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浙江东方(600120)
icon
搜索文档
浙江东方(600120) -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下属公司参与设立投资基金完成备案登记的公告
2025-07-28 15:45
公司信息 - 公司股票代码为600120,证券简称为浙江东方[1] - 公司有多只债券,如138898.SH,简称23东方01等[1] 基金情况 - 全资子公司发起设立宁波象海产融创业投资合伙企业[2] - 基金于2025年7月25日完成备案,编码为SBCF06[2] - 基金管理人为浙江东方集团产融投资有限公司,托管人为宁波银行[2] 公告信息 - 公司公告日期为2025年7月29日[3]
浙江东方荣获证券之星ESG新标杆企业奖
搜狐财经· 2025-07-28 10:04
奖项荣誉 - 公司荣获证券之星第三届ESG新标杆企业评选"ESG新标杆企业奖",该奖项由证券之星联合妙盈科技等机构设立,旨在表彰在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三大维度实现卓越实践的企业[1] - 公司连续两年入围国务院国资委"双百企业"名单,获评2023年国务院国资委和浙江省国资委"双百企业"优秀评级[4] - 公司还获得"浙江省企业社会责任标杆企业"奖项,并入围"2024浙江上市公司ESG战略慈善影响力排行榜"和"2024浙江上市公司ESG绩效最佳100名企业名单"[4] ESG实践成果 - 公司深化以"ORIENT"为核心的ESG理念,推进ESG管理体系建设,在服务实体经济、推动绿色发展、助力共同富裕等方面持续贡献力量[4] - 公司ESG实践作为浙江省国资委"全省国资国企改革攻坚深化提升行动"优秀案例进行推广[4] - 公司积极践行"八八战略",支撑服务国家发展战略和浙江"两个先行"任务,提升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和质效[4] 绿色发展 - 公司绿色金融规模余额达到278.7亿元,积极创新绿色金融工具和服务,支持绿色产业领域[5] - 2024年公司天然气消耗量为12,799立方米,温室气体排放总量为1,240.36吨二氧化碳当量,人均温室气体排放强度为0.93吨二氧化碳当量/人[5] - 公司引导员工践行低碳绿色办公,主动应对气候变化,为经济社会绿色转型贡献力量[5] 员工关怀 - 公司员工社保覆盖率和受训比例均达到100%,全年累计培训时数为79,504小时,员工培训总投入为3,282,207元[5] - 公司树牢"人才就是企业生命线"理念,抓实抓好"三支队伍"建设,积极打造高素质人才队伍[5] 社会责任 - 公司坚持金融为民宗旨,助力乡村振兴,深化企地战略合作,积极参与社会公益,履行国企社会责任[6] - 公司坚持产业带动、资金支持、公益服务多管齐下,深化推进消薄帮扶,助推共同富裕目标实现[6] 未来规划 - 公司将以金融"五篇大文章"为出发点,深化ESG实践,推进国有金控上市公司ESG治理路径探索与模式创新[6] - 公司将继续助力发展新质生产力,为经济、社会与环境的协调可持续发展书写新的答卷[6]
2025年中国供应链金融行业产品现状 多样产品为企业提供多元化融资方案【组图】
前瞻网· 2025-07-25 11:14
供应链金融产品类型 - 中国供应链金融核心产品包括应收账款融资、预付账款融资、存货仓单质押、保理业务、订单融资、动态池融资及资产证券化,围绕企业流动资产提供多元化融资解决方案 [1] - 产品分类基于流动资产类型:应收类(盘活债权)、预付类(支持采购周转)、存货类(动产变现)及其他 [3] 保理类产品 - 有追索权明保理:保理商可向融资方追索已付融资款项,应收账款转让需通知卖方确认,适用电信、医疗、航空等行业,参与方包括融资方、债务人及资金方,融资用途不限,担保方式为信用 [4] - 租赁保理:资金方基于租赁公司应收租金提供融资,类似"再保理",适用租赁行业,参与方包括租赁公司、承租人及资金方,融资用途为预付货款,担保方式为保证担保 [4] 应收账款质押融资 - 以应收账款作为质押品获取短期借款,需发货实现物权转移并获核心企业确权,适用电信、电子设备制造等行业,参与方包括融资方、债务人及资金方,担保方式为质押 [4][6] 预付类产品 - 先票后货:前半段为预付款融资,后半段为动产质押融资,适用钢铁、汽车等核心企业强势行业,参与方包括经销商、制造商、物流公司及资金方,担保方式由信用转为质押 [8] - 保兑仓:核心企业承担保兑责任,实现杠杆采购与批量销售,分三方(经销商、制造商、资金方)或四方(增加物流公司)模式,担保方式为保证担保 [8] 存货类产品 - 标准仓单质押融资:以期货交易所大宗商品标准仓单为质物,适用大豆、铜等特定品类,参与方包括融资方、期货公司及资金方,融资用途可专用于交割 [10] - 普通仓单质押融资:以非标仓单为质物,要求货品权属清晰且货值稳定,对仓储物流企业资质要求高,担保方式为质押 [10] 行业参与主体 - 主要上市公司包括怡亚通、联易融、浙江东方、飞马国际、中信证券等 [1]
浙江东方: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之星· 2025-07-23 00:16
股东大会召开信息 - 股东大会将于2025年8月18日14点30分在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香樟街39号国贸金融大厦33楼3310会议室召开 [1] - 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 - 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进行 [1] -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8月18日9:15-15:00 [1] 投票程序 -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需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2] - 股东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或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3] -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4] - 同一表决权通过不同方式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4] 会议审议事项 - 本次股东大会将审议非累积投票议案和累积投票议案 [3] - 议案已经公司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3] 会议出席对象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8月11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A股股东有权出席 [5]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聘请的律师将出席会议 [5] 会议登记方法 - 法人股东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等材料登记 [5] - 社会公众股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等材料登记 [5] - 登记时间为2025年8月14日至15日9:00-11:00和13:00-16:00 [5] - 登记地点为浙江省杭州市香樟街39号国贸金融大厦33楼3305室 [5] 其他事项 - 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交通和食宿自理 [6] - 会议联系人姬峰联系电话0571-87600383传真0571-87600324 [6]
浙江东方(600120) -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7-22 17:16
