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而浦(6009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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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而浦(600983) -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12-11 17:47
制度适用范围 - 包括公司及其下属各部门、子公司和参股公司[2] 内幕信息界定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等情况属内幕信息[5]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持股变化属内幕信息[5] - 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属内幕信息[6] - 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属内幕信息[7] - 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重大损失属内幕信息[7] 内幕信息知情人 - 包括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及其相关人员等[7] 档案管理 - 公司应填写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并记录信息[9] - 董事会及时登记和报送档案,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11] - 相关主体研究重大事项时填写本单位档案[12] - 档案及备忘录自记录起至少保存十年[14] - 内幕信息公开披露后5个交易日内报送交易所[14] 违规处理 - 发现知情人违规2个工作日内报送情况及结果[17] 交易限制 - 知情人不得在敏感期买卖或建议他人买卖公司股票及衍生品[16] 信息披露责任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擅自披露信息致损,公司保留追责权利[18] 重大事项流程 - 进行重大事项除填档案外还应制作备忘录[13] - 督促备忘录相关人员签名确认[13] 保密要求 - 知情人对内幕信息负有保密责任[16] - 公司在内幕信息公开前控制知情人员范围[16]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0]
惠而浦(600983) -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2025-12-11 17:47
内部审计部门职责与报告 - 设内部审计部门对董事会负责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4] - 每季度至少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8] - 每年结束后提交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并进行综合审计[8] 审计检查频率 - 督导内部审计机构至少每半年对特定事项检查一次[8] 审计流程 - 审计组除突击审计外提前两天通知被审计对象[14] - 被审计对象7日内提审计报告初稿意见,1个月内报告执行情况[15] - 内部审计部门2个月内检查执行情况,1个月内建立审计档案[15][17] 复审规定 - 被审计对象7日内提复审申请,复审小组3日内复审[17] 资料保存与制度管理 - 内部审计资料保存不少于10年[14]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修订,以相关规定为准[21] 奖惩措施 - 对成绩显著人员给予奖励并保密举报人[19] - 惩罚依据《责任追究管理办法》执行[19]
惠而浦(600983) -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12-11 17:47
投资者关系管理 - 目的包括促进公司与投资者良性关系、建立稳定投资者基础等[3] - 工作原则有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诚实守信原则[4] - 管理对象包括投资者、证券分析师、财经媒体等[5] 沟通内容与方式 - 与投资者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经营管理信息等[5] - 沟通方式有定期报告、股东会、投资者说明会等[6] 工作组织与职责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10] - 证券办公室负责开展工作,职责包括拟定制度等[10] 人员与活动要求 - 从事人员需具备了解公司及行业等素质和技能[12] - 接待投资者时不得披露未公开公司信息[16] - 活动前应确定提问可回答范围[16] - 不得在业绩说明会等中发布未披露重大信息[17] 其他规定 - 公司承担处理投资者诉求的首要责任[16] - 应为中小股东参加股东会创造条件[16] - 进行活动时应平等对待全体投资者[16] - 应支持配合投资者维护合法权益的活动[17] - 应明确区分宣传广告与媒体报道[17] - 需建立健全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17] - 本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后生效及实施[20]
惠而浦(600983) -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理财内控管理制度
2025-12-11 17:47
委托理财资金来源 - 委托理财用闲置自有资金,不得挪用募集和挤占运营资金[3] 审批与审议 - 委托理财总额超净资产 50%需股东会审议[4] - 受托人亏损超条件须提请董事会审议[12] - 投资前经董事会批准并披露信息[4] - 子公司委托理财需报公司审批[3] 金额限制 - 单笔理财不超当期净资产 10%或 3 亿元[12] - 同一机构累计余额不超 6 亿元[12] - 投资总额不超审批额度[5] 报告机制 - 财务每月 10 日内报告理财情况[7] - 每半年度 15 日内编制报告汇报进展等[7]
