,未通过需披露相关内容及独立董事意见[26] 履职保障 - 公司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必要条件和经费,保证其知情权[28] - 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资料不充分或论证不明确,可联名要求延期,董事会应采纳[28] - 公司董事会秘书协助独立董事履行职责,及时披露相关意见[28] - 独立董事行使职权时公司有关人员应配合[28] - 独立董事聘请中介机构及行使职权费用由公司承担[28] 津贴与生效 - 公司给予独立董事适当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定预案,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在年报披露[28] - 本制度由董事会制定,2025年7月14日起生效,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负责解释[30]
胜业电气(920128) - 承诺管理制度
2025-07-14 20:16
制度概况 - 胜业电气承诺管理制度已通过董事会审议,尚需股东会审议[2] - 制度旨在加强承诺规范性,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4] 承诺要求 - 公开承诺应具体明确、具可操作性,需在规定平台披露[6] - 承诺人应严格履行,不得无故变更或不履行[7] 特殊情况处理 - 因客观原因无法履行可变更或豁免,需经相关程序审议[8] - 公司被收购,原实控人未履行完的承诺可由收购人承接[9] 制度生效与解释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股东会通过生效,董事会负责解释[11]
胜业电气(920128)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7-14 20:16
董事会组成 - 董事会由5 - 13名董事组成,含2 - 5名独立董事、1名董事长、1名职工代表董事[4]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6] - 特定情形下应召开临时会议[7] - 董事长应10日内召集并主持董事会会议[9] 会议通知 - 定期会议至少提前10日通知,临时会议至少提前3日通知,紧急可口头通知[10] - 定期会议通知变更需提前3日书面通知,不足3日需顺延或获认可[10] 会议举行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4] - 1名董事不得接受超2名董事委托[16] - 董事连续2次未出席且不委托,董事会应建议更换[17] - 董事会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必要时可视频、电话召开[17] 会议表决 - 审议通过提案须超全体董事人数半数同意,特定事项需2/3以上出席董事同意[21] - 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无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可举行,决议须无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22] - 提案未通过且条件未重大变化,1个月内不应再审议[23] - 1/2以上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可要求暂缓表决[23] 其他 - 董事会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10年[26] - 本制度由董事会制定,股东会通过生效,董事会负责解释[29]
胜业电气(920128) - 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2025-07-14 20:16
网络投票细则 - 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已通过董事会审议,尚需股东会审议[2] 股东会投票规则 - 股东会除现场投票外应提供网络投票,重复表决以首次结果为准[4] - 股权登记日和网络投票开始日至少间隔两个交易日[6] 投票方式及计票 - 累积投票制每一股拥有与应选人数相同选举票数,以拥有票数为限[8] - 非累积投票制逐项表决,同一事项不同提案按时间顺序表决[9] 特殊情况处理 - 审议重大事项对中小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10] - 董事会等可征集表决权,不得有偿或变相有偿征集[11]
胜业电气(920128)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07-14 20:16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 胜业电气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 - 细则由董事会制定,自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5] 聘任解聘规定 - 公司应在董事会聘任、解聘董事会秘书或其辞职的2个交易日内发布公告并向北交所报备[7] - 公司应在原任董事会秘书离职3个月内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9] 解聘情形 - 董事会秘书具有细则第九条规定情形之一,公司应自相关事实发生之日起1个月内将其解聘[7] - 董事会秘书连续三个月以上不能履行职责,公司应将其解聘[7] 辞职生效 - 董事会秘书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未完成工作移交或公告披露的,完成后生效[9] 职责代行 - 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指定代行职责人员前由董事长代行职责[9] 会议列席 - 公司召开涉及重大事项会议应及时告知董事会秘书列席并提供资料[12] 规定执行 - 细则如与国家法律等相抵触,执行国家法律等规定,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执行[15]
胜业电气(920128)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7-14 20:16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2个月内召开[4][7] - 董事会决定召开临时股东会,5日内发出通知[8] - 独立董事等提议召开,董事会10日内反馈[7][8][9] - 董事会同意召开,5日内发出通知[8][9] - 审计委员会同意股东请求,5日内发出通知[9] 提案与通知 - 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3]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发通知[13] 会议相关规定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交易日,且晚于公告披露时间,确认后不得变更[15] - 延期或取消股东会,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交易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5] - 股东会由董事长主持,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董事推举1名董事主持[19] - 公司召开股东会应提供网络投票方式,股东网络投票视为出席[17] 表决规定 - 关联交易经出席股东会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事项需2/3以上通过[22]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股份超30%或选2名以上独立董事时用累积投票制[23]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25]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股份,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26] - 控股子公司特殊原因持股,1年内消除情形,期间不得行使表决权[26] 其他规定 - 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或变相有偿征集[26] - 股东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26] - 董事会工作报告等事项由股东会以普通决议通过[27] - 1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28] - 会议记录与相关资料保存不少于10年[30]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法违规或违反章程的股东会决议[30] -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制定并负责解释[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