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头股份(60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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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头股份(600630) - 龙头股份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6-23 18:30
证券代码:600630 股票简称:龙头股份 编号:临 2025-022 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25 年 6 月 23 日以现 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6 月 13 日以电子邮件、微信等通讯方式发出。会议 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会议由董事长倪国华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 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会议 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了以下议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选举倪国华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2、《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 ...
龙头股份: 龙头股份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证券之星· 2025-06-13 17:19
公司经营业绩 - 2024年营业收入17.70亿元,同比下降0.4%,预算完成率99% [4] - 利润总额4,778万元,同比增长86.2%,大幅超额完成预算目标 [4] - 归母净利润3,999万元,同比增长151% [4] - 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20,386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 [4] - 品牌业务收入10.84亿元,同比下降3%,外贸业务收入5.13亿元,同比增长4% [20] - 物业租赁收入1.24亿元,同比增长5% [20] 财务指标 - 资产现金回收率12.02%,营业现金比率11.58%,均较上年有所提升 [23] - 应收账款周转率6.52次,存货周转率1.84次,资产周转效率改善 [23] - 资产负债率53.47%,较上年下降4.56个百分点 [24] - 带息负债比率37.83%,较上年下降6.52个百分点 [24] - 流动比率1.57,速动比率1.17,偿债能力增强 [24] 业务发展 - 持续深化品牌"五力支撑体系"建设,线上线下销售额稳步增长 [6] - 加大研发投入,成功突破多项面料关键技术,新产品市场表现良好 [6] - 积极开拓3-6线市场,单店运营质量提升明显 [6] - 参与"双循环"发展格局,优化品牌出海运营策略 [26] - 推进组织架构扁平化改革,运营效率提升,人均创利快速增长 [5] 公司治理 - 2024年共召开董事会会议7次,审议议案44项 [9]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召开会议13次,充分发挥专业决策支持作用 [10] - 独立董事召开专门会议2次,积极履职维护中小股东权益 [10] - 2024年发布定期报告4份,临时公告41项,首份ESG报告 [8] - 召开3次业绩说明会,回复投资者互动平台问题68条 [11] 2025年计划 - 营业收入预算17.30亿元,利润总额预算4,600万元 [26] - 推进董事会换届工作,提升公司治理效能 [12] - 科学编制"十五五"战略规划,聚焦主责主业 [12] - 优化内部控制体系,完善风险管理机制 [13] - 深化ESG理念与实践,构建可持续发展机制 [14] 股东回报 - 2024年拟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8元,分红比例40% [28] - 连续两年实施现金分红,累计分红2,109.5万元 [29] - 2024年高管薪酬总额419.6万元,监事薪酬总额74.9万元 [30] 重大事项 - 2025年计划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13.50亿元 [42] - 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1.90亿元 [43] - 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年累计签约金额不超过1.50亿美元 [49] - 使用不超过2亿元自有资金进行国债逆回购和委托理财 [52]
龙头股份(600630) - 龙头股份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5-06-13 17:00
龙头股份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十六次股东大会暨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 议 文 件 2025 年 6 月 23 日 1 龙头股份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为充分尊重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顺利进行,特制定如下议事 规则: 2025 年 6 月 23 日 2 一、股东大会设秘书处,处理大会的各项事务。 二、与会股东应自觉遵守大会纪律,以保证其他股东履行合法权益。 三、股东大会正式开始前半小时为股东审阅会议文件的时间,要求大会发言的股东 应于大会开始前填写好"意见征询表"并向大会秘书处登记。 四、大会秘书处按股东登记先后排序发言,股东发言时应向大会报告姓名和所持股 份数,发言内容应围绕大会的主要议题。每位股东发言时间原则上不超过五分 钟。 五、与会股东如有问题提出质询,应采取书面形式,并填写"意见征询表",由大 会秘书处安排后,请公司人士作统一解答。 六、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 数之前,会议登记终止。 七、大会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
股市必读:龙头股份(600630)5月30日主力资金净流出536.55万元
搜狐财经· 2025-06-03 04:46
截至2025年5月30日收盘,龙头股份(600630)报收于8.32元,下跌2.58%,换手率1.94%,成交量8.24万 手,成交额6914.02万元。 当日关注点 交易信息汇总 5月30日,龙头股份的资金流向情况如下:- 主力资金净流出536.55万元;- 游资资金净流入426.88万 元;- 散户资金净流入109.68万元。 公司公告汇总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5月30日召开,审议通过了以 下议案:1. 提名倪国华等5人为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刘海颖等3人为独立董事候选 人;2. 同意独立董事津贴每人每年8万元(税前);3. 同意2025年综合授信额度控制在13.50亿元以内; 4. 同意为全资子公司提供不超过1.9亿元担保;5. 同意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单笔交易金额不超过 500万美元,年累计签约金额不超过1.5亿美元;6. 同意使用不超过2亿元自有资金进行国债逆回购和委 托理财;7. 同意与上海市黄浦区相关部门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8. 同意继续聘任毕马威华振为2025年 度审计机构,审计收费165万 ...
