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创环保(600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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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创环保: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徐祖信)
2024-04-12 21:12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徐祖信) 作为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本人在 2023 年度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等规定和 要求,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 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重大事项发表了公正、客观的独立意见, 有效保证了公司运作的合理性和公平性,未受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 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维护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及股东的整 体利益,对公司规范、稳定、健康地发展起到了应有的作用。现将 2023 年度工 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本人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提名委员会:徐祖信(主任委员)、李伏京、孟焰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刘俏(主任委员)、徐祖信、张萌 (二)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 ...
首创环保:首创环保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2024-04-12 21:12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规定,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了审计监督职 责。现就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工作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由孟焰、汤亚楠和车丕照三名成员组成, 其中孟焰、车丕照为独立董事,孟焰为会计专业人士及主任委员。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相关工作履职情况 (一) 2022年年报审计工作中的履职情况 2023年9月21日,因董事会成员发生变动,故调整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成员,调整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由孟焰、车丕照、张萌三名 成员组成,其中孟焰、车丕照为独立董事,孟焰为会计专业人士及主任委员。 2024年2月26日,公司完成第九届董事会换届并重新选举审计委员会成员, 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由刘俊勇、王涌、张萌三名成员组成,其中 刘俊勇、王涌为独立董事,刘俊勇为会计专业人士及主任委员。 二、董事会审 ...
首创环保:首创环保2023年度审计报告
2024-04-12 21:12
财务数据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商誉账面原值104,604.72万元,未计提减值准备[6]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无形资产 - 特许经营权中污水处理及自来水经营权原值4,726,726.84万元[7] - 2023年营业总收入213.19亿元,较上期221.64亿元下降[26] - 2023年净利润20.86亿元,较上期43.76亿元大幅减少[26] - 2023年基本和稀释每股收益均为0.2188,上期为0.4298[26] - 2023年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34.22亿元,较上期30.23亿元增加[29] - 2023年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 -49.76亿元,上期为22.74亿元[29] - 2023年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5.30亿元,上期为 -75.48亿元[29] - 2023年末资产总计523.06亿元,较期初483.70亿元增长8.14%[35] - 2023年末流动资产合计197.28亿元,较期初156.96亿元增长25.79%[35] - 2023年末非流动资产合计325.79亿元,较期初326.74亿元下降0.29%[35] - 2023年末负债合计262.15亿元,较期初235.24亿元增长11.44%[38] - 2023年末股东权益合计260.91亿元,较期初248.46亿元增长4.99%[38] - 2023年度公司营业收入5.52亿元,较上期5.44亿元增长1.35%[41] - 2023年度营业成本5.61亿元,较上期4.95亿元增长13.41%[41] - 2023年度营业利润1.13亿元,较上期1.76亿元下降36.00%[41] - 2023年度净利润1.13亿元,较上期1.76亿元下降36.00%[41] - 2023年度综合收益总额1.12亿元,较上期1.76亿元下降36.28%[41] - 2023年末货币资金合计5336300551.95元,期初为6090036275.96元[195] - 2023年末应收票据合计161102484.86元,期初为182657660.60元[196] 审计相关 - 审计认为财务报表在重大方面按准则编制,公允反映2023年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3] - 审计将商誉减值和无形资产 - 特许经营权入账价值确定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6][7] - 审计认为管理层在商誉减值测试中采用的假设和方法可接受[7] - 审计认为无形资产 - 特许经营权入账价值确定符合公司会计政策[8] 子公司情况 - 本期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175户,较上期增加11户[49] 会计政策 - 公司以12个月为营业周期,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57][58] - 合并报表范围以控制为基础,子公司会计政策和期间需与公司一致[67][70] - 金融资产分三类计量,按业务模式和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分类[82] - 金融负债初始确认分类,按不同类别计量[88] - 存货发出采用加权平均法计价,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时计提跌价准备[109][111] - 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后续计量[126] - 固定资产按成本初始计量,后续支出按条件处理[130][133] - 无形资产按取得方式确定初始成本,按使用寿命摊销并减值测试[141][144] - 收入在客户取得控制权时确认,区分时段和时点[165] 税收政策 - 增值税税率为6%、9%、13%,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为1%、5%、7%,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16.5%、17%、25%[191] - 污水和垃圾处理项目所得,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192] - 污水处理和垃圾处理收入,增值税实际税负可即征即退70%或免征[192] - 污水等项目增值税留抵进项税可全额退还[192] - 2021 - 2030年,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征企业所得税[193] - 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征企业所得税[193] - 2019 - 2027年,符合条件的污染防治第三方企业减按15%征企业所得税[194]
首创环保:首创环保2023年度环境、社会与治理(ESG)报告
2024-04-12 21:12