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规定情形出现时应在2个月内召开[2] 需股东会审议事项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6] - 6种交易事项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7] - 4种“提供财务资助”交易单笔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8] - 7种“提供担保”交易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9] - 公司与关联方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10] - 购买或出售资产交易涉及资产总额或成交金额连续12个月累计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11] 临时股东会召集 - 独立董事提议,董事会10日内书面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13] - 单独或合计持股10%以上股东请求,董事会10日内反馈[16] - 董事会同意5日内发通知,不同意或未反馈,股东可向审计委员会提议[15] - 审计委员会同意5日内发通知,未发通知,连续90日以上持股10%以上股东可自行召集[15] 股东会通知与资料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19] - 公司应在股东会召开5日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会议资料[20] 股东会投票相关 - 网络投票开始不早于现场会前一日下午3:00,结束不早于现场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4] - 关联交易审议时关联股东不参与投票,股份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33] - 选举2名以上独立董事或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30%及以上采用累积投票制[34] - 同一表决权选一种表决方式,重复表决以第一次结果为准[35] - 记名投票,律师、股东代表计票、监票并当场公布结果[35] 股东会决议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38] - 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8] - 董事会工作报告等普通决议通过[38] - 公司增减注册资本等特别决议通过[39]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39] 其他 - 年度股东会上董事会报告工作,独立董事述职[28]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提案,公司2个月内实施方案[41] - 决议内容违法无效,程序或方式违法股东60日内可请求撤销[41] - 规则修改由董事会提案,股东会审议批准[44]
浙江东方(600120) -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25-07-22 17:16
募集资金支取与使用 - 1次或12个月内累计支取超5000万元且达净额20%,通知保荐人或独董[5] - 以自筹资金投入募投项目,6个月内实施置换[10] - 按发行申请文件计划使用资金,纳入年度预算[16] 募投项目管理 - 搁置超1年或超期限且投入未达50%,重新论证可行性[8] - 单个项目节余低于100万元或5%,年报披露使用情况[14] - 全部完成后节余低于500万元或5%,定期报告披露[15] - 全部完成后节余占净额10%以上,股东会审议通过[15] 资金存放与协议 - 存放于董事会批准专户,超募资金也需存放[5] - 到账1个月内签三方监管协议,签订后可使用[5] 闲置资金管理 - 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12个月,须安全、流动好且不可质押[10] - 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不超12个月[12] 监督与核查 - 内部审计机构至少半年检查一次存放与使用情况[20] - 董事会半年全面核查进展,编制披露专项报告[20] - 保荐人或独董半年现场核查一次存放管理使用情况[21] - 年度结束后出具专项核查报告[21] - 年度审计时,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21]
浙江东方(600120) -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7-22 17:16
董事会构成 - 公司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名,董事任期三年[9] - 独立董事人数应占董事会人数三分之一以上[9]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上下半年各开一次定期会议[13] - 九种情形下董事会十日内召开临时会议,含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提议等[14]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股东提议时,董事会召开临时会议[14] 会议召集与主持 - 董事会秘书收到书面提议和材料当日转交董事长[15] - 董事长十日内召集并主持董事会会议[15] - 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董事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16] 会议通知与举行 - 定期和临时会议通知分别提前十日和三日发出,紧急可口头通知[17]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20] 委托出席 - 董事委托出席遵循非关联不委托关联等原则,一人一次接受委托不超两名董事[21] 会议表决 - 审议通过提案一般需超全体董事半数赞成票,担保等还需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通过[27] - 董事回避表决时,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可举行会议,决议需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28] - 二分之一以上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可要求暂缓表决[29] 会议记录与档案 - 会议记录包含多方面内容,出席人员需签名[31] - 会议档案由董事会秘书或指定人员保存,期限十年以上[33] 规则相关 - 本规则由董事会制订,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实施,修改亦同[35] - 本规则由董事会解释[35] 决议落实 - 董事会决议公告由董事会秘书或指定人员办理[34] - 决议形成后由总经理组织落实,向董事长汇报执行情况[35] - 董事会督促检查决议落实,追究违背决议执行者责任[35]
浙江东方(600120) -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更换公司董事的公告
2025-07-22 17:15
公司信息 - 公司股票代码为600120,有债券代码138898.SH、240620.SH、241264.SH、241781.SH[1] 人事变动 - 金栋健2025年因个人工作变动辞去公司董事职务[3] - 公司提名夏胜平为十届董事会新任董事候选人[3] - 更换董事议案将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3] 候选人信息 - 夏胜平1977年2月出生,研究生学历[6] - 现任桐乡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等职[6] - 截至2025年7月23日未持有公司股份[5]
浙江东方(600120) -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等制度的公告
