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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东方: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
2024-04-12 18:16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 大华审字[2024]0011006455 号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Da 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您可使用手机"扫一扫"成进入"注册会计师行业线"监管平台(hmtx//acc.mo/age col TS 7 AVE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 | | H | 录 | 页 次 | | --- | --- | --- | --- | | 1 | 审计报告 | | 1-7 | | i í | 已审财务报表 | | | | | 合并资产负债表 | | 1-2 | | | 合并利润表 | | 3 | | | 合并现金流量表 | | 4 | | | 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 | 5-6 | | |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 | 7-8 | | | 母公司利润表 | | 9 | | |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 | 10 | | | 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 ...
浙江东方:浙江东方及金融控股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义中)
2024-04-12 18:16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王义中,男,1978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博士学位,浙江 大学经济学院金融系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浙江大学经济学院党 委书记兼副院长、浙江大学金融研究院常务副院长,系浙江省优秀 博士后(2011)、浙江省万人计划人才(2019)、中宣部"四个一批" 青年人才(2019)。 本人于2020年10月19日起任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任职期间 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在董事会下设专业委员会中,本人还 担任战略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及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还兼任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独立董 事,目前包含公司在内担任独立董事的家数未超过3家。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中关于独立性的各项要求和 规定,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股东大会及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3年度,公司召开股东大会3次,董事会6次。本着勤勉尽责 的态度,本人出席了全部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无授权委托其他 独立董事出席会议 ...
浙江东方:浙江东方及金融控股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
2024-04-12 18:16
2023 #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四月 浙江省杭州市香樟街39号国贸金融大厦 0571-87600383 invest@zjorient.com http://www.zjorient.com 环境、社会及治理 (ESG) 报告 ENVIRONMENTAL, SOCIAL, AND GOVERNANCE (ESG) REPORT underling of the first the country of the country of the state of the state of the state of the state of the state of the state of the state of the see and R 构建金融新生态 | 服务实体新经济 | 携手共富新征程 | 29 党建引领,筑牢治理根基 | | --- | | 坚持党建引领 ------- တ္ | | 廉洁文化建设 - -- 33 | | 席 / 人 | | --- | | 优化公司治理 37 | | 确 保 合 规 经 营 | | 全面风险管理 - | | 信息安全保护 ---- ---- ...
浙江东方: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2023年度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
2024-04-12 18:16
融资情况 - 浙江东方非公开发行A股519,058,371股,发行价4.53元/股,募资总额2,351,334,420.63元,净额2,346,659,646.52元[1] 督导相关 - 国泰君安持续督导期为2022年9月2日至2023年12月31日[1] - 2023年督导期公司未发生须公开声明的违法违规等情况[3][4][5][8] - 2023年12月20 - 22日保荐代表人对公司现场检查[3] - 国泰君安建立健全并执行督导制度,制定工作计划[2] - 对存在问题的信披文件,未事前审阅应在5个交易日内完成审阅[4] - 特定情形保荐人应督促公司核实披露并15日内专项现场核查[6] 资金管理 - 2023年督导期公司按规定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和管理,使用符合要求[6] 信息披露 - 2023年督导期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已披露公告与实际一致,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格式合规[7]
浙江东方: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2024-04-12 18:16
| 股票代码:600120 | 证券简称:浙江东方 | | | 编号: | 2024-018 | | --- | --- | --- | --- | --- | --- | | 债券代码:188936.SH | 债券简称:21 | 东方 | 02 | | | | 债券代码:138898.SH | 债券简称:23 | 东方 | 01 | | | | 债券代码:240620.SH | 债券简称:24 | 东方 | 01 | | |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A 股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58 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 专用账户中股份后的股数为基数,具体股权登记日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 明确。 如在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 购股份等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或者参与利润分配的股份总数发生变动的,公司拟 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一、 ...
浙江东方: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2024-04-12 18:16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情况 评估报告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事务所") 作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 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大华 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认为大华事务所资质等方面合 规有效,履职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质条件 (一)事务所主要情况 大华事务所于 2012 年 2 月 9 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 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 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01 室,首席合伙人为梁春。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大华事务所合伙人数量 270 人,注 册会计师 1,471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 师 1,141 人。 2022 年度,大华事务所实现业务总收入 332,731.85 万元;审 计业务收入 307,355.10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138,862.04万 ...
浙江东方: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2024-04-09 15:35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 被担保人名称: 1、浙江济海贸易发展有限公司(简称"浙江济海") | 股票代码:600120 | 证券简称:浙江东方 | | | 编号:2024-015 | | --- | --- | --- | --- | --- | | 债券代码:188936.SH | 债券简称:21 | 东方 | 02 | | | 债券代码:138898.SH | 债券简称:23 | 东方 | 01 | | | 债券代码:240620.SH | 债券简称:24 | 东方 | 01 | | 2、浙江东方集团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简称"东方供应链") ● 逾期担保数量: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况,也不存在到期债务未清偿要求 公司承担担保责任情况。 ● 风险提示:本次被担保人中,浙江济海、东方供应链、舟山济海、济桐贸 易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提醒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支持下属公司业务发展,促进2023年度经营目标的达成, ...
浙江东方: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2024-04-01 17:5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6日召开九 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 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公司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本次拟回购股份的数量不低于6,830万股 (含),占公司目前股本比例2%;不高于13,661万股(含),占公司目前股本比例4%。 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5元/股(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 之日起3个月内。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9日发布的《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 008)。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 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 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回购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 ...
浙江东方: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2024-03-10 15:36
| 股票代码:600120 | 证券简称:浙江东方 | | | 编号:2024-012 | | --- | --- | --- | --- | --- | | 债券代码:175914.SH | 债券简称:21 | 东方 | 01 | | | 债券代码:188936.SH | 债券简称:21 | 东方 | 02 | | | 债券代码:138898.SH | 债券简称:23 | 东方 | 01 | |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回购股份方案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实施回购期间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11日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6日召 开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 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 ...
浙江东方: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2024-03-10 15:34
| 股票代码:600120 | 证券简称:浙江东方 | | | 编号:2024-013 | | --- | --- | --- | --- | --- | | 债券代码:175914.SH | 债券简称:21 | 东方 | 01 | | | 债券代码:188936.SH | 债券简称:21 | 东方 | 02 | | | 债券代码:138898.SH | 债券简称:23 | 东方 | 01 | |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逾期担保数量: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况,也不存在到期债务未清偿要求 公司承担担保责任情况。 ● 风险提示:本次被担保人中,浙江济海、东方供应链、舟山济海、济桐贸 易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提醒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 被担保人名称: 1、浙江济海贸易发展有限公司(简称"浙江济海") 2、浙江东方集团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简称"东方供应链") 3、舟山济海能源有限公司(简称"舟山济海") 4、浙江济桐贸易有限公司(简称"济桐贸易") 上述被担保人中,浙江济海、东方供应链、舟山济海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济 桐贸易为公司参股公司。 ● 本期担保金额及担保余额情况:2024年2月,公司对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