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重工(600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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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太重:目前国内四大卫星发射中心在役的航天发射塔架全部由公司生产制造
格隆汇· 2025-12-09 15:38
公司业务与市场地位 - 公司是我国重要的航天发射装备生产基地 [1] - 目前国内四大卫星发射中心在役的航天发射塔架全部由公司生产制造 [1]
ST太重(600169.SH):目前国内四大卫星发射中心在役的航天发射塔架全部由公司生产制造
格隆汇· 2025-12-09 15:38
公司业务与市场地位 - 公司是我国重要的航天发射装备生产基地 [1] - 目前国内四大卫星发射中心在役的航天发射塔架全部由公司生产制造 [1]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公司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12-06 04:31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 公司预计2026年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额464,600万元,较2025年预计额度减少192,300万元,同比下降29.27% [3] - 关联交易主要为购买原材料、商品,销售产品和接受或提供劳务,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定价以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 [4] - 该预计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并将提交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5] 关联方情况 - 主要关联方为控股股东太原重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24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涵盖装备制造、液压、铁路设备、新能源、租赁、科技开发、国内外销售等多个业务领域 [8][9][10][11][13][14][15][16][17][18][19][20][21][22][23][24][25][26][27][28][29][30][31][32][33][34][35][36] - 关联方经营和财务状况正常,前期关联交易均正常履约,具备履约能力 [36] 出售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 - 公司拟将全资子公司山西太重焦化设备有限公司100%股权以非公开协议方式出售给控股股东太重集团,转让价格为61,810.86万元 [41][44] - 交易目的为优化资产结构、提升资产流动性和偿债能力、盘活存量资产,交易完成后公司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将降低,资产负债率有望改善 [44][64] - 出售标的公司焦化业务板块近年来持续亏损,2022-2024年收入平均每年降幅约70%,毛利率平均每年下降约6个百分点,剥离后有助于提升公司整体盈利能力 [65] 交易定价与评估 - 交易价格以评估值为依据,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为61,810.86万元,较账面净资产增值91.82万元,增值率0.15% [53][55] - 评估方认为标的公司焦化设备业务连续多年亏损且无扭亏举措,未来持续经营能力和盈利能力难以量化,不具备采用收益法评估的条件 [53] - 付款方式分两期:协议生效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51%(31,523.54万元),股权交割日后6个月内支付剩余49%(30,287.32万元) [61] 股东会安排 - 公司定于2025年12月22日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包括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和出售子公司股权两项关联交易在内的议案 [73] - 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关联股东太原重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需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73][74]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证券报· 2025-12-06 03:46
董事会会议基本情况 -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临时会议于2025年12月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1] - 会议通知于2025年11月30日以书面方式发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 [1][3] - 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 [3] 重大资产出售 - 公司拟将全资子公司山西太重焦化设备有限公司100%股权出售给控股股东太原重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 [4] - 交易方式为非公开协议转让,转让价格为61,810.86万元,以现金支付 [4] - 该议案为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陶家晋、王省林回避表决,表决结果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6][7] - 议案已获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5]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 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8] - 该议案为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陶家晋、王省林回避表决,表决结果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11] - 议案已获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9] 对子公司担保安排 - 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提供非融资性保函额度,总额度为10,000万元人民币或其他等值外币,额度有效期为一年 [12][26] - 预计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子公司代开保函额度不超过7,000万元,为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的子公司代开保函额度不超过3,000万元 [28] - 担保额度可调剂使用,但高负债率子公司仅能从同类子公司处获得额度调剂 [29] - 公司要求被担保的全资子公司提供同比例反担保措施 [32] - 截至公告日,公司担保总额为92,313.3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的18.51%,其中对全资子公司担保额度为10,000万元 [35] -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14][27] 公司资本与章程变更 - 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5] - 变更原因为公司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限制性股票,共计1,415.367万股 [21] -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17][22] 临时股东会安排 - 董事会审议通过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18] - 临时股东会拟于2025年12月22日召开,旨在审议批准上述出售资产、预计关联交易、提供担保及修改章程等四项议案 [18] -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9]
ST太重拟向控股股东转让太重焦化公司100%股权
智通财经· 2025-12-05 20:38
交易概述 - 公司拟将全资子公司山西太重焦化设备有限公司100%股权以非公开协议方式出售给控股股东太原重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 [1] - 本次股权转让价格为6.18亿元人民币 [1] 交易目的 - 交易旨在进一步优化公司资产结构 [1] - 交易旨在提升公司资产流动性和偿债能力 [1] - 交易旨在更高效地盘活公司存量资产 [1] 交易双方 - 出售方为ST太重(600169) [1] - 标的资产为其全资子公司山西太重焦化设备有限公司的100%股权 [1] - 收购方为公司控股股东太原重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 [1]
ST太重(600169.SH)拟向控股股东转让太重焦化公司100%股权
智通财经网· 2025-12-05 20:36
公司资产出售交易 - 公司拟将全资子公司山西太重焦化设备有限公司100%股权出售给控股股东太原重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 [1] - 交易方式为非公开协议转让,转让价格为6.18亿元人民币 [1] - 交易目的为进一步优化资产结构、提升资产流动性和偿债能力,以及更高效地盘活存量资产 [1]
ST太重:拟出售全资子公司太重焦化公司100%股权
每日经济新闻· 2025-12-05 19:49
公司资产出售交易 - 公司拟将全资子公司山西太重焦化设备有限公司100%股权出售给控股股东太重集团 [1] - 出售资产价格约为6.18亿元人民币 [1] - 交易目的为优化资产结构、提升资产流动性和偿债能力、高效盘活存量资产 [1] -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1] 公司财务与业务结构 - 公司2025年1至6月份营业收入构成为:重型装备产品占比77.88%,工程机械产品占比22.12% [1] - 截至发稿,公司市值为78亿元人民币 [2]
