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维股份(600742)
搜索文档
广州车展“华为味儿”最浓时,卓驭获一汽36亿元战投
经济观察网· 2025-11-24 10:04
其自主品牌和合资板块均面临智能化节奏差异、车型数量多、平台并行等现实约束,现有一汽奥迪 A5L、Q6L e-tron家族等车型配备华为乾崑智驾系统。 在这种情况下,一套能够覆盖油车与新能源车型、同时具备工程交付能力的智驾方案具有现实意义。卓 驭强调的"全栈自研"与"油电通用",在一汽的体系中具备可扩展空间。 从行业层面看,这笔投资还反映出智能驾驶供应链的加速分层。竞争重心已从功能展示转向量产交付, 工程能力不足的供应商难以再获得车企和资本的资源倾斜;相反,能够稳定交付并具备规模化潜力的公 司,才具备穿越周期的可能。 经观感知 2025年11月,卓驭科技宣布获得来自中国一汽超过36亿元的战略投资,投后估值超过百亿元。 根据双方披露的信息,这笔交易完成后,卓驭仍然保持独立法人运营,一汽成为重要战略股东,双方将 在智能驾驶研发和量产落地上进一步加强协同。 双方的合作基础可以追溯到2024年4月。彼时,一汽与卓驭签署智能驾驶战略合作协议,后者的"成行平 台"10V高算力系统和惯导三目视觉方案陆续搭载在红旗天工系列、EH7 2025款、HS6 PHEV等车型上。 这些车型覆盖智能泊车、高速领航和全国可用的城市领航,项目 ...
红旗品牌焕新升级 三大子品牌首秀广州车展
央视网· 2025-11-23 16:18
红旗天工子品牌聚焦年轻用户的潮流化、个性化表达,通过一系列创新互动方式与年轻人同频共振,并启用了更具科技感与潮流感的全新标识,实现从 产品到品牌的全面年轻化进阶。 为满足用户日益多元化的需求,红旗品牌迎来全面焕新升级,形成三大子品牌架构。其中,红旗子品牌面向主流人群的自主豪华品牌,将涵盖燃油、混 动与纯电多元动力。红旗天工子品牌以创新设计与年轻化理念,为潮流新锐用户带来更具活力的驾乘体验。红旗金葵花子品牌定位于超豪华市场。 11月21日,在2025广州国际汽车展览会上,焕新升级的红旗品牌以全新产品阵容参展,旗下三大子品牌红旗、红旗天工、红旗金葵花集体亮相。 红旗子品牌全新力作HS6 PHEV于11月15日启动预售并引发市场热烈反响。一汽红旗联合中汽中心依据《汽车极端环境适应性试验方法》国家标准草 案,开展高温干热、高海拔、高温湿热、高寒"四极"环境安全验证,致力于成为行业首个完成全天候极端环境测试的品牌。目前,HS6 PHEV已成功通过吐 鲁番、拉萨、海南"三极"挑战,第四极牙克石高寒测试即将启动。 与此同时,红旗金葵花子品牌推出两款精心打造的定制版车型——国礼"丹霞"定制版与国雅"宋韵风雅"定制版。同时,由 ...
