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业电气(92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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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业电气(920128)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07-14 20:16
制度内容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获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过,无需股东会审议[2] - 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涉及资产等差错金额占比超最近一年经审计总额10%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7][8] - 会计报表附注等财务信息披露涉及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认定为重大错误或遗漏[8][9] - 业绩预告、快报与实际差异幅度达20%以上认定为有重大差异[10] 责任与执行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分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11] - 追究责任形式包括责令改正等[14] - 出现重大差错被监管采取措施,责任人所属部门应配合查实并追责[11] 制度生效与解释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7] - 胜业电气董事会落款日期为2025年7月14日[18]
胜业电气(920128) -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07-14 20:16
人员设置与任期 - 公司设总经理1名,董事会秘书1名、财务总监1名,副总经理若干名[4] - 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总监每届任期3年,届满经董事会通过可连聘连任[8] 任职资格与限制 - 财务总监需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有会计专业知识背景并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8] - 有贪污等犯罪被判刑执行期满未逾5年不得担任总经理[7] - 担任破产清算公司相关职务且负有个人责任,自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不得担任总经理[7] - 担任违法被吊销执照公司法定代表人且负有个人责任,自被吊销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不得担任总经理[7] 总经理权限与信息披露 - 总经理在一个会计年度内单笔或累计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有融资事项决定权[11] - 总经理候选人相关情况需披露[9] 会议制度 - 总经理办公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特定情形下应在两个工作日内召开临时会议[19] - 各部门需提交讨论的议题一般应于会议5天前申报[19] - 会议议程及出席范围审定后一般应于会议前3天通知出席人员,重要议题讨论材料提前3天送阅[20] - 会议记录保管期为10年[20] 总经理减持规定 - 持股5%以上的总经理计划减持股份,应在首次卖出15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每次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不超3个月[26] - 减持时间区间内,持股5%以上的总经理减持数量过半或时间过半时,应披露减持进展情况[27] -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减持时间区间届满后,应及时公告具体减持情况[27]
胜业电气(920128) -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2025-07-14 20:16
利润分配规定 - 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提取[7] - 法定公积金转资本时,留存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7] 现金分红比例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达80%[11] - 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达40%[11] - 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达20%[11] 其他规定 - 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方案决议后,董事会2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未完成需重新审议[7] -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已通过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待股东会审议[2] - 税后利润按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和按股份比例分配等顺序分配[7] - 利润分配优先现金分配,可采用现金、股票等方式[10] - 审计委员会监督董事会和管理层执行利润分配政策情况[15] - 公司特定变更时需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及安排等信息[16] - 本年末未分配利润为正且盈利,近三年现金分红总额低于年均净利润30%需披露原因[16] - 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负但合并报表为正,需披露子公司向母公司利润分配情况及增强回报措施[16] - 利润分配不超累计可分配利润范围[17] - 股东违规占用资金,扣减现金红利偿还[17] - 制度与法规或章程抵触,执行法规和章程规定[19] - 制度“以上”含本数,“超过”不含本数[19]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解释[19] - 制度发布日期为2025年7月14日[20]
胜业电气(920128)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7-14 20:16
证券代码:920128 证券简称:胜业电气 公告编号:2025-084 胜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由董事会从董事会成员中任命, 独立董事占多数。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胜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胜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领导人员的产生,优 化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的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胜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细 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下称"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 会,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 ...
胜业电气(920128) - 内部审计制度
2025-07-14 20:16
证券代码:920128 证券简称:胜业电气 公告编号:2025-079 胜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主要明确了内部审计和内部控制的概念、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 内部审计机构的职责及权限、内部审计工作程序、内部审计档案管理、信息披露、奖 励和惩罚等规范,是公司开展内部审计管理工作的标准。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审计机构或人员依据国家有 关法律法规和本制度的规定,对其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胜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胜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保 障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人员充分行使职权,发挥内部审计在改善经营管理、 纠错防弊、提高经济效益、加强廉政建设、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防范风险方面的 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胜业电气(920128) - 承诺管理制度
2025-07-14 20:16
证券代码:920128 证券简称:胜业电气 公告编号:2025-069 胜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承诺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承诺"是指公司就重要事项向公众或者监管部门所作 的保证和相关解决措施;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就重要事项向公司、公众或者监管 部门所作的保证和相关解决措施。 第二章 承诺管理 第三条 承诺人作出的公开承诺应当具体、明确、无歧义、具有可操作性, 并符合法律法规和北京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公司应当及时将承诺人的承 诺事项单独在规定信息披露平台的专区披露。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胜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承诺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胜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联方、其他承诺人以及公司(下称"承 诺人")的承诺及履行承诺行为的规范性,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 《 ...