ST太重(600169) -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拟向太原重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转让所持有的山西太重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100%股权所涉及的山西太重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2025-12-05 19:33
公司概况 - 太原重工注册资本为338,098.25万人民币[17] - 太重检测公司注册资本曾为100.00万人民币,由太原重工轨道交通设备有限公司出资占比100%[19] - 2020年11月,太重检测公司100%股权由太原重工轨道交通设备有限公司转让给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 - 截至评估报告日,山西太重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更名为山西太重焦化设备有限公司[13] - 公司于2015年11月4日成立,营业期限至2035年11月3日,注册资本10,000.00万人民币[65] 业绩数据 - 2025年1 - 10月,太重检测公司营业收入229.49万元,利润总额83.61万元,净利润78.46万元[21] - 2024年度,太重检测公司营业收入220.97万元,利润总额43.31万元,净利润41.09万元[21] - 2023年度,太重检测公司营业收入173.10万元,利润总额3.35万元,净利润3.18万元[21] - 2022年度,太重检测公司营业收入191.43万元,利润总额1.14万元,净利润0.79万元[21] 财务状况 - 截至评估基准日2025年10月31日,太重检测公司资产总额360,188.63万元,负债总额298,469.59万元,净资产61,719.04万元[21] - 应收账款账面净值为429,075,939.55元,主要为应收货款[28] - 存货账面值为2,638,481,844.21元,主要为焦化相关在产品[28] - 截至2025年10月31日,公司无表外资产[28] 评估相关 - 评估基准日为2025年10月31日,报告有效期至2026年10月30日[10][11] - 本次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不适用收益法和市场法[39][40] - 收益法因公司未来持续经营和盈利能力难量化而不适用[40] - 市场法因可比案例少且修正幅度大而不适用[40] - 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为61,810.86万元,增值额为91.82万元,增值率为0.15%[10] - 总资产评估值360,280.45万元,增值额91.82万元,增值率0.03%;总负债评估值298,469.59万元,增值额0万元,增值率0%[10] - 流动资产账面价值358,301.85万元,评估价值358,278.33万元,增减值 -23.52万元,增值率 -0.01%[59] - 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1,886.78万元,评估价值2,002.12万元,增减值115.34万元,增值率6.11%[59] 资产划转 - 以2025年8月31日为基准日,太原重工将焦化板块资产及负债按账面价值无偿划转至山西太重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资产总计7.8548055477亿元,负债总合计1.7339762426亿元,净资产总计6.1208293051亿元[12][68] - 山西太重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购买太原重工的焦化相关存货,以基准日市场价交易,评估以交易价确认评估值[68] 其他 - 2025年11月14日,公司变更工商信息并取得新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有调整[64] - 太重检测公司增值税率为6%、13%,城市维护建设税率为7%,教育费附加率为5%,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22][23] - 本次资产评估报告基准日财务报表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出具利安达专字【2025】第0325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63]
ST太重(600169) - 山西太重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审计报告
2025-12-05 19:33
业绩总结 - 2025年1 - 10月营业收入2,294,870.00元,2024年度为2,209,690.53元[13] - 2025年1 - 10月营业成本1,209,653.33元,2024年度为1,490,295.22元[13] - 2025年1 - 10月营业利润836,106.98元,2024年度为433,097.01元[13] - 2025年1 - 10月净利润784,574.01元,2024年度为410,918.70元[13] 财务数据 - 2025年10月31日货币资金为39.98元,2024年12月31日为92.61元[11] - 2025年10月31日应收账款为429,075,939.55元[11] - 2025年10月31日预付款项为168,526,771.56元[11] - 2025年10月31日存货为2,638,481,844.21元[11] - 2025年10月31日流动资产合计为3,583,018,525.08元,2024年12月31日为1,459,990.80元[11] - 2025年10月31日流动负债合计2,984,695,868.72元,2024年12月31日为16,801.53元[12] - 2025年10月31日股东权益合计617,190,439.69元,2024年12月31日为1,443,189.27元[12] 股权变动 - 2025年10月股东向公司划入焦化板块资产及负债,增资额614,962,676.41元[20] 公司变更 - 2025年11月14日公司名称由山西太重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变更为山西太重焦化设备有限公司[135]
ST太重(600169) - 太原重工公司章程(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5 19:32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1998年4月29日获批发行8000万人民币普通股,9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7]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347,103,170元[7]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334,710.32万股,股本结构为普通股334,710.32万股[12]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3]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股份,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15]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其所持同一类别股份总数25%,上市一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17] 股东权利与责任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会计账簿等[21]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有异议,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法院撤销[22]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特定情形下有权书面请求相关机构向法院提起诉讼[23] 股东会相关 - 股东会审议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28]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30]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6]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可设副董事长一人[62]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需提前十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68]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69] 独立董事相关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一以上或为公司前十名股东的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73] - 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或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73] - 独立董事应具备五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75] 利润分配相关 - 公司分配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93] - 现金分红需满足当年可供分配净利润为正等条件,重大投资等支出超最近一期净资产10%且超5亿元属重大事项[95] - 满足条件下,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可分配利润的10%[96] 其他事项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92][93] - 公司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需提前三十天通知[101]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百分之十时,可不经过股东会决议[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