2025-07-22 17:15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股票代码为600120,证券简称为浙江东方[1] - 公司有多只债券,代码分别为138898.SH、240620.SH、241264.SH、241781.SH[1]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341,538.1492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12] 章程修订 - 拟取消监事会,其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2] - 住所变更为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香樟街39号国贸金融大厦31 - 33层[3][4] - 代表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担任法定代表人,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辞任法定代表人需在30日内选举新代表人[4] - 股东以认购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全部财产对债务承担责任[4] - 高级管理人员指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4] - 公司经营范围增加企业管理咨询服务、电子商务技术服务等内容[4] 股份相关 - 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7]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7]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6]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通过公开集中交易、要约等法律认可方式进行[16] - 公司因员工持股计划等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应通过公开集中交易方式进行[16] - 公司增加资本方式包括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以公积金转增股本等[14]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的会计账簿、会计凭证[8]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在特定情形下有权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向法院提起诉讼[9] - 股东有权在决议作出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董事、高管违反章程的决议[10] - 股东有遵守法规章程、缴纳股款等义务[13]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书面报告[13] 会议相关 - 公司于2025年7月22日召开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2] - 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15]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不含投票代理权)以上的股东可书面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16]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55] - 股东会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5] 董事与高管 - 董事会由五至九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名、独立董事三名[34] - 董事任期为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29]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29] - 董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需公平对待所有股东[29][30][31][32] - 公司设副总经理三至五名,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103] - 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与董事会相同,经考核合格可续聘[106] 委员会相关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独立董事不少于2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45] - 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战略与ESG委员会中至少应有一名独立董事[45]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需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111]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112] - 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112] - 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50] 公司合并、分立与解散 - 公司可依法进行合并或分立,合并有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52] - 公司与其持股90%以上的公司合并[52] - 持有公司10%以上表决权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54] 其他 - 公司实行总法律顾问制度,设总法律顾问一名[47]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并对外披露[51] - 修订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57] - 授权董事会办理变更登记、备案等手续[57] - 《公司章程》最终修订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备案为准[57]
浙江东方(600120) -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5-07-22 17:15
股东大会时间 -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8月18日14点30分开会[4] - 网络投票8月18日进行,交易系统9:15 - 15:00,互联网9:15 - 15:00[5]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8月11日[14] - 会议登记时间为8月14、15日9:00 - 11:00、14:00 - 16:30[16] 议案情况 - 议案7月23日刊载于相关媒体[7] - 特别决议议案为议案1[11] -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为议案4[11] 投票规则 - 股东每1股拥有与应选董监人数相等投票总数[23] - 公司应选董事5名、独立董事2名、监事2名[23] - 100股投资者选董事、独立董事、监事分别有500、200、200票表决权[24] - 可集中或分散投给董事候选人[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