胜业电气(920128)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07-14 20:16
独立董事制度审议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已通过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 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该职,不得在公司兼任除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外的其他职务[7] - 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为独立董事候选人,若具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需在会计等专业岗位有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7]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等特定自然人不得担任独立董事[10] - 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等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独立董事[10] - 独立董事及候选人最近36个月内不得因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受处罚[11] - 独立董事及候选人最近36个月内不得受到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12] - 在公司连续任职独立董事已满六年的,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候选人[12] 提名与选举 - 公司董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14] - 公司最迟应在发布选举独立董事的股东会通知公告时,披露相关声明与承诺及审查意见[14] - 股东会通过选举提案后,公司应在2个交易日内向北交所报送《董事声明及承诺书》电子文件[16] 任期与履职 - 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16] - 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应提议召开股东会解除其职务[1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对独立董事提出质疑或罢免提议[17] - 独立董事因特定情形辞职或被解除职务,公司应在60日内完成补选[17][18] - 独立董事行使部分特别职权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20] - 部分事项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0] - 独立董事对重大事项出具的独立意见应包含多方面内容[22]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和主持[23] -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公司发出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4][25] 信息披露与报备 - 公司保存独立董事独立意见并向有关部门报备,需披露事项应公告意见[26] - 公司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报送定期报告时应提交独立董事意见[26] - 公司不得披露未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定期报告,未通过需披露相关内容及独立董事意见[26] 履职保障 - 公司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必要条件和经费,保证其知情权[28] - 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资料不充分或论证不明确,可联名要求延期,董事会应采纳[28] - 公司董事会秘书协助独立董事履行职责,及时披露相关意见[28] - 独立董事行使职权时公司有关人员应配合[28] - 独立董事聘请中介机构及行使职权费用由公司承担[28] 津贴与生效 - 公司给予独立董事适当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定预案,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在年报披露[28] - 本制度由董事会制定,2025年7月14日起生效,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负责解释[30]
胜业电气(920128)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7-14 20:16
董事会组成 - 董事会由5 - 13名董事组成,含2 - 5名独立董事、1名董事长、1名职工代表董事[4]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6] - 特定情形下应召开临时会议[7] - 董事长应10日内召集并主持董事会会议[9] 会议通知 - 定期会议至少提前10日通知,临时会议至少提前3日通知,紧急可口头通知[10] - 定期会议通知变更需提前3日书面通知,不足3日需顺延或获认可[10] 会议举行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4] - 1名董事不得接受超2名董事委托[16] - 董事连续2次未出席且不委托,董事会应建议更换[17] - 董事会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必要时可视频、电话召开[17] 会议表决 - 审议通过提案须超全体董事人数半数同意,特定事项需2/3以上出席董事同意[21] - 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无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可举行,决议须无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22] - 提案未通过且条件未重大变化,1个月内不应再审议[23] - 1/2以上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可要求暂缓表决[23] 其他 - 董事会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10年[26] - 本制度由董事会制定,股东会通过生效,董事会负责解释[29]
胜业电气(920128) - 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2025-07-14 20:16
网络投票细则 - 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已通过董事会审议,尚需股东会审议[2] 股东会投票规则 - 股东会除现场投票外应提供网络投票,重复表决以首次结果为准[4] - 股权登记日和网络投票开始日至少间隔两个交易日[6] 投票方式及计票 - 累积投票制每一股拥有与应选人数相同选举票数,以拥有票数为限[8] - 非累积投票制逐项表决,同一事项不同提案按时间顺序表决[9] 特殊情况处理 - 审议重大事项对中小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10] - 董事会等可征集表决权,不得有偿或变相有偿征集[11]
胜业电气(920128)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07-14 20:16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 胜业电气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 - 细则由董事会制定,自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5] 聘任解聘规定 - 公司应在董事会聘任、解聘董事会秘书或其辞职的2个交易日内发布公告并向北交所报备[7] - 公司应在原任董事会秘书离职3个月内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9] 解聘情形 - 董事会秘书具有细则第九条规定情形之一,公司应自相关事实发生之日起1个月内将其解聘[7] - 董事会秘书连续三个月以上不能履行职责,公司应将其解聘[7] 辞职生效 - 董事会秘书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未完成工作移交或公告披露的,完成后生效[9] 职责代行 - 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指定代行职责人员前由董事长代行职责[9] 会议列席 - 公司召开涉及重大事项会议应及时告知董事会秘书列席并提供资料[12] 规定执行 - 细则如与国家法律等相抵触,执行国家法律等规定,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执行[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