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能置业(6007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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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能置业: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2024-04-26 19:17
人员情况 - 截至2023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近六千,合伙人225名,注会1364名[1] 业务收入 - 2022年度业务收入264,910.14万元,审计收入196,512.44万元[2] 客户数据 - 2022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40家,收费30,151.98万元[2] 审计情况 - 2023年针对公司制定审计方案,围绕重点展开[6] - 2023年就重大事项与部门沟通,无意见分歧[7] 风险保障 - 致同所职业风险基金与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9亿元[13]
京能置业: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024-04-26 19:1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证券代码:600791 证券简称:京能置业 编号:临 2024-027 号 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文件要求而进行的相 应变更,不涉及对以前年度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京能置业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 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八届 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财政部于 2022 年 11 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财 会〔2022〕31 号)(以下简称"解释第 16 号"),要求资产和负债的初 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 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 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解释第 16 号自 2023 年 1 月 ...
京能置业: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2024-04-26 19:17
公司监事会认为:上述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财政部相关 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财政部于 2022年11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 (财会〔2022〕31 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要求资产 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 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 -- 所得税》等有关规 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 资产。解释第16号自 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解释第16号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 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 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 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 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 号 -- 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 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对于在首次施行上述规定的财务 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本解释施行日之间发生的上述交易, 企业应当按照上述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 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上 ...
京能置业: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2024-04-26 19:17
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2023 年度,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和《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京能置业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充分 发挥监督审查作用,恪尽职守的履行了相关职责,现将 2023 年度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现由朱莲美女士、刘德江先生、陈行先生三位董事组成。 其中,朱莲美女士为具备会计和财务管理专业经营人士,担任审 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资格和构成均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的工作。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 序号 | 会议时间 | 会议届次 | 审议事项 1.关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 | --- | --- | --- | --- | | | | 第九届董事会 | 2022 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 2.关于审议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 | | 1 | 2023-4-7 | 审 ...
京能置业: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2024-04-26 19:17
2024 年 4 月 26 日 1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 范运作》相关规定,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 2023 年度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 具如下专项意见。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在任独立董事 3 人,分别为朱 莲美女士、刘大成先生、陈行先生。经核查独立董事的任职经历、 兼职情况及其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 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中对独 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在任独立董事均严格遵守法律法规, 忠实守信、勤勉履责,始终保持高度独立性,有效履行独立董事 职责,为公司决策提供了客观、公正、独立的专业意见。 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
京能置业: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4-04-26 18:38
公司代码:600791 公司简称:京能置业 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 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 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 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 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 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 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 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 ...
京能置业: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房地产项目经营情况简报
2024-04-19 16:51
公司参股公司经营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万平方米 证券代码:600791 证券简称:京能置业 公告编号:临 2024-023 号 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房地产项目经营情况简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4 年第一季度(1 月 1 日至 3 月 31 日),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营情况如下: | | | | | | | | | | 单位:亿元;万平方米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项 | 新增房 地产储 | 开复工 | 其中: | 竣工 | 签约 | 面积同 | 签约 | 金额同 | 出租房地产 | 租金总 | | 目 | 备土地 | 面积 | 新开工 面积 | 面积 | 面积 | 比涨跌 幅(%) | 金额 | 比涨跌 幅(%) | 总面积 | 收入(财 | | | 面积 | | | | | | | | | 务口径) | | 全 ...
京能置业:关于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04-07 15:42
北京市大嘉律师事务所 BEIJING DAJIA LAW FIRM 中国北京市朝阳区佳汇国际中心A座4层 邮政编码:100020 电话:(86-10) 65511122 传真:(86-10) 65530601 北京市大嘉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关于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大嘉法意字【2024】第0403号 致: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大嘉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京能置业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列席了公司于 2024年4月3日在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东路2号院4号楼2单元公司 会议室召开的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 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 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我国现行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规定,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 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以下简称"程序 事宜")出具法律意见书。 ...
京能置业: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4-07 15:38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重要内容提示: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13 | | --- | --- |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214,229,845 |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 | | 总数的比例(%) | 47.3038 | 证券代码:600791 证券简称:京能置业 公告编号:临 2024-022 号 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股东类型 | 同意 | | 反对 | | 弃权 | | | --- | --- | --- | --- | --- | --- | --- |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 | | | (%) | | (%) | | A 股 | 213,442,145 | 99.6323 | 787,700 | 0.3677 | 0 ...
京能置业: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4-03-25 15:41
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二四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材料 二 ○ 二 四 年 四 月 三 日 京能置业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时间:2024 年 4 月 3 日(星期三)下午 14 点 00 分 地点: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东路 2 号院 4 号楼 2 单元公司 会议室 参加会议人员: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2.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工作人员。 | 序号 | 会 议 内 容 | | --- | --- | | 一 | 宣布到会股东人数和代表股份数 | | 二 | 宣布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开幕 | | 三 | 审议如下议案 | | 1 | 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 | 2 | 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 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 | 3 | 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年度融资计划的议案 2024 | | 四 | 大会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及一名监事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