惠而浦(600983) -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12-11 17:47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于上一会计年度完结后6个月内召开[7] - 特定情形下公司应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7]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7] - 董事会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意见[7] - 董事会同意召开应在5日内发出通知[8]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13] 投票与提案 - 股东会网络投票时间有规定[14]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4]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提临时提案[18] - 召集人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18] 人员相关 - 董事会、特定股东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20][21] - 特定股东提名人士可作非独立董事候选人[20] - 选举独立董事前公司应报材料,交易所可提异议[21] 会议主持 - 不同情形下股东会主持人的确定规则[30] 决议通过 - 股东会不同决议通过所需表决权比例不同[36] 事项决议 - 一年内重大资产交易等超规定比例需特别决议通过[37] - 涉及金额超营收一定比例的事项需相应决议通过[37][38] 其他 - 公司解聘会计师事务所需提前10天通知[19] - 董事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提案需说明相关内容[19] - 董事会应提供会议文件资料[22] - 股东委托他人出席需授权书载明相关信息[25]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2个月内实施[34] - 公司相关主体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32] - 违规买入股份部分表决权受限[31]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10年[45] - 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并提示相关信息[49][50] - 股东可请求撤销违法违规决议[50] - 决议效力有争议应诉讼,执行相关规定[51] - 涉及更正事项公司应处理并披露[51] - 规则经股东会审议批准后实施[53] - 规则修改由董事会拟订草案报股东会批准[54] - 规则解释权属于董事会[54]
惠而浦(600983) -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12-11 17:47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12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副董事长各1人,独立董事至少占1/3[4] - 董事每届任期三年,独立董事连任不超六年[4] - 董事会有一名职工代表,由职工民主选举产生[4] 董事会运作 - 董事会设秘书1名,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6] - 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八种情形下召开临时会议[24] - 董事长接到提议或要求后十日内召集会议[25] - 定期和临时会议分别提前十日和三日通知[25] 委员会职责 - 战略委员会研究长期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并提建议[8] - 审计委员会监督评估审计、审核财务、监督内控等[9] -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董事会规模等相关事宜[11] - 合规委员会审议合规活动、任命罢免首席合规官[12] 董事选举与补选 - 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和罢免[20] - 董事人数不足2/3时召开股东会补选[6] - 公司自独立董事辞职六十日内完成补选[19] 决议规则 - 普通决议须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超80%通过[37] - 涉及重大关联交易,过半数独立董事认可[31] - 董事回避时,过半数无关联董事出席可举行会议,决议过半数无关联董事通过,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40] 其他规定 - 各议案提出人会议通知发出前5日递交议案及材料[31] - 1/4以上董事或2名以上独立董事可联名缓开或缓议[33] - 董事会会议需超80%董事出席,连续两次未达法定人数后仅需75%[34] - 利润分配等决议,未出审计报告先按草案决议,出报告后再决议[43] - 提案未通过,条件未变一个月内不再审议[44] - 二分之一以上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提案不明,会议暂缓表决[44] - 会议档案保存十年以上[47] - 决议公告由秘书办理,披露前相关人员保密[49] - 董事长督促落实决议,检查情况并通报[49] - 规则自股东会批准生效,修改亦同[51] - 规则解释权归董事会[52]
惠而浦(600983) - 惠而浦关于以现金方式购买资产解决同业竞争、拟签署品牌许可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2025-12-11 17:46
市场扩张和并购 - 公司拟现金收购格兰仕家用电器洗衣机业务有关资产,评估值(不含税)7461.93万元[4] - 格兰仕家用电器拟将洗衣机业务有关商标全球独占许可给公司使用[4] 数据相关 - 截至2025年9月30日,格兰仕家用电器总资产267290.80万元,总负债216959.98万元,净资产50330.82万元,净利润13057.17万元[11][12] - 截至2025年12月2日,固定资产账面净值5536.63万元,专利账面净值1906.46万元[14][15] - 洗衣机资产中固定资产和专利评估增值18.84万元,增值率0.25%[18] - 产品资产交易预估不超2500万元[24] - 标的固定资产含税价格6275.0821万元,标的专利含税价格2023.2856万元,合计含税8298.3677万元[25] 未来展望 - 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无需有关部门批准[9] - 收购完成后,格兰仕与公司不存在实质性同业竞争[34] 其他新策略 - 公司与格兰仕拟签署《资产收购协议》和《品牌许可协议》[21] - 《品牌许可协议》被许可方每年按许可商标相关总销售额1.00%支付年度许可费,4月30日前支付[31] - 《品牌许可协议》初始有效期三年,到期自动续展,每次续展三年[31]
