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业电气(92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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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业电气(920128)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7-14 20:16
证券代码:920128 证券简称:胜业电气 公告编号:2025-073 胜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胜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胜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行为,保证股东会依 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下称"《 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胜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 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 、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 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应当在《公司法》《 ...
胜业电气(920128) -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2025-07-14 20:16
胜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胜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证券代码:920128 证券简称:胜业电气 公告编号:2025-077 第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维护公司资金安全负有法定义务。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关联方指与公司有《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所规定的关联关系的一方。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 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 范围的子公司除外)及其他关联方之间资金往来适用本制度。 除本条规定外,本制度所称的公司均指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 子公司。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 金占用。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 ...
胜业电气(920128)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07-14 20:16
制度审议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已获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 - 本制度由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2] 管理目的与原则 - 投资者关系管理目的包括促进公司与投资者良性关系、建立稳定投资者基础等[6] - 投资者关系管理原则有保障投资者权益、合法合规披露等六项[6][7] 工作对象与沟通内容 -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对象涵盖投资者、分析师、媒体、监管部门等[8] -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内容包含发展战略、法定信息披露等[9] 说明会与平台建设 - 公司应至少提前2个交易日发布召开年度报告说明会的通知[11] - 举办年度报告说明会,公司董事长等相关人员应当出席[11] - 公司应充分重视网络沟通平台建设,公告法定信息披露资料[11] 沟通与档案制度 - 公司与特定对象沟通前应要求其出具资料并签署承诺书[13] - 公司进行投资者关系活动应建立完备的档案制度[14] 人员职责 - 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主管负责人[16] - 董事长、董事会秘书或董事会授权人员为公司对外发言人[11] 工作内容与义务 - 投资者关系工作包括分析研究、沟通与联络、公共关系等职责[12] - 公司各职能部门及员工有义务协助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13] 培训与素质要求 - 投资者关系管理职能部门应组织员工进行相关知识培训[14] - 从事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人员需具备全面了解公司等素质和技能[18] 信息披露与记录 - 向特定对象提供未公开非重大信息应及时向所有投资者披露[20] - 投资者关系管理相关制度应在指定平台和公司网站披露[20] - 活动结束后应编制《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并刊载[20]
胜业电气(920128)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07-14 20:16
证券代码:920128 证券简称:胜业电气 公告编号:2025-066 胜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胜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胜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存 储、使用、监管和责任追究,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 (以下简称"《9号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胜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发行证券( 包括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以及向特 定对象发行证券募集 ...
胜业电气(920128)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07-14 20:16
制度审议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已通过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尚需股东会审议[2] 内幕信息界定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及其相关人员属知情人[5] - 一年内重大资产交易超资产总额30%等属内幕信息[6] - 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属内幕信息[7] - 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属内幕信息[7] - 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重大损失属内幕信息[7] 档案保存与报备 -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及备忘录至少保存10年[13] - 年报和中报披露后10个交易日内提交报备文件[13] - 重大事项披露后10个交易日内提交报备文件[13] 违规处理 - 发现内幕交易2个工作日内报送情况及结果[11] - 违规造成严重影响或损失,董事会视情节处分[16] - 违规造成重大损失、涉嫌犯罪,移交司法机关[16] 制度生效与解释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股东会审议通过日起生效[18] - 制度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负责解释[18] 制度发布 - 制度发布时间为2025年7月14日[19]
胜业电气(920128)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07-14 20:16
任职限制 - 特定情形下董事、高管不得任职[8] - 任职期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14] 离职规定 - 董事辞任、高管辞职生效时间不同[9] - 离职5个工作日内移交文件并签确认书[12] 补选要求 - 董事任期届满未改选,原董事履职,公司60日内补选[9][10] 追责流程 - 发现违规董事会审议追责方案,追偿含直接损失[17] - 离职人员有异议可15日内向审计委申请复核[17] 制度情况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股东会审议[3] - 适用于董事及高管任期届满等离职情形[5]
胜业电气(920128) -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2025-07-14 20:16
证券代码:920128 证券简称:胜业电气 公告编号:2025-095 胜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上市公司章程 指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 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 原规定 | 修订后 | | --- | --- | | 第一条 为维护胜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第一条 为维护胜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 (下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 | (下称"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 | | 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 | 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 | 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 | |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 |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 | 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 | 证券法》(下称"《证券 ...
胜业电气(920128) - 证券事务代表任命公告
2025-07-14 20:1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证券代码:920128 证券简称:胜业电气 公告编号:2025-096 胜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命公告 一、证券事务代表任命的基本情况 胜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 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聘任靳栋茹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职期限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自 2025 年 7 月 11 日起生效。该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 联合惩戒对象。 (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二、合规性说明及影响 本次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对公司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胜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胜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7 月 14 日 附件: (一)人员变动的合规性说明 靳栋茹女士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及相关素质,能够胜任相关岗位职责的 要求,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胜业电气(920128) - 2025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公告
2025-07-14 20:16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证券代码:920128 证券简称:胜业电气 公告编号:2025-098 胜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 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7 月 11 日 4.发出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 年 7 月 5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何泳梅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职工代表 50 人,实际出席职工代表 50 人。 二、会议审议事项及表决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议案》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胜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公司将不再 ...
胜业电气(920128) -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25-06-13 19:30
本次权益分派基准日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 143,442,336.10 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128,225,933.88 元。本次权益分派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32,476,000.00 元。 一、权益分派方案 1、本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81,19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4.00 元人民 币现金。 证券代码:920128 证券简称:胜业电气 公告编号:2025-061 胜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胜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5 年 5 月 13 日召 开的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 月。 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二、权益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2、扣税说明 (1)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个人股东、 投资基金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