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园股份(600655)

搜索文档
豫园股份: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2024-12-19 17:25
股东大会信息 - 公司于2024年12月19日召开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1] - 董事会提前15日公告通知股东[2] 出席情况 - 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和代理人共609人[3] - 出席人员代表股份2,782,064,088股,占比71.8251%[3] 议案审议 - 审议《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4 - 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等三项议案[6] - 以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表决[7]
豫园股份: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的公告
2024-12-13 16:35
股权结构 - 南京复远持股19,251,680股,占总股本0.49%[4] - 复星高科技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2,409,720,644股,占总股本61.88%[4] - 上海复川投资持股190,210,308股,持股比例4.88%[8] - 上海复科投资持股84,389,671股,持股比例2.17%[8] - 南京复久紫郡投资持股49,004,276股,持股比例1.26%[8] - 上海复地投资持股1,023,403,904股,持股比例26.28%[8] 质押情况 - 南京复远累计质押股票18,651,000股,占其所持股份96.88%[4][5] - 复星高科技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票1,385,464,004股,质押股份占其所持股份57.49%[4] - 上海复川投资累计质押股份比例100.00%,占公司总股本4.88%[8] - 上海复科投资累计质押股份比例0.00%,占公司总股本0.00%[8] - 南京复久紫郡投资累计质押股份比例100.00%,占公司总股本1.26%[8] - 上海复地投资累计质押股份比例56.83%,占公司总股本14.93%[8] 质押变动 - 南京复远本次解除质押股份17,31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89.91%[5] - 南京复远于2024年12月11日质押7,936,000股给上海青浦大众小额贷款公司[6] - 南京复远于2024年12月11日质押10,715,000股给上海长宁大众小额贷款公司[6] 投资额占比 - 上海复星产业投资投资额53,189,929,占比1.37%[9] - 上海复星高科技投资额81,645,795,占比2.10%[9] - 浙江复星商业发展投资额365,163,041,占比9.38%[9] 到期质押 - 复星高科技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半年内到期质押股份401,400,000股,对应融资余额161,000万元[11] - 复星高科技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一年内到期质押股份740,240,286股,对应融资余额266,660万元[11] 风险评估 - 复星高科技及其一致行动人资信良好,质押风险可控[11] - 复星高科技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利益情况[11] - 复星高科技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11] 信息披露 - 公司将密切关注质押事项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2]
豫园股份: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的公告
2024-12-06 15:37
股东持股与质押情况 - 复地投资持股1,023,403,904股,占总股本26.28%,累计质押581,609,286股[4] - 复星高科技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2,409,720,644股,占总股本61.88%,累计质押1,384,123,004股,质押股份占比57.44%[4] - 上海复川投资持股190,210,308股,持股比例4.88%,累计质押比例100.00%[8] - 上海复科投资持股84,389,671股,持股比例2.17%,累计质押比例0.00%[8] - 南京复久紫郡投资持股49,004,276股,持股比例1.26%,累计质押比例100.00%[8] - 上海复晶投资持股26,218,663股,持股比例0.67%,累计质押比例100.00%[8] - 上海艺中投资持股120,966,012股,持股比例3.11%,累计质押比例0.00%[8] - 上海复星高科技直接持有公司2.10%股份,通过17家企业持有59.78%股份,合计持有61.88%股份[9] - 浙江复星商业发展持股金额365,163,041,占比9.38%[9] - 上海复昌投资持股金额48,441,594,占比1.24%[9] - 南京复远越城投资持股金额19,251,680,占比0.49%[9] - 杭州复北企业管理持股金额15,363,465,占比0.39%[9] - 上海复颐投资持股金额9,599,750,占比0.25%[9] 股份质押变动 - 复地投资本次解除质押股份40,00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3.91%,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03%[5] - 复地投资本次质押股份17,02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1.66%,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44%,质押资金用于偿还债务[6] 未来到期质押情况 - 复星高科技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半年内到期质押股份418,710,000股,占共同持有公司股数17.38%,占总股本10.75%,对应融资余额166,000万元[10] - 复星高科技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一年内到期质押股份738,899,286股,占共同持有公司股数30.66%,占总股本18.97%,对应融资余额266,960.00万元[10] 风险评估 - 复星高科技及其一致行动人资信良好,具备资金偿还能力,质押风险可控[10] - 复星高科技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业绩补偿义务[10]
