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毅达(60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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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毅达(600610) -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张继军)
2025-03-21 18:00
提名人信达证券-兴业银行-信达兴融 4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 划,现提名张继军为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 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被提名 人已同意出任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 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 会计、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 证明材料。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 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 规定(如适用);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 条件的相 ...
中毅达(600610) - 中毅达: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2025-03-21 18:00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 A | 股证券代码:600610 | A | 股证券简称:中毅达 公告编号:2025-013 | | --- | --- | --- | --- | | B | 股证券代码:900906 | B | 股证券简称:中毅达 B | 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变更的主要内容:解释第 17 号规定,供应商融资安排(又称供应链融资、 应付账款融资或反向保理安排,下同)应当具有下列特征:一个或多个融资提供 方提供资金,为企业支付其应付供应商的款项,并约定该企业根据安排的条款和 条件,在其供应商收到款项的当天或之后向融资提供方还款。与原付款到期日相 比,供应商融资安排延长了该企业的付款期,或者提前了该企业供应商的收款期。 仅为企业提供信用增级的安排(如用作担保的信用证等财务担保)以及企业用于 直接与供应商结算应付账款的工具(如信用卡)不属于供应商融资安排。 企业在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31 号——现金流量表》进行附注披露时,应 ...
中毅达(600610) - 中毅达: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2025-03-21 18:00
A 股证券代码:600610 A 股证券简称:中毅达 公告编号:2025-012 B 股证券代码:900906 B 股证券简称:中毅达 B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黄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 诺事项。 黄峰先生在任职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勤勉尽责、独立公正,为公司的规范运 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公司董事会对黄峰先生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 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公司独立董事补选情况 鉴于黄峰先生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为保障公司董事会正常运行,根据《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 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控股股东信达证券-兴业银行-信达兴融 4 号集合资产 管理计划提名张继军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 张继军先生的任职资格和履职能力进行了审查,认为其符合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 和任职资格。 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公司独立董事辞职情况 近日,贵州中毅达股份 ...
中毅达(600610) - 中毅达: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工作报告
2025-03-21 18:00
审计委员会构成 - 公司第八届、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1] 2024年工作情况 - 2024年审计委员会召开10次会议[2] - 监督核查立信开展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5] - 审阅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及报告并提意见[8] - 同意核销其他应收款坏账并提交审议[10] 工作评价 - 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公允[7] - 认为公司治理结构和内控制度较完善[9] - 有效监督内外部审计,对内控实施起积极作用[11] 2025年展望 - 2025年审计委员会将继续恪尽职守、规范履职[12]
中毅达(600610) - 中毅达: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4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2025-03-21 18:00
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 2024 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的《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精神,恪尽职守,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现将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 2024 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经过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 2024 年 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后,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9 月 20 日、10 月 9 日召开第 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4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改聘中审众环为公司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 负责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审计工作。 二、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 ...
中毅达(600610) - 中毅达:2024年商誉减值测试报告
2025-03-21 18:00
业绩总结 - 赤峰瑞阳化工含商誉资产组2024年利润较2023年提升,超额完成预测利润[5] 数据相关 - 含商誉资产组组合评估价值6.328906亿元[3] - 含商誉资产组组合账面金额6.1904045527亿元,分摊商誉原值2.1001657407亿元[7]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商誉账面价值1.6002983362亿元,全部商誉账面价值同此[20] - 2025 - 2029年预测期营收增长率、利润率、净利润有具体数据[23] - 稳定期2030年及以后营收增长率0%,利润率6.53%,净利润7528.975598万元,折现率10.32%[23] - 含商誉资产组组合可收回金额6.328906亿元,整体及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商誉减值准备0元[26] - 以前年度已计提商誉减值准备4998.674045万元,本年度商誉减值损失0元[26] 评估相关 - 评估假设含一般假设和特别假设[11] - 公允价值减处置费用净额不适用,预计未来现金净流量现值适用[21][22] 其他 - 公司不存在未入账资产[31]
中毅达(600610) - 中毅达: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5-03-21 18:00
2024年监事会工作 - 召开11次会议,审议通过30项议案[2] - 审议通过终止重大资产重组等多项议案[2] 2024年融资计划 - 拟向特定对象发行不超68,403,908股A股,募资不超21,000.00万元[13] 监事会评价 - 认为股东会和董事会决策合法有效[5] - 认为财务制度健全、运作规范[6] - 认为关联交易定价公平公允[7] - 认为对外担保无违规情形[8] - 认为终止重组合规且未损股东利益[12] 2025年监事会展望 - 按法规履职,监督董事会及董高人员[14] - 督促优化内控管理体系[14] - 加强学习、总结方法、提升能力水平[14] - 维护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14]
中毅达(600610) - 中毅达: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2025-03-21 18:00
业绩总结 - 2024年度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和信用减值准备合计599.40万元[3] - 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将减少公司合并报表利润总额599.40万元[7] 决策流程 - 2025年3月19日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8] - 2025年3月21日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该事项[3][8][9]
中毅达(600610) -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张继军)
2025-03-21 18:00
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被提名人需有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2] - 兼任境内上市公司不超3家[6] - 在贵州中毅达连续任职不超6年[6] 独立性限制 - 持股1%以上或前十股东自然人亲属无独立性[3] - 持股5%以上或前五股东任职人员亲属无独立性[4] - 近12个月有不独立情形人员无独立性[4] 不良记录限制 - 近36个月受证监会处罚或司法刑事处罚有不良记录[4] - 近36个月受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有不良记录[5]
中毅达(600610) - 中毅达: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专项说明
2025-03-21 18:00
会计政策变更 - 2025年3月21日公司审议通过会计政策变更议案[1] - 2024年1月1日起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变更政策[1] - 变更后执行该解释规定,未变更部分按原规定执行[2] 影响说明 - 变更合理,对财务等无重大影响[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