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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豆股份:红豆股份2023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
2024-04-24 18:34
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 关于本报告 本报告是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红豆股份")发布的第三份环 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反映了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 2023 年度在环境、社会及治理方面的 理念、实践和绩效。 报告主体 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 时间范围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为提高报告完整性,部分内容超出以上范围。 编制依据 本报告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GRI可持续发展报告标准 2021版》(GRI Standards 2021)要求、参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4 号——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 (征求意见稿)》相关要点,结合公司环境、社会及治理的具体履行情况编制。 数据来源 本报告使用的数据来自于政府部门公开数据、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内部统计报表。 审议程序 本报告经公司 2024 年 4 月 23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七 ...
红豆股份:红豆股份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朱秀林)
2024-04-24 18:34
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作为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于 2023 年 5 月 12 日任期届满离任。本人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独立董事年 度报告工作制度》等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现就本人届满离任前履职情 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独立董事朱秀林,男,1955 年出生,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苏州 大学化学化工系副系主任、校长助理、副校长、校长,苏州大学高分子化学与物 理博士点学科带头人、高分子化学与物理研究所所长,江苏省化学化工学会第十 届理事会副理事长、高分子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苏州市化学化工学会理事长, 苏州市化学化工学会名誉理事长,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副会长,公司独立 董事,获教育部自然科学奖二等奖、霍英东教育基金会第四次高等院校青年教师 奖三等奖、江苏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苏州市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以及 "333"工程第二层次培养人才、江苏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第六届江苏 省优秀科技 ...
红豆股份:红豆股份2023年度审计报告
2024-04-24 18:34
业绩总结 - 2023年度公司营业收入金额为233,033.34万元[7] - 2023年营业收入为169.38亿元,较上期162.97亿元增长3.93%[22] - 2023年营业成本为123.41亿元,较上期115.89亿元增长6.49%[22] - 2023年营业利润为6755.65万元,较上期20622.37万元下降67.24%[22] - 2023年利润总额为6498.50万元,较上期20729.78万元下降69.62%[22] - 2023年净利润为5961.32万元,较上期21917.64万元下降72.79%[22] 资产负债情况 - 2023年末流动资产合计24.77亿元,较上年年末的19.25亿元增长28.61%[17] - 2023年末流动负债合计18.65亿元,较上年年末的14.64亿元增长27.40%[17] - 2023年末非流动资产合计27.91亿元,较上年年末的28.12亿元下降0.76%[17] - 2023年末非流动负债合计3.90亿元,较上年年末的2.27亿元增长72.11%[17] - 2023年末负债合计22.55亿元,较上年年末的16.91亿元增长33.30%[17] - 2023年末所有者权益合计30.13亿元,较上年年末的30.46亿元下降1.11%[17] 现金流量情况 - 2023年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为19.99亿元,上期为16.14亿元,同比增长23.9%[26] - 2023年收到的税费返还为2025万元,上期无此项数据[26] - 2023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00亿元,上期为3224.92万元,同比增长1140.6%[26] - 2023年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为7.03亿元,上期为3.28亿元,同比增长114.3%[26] - 2023年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1.04亿元,上期为 - 1.12亿元[26] 其他财务数据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应收账款余额为61,380.36万元[7]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坏账准备金额为4,530.65万元[7] - 2023年末货币资金为1.42亿元,较上年年末的0.96亿元增长47.30%[17] - 2023年末应收账款为5.68亿元,较上年年末的6.99亿元下降18.79%[17] - 2023年末存货为3.26亿元,较上年年末的1.52亿元增长114.05%[17] - 2023年末长期借款为3.06亿元,较上年年末的1.20亿元增长155.00%[17] 会计政策相关 - 公司根据业务模式和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三类[75] - 金融资产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75] - 金融负债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三类[81] -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部分金融资产和财务担保合同进行减值会计处理[88] - 库存商品库龄不同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比例不同[101] 资产折旧与摊销 - 投资性房地产折旧与摊销采用直线法,房产按35年计提折旧,地产按50年摊销[116] - 房屋及建筑物预计使用寿命35年,预计净残值3%,年折旧率2.77%[117] - 机器设备等预计使用寿命12年,预计净残值3%,年折旧率8.08%[118] - 软件无形资产预计使用寿命3 - 10年,按年限平均法摊销[123] - 土地使用权无形资产预计使用寿命50年,按年限平均法摊销[123] 税务相关 - 增值税税率为13%、3%、1%,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为7%、5%、3.5%、2.5%,教育费附加税率为5%、2.5%,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16.50%[154] - 子公司红豆实业(香港)有限公司应纳税所得额不超200万港币部分适用税率8.25%,超200万港币部分适用税率16.50%[155] - 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5%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按20%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156] - 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适用3%征收率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157] - 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等可在50%税额幅度内减征城建税等[157]
红豆股份:红豆股份章程
2024-04-24 18:34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01年1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发行5000万股普通股[6] - 公司注册资本为229,657.1852万元[6] - 公司股份全部为普通股,共计229,657.1852万股[14] 股份收购与转让 - 收购股份用于减资应10日内注销,用于合并等6个月内转让或注销[17] - 因员工持股等收购股份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10%,三年内转让或注销[17] - 董事、监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19]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特定情形可请求诉讼[24] - 股东对决议有异议可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23] - 监事会、董事会30日内未诉讼,股东可自行起诉[24] 重大事项审议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大会审议[31] - 对外担保多项情形需股东大会审议[33] - 财务资助多项情形需股东大会审议[34] 股东大会相关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35] - 单独或合并持有3%以上股份股东可提提案,10日前提临时提案[42]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53] 董事与监事会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副董事长各1人[71]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职工代表比例不低于1/3[94] - 董事任期3年,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超6年[65] 交易决策权限 - 董事会交易决策权限有交易额占比及绝对金额限制[74] - 经理在多种交易情形下有相关职权[85]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不同金额有不同处理规定[76]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需4个月内披露年报,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99] - 分配税后利润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99] - 公司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低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10%,最近三年累计不低于年均可分配利润30%[102] 其他规定 - 公司指定《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为信息披露媒体[115] - 公司合并或分立应通知债权人并公告,债权人可要求清偿或担保[117][118]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21]
