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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重工(600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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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重工(600169) - 太原重工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2024年度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5-04-29 01:45
独立董事评估 - 公司对2024年四名独立董事履职独立性自查评估[1] - 四名独立董事任职期间符合独立性要求,审议议案能保证独立[1]
太原重工(600169) - 太原重工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公司制度的公告
2025-04-29 01:45
股本结构 - 山西大同齿轮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净资产认购3143.881万股[2] - 山西省经贸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以债转股认购780万股[2]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8000万股,面额股每股1元[2]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336125.68万股,均为普通股[2] 股份转让与限制 - 董监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同类别股份总数25%[3] - 董监高所持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3] - 董监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股份[3]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3%以上股份股东可查阅复制相关材料[4] - 股东对违法决议有权请求法院认定无效或撤销[4]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1%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相关机构起诉[5] - 持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质押股份需书面报告[6] 重大事项审议 - 审议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事项[8] - 审议批准单项标的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或年度累计超上年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对外投资等事项[8][9] - 审议批准单项标的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以上且绝对金额超3000万元关联交易[9] 股东大会 - 特定情形下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9]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质押、转让股份有相关规定[8] - 股东大会决定公司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等职权[8] - 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决议[9] 董事会 - 董事会由七至九名董事组成,可含一名职工代表董事[19] - 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20][21] - 董事会行使多项职权,设专门委员会[20][21] 独立董事 - 独立董事任职有资格限制[22][23] - 独立董事行使特定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24] 利润分配 - 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27] - 特定情形下公司可不进行利润分配[28]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需经股东大会特定比例通过[29][31] 公司变更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净资产10%时,需董事会决议[33] - 公司减资有通知债权人等相关程序[33] - 公司弥补亏损后仍亏损可减资弥补[34] 章程修订 - 本次章程修订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37] - 公司拟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有关条款[38]
太原重工(600169) - 太原重工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5-04-29 01:45
内部控制范围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含14个职能部门、3个业务中心等[7]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比92.54%,营收占比97.09%[8] 内部控制标准 - 营收、净资产错报≥1%为重大缺陷[14] - 利润总额错报≥10%为重大缺陷[14] - 非财务报告直接财产损失1000万及以上为重大缺陷[16] 内部控制情况 - 2024年12月31日无财务和非财务内控重大缺陷[4][5] - 报告期内无财务和非财务内控各类缺陷[17][18] 未来展望 - 2025年以建立完善风险导向内控管理体系为目标[18] 其他信息 - 董事长(获董事会授权)为韩珍堂[19]
太原重工(600169) - 太原重工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报告
2025-04-29 01:45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审计与风控委员会 2024 年度履职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太原重工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积极开 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现就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由 3 名成员组成,分别为独立董事姚小民先生、赵保东先生、吴培 国先生,其中主任委员由会计专业人士姚小民先生担任。审计与 风控委员会成员基本信息情况详见公司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披露的《2024 年年度报告》。 二、审计与风控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共召开了 7 次会 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 及《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具体 情况如下: 1.2024 年 3 月 8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 召开了 2024 年第一次会议,会上由审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 与审计与 ...
太原重工(600169) - 太原重工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2025-04-29 01:39
接到公司通知之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有权要 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 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 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本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 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 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 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 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 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 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理由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九届 ...
太原重工(600169) - 太原重工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2025-04-29 01:38
关于回购注销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 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九届 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将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中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1,415.367 万股进行回购注销, 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 2022 年 8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太原重工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太原重工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太原重 工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办理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
太原重工(600169) -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4月修订)
2025-04-29 00:38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2025 年 4 月修订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十二章 附则 - 1 - 目 录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三节 股份转让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第一节 股东的一般规定 第二节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第三节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第四节 股东会的召集 第五节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六节 股东会的召开 第七节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五章董事和董事会 第一节 董事的一般规定 第二节 董事会 第三节 独立董事 第四节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第六章 党委会 第七章 高级管理人员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节 内部审计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第九章 通知与公告 第一节 通知 第二节 公告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 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
太原重工(600169) - 太原重工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姚小民
2025-04-29 00:38
大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姚小民2024年度沭职报告 作为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2024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及太原重工《公司章程》和《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 尽职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 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维护 公司和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了独 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现将本人在2024年度履行独立董 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 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姚小民,1963年6月出生,1983年7月参加工作,大学教授。 历任山西财经大学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山西财经大学财务处副 处长,山西财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院长、山西财经大学MBA教育 学院院长等职务。现任山西财经大学教授,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 限公司、山西阳光焦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公司独 ...
太原重工(600169) -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4-29 00:38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规定情形下应两个月内召开[2] 股东会审议 - 审议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事项[6] - 审议单项标的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含)以上或年度累计超上年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对外投资等事项[6] - 审议单项标的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以上且绝对金额超3000万元关联交易[6] 临时股东会触发 - 董事人数不足法定最低人数或少于《公司章程》所定人数2/3时,董事会应两个月内召开[9] - 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时,董事会应两个月内召开[9]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时,董事会应两个月内召开[9] 股东提案与通知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临时提案[16]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二十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十五日前公告通知股东[16] 其他规定 - 股东会决议公告前,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13]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且确认后不得变更[17] - 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结束时间有规定[19]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十年[27] - 公司在股东会结束后两个月内实施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27] - 股东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法违规或违反章程的股东会决议[28] - 本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2021年4月规则废止[32] - 本规则于2025年4月修订[33]
太原重工(600169) - 太原重工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赵保东
2025-04-29 00:38
作为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2024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及太原重工《公司章程》和《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 尽职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 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维护 公司和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了独 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现将本人在2024年度履行独立董 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袖立董事赵保东2024年度述职报告 (一) 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赵保东,1967年7月出生,1989年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系。 历任天津环渤海国际经济开发公司律师,天津市第一律师事务所 律师,天津金诺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天津市南大律师事务所合伙 人、晋西车轴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 所高级合伙人、天津飞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公司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