国车国茶跨界携手 安溪铁观音茶文化活动走进中国一汽
中国金融信息网· 2025-11-23 08:54
活动概况 - 活动主题为“驾享国车 品鉴国茶”安溪铁观音茶文化主题活动,在吉林省长春市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举办 [1] - 活动参与嘉宾代表近2000名,旨在进行工业文明与农业文明的跨界对话 [1] 合作意义与模式 - 此次活动被定位为民族汽车工业第一品牌与中国茶叶第一品牌的深度交流与合作共赢 [3] - 合作模式为“国车+国茶”的跨界营销,目标是在品牌共创、市场共享、文化共传等领域拓展合作空间 [3] - 合作旨在为安溪与吉林两地的产业升级注入强劲动能,并推动两地产业协作、文化交流实现新突破 [3] 安溪铁观音品牌价值 - 安溪铁观音凭借生长环境和制作技艺,富含多种营养成分,是中国好茶的代表 [3] - 安溪铁观音在大国茶叙外交中频频亮相,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3] - 安溪铁观音被阐述为富含茶氨酸、儿茶素等成分,具有减肥消腻、延缓衰老等多重健康功效 [4] 活动具体内容 - 活动现场由安溪铁观音制茶大师展示“做青”、“包揉”等核心工艺,并进行沉浸式冲泡讲解 [6] - 活动同步举行了安溪铁观音体验店证书颁发、2025年秋季茶王赛颁奖及趣味抽奖环节 [6] - 活动为一汽劳模、工程师及优秀员工代表送上茶礼,以国茶礼赞大国工匠精神 [6]
富维股份:11月21日召开董事会会议
每日经济新闻· 2025-11-21 19:11
公司治理 - 公司第十一届第十四次董事会临时会议于2025年11月2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1] - 会议审议了《关于修订、制定、废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等文件 [1] 公司业务与财务 - 2024年1至12月份公司营业收入构成为汽车零部件占比98.25%,其他业务占比1.75% [1] - 截至发稿公司市值为69亿元 [1]
富维股份(600742)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1月制定)
2025-11-21 19:01
制度修订 - 制度于2025年11月修订,11月21日经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1][2] 股份转让限制 - 董事和高管任期内及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不超一千股可一次全转让[7]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可转让股份计算基数[7] - 因权益分派致股份增加,可同比例增加当年可转让数量[8] 减持规定 - 计划转让股份应提前十五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8] - 减持完毕或未实施、未完毕应向交易所报告并公告[9] - 离婚分割股份后减持,双方每年转让不超各自持有总数25%[9] 信息申报与披露 - 董事和高管应在相关时点或期间委托公司申报个人信息[10] - 股份变动应在二日内报告并公告[10] - 股份变动达规定比例需履行报告和披露义务[14] 买卖限制与收益处理 - 董事和高管特定期间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11] - 违规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董事会应收回并披露[13] 责任追究 - 违反制度公司可追究当事人责任[16] - 公司对违规行为及处理情况应完整记录[16] - 违规买卖股票,董事会秘书应向监管机构报告[17] 其他 -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等规定执行[19]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修订并解释,自通过生效[19]
富维股份(600742) - 基金类投资项目管理办法(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21 19:01
政策发布 - 基金类投资项目管理办法于2025年11月发布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1][2] 适用范围 - 办法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公司基金类投资活动[4] 参与要求 - 公司参与投资基金按《公司章程》审批,明确决策条件[9][10] - 原则上参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发起的基金,投向符合主责主业[13] - 不参与非主责主业财务性和契约制基金,基金不对外担保,占投委会席位[13] 审批流程 - 投资方案经多部门会签,经党委会等审批[14][15] - 退出方案经多部门会签,报党委会等审批[21][22][24] 项目选择 - 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收益率不低于上一年度净资产收益率[21] 职责分工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投资、退出方案组织及程序履行[23] 记录保存 - 各类基金相关记录保存期为长期[26]
富维股份(600742) - 公司章程(2025年11月制定)
2025-11-21 19:01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1996年8月1日首次发行155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8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7] - 公司注册资本为743057880元[8]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3096万股,面额股每股金额为1元[15]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743057880股,股本结构为普通股743057880股[15] 股份相关规定 - 董事会可在三年内决定发行不超过已发行股份50%的股份[18]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15] - 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低于最近一年最高收盘价格50%时可收购本公司股份[18] - 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跌幅累计达20%会触发相关情况[21] 股东权益与限制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会计账簿、凭证[27]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有异议,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可请求法院撤销[30]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特定情况下有权书面请求审计委员会或董事会向法院诉讼[31]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8]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或章程所定人数的2/3等情形,公司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39]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40] 董事相关 - 董事任期为三年,可连选连任[70]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70]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77] 专门委员会 -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93]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92]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前6个月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111]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11] - 公司累计可分配利润为正,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115] 公司变更与解散 - 公司合并、分立、增减资均需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127][128] - 持有公司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经营管理严重困难的公司[132] - 公司因特定原因解散,清算义务人应在15日内组成清算组清算[133]
