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北制药(60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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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北制药(600812)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1月制定)
2025-11-28 18:17
股份转让限制 - 董事和高管任职期间及任期届满六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总数25%,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让[7]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可转让基数[7] 股票买卖禁止期 - 年度、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内不得买卖[8] - 季度报告、业绩预告、快报公告前5日内不得买卖[8] 交易规则 - 不得进行短线交易[8] 信息申报 - 新任职董高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信息[12] - 现任董高信息变化或离任2个交易日内申报[12] 股份变动披露 - 变动自事实发生日起2个交易日内报告披露[13] 减持规定 - 每次披露减持时间区间不超三个月[14] - 重大事项同步披露减持进展及关联性[14] - 实施完毕或未实施在规定时间报告公告[14] 强制执行披露 - 股份被强制执行2个交易日内通知董秘并披露[14] 违规处理 - 董高违规公司视情节处分[16] - 违规造成损失公司有权索赔及要求承担费用[16] 制度说明 - 未尽事宜按规定执行,不一致以规定为准[18]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自批准日生效[18]
华北制药(600812)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28 18:17
制度制定 - 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规范工作、加强沟通[2] 管理原则 - 投资者关系管理遵循合规、平等、主动、诚实守信原则[3] 沟通内容与方式 - 与投资者沟通涵盖发展战略、经营管理等多方面[5] - 多渠道、多方式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6] 职责安排 - 董事会秘书负责投资者关系工作,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13] 制度生效与解释 - 制度自董事会批准日生效,旧制度废止[17] - 制度由董事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和修改[17]
华北制药(600812)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1月制定)
2025-11-28 18:17
人员变动披露 - 公司将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董事、高管辞任情况[5] 补选与审议 - 公司应在董事提出辞任六十日内完成补选[5] - 股东会审议解除董事职务提案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6] - 董事会审议解除高管职务提案需全体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6] 离职规定 - 离职董高应在两交易日内委托公司申报个人信息[8] - 离职董高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13] - 任期届满前离职董高减持股份有比例限制[13] - 董高所持股份不超一千股可一次全部转让[13]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生效[15]
华北制药(600812) - 董事会战略(投资决策)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28 18:17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投资决策)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 作细则 (2025年11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与可持续发展需要,健 全投资和可持续发展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效率和质量,提升公 司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以下简称ESG)管理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可持续发展报告编制》等相 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投资决策)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并制定本 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投资决策)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决策、可持续发展和ESG相关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 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董事会战略(投资决策)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成员由全体独立董事和两名非独 立董事组成。 第六条 董事会战略(投资决策)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 ...
华北制药(600812)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28 18:17
制度修订 - 制度于2025年11月修订,2018年12月25日旧制度废止[1][8] 信息披露 - 涉及国家秘密依法豁免披露,商业秘密符合条件可暂缓或豁免[2][4] - 暂缓、豁免需符合未泄漏等条件并内部审核[5] - 知情人及董高人员有保密义务[6] 登记存档 - 董事会秘书登记入档,董事长签字,保存不少于十年[7] - 年报等公告后十日内报送登记材料[7] - 报送材料登记多事项,涉商业秘密有额外要求[7][8]
华北制药(600812)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28 18:17
董事会秘书聘任与解聘 - 原任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新董事会秘书[4] - 特定情形一个月内解聘董事会秘书[5] - 空缺超三月董事长代行,六个月内完成聘任[6] 董事会秘书职责 - 负责信息披露,组织制定管理制度[9] - 协助加强公司治理机制建设[11] - 负责股权管理,保管股东持股资料[11] 培训与细则 - 候选人应参加资格培训并取得证明[14] - 董事会秘书应参加后续培训[14] - 本细则批准生效,废止2011年细则[16]
华北制药(600812) -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公告
2025-11-28 18:15
证券代码:600812 证券简称:华北制药 编号:临 2025-060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公司相 关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28日召开第 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 章程>的议案》和《关于制定、修订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议案》,现将相关 情况公告如下: 一、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3 | | 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 | 行条件和价格相同;认购人所认购的股 | | --- | --- | --- | | | 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 | 份,每股支付相同价额。 | | | 价额。 | | | 13 | 第十九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 | 第十八条 公司发行的面额股,以人 | | | 币标明面值。 | 民币标明面值,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 元。 | | | 第二十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在中国 | 第十九条 公司发行的股份 ...
华北制药(600812) -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5-11-28 18:15
股东大会信息 -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12月15日14点在石家庄市和平东路388号公司会议室召开[3] -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为2025年12月15日,交易和互联网投票平台有不同投票时段[3][4] -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非累积投票议案4项,累积投票议案1项,应选董事1人[6] 股权登记与联系方式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2月5日,A股代码600812,简称华北制药[12] - 登记时间为2025年12月9 - 10日,地点为公司会议室[14] - 电子邮箱ncpcdshbgs@163.com,联系人杨静、罗嘉南[15] - 电话0311 - 85992839、0311 - 85992039,传真0311 - 86060942[18] 投票规则与表决权 - 股东每持有一股拥有与议案组下应选董监事人数相等投票总数[22] - 投资者持100股,议案4.00有500票、议案5.00有200票、议案6.00有200票表决权[22][23] - 投资者可对议案4.00按意愿表决,可集中或分散投给候选人[23]
华北制药(600812) -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11-28 18:15
会议情况 - 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5年11月28日召开,5名监事全出席[1] 议案内容 - 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议案,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2][3] 后续安排 - 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为全票通过[4]
华北制药(600812) -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11-28 18:15
证券代码:600812 证券简称:华北制药 编号:临 2025-058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 四次会议于 2025 年 11 月 26 日向全体董事、监事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电 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以通讯方式于 2025 年 11 月 28 日召开。本次会 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 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以书面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法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