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惠而浦(600983)
icon
搜索文档
惠而浦:惠而浦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核意见
2024-04-30 16:49
经审核,公司2023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执行符合公司制 定的薪酬标准,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所处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在审议 该项议案时相关董事应当回避表决,同意提请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 议。 2、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奔权,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 案》 惠而浦(中国)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会议于 2024年4月28 日以通讯的方式召开。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及公司《章程》《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 定,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体成员对拟提交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 七次会议拟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以下书面审核意见: 惠而浦(中国) 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 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有关议案审核意见 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 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新一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制定,是基于 公司当前经营现状,独立董事津贴是根据公司目前经营状况等实际情况并参照 行业薪酬水平制定的,能够进 ...
惠而浦:惠而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对有关议案的审核意见
2024-04-30 16:49
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有关议案审核意见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审计委员会于2024年4 月28日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 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 求,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对拟提交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的相关事项 发表以下书面审核意见: 惠而浦(中国) 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 2、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已累积一定的外汇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经验,并对外汇 套期保值业务设定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措施,建立了相应的监管机制,可有 效控制交易风险。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 年报摘要》 审计委员会认为:认为公司编制的《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符合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并能真实地反映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 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
惠而浦:惠而浦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2024-04-30 16:49
公司在任的四位独立董事:王泽莹、张生、盛伟立和邬琳玲, 均不存在任何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其独立 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要求。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二〇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等要求,结合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表》,经 核查,公司董事会认为: ...
惠而浦(600983) - 2024 Q1 - 季度财报
2024-04-29 19:49
财务表现 -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为892,694,698.01元,同比下降11.30%[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265,967.98元,同比下降9.92%[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25,378,965.35元,同比增长171.58%[4] -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营业总收入为8.93亿人民币,较去年同期下降[14] -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营业总成本为8.68亿人民币,较去年同期略有下降[15] - 2024年第一季度净利润为1.03亿人民币,较去年同期有所下降[15] -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为1,044,693,992.57元[16] - 2024年第一季度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为105,653,902.55元[17]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16,810,916.75元[17]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997,663.34元[18] -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为1,573,644.00元[18] 非经常性损益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中,除了政府补助和金融资产处置损益外,还有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等项目[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增长幅度为497.40%,主要是因为当期非经常性损益减少所致[6] 股东情况 - 公司前10名股东中,广东格兰仕家用电器制造有限公司持有最多股份,占比59.84%[7] - 公司未知其他前10名股东是否参与融资融券业务[10]
惠而浦:惠而浦关于召开2023年度暨2024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2024-04-22 17:24
报告披露 - 公司将于2024年4月30日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和《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3] 业绩说明会 - 2024年4月30日15:00 - 16:00举办业绩说明会,地点“价值在线”,方式网络文字互动[3][4] - 投资者可会前提问,当天指定方式参与互动[4][6] - 参会人员有总裁等,联系人孙亚萍及联系方式[5][8] - 会后可通过“价值在线”或易董app查看情况及内容[8]
惠而浦: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关于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2024-04-09 16:58
法律意见书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关于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ANHUI TIANHE LAW OFFICE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怀宁路 288 号置地广场 A 座 34-35F 电话:(0551)62642792 传真:(0551)62620450 网址:http://www.tianhelaw.cn 法律意见书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关于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天律意 2024 第 00737 号 致: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网络投票实 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以 下简称"本所")接受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而浦"或"公 司")的委托,指派卢贤榕律师、熊丽蓉律师(以下 ...
惠而浦:惠而浦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4-09 16:56
证券代码:600983 证券简称:惠而浦 公告编号:2024-015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4 月 9 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惠而浦工业园总部大楼 B707 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12 | | --- | --- |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460,362,198 |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 | | 比例(%) | 74.9876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梁昭贤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 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 东大会议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本 ...
惠而浦:惠而浦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4-04-02 15:34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二、股东出席现场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在 大会召开过程中,公司不向参会股东发放任何形式的礼品,对于干扰股东大会秩 序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大会会务组有权采取必要的措施加以制止并 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三、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要求发言或就有关问题提出质询时,需要在会议正 式开始前 10 分钟内向大会会务组登记,并填写发言申请单,经大会会务组许可, 按登记的先后顺序依次发言。股东发言时,应首先报告其持有公司股份的数量。 每一股东发言时间不超过 5 分钟。由大会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对股东提出 的问题进行回答。 四、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无关或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有损公司、股东共同 利益的质询,大会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〇二四年四月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 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须 ...
惠而浦:惠而浦关于公司董事收到安徽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2024-03-27 16:11
证券代码:600983 股票简称:惠而浦 公告编号:2024-014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收到安徽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二、相关说明 公司及相关人员高度重视上述《警示函》所指出的问题,将认真吸取教训, 深刻反思、严格整改。公司将切实加强相关人员对法律法规、监管规则的学习, 严格遵守有关规定,避免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 本次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 "吴胜波: 经查,你作为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而浦或公司)副董 事长,你配偶在 2024 年 2 月 5 日至 2024 年 2 月 19 日期间,累计买入公司股票 14,100 股,成交金额合计 94,413.00 元,累计卖出公司股票 4,100 股,成交金额 合计 28,618.00 元。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 定,构成短线交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二款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 采取 ...
惠而浦:惠而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董事会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2024-03-20 16:07
惠而浦(中国)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对关联交易事项事前认可的专门会议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 定,于 2024年 3月 16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形成决议 如下 : 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24年第二次临 时董事会拟审议的《关于拟签署<区域适用声明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对该 议案所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现发表事前认可声明如下: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签署《区域适用声 明协议》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是因公司正常业务经营需要而发生的,能 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实现合作共赢。 本次关联交易价格客观、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 经审慎研究,基于我们的独立判断,我们对上述议案进行事前认可,并同意 提交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士洋宝 登年立 张 生 部琳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