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企业(6006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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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企业(600675) - 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19 16:46
报告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需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8] - 中期报告需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8] - 季度报告需在会计年度第3个月、第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8][9] - 第一季度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披露时间[10] 报告审核与审计 - 定期报告财务信息经审计委员会审核,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0] - 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需经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15] - 半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在特定情形下需审计[15] - 季度报告财务资料一般无须审计,另有规定除外[15] 信息披露要求 - 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16] - 发生可能影响证券交易价格的重大事件应立即披露[18]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相关情况变动需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27] - 公司变更名称、简称、章程等应立即披露[22] - 公司应在董事会决议、签署协议、董高知悉时及时披露重大事件[23] - 重大事件难以保密等情形下公司应披露现状及风险因素[23] - 涉及公司收购等行为导致股本等重大变化需披露权益变动[24] - 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异常交易公司应了解因素并披露[26] -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时相关方应提供信息配合披露[28] - 董高、持股5%以上股东等应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系说明[28] - 董高应保证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在规定期限内披露[29] 信息披露管理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公司信息披露事务[31] - 控股子公司指定联络人变更需在二个工作日内报公司董事会秘书[35] - 各子公司、分公司应在公司披露定期报告前报告相关信息[35] - 需保密信息包括公司及分、子公司主要财务数据等[39] - 拟公开披露信息文稿起草主体包括子公司、分公司等[47] 公司制度建设 - 公司要建立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的内部控制及监督机制[45] - 公司要建立信息披露相关文件、资料的档案管理制度[47] 责任与处罚 - 公司董事等应对信息披露的多方面负责[50] - 信息披露责任人违规公司可采取多种处罚措施[50] 时间界定 - 及时指自起算日起或触及披露时点的两个交易日内[54] 责任人范围 - 信息披露责任人包括公司董事会秘书等多主体[55]
中华企业(600675) - 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19 16:46
总经理任期与权限 - 公司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连任[5] - 总经理有权批准一定金额关联交易[5] 会议安排 - 总经理办公例会一般双周召开[9] - 临时会议可按需随时召开[9] 报告与监督 - 总经理定期向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12] 细则情况 - 本细则于2025年11月修订[1] - 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实施[14]
中华企业(600675) - 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准则(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19 16:45
审计委员会构成 - 成员由四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4] - 委员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6]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且为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委员会内选举并报董事会批准[7] - 委员任期与董事任期一致,届满连选可连任[8] 审计委员会职责 - 监督评估外部审计工作,提议聘请或更换机构,审核费用及条款[7][8] - 监督评估内部审计工作,指导制度建立实施,审阅并督促年度计划[7][9] - 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对报告真实性等提意见[7][8] - 监督评估公司内部控制,督导内审机构半年检查特定事项一次[7][10] - 负责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制定政策流程,监督选聘及评估履职[12] 审计委员会会议 - 每季度至少开一次定期会议,两名以上成员提议或必要时开临时会议[16] - 会议前三个工作日通知委员,紧急情况可电话或口头通知[16] - 须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6] - 表决方式为记名书面投票或通讯表决[16] - 委员可委托他人,独立董事只能委托独立董事[17] 其他 - 审计工作组、董事及管理人员可列席会议[19] - 可聘请中介机构,费用公司支付[19]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19] - 工作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施行[21]
中华企业(600675) - 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准则(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19 16:45
提名委员会构成 - 成员由四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4] - 委员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之一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5]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内选举并报董事会批准[4][5] 提名委员会职责 - 拟定董事、高管选择标准和程序,遴选审核人选并提建议[6] - 研究相关条件,形成提案提交董事会[9] 会议规则 - 提前三日通知,紧急可口头通知[11] - 过半数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定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1] - 表决方式为记名书面投票或通讯表决[12] 其他 - 必要时可邀请董事及管理人员列席[14] - 工作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施行,解释权归董事会[14]
中华企业(600675) - 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准则(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19 16:45