龙头股份: 公司章程(2025年5月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5-30 18:26
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待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 为,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 (以下简称《党章》)、 第二条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 公司经上海市经济委员会沪经企(1992)306 号文批准,以募集方式设立; 在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第三条公司于 1992 年 5 月 5 日经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92)沪人金股字 第 15 号文批准,于 1992 年 5 月 20 日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7447.32 万股,其中 1200 万股社会公众股于 1993 年 2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300 万股公司职工内部股于 1994 年 4 月 11 日全部上市流通。 第四条公司注册中文名称为: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英文名称为:SHANGHAI DRAGON CORPORATION 第五条公司住所为:上海市黄浦区制造局路 584 号 8 号楼 2 楼 201 室 邮政编码: ...
龙头股份: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5月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5-30 18:26
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规范运作水平,增强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 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根据有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结合公司运作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有关人员应当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严格遵 守公司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财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 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有关人员不得干扰、阻碍审计机构及相关 注册会计师独立、客观地进行年报审计工作。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相关的其他人员在年 报信息披露工作中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规章制度,未 勤勉尽责或者不履行职责,导致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应当按照本制度的 规定追究其责任。 第二章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的责任追究 第四条 本制度所指重大差错是指在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不履行或 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义务以及其他个人原因,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不良社 会影响,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情形: (一)违反《公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及中国证 ...
龙头股份: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5月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5-30 18:2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幕信息的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 正原则,防范内幕信息泄露及内幕信息交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 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以下统称法律法规)及《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内幕信息知情人是指公司内幕信息公开前能直接或者间 接获取内幕信息的单位及个人,包括但不限于: (九)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可以 获取内幕信息的其他人员。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幕信息是指涉及公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公司证券市 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一)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 ...
龙头股份: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5月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5-30 18:26
第五条 公司设副总经理若干名,必要时,可以设常务副总经理一名,对总 经理负责,协助总经理开展工作。 第六条 董事可受聘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和各类分管总监等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但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和各类分管总监等其他 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 二分之一。 第七条 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 形同样适用于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和各类分管总监等其他高级管理 人员。 第八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和各类分管总监等其他高级管理人 员,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 第三章 总经理的职权 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适应现代企业制度和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运作,保证公司 经理层认真贯彻执行和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切实履行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结构的 职权职责,根据《公司法》和《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特制定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职 第二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根据董事长提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三条 解聘总经理必须经董事会决议批准。总经理本人要求 ...
龙头股份: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5月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5-30 18:26
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 者关系管理工作,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有效沟通,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 和认同,促进公司完善治理,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 管理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龙 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 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 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是: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基 础上开展,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公司内 部规 ...
龙头股份: 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5月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5-30 18:26
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设立背景 -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核心竞争力并健全投资决策程序而设立 [1] - 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规设立,专门研究发展战略与ESG事项 [2] 委员会组成结构 - 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包含1名独立董事 [3] - 委员由董事长、半数以上独立董事或三分之一全体董事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 [4] - 主任委员由董事长担任 [5] - 委员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任,董事职务终止则自动失去委员资格 [6] 核心职责范围 - 研究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并提出建议 [7] - 对重大投资、融资方案及资本运作项目进行研究建议 [7] - 负责ESG及可持续发展相关事项的研究与建议 [7] - 检查已决议事项的实施情况并执行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7] - 审议后需形成决议提交董事会批准 [8] - 董事会闭会期间可依授权直接决议,需股东会批准的按法定程序提交 [9] 议事规则与程序 - 会议需提前3天通知,由主任委员召集,出席门槛为三分之二委员 [10][11] - 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表决方式包括现场举手表决或投票 [11][12] - 允许采用视频、电话等非现场方式召开,需保证委员充分表达意见 [12] - 可邀请其他董事及高管列席(无表决权),并可聘请专业机构提供意见 [13][14] - 会议记录需委员签名,由董事会秘书保存至少十年 [16] - 决议结果需以书面形式报董事会,委员负有保密义务 [17][18] 附则与修订机制 - 规则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 [19] - 规则解释权归董事会,修订需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