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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高科(60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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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高科(600730) - 中国高科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4-29 18:46
会议情况 - 公司2025年4月2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9位董事全出席[1] 议案审议 - 审议通过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议案[1] - 审议通过取消公司监事会等多项议案,部分需提交临时股东大会[3][7][9][11]
中国高科(600730) -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修订)
2025-04-29 17:49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4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向 董事会报告工作,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 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等。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 理人员的董事,其中包括两名独立董事,并且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符合上海证 券交易所要求的会计专业人士。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中的会计 专业人士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审计委员会委员在任职期间出现《公司法》《公司章程》或者相关监管规定认定 不适合任职情形的,该委员应主动辞职;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 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本工作细则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的规定 补选委员,补足委员人数。 1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勤勉 ...
中国高科(600730) -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
2025-04-29 17:49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2025 年 4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投资 的管理,规范公司对外投资行为,规避对外投资风险,提高资金运作效率,维护 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 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旨在建立有效的管理机制,对公司组织资源、资产、投资等 经营运作过程进行效益提升和风险控制,保障资金运营的收益性和安全性,提高 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二)适应性原则:符合公司总体发展战略、经营宗旨,有利于增强公司经 营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三)组合投资优化原则:合理配置企业资源,促进资源要素优化组合,创 造良好经济效益; (四)风险防控原则:建立规范、有效、科学的投资决策体系和机制,有效 控制投资风险,实现公司资产的保值增值,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不从事 股票、股票型基金及金融衍生工具等 ...
中国高科(600730) -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修订)
2025-04-29 17:49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2025 年 4 月 1 | |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本公 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国 共产党章程》(以下简称"《党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 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由原"中国高科(集团)公司"改制而 成的股份有限公司。 原中国高科(集团)公司由国家教委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建议,由上海交通大 学、复旦大学等全国著名的 36 所大学共同发起,于 1992 年 6 月 20 日,经上海 市协作办、体改办(92)第 67 号文件批准成立,于 1992 年 6 月 26 日在上海市 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注册资金 2000 万元。 现公司系依照 1992 年 5 月 15 日国务院颁发的《股份制企业试点办法》、国 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发布的《股份有限公司规范意见》和上海市人民政府 1992 年 5 月 18 日发布的《上海市股份有限公司暂行规定》,于 ...
中国高科(600730) -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2025-04-29 17:49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2025 年 4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 部控制,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保护投 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 内部控制配套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基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所属企业。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由公司董事会、管理层以及全体员 工实施的、旨在实现控制目标的过程。 第四条 内部控制的目标如下: (一)合理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 (五)促进公司实现发展战略。 第五条 公司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制度,应遵循下列原则: (一)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贯穿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覆盖公司及其 所属企业的各种业务和事项。 (二)重要性原则。内部控制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关注重要业务事项和高 风险领域。 (三)制衡性原则。内部控制在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业务流程 等方面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同时兼顾运营效率。 (四)适应性原则。内部控制与 ...
中国高科(600730) -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修订)
2025-04-29 17:49
交易报告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报告[7]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7]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或超1000万元需报告[7]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或超100万元需报告[7] - 交易标的主营业务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10%以上或超1000万元需报告[7]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或超100万元需报告[7]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需报告[8] - 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需报告[9] 其他重大事项报告标准 - 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等情况超过总资产30%需报告[9]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股份或控制情况变化需报告[11]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报告[11] - 超过约定交付或过户期限三个月未完成需报告,此后每隔三十日报告进展[12] 报告义务与流程 - 报告人获知应报告信息需在24小时内履行报告义务,突发特别重大信息应即刻通知并24小时内书面报告[4] - 公司各部门及子公司应向董事会秘书报告已上报重大事项进展[10] - 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特定事件应第一时间报告并通报进程[11] - 董事等应报送公司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说明[13] - 报告人应以书面形式报告重大信息并提供资料[13] - 报告人知悉内部重大信息后应第一时间报告并报送书面文件[15] - 董事会秘书收到信息后应向董事长汇报[16] 违规处理 - 瞒报等情况公司将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理[15]
中国高科(600730) -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修订)
2025-04-29 17:49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4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本公司") 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 职权,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中国高科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规则。公司股东 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证 券交易所"),说明原因并公告。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 ...
中国高科(600730) -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
2025-04-29 17:49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联交易 活动,保证公司与各关联方所发生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公允性、合理性,保障公 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和《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应当保证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必要性、合理性和公允性,保持 公司的独立性,不得利用关联交易调节财务指标,损害公司利益。交易各方不得 隐瞒关联关系或者采取其他手段,规避公司的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条 公司在处理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时,不得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的认定 第四条 公司关联方包括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和关联自然人。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2025 年 4 月) 公司应在交易行为发生前对交易对象的背景进行调查核实,确定是否属于关 ...
中国高科(600730) -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2025-04-29 17:49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 (2025 年 4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以下简称"公司关联方")的资金往来,避免公司关联 方占用公司资金,保护公司、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建立防范公司 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 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 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 易与关联交易(2025年3月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关联方是指《上市规则》所认定的关联方。纳入公司 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与公司关联方之间进行的资金往来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所 产生的对公司 ...
中国高科(600730) -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
2025-04-29 17:49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2025 年 4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对外担保行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加强风险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 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 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三条 公司控股(包括全资)子公司的对外担保,视同公司行为,其对外 担保应执行本办法。 第四条 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除本办法另有规定外,非经公司董事 会或者股东会批准,任何人无权以公司名义签署对外担保的合同、协议或者其他 类似的法律文件。 第五条 公司对外担保应遵循平等、自愿、诚信、互利原则,依法有权拒绝 强令为他人提供担保的行为。 第六条 公司对外担保应当遵循合法、审慎、安全的原则,严格控制担保风 险。 第二章 对外担保对象的审查 第七条 公司可以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