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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维股份(600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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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汽富维(600742) -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4-28 22:09
会议相关 -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4月28日通讯表决召开,9位董事参与[1] - 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获9票同意通过[8] 报告与制度 - 《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经审议提交董事会获9票同意[1] - 修订《富维公司经管层人员薪酬绩效管理制度》议案获9票同意[3] - 新增《基金类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议案获9票同意[6] 人事与投资 - 富维公司经管层2024年绩效回顾及奖金发放议案获8票同意[2] - 拟参与设立创业投资基金议案获4票同意,待股东会审议[5] 市场扩张 - 富维汽车视镜成立合肥分公司实施议案获9票同意[7]
富维股份(600742) - 2025 Q1 - 季度财报
2025-04-28 22:05
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本报告期营业收入47.58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65%[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899.7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27%[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8415.0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2.67%[5] - 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均为0.1332元/股,较上年同期增长5.21%[5] - 2025年第一季度营业总收入47.58亿元,较2024年第一季度的45.04亿元增长5.65%[19] - 2025年第一季度营业利润1.65亿元,较2024年第一季度的1.43亿元增长15.60%[19] - 2025年第一季度利润总额1.83亿元,较2024年第一季度的1.43亿元增长28.28%[20] - 2025年第一季度净利润1.56亿元,较2024年第一季度的1.20亿元增长29.79%[20] - 2025年基本每股收益0.1332元/股,较2024年的0.1266元/股增长5.21%[20] - 2025年稀释每股收益0.1332元/股,较2024年的0.1266元/股增长5.21%[20]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2025年第一季度营业总成本46.42亿元,较2024年第一季度的44.48亿元增长4.36%[19] 其他财务数据 - 本报告期末总资产232.64亿元,较上年度末增长0.51%[5] - 本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85.69亿元,较上年度末增长0.32%[5] - 2025年3月31日货币资金为9,055,175,247.67元,2024年12月31日为9,029,910,777.13元 [15] - 2025年3月31日交易性金融资产为300,000,000.00元,2024年12月31日为420,000,000.00元 [15] - 2025年3月31日流动资产合计16,405,187,983.03元,2024年12月31日为16,199,959,372.64元 [15] - 2025年资产总计232.64亿元,较上期的231.46亿元增长0.51%[16] - 2025年负债合计131.32亿元,较上期的130.99亿元增长0.25%[17] - 2025年所有者权益合计101.32亿元,较上期的100.47亿元增长0.85%[17] 现金流数据(同比环比)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21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1.92%[5] - 2025年第一季度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为46.19亿美元,2024年第一季度为43.28亿美元[23] - 2025年第一季度收到的税费返还为12.90万美元,2024年第一季度为219.49万美元[23] - 2025年第一季度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为46.47亿美元,2024年第一季度为43.55亿美元[23] - 2025年第一季度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为44.26亿美元,2024年第一季度为41.04亿美元[23] - 2025年第一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21亿美元,2024年第一季度为2.51亿美元[23] - 2025年第一季度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为4.72亿美元,2024年第一季度为6.04亿美元[23] - 2025年第一季度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为4.91亿美元,2024年第一季度为7.37亿美元[24] - 2025年第一季度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 0.18亿美元,2024年第一季度为 - 1.33亿美元[24] - 2025年第一季度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为1.12亿美元,2024年第一季度为0.45亿美元[24] - 2025年第一季度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0.91亿美元,2024年第一季度为1.15亿美元[24] 管理层讨论和指引 - 营业收入增长5.65%主要是产销量增长、主要客户供货比例上升、前期项目量产等带来的影响[8] 其他重要内容 - 非经常性损益合计1484.71万元[7]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为29,851 [11] - 吉林省亚东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持股112,779,921股,占比15.18%,质押54,601,660股 [11] - 一汽股权投资(天津)有限公司持股107,452,193股,占比14.46% [11] -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9,460,074股,占比8.00% [11] - 吉林省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10.43%股权 [12] - 吉林省天亿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19.03%股权 [12] - 一汽股权投资(天津)有限公司持有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25.38%股权,持有长春富晟集团有限公司25%股权 [12]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事项之标的资产过户完成的公告
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的交易情况概述 -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通过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向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出售一汽财务有限公司6.4421%股权,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及关联交易 [1] - 公司于2024年10月21日召开董事会会议,2024年11月18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 [1] - 截至公告披露日,标的资产过户手续已全部办理完毕,公司不再持有一汽财务任何股权 [1]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过户情况 - 一汽财务6.4421%股权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过户至一汽股份名下,资产交割完成 [1] 本次交易的后续事项 - 需根据专项审计结果执行过渡期间损益归属约定 [2] - 交易各方需继续履行相关协议及承诺事项 [2] - 公司需持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 中介机构对本次交易实施情况的结论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 交易已履行必要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等法规要求 [3] - 标的资产过户完成且转让价款已全额支付,实施过程符合协议约定 [3] - 交易实施过程中信息披露无重大差异,未出现资金占用或违规担保情形 [4][5] - 协议生效条件已满足,各方正在履行承诺且无违约行为 [6] 法律顾问意见 - 交易获得必要批准,《股权转让协议》生效条件已满足 [6] - 标的资产交割合法有效,上市公司已履行法定信息披露义务 [6] - 重组期间未发生高管更换、资金占用或违规担保情况 [6] - 交易各方无违约行为,后续事项无实质性法律障碍 [6] 备查文件 - 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法律意见书及标的资产过户证明文件 [7]
一汽富维(600742) -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之实施情况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2025-04-25 19:29
交易情况 - 公司拟向一汽股份出售一汽财务6.4421%股份,作价145,243.51万元[10] - 截至2024年5月31日,一汽财务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估值2,254,598.87万元[12] - 交易对方15个工作日内支付全部价款[13] 过往业绩 - 2023年一汽财务资产总额17,404,165.76万元等[16] 交易进展 - 已将股权过户,价款支付完毕[22][23][24] - 过渡期损益专项审计完成,待执行归属约定[25] 合规情况 - 交易已履行必要程序,符合法规[36] - 实施中无重大差异等问题[36] 后续事项 - 需执行过渡期间损益约定[35] - 各方继续履行协议和承诺[35] - 公司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35]
一汽富维(600742) - 北京观韬律师事务所关于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之实施情况的法律意见书
2025-04-25 19:29
北京观韬律师事务所 关于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之实施情况的 法律意见书 观意字 2025BJ000953 号 北京观韬律师事务所 关于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 暨关联交易之实施情况的法律意见书 观意字2025BJ000953号 致: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观韬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受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一汽富维")的委托,担任一汽富维本次 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事宜(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的专项法律顾问。为本 次交易,本所律师已经出具《北京观韬律师事务所关于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 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的法律意见书》(观意字2024第007545 号)。 本所现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公开发 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等相 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就本次交易的实施情况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除本法律意见书另有说明的情形外,本所在《北京观韬律师事务所关于长春 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 ...