业绩数据 - 2023年营业收入213.19亿元,利润总额26.69亿元,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16.06亿元,基本每股收益0.22元/股[37] - 2023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5.62%,总资产1093.59亿元,营业总成本183.87亿元,所有者权益383.75亿元[37] - 2023年自用水率3.03%,供水产销差13.14%,水资源短缺地区污水处理量96521.39万吨,再生水处理量1842.37万吨[37] - 2023年污水厂水质在线风险监测覆盖率100%,矿山修复面积85.07万平方米,单位垃圾减排量0.13吨二氧化碳当量[37] - 2023年清洁能源上网电量21.62亿千瓦时,净上网电量减排量5.62吨二氧化碳当量/万千瓦时,温室气体排放强度1.31万吨二氧化碳当量/亿元营收[37] - 2023年温室气体减排量121.47万吨二氧化碳当量,项目投资数量37个,投资金额35.59亿元,研发投入1.67亿元[37][38] 用户数据 - 截至2023年末,公司在全国28个省、超140个地级市有项目,水处理能力达2695万吨/日,年生活垃圾处理1527万吨[27] - 北京落地项目超40个,服务覆盖12个区[57] - 铜陵枞阳县农村自来水并网PPP项目服务人口约67万[65] - 惠州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服务人口200万人[83] 未来展望 - 2024年公司将立足国家需求,健全发展战略,发挥全业务链条优势[14] - 到2025年,公司可再生能源消费比重达到85%以上,万元产值能耗及二氧化碳排放得到显著控制[106] - “十五五”期间,公司单位产值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持续下降[106] - 到2030年,公司可再生能源消费比重达到88%以上,二氧化碳排放总量在2029年实现达峰[107] 新产品和新技术研发 - 2023年公司完成DMP产品开发并于东坝首创再生水厂示范应用[158] - 公司构建管网-河道-地表全耦合内涝模型,实现城市暴雨动态全面监控[100] 市场扩张和并购 - 公司在4个黄河流经地市成立9家项目公司运营11座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处理规模14万吨/日,呼和浩特新建项目处理规模3万吨/日,呼市首创生活污水处理规模57万吨/日[97] 其他新策略 - 2023年公司就“生态 +”战略“做高”、升维发展达成新战略共识[22] - 公司将推进目标升维和价值升维,力争实现解决方案驱动下的战略升维[22] - 公司采用“客户深耕”策略,为客户创造专业价值[24] - 公司有组织、人才、数字化3大保障支撑发展[23][25] - 公司坚持稳健经营,优化治理结构,强化风险管理[13] - 公司以客户需求为导向,创新应用减排与低碳资源回收技术[13]
首创环保:首创环保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2024-04-12 21:12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之和超过人民币8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3. 诚信记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选聘 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和北 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北京 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以下简称"《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 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 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 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 基本信息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成 立于2012年2月9日,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首席令伙人为梁春先 ...
首创环保:首创环保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4-04-12 21:12
财务报告内控 - 审计公司2023年12月31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5] - 公司于2023年12月31日在重大方面保持有效财务报告内部控制[9] 责任说明 - 建立健全和评价内控有效性是企业董事会责任[6] - 注册会计师对内控有效性发表意见并披露重大缺陷[7] 风险提示 - 内控存在固有局限和推测未来有效性风险[8]
首创环保:首创环保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024-04-12 21:12
证券代码:600008 证券简称:首创环保 公告编号:2024-022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财政部于 2023 年 10 月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以下简称"《解 释 17 号》"),《解释 17 号》规定,"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内容允 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进 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一)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 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 相关规定。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 修 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 和未来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影响 ...
首创环保:首创环保关于为子公司提供非融资性保函额度的公告
2024-04-12 21:12
担保额度 - 公司拟为子公司12个月内提供非融资性保函额度15亿元[3][4] - 预计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子公司提供保函担保额度不超8亿元[4][12] 现有余额 - 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为子公司代开保函余额总计6.09亿元[7]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担保总额65.33亿元,占净资产22.28%[10] 其他情况 - 开具保函期限为1个月 - 36个月,手续费年化费率不高于2‰[6] - 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况[7][10] - 董事会认为为子公司提供非融资性保函额度风险可控[11] - 对外担保额度及决议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月内有效[12] - 担保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12]
首创环保: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车丕照)
2024-04-12 21:12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车丕照) (三)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一)本人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审计委员会:孟焰(主任委员)、车丕照、张萌 法治与合规建设委员会:刘永政(主任委员)、李伏京、车丕照 (二)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车丕照:法学硕士,长期担任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历任清华 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党委书记和法学学科学位委员会主席,并兼任中国国际经济 法学会副会长、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本人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 部门规章的要求,不存在影响公司独立性的情况。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作为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本人在 2023 年度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等规定和 要求,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 ...
首创环保:首创环保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4-04-12 21:12
公司代码:600008 公司简称:首创环保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 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 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 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 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 律责任。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 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