豫园股份: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股票出售完毕的公告
2024-12-06 15:37
员工持股计划 - 2021年12月1日过户4,134,076股至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价格3.70元/股[3] - 截至2024年12月7日,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股票全部出售完毕[4][7] - 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后续将清算资产、分配收益并终止[4]
豫园股份: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文件
2024-12-05 16:29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 行,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文 件 一、 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 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做好召开股东大会的各项工作。 2024 年 12 月 19 日 二、 本公司设立股东大会秘书处,具体负责大会有关程序方面的事宜。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文件 三、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并采取现场、网络相结合的方式投票。 四、 股东参加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同时也必须 认真履行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和扰乱会议秩序。 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五、 股东要求大会发言,请于会前十五分钟向大会秘书处登记,出示持股的有效证明, 填写《股东意见征询单》,登记发言的人数原则上以十人为限,超过十 ...
豫园股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限制性股票第三期及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限制性股票第二期解锁上市公告
2024-12-02 17:56
股权激励股份情况 - 本次股权激励股份上市股数为3,720,658股,流通日期为2024年12月9日[3] -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于2021年11月23日完成,第三个限售期已届满,解锁股票2024年12月9日上市流通[14] -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于2022年11月30日完成,第二个限售期已届满,解锁股票2024年12月9日上市流通[25] 激励计划授予调整 -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由585.00万股调整为564.27万股,授予人数由107人调整为103人[6] -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原计划向140名激励对象授予1101.90万股,后调整为向124人授予897.6万股[20][21] 回购注销情况 - 2022年因部分激励对象离职或业绩不达标,回购注销530,92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总价款为2,851,040.40元[7][8] - 2023年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等,拟回购注销1,850,321股限制性股票[9] - 2024年因部分激励对象离职或业绩不达标,拟回购注销164,900股限制性股票[10][11] - 2023年7月13日公司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313.494万股[21] - 2024年7月30日公司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94.454万股[21] 解除限售情况 -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92名激励对象的1,681,581股限制性股票可解除限售[8] -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68名激励对象的1,391,518股限制性股票可解除限售[11] - 2022 - 2024年分年度考核公司财务业绩指标,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目标为2022 - 2023年净利润累计不低于91.50亿元或2023年营收不低于561.00亿元[27][28] - 2021年激励计划所涉限制性股票第三期及2022年激励计划所涉限制性股票第二期,除部分回购注销外,97名激励对象持有的2329140股可申请解除限售[22] 业绩考核目标 - 2021 - 2023年各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目标分别为:2021年净利润不低于38.50亿元;2021 - 2022年净利润累计不低于81.70亿元;2021 - 2023年净利润累计不低于130.00亿元或2023年营业收入不低于561.00亿元[16] - 2023年公司营业收入为581.47亿元[17][29] 股份变动情况 - 限售条件股份变动前为8,205,998股,本次变动 - 3,720,658股,变动后为4,485,340股[34] - 无限售条件股份变动前为3,886,125,615股,本次变动3,720,658股,变动后为3,889,846,273股[34]
豫园股份: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12-02 17:09
| 证券代码:600655 | 证券简称:豫园股份 | | 公告编号:2024-137 | | --- | --- | --- | --- | | 债券代码:163172 | 债券简称:20 01 | 豫园 | | | 债券代码:185456 | 债券简称:22 01 | 豫园 | |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 年 12 月 19 日 13 点 30 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黄浦区中山东二路 538 号上海外滩瑞吉酒店三楼卡罗琳会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2月19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议室 ...