红豆股份: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2024-04-24 18:34
业绩情况 - 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000.56万元,未满足业绩考核目标[14] 激励计划 - 2022年2月21日向36名激励对象授予1165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2.07元/股[11] - 公司拟回购注销312万股因业绩未达标的限制性股票[14] 会议审议 - 2021 - 2024年多次召开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激励计划及回购注销议案[7][8][9][10][11][14] 权益分派 - 2021年以总股本2303021852股为基数,每股派现0.065元[16] - 2022年以总股本2300251852股为基数,每股派现0.03元[16] 回购价格 - 2022年回购价由2.07元/股加利息调为2.005元/股加利息[16] - 2023年回购价由2.005元/股加利息调为1.975元/股加利息[16] 资金相关 - 本次回购注销支付价款616.20万元加利息,资金为自有资金[18]
红豆股份:红豆股份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公告
2024-04-24 18:34
股票代码:600400 股票简称:红豆股份 编号:临 2024-028 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市公 司章程指引》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 行修订。 此外,公司拟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 致公司总股本由原 229,969.1852 万股变更为 229,657.1852 万股,注册资本由原 229,969.1852 万元整变更为 229,657.1852 万元整。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召开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 程>相关条款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 原文内容 | | | 修改内容 | | --- | --- | --- | --- | | 第六条 ...
红豆股份:红豆股份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徐而迅)
2024-04-24 18:34
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 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独 立董事制度》《独立董事年度报告工作制度》等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 现就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人,占董事会人数三分之一,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独立董事徐而迅,女,1965 年出生,本科,二级律师,无锡市第一层次领 军律师。曾任中共无锡县委党校教员,锡山市人民政府法制局科员,江苏英特东 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江苏法舟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江苏省行政法学研究会理事, 无锡市第十二届、十三届、十四届政协委员、常委,无锡仲裁委员会第四届委员 会仲裁员,无锡市律师协会第六届理事会理事,无锡市纪委监委特约监察员,获 司法部公益法律服务先进个人、全国优秀律师、江苏省优秀公益律师、江苏好人、 无锡市三八红旗手、无锡市优秀律师、无锡市政协委员风采人物、无锡好人、无 锡 ...
红豆股份:红豆股份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2024-04-18 16:44
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临 2024-020)。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证券代码:600400 证券简称:红豆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4-021 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 2024/4/16 | | --- | --- | |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 待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 | | 预计回购金额 | 2,000 万元~4,000 万元 | | 回购用途 | □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 | |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 | |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 | 累计已回购股数 | 万股 20 | |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 0.009% | | 累计已回购金额 | 50.60 万元 | |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 2.53 元/股~2.53 元/股 |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
红豆股份:红豆股份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2024-04-17 16:58
股票代码:600400 股票简称:红豆股份 编号:临 2024-019 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 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5 日召开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 份方案的议案》。公司计划以自有资金不低于人民币 2,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 人民币 4,000 万元(含)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回购的股 份将用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6 日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上刊登的《江苏红豆实业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方案》(公告编号:临 2024-018)。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公司将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交易 日(即 20 ...
红豆股份:红豆股份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2024-04-17 16:58
证券代码:600400 证券简称:红豆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4-020 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回购股份用途: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完成之后 36 个月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 ● 回购股份价格: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3.95 元/股(含)。 ● 回购股份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 ● 回购股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 ●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控股股东红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 豆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以下简称"董监高")在未来 3 个月、未来 6 个月均不存在减持公司股 份的计划。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无锡文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在未来 3 个月、未来 6 个月可能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相关股东若未来拟实施股份减 持,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相关风险提示: 1、回购期限内,若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导致回 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