惠而浦(600983) - 惠而浦关于拟签署商业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2025-12-11 17:46
股权结构 - 惠而浦投资持有公司19.9%股份,惠而浦集团是实际控制人[2] 财务数据 - 截至2025年9月30日,惠而浦集团资产总计168.93亿美元,所有者权益为26.44亿美元,营业收入为114.26亿美元,净利润为2.29亿美元[4][5] 关联交易 - 2025年12月11日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交易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3] - 关联交易价格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协商确定[6] 知识产权许可 - 《<技术和知识产权许可协议>的第二修正案》生效日为收购格兰仕洗衣机业务资产交割日[7] - 自2027年4月1日及之后,2024年以后知识产权指定区域包含欧洲[7] - 公司授予惠而浦集团指定区域外申请新知识产权专利并拥有专利的独家权利[9] - 惠而浦集团负责新知识产权专利事务并有权保留维权收益[9] - 2024年以后电机知识产权在全球非禁止国家为非排他许可[10] - 除电机外2024年以后知识产权在特定范围和时间为独家许可[10] - 新知识产权惠而浦集团专利许可2027年4月1日起在欧洲生效,其他情形在许可期限届满或终止后生效[11] - 修正案生效日及之后新增惠而浦集团再许可条款,2027年4月1日及之后生效[12][13] 审议情况 - 2025年12月11日,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交易议案[16] - 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人放弃投票权,无需有关部门批准[17][18]
惠而浦(600983) -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定
2025-12-11 17:46
董事会秘书聘任 - 公司应在上市后或原任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董事会秘书[1] -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5] 任职资格与限制 - 特定情形人士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1] - 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和律师事务所律师不得兼任[5] 职责与协助人员 - 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等多项事务[4] - 公司应聘请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其履职[6] 解聘与空缺处理 - 解聘需充足理由,特定情形应一个月内解聘[3] - 空缺超三月由董事长代行,6个月内完成聘任[4] 其他规定 - 聘任、解聘需及时公告并提交材料[2] - 规定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实施并由其解释[7]
惠而浦(600983) - 惠而浦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修订及制定公司治理制度以及股东签署《经修订与重述的股东协议》的公告
2025-12-11 17:46
公司治理结构调整 - 2025 年 12 月 11 日召开第三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治理制度议案[2] - 拟调整董事会结构,设 1 名职工代表董事,董事会由 12 名董事组成[3] 股东协议相关 - 2021 年 5 月 6 日与惠而浦投资签署《股东协议》,2025 年 10 月 28 日签署《股东协议修订案》,拟签署《经修订与重述的股东协议》[7] - 《经修订与重述的股东协议》规定董事会 12 名董事,格兰仕推荐 8 人、惠而浦投资推荐 3 人被提名,格兰仕推荐一人任董事会主席[7][8] 股份相关 - 锁定期为要约收购交割后 5 年,未经另一方同意,双方不得转让股份[8] - 锁定期内,惠而浦投资转让股份需提前 15 个交易日通知格兰仕,转让后持股至少 17.0%[10] - 锁定期内,格兰仕转让股份需提前 15 个交易日通知惠而浦投资,转让后持股至少 51.0%[11] - 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为 76643.9 万股,全部为普通股[15] 公司运营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 10%[16]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总数 25%,上市交易 1 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17] 股东会相关 - 股东会可选举和更换非职工代表董事并决定报酬,审议批准董事会报告等[22] - 年度股东会召开 20 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 15 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24]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 12 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副董事长各 1 人[37] - 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37] 交易审批相关 - 修订后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10%以上等多种情形需由董事会批准[39][40] 财务报告相关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 4 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 2 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45] 公司变更相关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 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需经董事会决议[47] - 公司合并、分立等应通知债权人并公告,债权人可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47][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