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业电气(92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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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业电气(920128) -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2025-07-14 20:16
累积投票制度 - 累积投票制度已通过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待股东会审议[2] 董事提名 -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1%以上股东提名,单个提名人提名不超当选人数两倍[7] - 独立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1%以上股东提名,单个提名人提名不超当选人数两倍[7] 投票规则 - 股东累积表决票数为股份数乘选举董事人数[9] - 选独立董事时投票权只能投独立董事候选人[10] - 选非独立董事时投票权只能投非独立董事候选人[10] 当选规则 - 当选董事得票数须超出席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1/2[11] - 当选人数少于应选董事,按不同情况处理[11] - 获超1/2选票候选人多于应选人数,按得票排序当选[12]
胜业电气(920128)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07-14 20:16
对外投资制度审议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已通过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尚需股东会审议[2]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1] - 制度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负责解释[21] 交易审议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等指标达10%以上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执行[7]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等指标达50%以上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7] 项目管理 - 项目实施有新情况财务中心5个工作日内向董事长汇报[16] - 对外投资项目终止按企业清算规定清查财产等[16] - 核销对外投资需取得不能收回投资的法律文书和证明文件[16] - 财务中心审核对外投资资产处置资料并进行会计处理[16] 内部监督 - 公司建立对外投资内部监督检查制度[18] - 监督检查重点包括岗位设置、授权审批等情况[18] - 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总经理,有关部门查明原因纠正完善[19] 法规遵循 - 制度与法规抵触时执行法规规定[21]
胜业电气(920128)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07-14 20:16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 - 选聘制度已通过董事会审议,尚需股东会审议[2] - 可采用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等方式[8] - 文件资料保存至少10年[9] 选聘时间与限制 - 改聘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21] - 审计人员累计满5年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16] 信息披露与评估 - 每年应披露履职评估报告等信息[15] - 情节严重不再选聘分包转包事务所[16]
胜业电气(920128)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07-14 20:16
证券代码:920128 证券简称:胜业电气 公告编号:2025-068 胜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胜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本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规范公司担保行为,控制经营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北 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胜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各 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述的对外担保系指公司以第三人的身份为债务人对于债权 人所负的债务提供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公司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 承担责任的行为。 本制度所述对外担保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
胜业电气(920128)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07-14 20:16
制度内容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获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过,无需股东会审议[2] - 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涉及资产等差错金额占比超最近一年经审计总额10%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7][8] - 会计报表附注等财务信息披露涉及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认定为重大错误或遗漏[8][9] - 业绩预告、快报与实际差异幅度达20%以上认定为有重大差异[10] 责任与执行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分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11] - 追究责任形式包括责令改正等[14] - 出现重大差错被监管采取措施,责任人所属部门应配合查实并追责[11] 制度生效与解释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7] - 胜业电气董事会落款日期为2025年7月14日[18]
胜业电气(920128) -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07-14 20:16
人员设置与任期 - 公司设总经理1名,董事会秘书1名、财务总监1名,副总经理若干名[4] - 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总监每届任期3年,届满经董事会通过可连聘连任[8] 任职资格与限制 - 财务总监需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有会计专业知识背景并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8] - 有贪污等犯罪被判刑执行期满未逾5年不得担任总经理[7] - 担任破产清算公司相关职务且负有个人责任,自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不得担任总经理[7] - 担任违法被吊销执照公司法定代表人且负有个人责任,自被吊销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不得担任总经理[7] 总经理权限与信息披露 - 总经理在一个会计年度内单笔或累计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有融资事项决定权[11] - 总经理候选人相关情况需披露[9] 会议制度 - 总经理办公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特定情形下应在两个工作日内召开临时会议[19] - 各部门需提交讨论的议题一般应于会议5天前申报[19] - 会议议程及出席范围审定后一般应于会议前3天通知出席人员,重要议题讨论材料提前3天送阅[20] - 会议记录保管期为10年[20] 总经理减持规定 - 持股5%以上的总经理计划减持股份,应在首次卖出15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每次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不超3个月[26] - 减持时间区间内,持股5%以上的总经理减持数量过半或时间过半时,应披露减持进展情况[27] -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减持时间区间届满后,应及时公告具体减持情况[27]
胜业电气(920128) -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2025-07-14 20:16
利润分配规定 - 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提取[7] - 法定公积金转资本时,留存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7] 现金分红比例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达80%[11] - 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达40%[11] - 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达20%[11] 其他规定 - 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方案决议后,董事会2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未完成需重新审议[7] -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已通过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待股东会审议[2] - 税后利润按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和按股份比例分配等顺序分配[7] - 利润分配优先现金分配,可采用现金、股票等方式[10] - 审计委员会监督董事会和管理层执行利润分配政策情况[15] - 公司特定变更时需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及安排等信息[16] - 本年末未分配利润为正且盈利,近三年现金分红总额低于年均净利润30%需披露原因[16] - 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负但合并报表为正,需披露子公司向母公司利润分配情况及增强回报措施[16] - 利润分配不超累计可分配利润范围[17] - 股东违规占用资金,扣减现金红利偿还[17] - 制度与法规或章程抵触,执行法规和章程规定[19] - 制度“以上”含本数,“超过”不含本数[19]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解释[19] - 制度发布日期为2025年7月14日[20]
胜业电气(920128)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7-14 20:16
证券代码:920128 证券简称:胜业电气 公告编号:2025-084 胜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由董事会从董事会成员中任命, 独立董事占多数。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胜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胜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领导人员的产生,优 化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的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胜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细 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下称"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 会,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 ...
胜业电气(920128) - 内部审计制度
2025-07-14 20:16
审计制度 - 内部审计制度获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股东会审议[2] - 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9] - 每年年末对公司财务进行专项审计[10] - 需在业绩快报披露前对其审计[10] 审计流程 - 内部审计通知提前3个工作日送达[13] - 被审计方3个工作日内对初稿提意见[13] - 被审计方2个工作日内对正式报告提复议申请[14] - 审计部门1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复审[14] 档案管理 - 审计档案保存不少于10年[17] - 未经董事会同意不得泄露审计档案[17] 重大情况处理 - 审计发现内控重大问题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必要时董事会向北交所报告披露[19] 考核与奖惩 - 将内控执行情况纳入绩效考核[21] - 为公司避免损失等给予表彰奖励[22] - 违规造成损失追究责任,犯罪移交司法机关[23] 其他 - 制度与法规冲突以法规为准[25]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并审议通过后生效[26]
胜业电气(920128) - 承诺管理制度
2025-07-14 20:16
证券代码:920128 证券简称:胜业电气 公告编号:2025-069 胜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承诺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承诺"是指公司就重要事项向公众或者监管部门所作 的保证和相关解决措施;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就重要事项向公司、公众或者监管 部门所作的保证和相关解决措施。 第二章 承诺管理 第三条 承诺人作出的公开承诺应当具体、明确、无歧义、具有可操作性, 并符合法律法规和北京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公司应当及时将承诺人的承 诺事项单独在规定信息披露平台的专区披露。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胜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承诺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胜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联方、其他承诺人以及公司(下称"承 诺人")的承诺及履行承诺行为的规范性,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