战略委员会构成 - 成员由四名董事组成[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4] 会议规则 - 召开前三个工作日通知全体委员[11] - 过半数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2] - 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2] - 表决方式为记名书面投票或通讯表决[14] - 一名委员最多接受一名委员委托[15] 其他 - 工作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施行[15] - 于2025年11月修订[1][16] - 对公司中长期战略和投资决策提建议[2]
中华企业(600675) - 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25-11-19 16:45
市场扩张和并购 - 公司拟对上海古北物业增资4000万元,将其注册资本从1000万增至5000万[1] 其他新策略 - 公司修订部分制度文件,废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等[3] 会议相关 -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2025年11月19日通讯表决召开[1] - 董事会表决对上海古北物业增资议案8票赞成[2] - 董事会表决修订及制定公司治理相关制度议案8票赞成[4]
中华企业(600675) - 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19 16:31
制度制定 - 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规范管理、加强沟通并保护投资者权益[2] 管理工作开展 - 公司多渠道、多方式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5] 沟通渠道设立 - 公司设立专门投资者联系电话、传真和电子邮箱并专人负责[7] 股东会事宜 - 公司应考虑股东会召开事宜,为股东参会提供便利和网络投票方式[6][7] 投资者说明会 - 特定情形下公司按规定召开投资者说明会[8] - 召开说明会应便于参与,提前公告并征集问题[9] - 参与人员应包括董事长(或总经理)等[12] 管理职责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15]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具体事务[15] 合规要求 - 公司及其相关人员在活动中不得违规[16] 档案保存 - 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3年[18] 接待管理 - 控股股东等接受调研前应知会董秘,原则上董秘全程参加[20] - 特定对象现场参观等实行预约并签《承诺书》[20] - 现场接待由董事会秘书统一安排[25]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确认特定对象身份等接待事宜[26] - 接待和推广活动建立备查登记制度[27] 制度执行与解释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规定和《公司章程》执行[22]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2]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修改亦同[22] 备查登记 - 备查登记内容包括活动参与人员等多项信息[23]
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2025-11-19 01:13
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 股东大会类型为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 -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年11月27日14点00分,地点为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3050号紫藤宾馆 [6] - 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投票时间为2025年11月27日9:15至15:00 [7][8] 临时提案增加情况 - 提案人为上海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其单独持有公司65.21%的股份 [2] - 提案于2025年11月14日书面提交至股东大会召集人,原股东大会通知已于2025年11月12日公告 [2] - 临时提案内容为《关于控股股东变更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的议案》 [3] 控股股东承诺变更核心内容 - 变更原因包括房地产市场行情发生较大调整,部分项目投资规模大、回收周期长且亏损风险高,注入公司可能对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14] - 另一原因为政策法规变化,地产集团作为城市保障类企业,需适应城中村改造、旧区改造等政策的新要求 [14] - 变更后承诺对IRR低于8%的项目,中华企业可放弃受让及受托开发,地产集团可寻求其他第三方合作或自行开发 [14][15] - 对于前次重组未注入的地块或项目,若不适宜注入的因素消除且具备开发条件,将参照新承诺执行 [15] 相关审议程序 -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及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5年11月17日审议通过该议案 [10][17][18] - 董事会表决结果为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17]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认为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17] -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10][17]
中华企业:控股股东上海地产修订同业竞争承诺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5-11-18 10:59
文章核心观点 - 中华企业控股股东上海地产集团对其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内容进行了重要变更 为原承诺增设了例外情形 主要涉及功能性保障类项目和盈利能力不佳的项目 [1] - 变更原因在于房地产市场下行压力增大 部分项目若强行注入上市公司可能拖累其业绩 同时控股股东需适应新的政策要求 [2] 承诺变更的具体内容 - 原承诺要求 若因政府要求形成与中华企业的竞争 控股股东需在两年内将相关项目出售或委托开发 且中华企业享有优先权 [1] - 变更后增设例外情形 对于国家及上海市政策明确的城中村改造、旧区改造等功能保障类项目 若开发主体依法不得变更或经公开市场出售未果 则原承诺约束不再适用 [1] - 公开市场出售未果的具体标准是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测算的内部收益率低于8% 导致中华企业经决策不参与 同时其他第三方亦未参与 [1] - 在不涉及城市更新任务的情况下 若因项目资产质量或盈利能力不佳导致中华企业明确放弃优先权 控股集团可寻求第三方合作或自行开发 盈利能力不佳的标准同样是内部收益率低于8% [1] 承诺变更的背景与原因 - 近年来房地产市场下行压力增大 [2] - 部分商办项目具有投资大、周期长、收益不确定性高的特点 [2] - 若强行将此类项目注入上市公司 可能拖累中华企业的业绩 [2] - 作为承担特定城市更新职能的国有企业 控股股东需要适应不断出台的新政策要求 [2]
中华企业(600675) - 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变更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的公告
2025-11-17 17:00
承诺变更情况 - 2025年11月17日会议审议通过控股股东变更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1] - 原承诺避免从事商品房及商业项目开发,构成同业竞争两年内出售或委托开发,中华企业有优先权[3] - 变更后承诺对特定项目除外避免同业竞争,出现同业竞争两年内按规定处理,IRR低于8%有不同处理方式[9] 决策流程 - 2025年11月17日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监事会通过变更议案,关联董监事回避表决[14][16][17] - 监事会认为承诺符合规定,无损害股东利益情形,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