一汽富维(600742) - 关于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之标的资产过户完成的公告
2025-04-25 18:56
市场扩张和并购 - 公司向一汽股份出售一汽财务6.4421%股权[2] 决策流程 - 2024年10月21日董事会、11月18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出售事项[2] 交易进展 - 标的资产过户完成,公司不再持有一汽财务股权[3] 后续事项 - 需执行过渡期间损益归属约定,履行协议承诺和信息披露义务[5] 合规情况 - 独立财务顾问和法律顾问认为交易合规有效[6][9]
一汽富维(600742) - 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报告书
2025-04-25 18:56
交易情况 - 公司拟向一汽股份出售一汽财务6.4421%股份,作价145,243.51万元[8] - 截至2024年5月31日,一汽财务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估值2,254,598.87万元[10] 过往业绩 - 2023年一汽财务资产总额17,404,165.76万元等多项数据[14] 交易进展 - 已完成股权过户和资产交割,收到款项,对价支付完毕[20][21] - 过渡期损益专项审计完成,待执行损益归属约定[23] 合规情况 - 交易构成重大资产出售和关联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15][16][17] - 已履行多项决策和审批程序[19] - 交易实施无重大差异等情况,协议正常履行[27][28][29][31][32] 后续事项 - 需执行过渡期间损益归属约定,履行协议承诺和披露义务[33]
4月24日这些公告有看头
第一财经· 2025-04-24 21:27
烯草酮产品动态 - 先达股份烯草酮产品主要销往海外市场 主要销售季节为每年4-8月份[4] - 目前烯草酮产品成交价格稳中有升 产品供应趋于紧张[4] - 后续价格受市场竞争和原材料价格等因素影响具有不确定性[4] 仿生机器人产业合作 - 一汽富维与吉林省仿生机器人创新中心签订战略合作协议 共同构建全机器人产业链[5] - 星网宇达与吉林省仿生机器人创新中心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共同开展具身智能本体和大模型等技术研发[6][7] - 双方将推动智能机器人领域技术研发与应用推广 形成产业联盟协同创新[5][7] 一季度业绩表现 - 恒瑞医药一季度营业收入72.06亿元同比增长20.14% 净利润18.74亿元同比增长36.9%[8] - 珀莱雅一季度营业收入23.59亿元同比增长8.13% 净利润3.9亿元同比增长28.87%[9] - 超声电子一季度营业收入14.66亿元同比增长15.81% 净利润4177.25万元同比增长142.26%[10] - 幸福蓝海一季度营业收入3.32亿元同比增长40.4% 净利润7053.01万元同比增长694.06%[11] - 卫星化学一季度营业收入123.29亿元同比增长40.03% 净利润15.68亿元同比增长53.38%[12] - 华能水电一季度营业收入53.85亿元同比增长21.84% 净利润15.08亿元同比增长41.56%[13] - 燕京啤酒一季度营业收入38.27亿元同比增长6.69% 净利润1.65亿元同比增长61.1%[14][15] 股东减持计划 - 江盐集团股东宁波龙脊持股14.13% 拟减持不超过1285.55万股(不超过总股本2%)[16]
一汽富维(600742) - 关于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2025-04-24 20:30
证券代码:600742 证券简称:一汽富维 公告编号:2025-034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履约的重大风险及不确定性:为加强战略合作,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乙方")与吉林省仿生机器人创新中心(筹备组)(以下简称"甲 方")签订《战略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协议"),本协议仅作为双方合作的意向性文件, 合作项目将通过具体项目协议进行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以最终签署的具体项目合作协议 为准,具体项目协议、合同的签署及落实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25 年 4 月 24 日,公司与吉林省仿生机器人创新中心(筹备组)在吉林省长 春市以书面方式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对上市公司当年业绩的影响:本协议是双方为加强战略合作而签订的框架性协议,对 公司 2025 年度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影响将视具体项目的推进 和实施情况而定。 其他风险提示内容:协议履行过程中 ...
一汽富维:签订战略合作协议
快讯· 2025-04-24 16:32
战略合作 - 公司与吉林省仿生机器人创新中心签订战略合作协议 旨在加强战略协同 整合资源 推动技术创新和市场拓展 提升公司在机器人领域的竞争力和影响力 [1] - 协议为意向性文件 具体合作项目将通过项目协议约定 双方权利义务以最终签署的具体项目合作协议为准 [1] - 合作不涉及具体交易金额 对2025年度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未来经营业绩影响将取决于具体项目的推进和实施情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