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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科技术: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楼百均)
2024-04-15 21:54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楼百均) 本人作为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的独立 董事,2023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上市公司 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 规定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勤勉、忠实、尽责地履行职责,出席公司 2023年度召开的董事会相关会议,并对相关事项独立、客观地发表意见,充分 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现将2023年度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情况 本人系公司第十届独立董事,公司于2023年11月完成董事会换届,本人担 任公司独立董事满3年,考虑到工作原因,故不再继续担任。基本情况如下: 本人于1963年出生,硕士,注册会计师。曾任江西财经大学理财系副教授 等职务。现任浙江万里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 (二)独立性说明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独 立性要求,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不存在受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影响的情形,亦不存在影 响独 ...
维科技术:维科技术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4-04-15 21:54
| 第一百一 | | 代表 1/10 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 以上董 | | --- | --- | --- | | 十五条 | 代表 1/10 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 以上董事 | 事、过半数独立董事或者监事会,可以提 | | | 或者监事会,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 | | | | 议。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后 | 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当自接 | | | 10 日内,召 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 | 到提议后 10 日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 | | | | 议。 | | 第一百五 | 公司实施连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 | 公司实施连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 | | 十五条 | 司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 | 司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 | | | 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在满足公 | 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在满足公 | | | 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情况下,公司 | 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情况下,公司 | | | 将积极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 | 将积极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 | | | (一)公司可以采用现金、股票、现金与 | (一)公司可以采用现金、股票 ...
维科技术: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2024年4月)
2024-04-15 21:54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二〇二四年四月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三节 股份转让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第一节 股东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和通知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五章 董事会 第一节 董事 第二节 董事会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七章 监事会 第一节 监事 第二节 监事会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节 内部审计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第九章 通知和公告 第一节 通知 第二节 公告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 第十二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股份有限公司规范意见》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 ...
维科技术:维科技术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2024-04-15 21:54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 次专门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11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公司全体独立董 事参加了本次会议,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 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经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一、审议通过《关于与下属控股子公司进行银行融资互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我们认为:公司向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并进行银行融资互保,是为 了支持子公司的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内部资源优化配置,降低公司综合资金成 本,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地开展日常经营业务。公司对外担保、财务资助事项审 议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该项议案并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出席会议和表决该议案。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借款额度的 ...
维科技术:维科技术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4-04-15 21:54
证券代码:600152 证券简称:维科技术 公告编号:2024-025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 现将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 况的专项说明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 复(证监许可[2021]602 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 114,192,495 股股票,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99,999,994.35 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 10,249,238.20 元(不含 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689, ...
维科技术:上市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2024-04-15 21:54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中联)作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 构。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 所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选聘办法),公司对立信中联 2023 年审计过程中的履 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2023 年 12 月 6 日,立信中联审计人员入场进行内部控制审计。2024 年 1 月 2 日,入场进行年报正式审计。审计前,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于 2024 年 1 月 24 日,对审计范围、审计重点关注的风险领域和事项、项目组织和人员 分工、审计时间安排等内容向公司董事会预算与审计委员会进行了沟通汇报。 2024 年 3 月 29 日,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就审计进展、审计重点事项 向公司审计委员会进行了沟通汇报。根据《选聘办法》中相关评价要求和公司招 标文件履约评价内容,对立信中联 2023 年度年报审计履职工作评价如下: (一)服务人员 本次审计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具有较长的执业资格,在 ...
维科技术:2023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冷军
2024-04-15 21:54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冷军) 本人作为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的独 立董事,2023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上市公司 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 定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勤勉、忠实、尽责地履行职责,出席公司2023年 度召开的董事会相关会议,并对相关事项独立、客观地发表意见,充分发挥了独 立董事作用。现将2023年度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情况 2023年11月公司完成董事会换届,本人担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基本情况如下: 本人于197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山东科技大学会计学 专业学士学位,中国矿业大学会计学专业硕士学位,辽宁大学会计学专业博士学 位,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现任宁波大学商学院副教授,江苏博迁新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独立 性要求,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不存在受公司控股股东、实 ...
维科技术:维科技术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4-04-15 21:54
公司代码:600152 公司简称:维科技术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 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 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 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 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 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 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 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 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 ...
维科技术:维科技术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2024-04-15 21:54
证券代码:600152 证券简称:维科技术 公告编号:2024-023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 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准则解释第 16 号》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 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 定而进行的相应变更,不涉及对以前年度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 务报表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一、 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的变更原因 2022 年 12 月 13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财会〔2022〕 31 号,以下简称"解释 16 号"),解释 16 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 ...
维科技术:维科技术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4年4月制定)
2024-04-15 21:54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2024 年 4 月制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披露行 为,保证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公平性、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保护公司、股 东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有关法律、法 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的适用范围:公司本部、公司直接或间接控股 50%以上的公 司及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的公司,部分条款适用于控股或参股本公司的股东。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所有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 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 本制度所称"披露"或者"公告"是指公司或者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 其他规定在上交所网站和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