豫园股份: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2024-12-02 17:09
股份回购与注销 - 公司于2024年7月30日决定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共计1,764,040股[2][3] -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164,900股,回购价格5.37元/股,总价款885,513元[3] -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944,540股,回购价格3.82元/股,总价款3,608,142.8元[3] -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654,600股,回购价格3.79元/股,总价款2,480,934元[3] - 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份总数由3,896,095,653股减至3,894,331,613股[3] 股份流通与限售 - 2024年11月7日,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1,894,500股限制性股票流通上市[4] -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1,391,518股限制性股票可申请解除限售[6] -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329,140股限制性股票可申请解除限售[6] - 上述3,720,658股限制性股票计划于2024年12月9日流通上市[6] - 激励计划实施后,公司有限售条件股从11,864,538股变为4,485,340股[7] - 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3,889,846,273股[8] 公司股本与注册资本变更 - 公司股份总数从3,896,095,653股变更为3,894,331,613股[8][9] - 公司注册资本从3,896,095,653元变更为3,894,331,613元[8] 公司治理与股东权益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特定情形下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9] - 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10] - 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内容违反法规,股东有权请求法院认定无效;召集程序、表决方式或决议内容违反规定,股东有权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轻微瑕疵除外)[10]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股东大会审议(部分处置行为除外)[11]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给出书面反馈意见[11] -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将在作出决议后的5日内发出通知[11] -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10] -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11] - 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东提出提案需提供持有上市公司1%以上股份证明文件[12] - 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12] - 授权董事会在三年内决定发行不超过已发行股份50%的股份,但以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的需经股东大会决议[12] - 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也不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董事会应在30日内提议召开股东大会解除该独立董事职务[13] - 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补充通知[12] - 董事长不能履职时,可由董事长指定一名联席董事长或副董事长主持,若未指定则由半数以上董事推举一名董事主持[12]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事项包括董事会和监事会工作报告、利润分配和弥补亏损方案等[12] - 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包括公司增减注册资本、分立合并等[12] - 选举股东代表监事时,股东投票权等于所持表决权股份数乘以待选股东代表监事人数[13] 公司组织架构 - 公司设首席执行官(CEO)1名、总裁1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13] - 监事会包括2名股东代表和1名公司职工代表[14] 利润分配 - 公司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利润分配,董事会可根据情况提议中期现金分红[15] - 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无重大投资等事项,每年现金分红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30%[17]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达80%[15][17] - 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达40%[15][17] - 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达20%[15][17] - 中期现金分红比率不得高于当期可供分配利润的30%[16] - 利润分配方案由董事会拟定审议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独立董事发表意见[15] - 调整后的现金分红政策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20]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与清算 - 公司合并应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指定报纸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公告[20][21] - 债权人自接到公司合并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可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20][21] - 公司分立应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指定报纸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公告[21] -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自作出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指定报纸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公告[21] - 债权人自接到公司减资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21]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21] - 公司出现解散事由,应在十日内将解散事由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予以公示[21] - 清算组应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指定报纸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21][22] - 债权人应自接到清算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21][22]
豫园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35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4-12-02 17:09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我们作为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 十一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 的态度,秉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的相 关事项,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解除限售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 上海豫园旅游商 股份有限公司 年才 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以及相关激励计划的规定,激 励对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其作为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 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 ...
豫园股份: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独立董事的公告
2024-12-02 17:09
特此公告。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证券代码:600655 | 证券简称:豫园股份 | 公告编号:临2024-133 | | --- | --- | --- | | 债券代码:163172 | 债券简称:20豫园01 | | | 债券代码:185456 | 债券简称:22豫园01 | |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豫园股份") 独立董事谢佑平先生自2018年12月29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即将满六年,根据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日常运作,豫 园股份于2024年12月2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变更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董事会提名与人力资源委员 会审查,董事会同意叶乐磊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 见附件),并同意在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担任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与财务委员 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