富维股份(600742) - 自愿性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21 19:01
信息披露制度 - 公司于2025年11月21日通过自愿性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 - 自愿信息披露应符合真实、准确等基本要求,董事和高管要保证信息质量[5][7] 披露标准 - 中国一汽内部订单收入占前一年度销售收入5%以上可自愿披露[8] - 中国一汽外部及新能源产品订单收入占前一年度销售收入3%以上可自愿披露[8] 披露流程 - 自愿信息披露事项需部门核对、董秘审查、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批准[10][11] - 信息披露由董事会秘书负责对外发布公告[11] 责任规定 - 董事会全体成员对信息披露违规承担法律责任[12] - 各部门和分子公司负责人是事务管理和报告第一责任人[16]
富维股份(600742)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1月制定)
2025-11-21 19:01
制度修订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于2025年11月修订并通过[1][2] 信息披露 - 收到辞职报告2个交易日内披露辞职情况[7] 职务补选与确定 - 董事辞职60日内完成补选[7] - 法定代表人董事辞职30日内确定新人选[8] 职务解除 - 30日内解除符合条件人员职务[10] - 股东会过半数通过可解除董事职务[10] 离职手续 - 离职2日内委托申报个人信息[11] - 5日内办妥移交手续[13] 股份转让限制 - 离职6个月内不得转让股份[18] - 任期届满前离职每年减持不超25%[19]
富维股份(600742)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21 19:01
信息披露制度修订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于2025年11月修订,11月21日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1][2] 定期报告披露要求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10] - 半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10] - 季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前3个月、前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披露时间[10][11] 报告审计要求 - 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应经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未经审计不得披露[11] - 半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一般可不审计,但特定情形下应当审计[11] - 季度报告财务资料一般无须审计,除非中国证监会或上交所另有规定[12] 报告内容要求 - 年度报告应记载公司基本情况等十项内容,同时披露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11] - 半年度报告应记载公司基本情况等七项内容[12] - 季度报告应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内容[13] 报告报送与业绩预告 - 公司应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定期报告后,向上交所报送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等文件[15]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发生亏损或大幅变动,需及时进行业绩预告[15] 其他披露情形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需披露[17] - 公司应在董事会就重大事件形成决议等时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9] - 公司筹划重大事项持续时间长,应分阶段披露进展并提示风险[19] - 公司控股子公司发生重大事件,公司应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1] - 公司参股公司发生重大事项或与关联人交易有影响时,应履行披露义务[20] - 公司收购等行为导致股本等重大变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披露权益变动[20] 披露程序 - 定期报告披露需经高级管理人员编制草案、审计委员会审核等程序[23] - 临时报告涉及董事会等决议的信息披露,需经编制或审核、报上交所审核后公告[23] 责任主体 - 董事长是公司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直接责任,董事会全体成员负连带责任[28] - 董事会秘书应将信息披露制度内容通报给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的股东[28] - 财务负责人每月需提供财务报表及大额现金进出表,说明重大财务事项并签字[30] - 公司设立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执行信息披露工作[30] - 董事会全体成员对信息披露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30] - 审计委员会监督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信息披露职责履行情况[31] - 高级管理人员应及时向董事会报告公司经营或财务重大事件等信息[33] - 子公司执行董事或总经理需在事项发生当日书面报告子公司相关信息[33] 其他规定 - 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董事会办公室为日常工作部门[28] - 公司发现已披露信息有误、遗漏或误导时,应及时发布更正、补充或澄清公告[26]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股份或控制情况变化需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34] - 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超50%的子公司应设专人负责信息披露[35] - 董事、高管履行职责记录保存期限为10年[35] - 公司指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为信息披露媒体[41] -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地址为长春市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风大街5168号,邮编130011[43] 违规处理 - 违反制度擅自披露信息,公司将对责任人给予行政及经济处分并追究法律责任[45] - 信息披露不准确造成严重影响或损失,公司将对审核责任人给予行政及经济处分并追究法律责任[45] 人员变更与制度生效 - 控股子公司信息披露负责人变更应于变更后二个工作日内报公司董事会秘书[45]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修改和解释,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生效[48] - 本制度发布时间为2025年11月21日[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