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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力地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2024-03-29 22:41
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积极开展工作, 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现将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路晓燕、李良琛、何美云3名成员组成, 其中独立董事路晓燕担任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凭借丰富的行业经验及专业审 计、财务知识,通过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审阅公司 财务报告等形式向董事会提出专业意见,在公司审计与风险管理等方面发挥重要作 用。 二、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会议议案 | 决议情况 | | --- | --- | --- | --- | | 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 | 2023年3月20 日 | 1、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 议案全部审 | | 员会第一次会议 | | 2、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 议通过 | | 第八届董 ...
格力地产:关于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
2024-03-29 22:41
关于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 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您可使用手机 "扫下午"或进入 "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 报告编码:京24QLK 目 录 关于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 1-2 来的专项说明 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 1-2 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Grant Thornton 40 三 关于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 致同专字(2024)第 442A004375号 我们接受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力地产")委托,根据 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审计了格力地产 2023年 12月 31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 负债表,2023年度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 股东权益变动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并出具了致同审字(2024)第442A005799号 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 要求》等有关规定,格力地产编制了本专项说明所附的格力地产 ...
格力地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2024-03-29 22:4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 市公司选聘会计事务所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 则》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职,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致同")2023 年度审计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 1981 年。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朝 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五层。合伙人为李惠琦,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 序号北京市财政局 NO.0014469。截至 2023 年末,致同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 合伙人 225 名,注册会计师 1,364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 师超过 400 人。 致同 2022 年度业务收入 264,910.14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196,512.44 万 元,证券业务收入 57,418.56 万元。2022 ...
格力地产:公司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2024-03-29 22:41
致同 2022 年度业务收入 264,910.14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196,512.44 万 元,证券业务收入 57,418.56 万元。2022 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40 家,主要 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 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房地产业,收费总额 30,151.98 万元;2022 年年报挂 牌公司客户 151 家,审计收费 3,570.70 万元。 (二)项目组信息 签字注册会计师邵桂荣,2011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 司审计,2019 年开始在致同执业,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为 1 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钟圣龙,2018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 计,2019 年开始在致同执业,近三年未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质量控制复核人 郭丽娟,2006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6 年开始 在致同执业,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为 2 家。 1 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 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
格力地产:2023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报告(何美云)
2024-03-29 22:41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外的其他职务,本人 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 司股份,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本人不曾为公司或公 司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 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本人在履职中始终保持客 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公司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参加会议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何美云,1964年出生,长江商学院EMBA,高级经济师。2022年10月起 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并担任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 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现任浙江施强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兼任浙江 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履职独立性情况 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报告 作为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3年度履 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
格力地产: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4-03-29 22:41
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三十日 1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路晓燕女士、李良琛先生、何美云女士的独立 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核查意见: 经核查,公司第八届独立董事路晓燕女士、李良琛先生、何美云女士的任职 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真实、准确,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 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 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独立董事 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
格力地产: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4-03-29 22:41
财务审计 - 审计格力地产2023年12月31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5] - 格力地产于2023年12月31日在重大方面保持有效财务报告内部控制[11] 其他信息 - 2011年12月22日涉及金额5340万元[12] -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编号为财会许可[2011]0130号[13] - 准予执业日期为2011年12月[13]
格力地产: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4-03-29 22:41
证券代码:600185 股票简称:格力地产 编号:临 2024-022 债券代码:185567、250772 债券简称:22 格地 02、23 格地 01 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 2024 年 3 月 28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3 月 18 日以电子邮 件方式发出通知。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辉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8 人,实 际参加表决董事 8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 司《章程》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主要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2023 年年度报告》中的"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公司治理"等部分。此外,董事会听取了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的履职报 ...
格力地产: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年-2026年)
2024-03-29 22:41
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 年-2026 年)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积极回报 投资者,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 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 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制定了《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 年-2026 年)》(以下简称"本 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制定股东回报规划的考虑因素 公司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综合考虑企业盈利能力、经营发展规划、股 东回报、社会资金成本以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充分考虑公司未来三年盈利规 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银行信贷环境等情况, 建立对投资者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回报机制,以保证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持 续性和稳定性。 二、制定股东回报规划的原则 本规划的制定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的前提下, 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兼顾全体股 ...
格力地产: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2024-03-29 22:4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185 股票简称:格力地产 编号:临 2024-027 债券代码:185567、250772 债券简称:22 格地 02、23 格地 01 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8 日召开的第八届 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 同意聘任施慧女士(简历附后)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之一,协助公司董事会秘书 履行职责,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施慧女士具备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所需的专业知识,并已取得董事会秘书资 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 规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 形;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施慧女士联系方式: 电话:0756-87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