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东方(60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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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东方(600120) -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5-08-18 17:4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证券代码:600120 证券简称:浙江东方 公告编号:2025-046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 年 8 月 18 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杭州市上城区西湖大道 12 号新东方大厦 A 座 18 楼大 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1,620 | | --- | --- |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1,733,286,229 |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51.7854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本次股东大会通知 中列明的事项进行了投票表决。现场出席本次股东 ...
浙江东方(600120) -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5-08-18 17:45
天册律师事务所 T & C LAW FIRM 下 天册律师事务所 T & C L A W F I R M 法律意见书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关于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浙江省杭州市杭大路 1 号黄龙世纪广场 A 座 11 楼 310007 电话:0571-87901111 传真:0571-87901500 下 天册律师事务所 T & C L A W F I R M 法律意见书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关于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编号:TCYJS2025H1359 致: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参加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 "《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 ...
浙江东方(600120) -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8-18 17:45
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十届董事会第十 五次会议于 2025 年 8 月 18 日在杭州市上城区西湖大道 12 号新东方大厦 A 座 18 楼大会议室以现场和视频会议形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7 人,实参加表决 董事 7 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 有效。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 证券代码:600120 | 证券简称:浙江东方 | | | 公告编号:2025-047 | | --- | --- | --- | --- | --- | | 债券代码:138898.SH | 债券简称:23 | 东方 | 01 | | | 债券代码:240620.SH | 债券简称:24 | 东方 | 01 | | | 债券代码:241264.SH | 债券简称:24 | 东方 | K1 | | | 债券代码:241781.SH | 债券简称:24 | 东方 | 03 | |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 ...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证券报· 2025-08-13 04:41
股东大会更正事项 - 原定于2025年8月18日在杭州市上城区香樟街39号国贸金融大厦33楼3310会议室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因会务安排需要,现场会议地点变更为杭州市上城区西湖大道12号新东方大厦A座18楼大会议室 [1][3] - 除会议地点变更外,原股东大会通知的其他事项(包括召开日期、股权登记日等)均保持不变 [1][3][5] 股东大会具体安排 -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年8月18日14点30分 [3] - 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当日(2025年8月18日)的交易时间段(9:15-9:25,9:30-11:30,13:00-15:00)及互联网投票平台时间段(9:15-15:00) [3][4] - 涉及的可投票债券包括:23东方01(138898 SH)、24东方01(240620 SH)、24东方K1(241264 SH)、24东方03(241781 SH) [3] 股东授权委托事项 - 股东可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行使表决权,需明确填写持股数量、股东账户号及表决意向(同意/反对/弃权) [5][6] - 未作具体指示的委托事项,受托人可自行行使表决权 [6]
浙江东方(600120) -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地点公告
2025-08-12 15:45
股东大会信息 -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时间为8月18日14点30分[6] - 现场会议地点变更为杭州市上城区西湖大道12号新东方大厦A座18楼[6] -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为8月18日,登记日为8月11日[3][6] 议案内容 - 非累积投票议案涉及取消监事会等制度修订[8][9] - 累积投票议案为更换董事,候选人是夏胜平[9] 其他 - 2025年7月23日发布召开股东大会通知[4] - 公告发布于8月13日,可委托他人出席[9][10]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08-09 02:44
担保情况概述 - 公司为支持下属公司业务发展,于2025年4月23日、6月22日召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为下属公司提供合计最高额度451,500万元的额度担保 [4] - 公司为东方嘉富人寿发行不超过14亿元资本补充债提供全额连带责任担保,相关议案已于2024年11月20日、12月10日通过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4] - 2025年7月公司对下属公司担保累计发生额48,574.94万元,截至2025年7月31日担保余额合计291,009.87万元,占2024年度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18.58% [2][5] 被担保人情况 - 被担保人包括7家子公司及参股公司:东方嘉富人寿、浙江济海、东方供应链、舟山济海、东方乾睿、济桐贸易、东方嘉信 [2] - 其中东方嘉富人寿、浙江济海、东方供应链、舟山济海、东方乾睿、东方嘉信为控股子公司,济桐贸易为参股公司 [2] - 济桐贸易自2025年5月起新增贷款不再提供反担保,因其他股东方已按股权比例提供足额担保 [5] 担保财务数据 - 截至2025年7月31日公司担保余额291,009.87万元,全部为对下属公司担保,无其他对外担保 [7] - 被担保人中东方嘉富人寿等7家公司资产负债率均超过70% [6] - 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况,也无到期债务未清偿导致的担保责任 [3][7] 担保决策程序 - 担保事项均履行了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规定 [4] - 担保行为基于业务发展需要,具有连续性,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6] -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可参考公司2024-068号和2025-021号公告披露内容 [5]
浙江东方:预计上半年净利为4.03亿元
新浪财经· 2025-08-09 02:44
业绩预告 - 公司预计2025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03亿元,同比增加约2.55亿元,增幅约172.83% [1] 业绩增长原因 - 旗下保险、期货、融资租赁等金融、类金融业务盈利水平较上年同期较大提升 [1] - 产业性、财务性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大幅增加 [1]
浙江东方:不存在逾期担保
证券日报网· 2025-08-09 00:12
担保情况 - 截至2025年7月31日公司对下属公司的担保余额合计为29100987万元 [1] - 担保余额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1858% [1] - 除对下属公司的担保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情况 [1] - 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况 [1] - 公司不存在到期债务未清偿要求承担担保责任的情况 [1]
浙江东方(600120) -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5-08-08 18:00
股东大会信息 -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8月11日,召开日为8月18日[2] - 现场会议时间为8月18日14:30,地点在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香樟街39号国贸金融大厦33楼3310会议室[3] 公司章程修订 - 拟取消监事会、监事,修订《公司章程》等制度,调整股东会、董事会职权和股东提案权持股比例[4] - 修订后公司住所为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香樟街39号国贸金融大厦31 - 33层[4] - 修订后公司法定代表人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辞任后30日内选举新的法定代表人[5] 股份相关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341,538.1492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11] - 为他人取得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12] 股东权益与权利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24]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向法院诉讼[25]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自事实发生当日书面报告公司[11] 担保与重大资产事项 - 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多种担保情形需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13]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12] 会议召集与提案 - 董事会收到独立董事、监事会、股东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后,需在10日内给出书面反馈意见[36][37][38]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40] 董事相关 - 公司董事会由五至九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名、独立董事三名[33] - 董事任期为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29]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29] 董事会职责与决议 - 董事会负责召集股东会并报告工作,执行股东会决议[33] - 董事会决定公司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经营计划、投资方案[33] - 董事会对对外担保和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决议,需全体董事过半数且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通过;为关联方担保另有规定[36]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的50%以上可不再提取[43] - 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45] 公司合并与分立 - 公司与其持股90%以上的公司合并,被合并公司不需经股东会决议[48]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48]
浙江东方(600120) -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2025-08-08 17:00
担保数据 - 2025年7月对下属公司担保累计发生额48,574.94万元[3] - 截至2025年7月31日担保余额291,009.87万元,占2024年归母净资产18.58%[3] - 2025年为下属公司提供最高451,500万元额度担保[5] 具体担保情况 - 2024年为东方嘉富人寿发行不超14亿资本补充债担保[5] - 浙江东方为多家公司担保有不同余额[7][8] 担保风险 - 7家被担保公司资产负债率超70%[4] - 不存在逾期担保及需担责情况[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