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拖股份(601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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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拖拉机股份(00038) - 海外监管公告


2025-09-29 20:52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修订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经2025年9月29日临时股东会批准修订[5] 募投项目重新论证 - 募投项目搁置时间超1年需重新论证可行性[11] - 超过募投项目计划完成期限且募集资金投入未达计划金额50%需重新论证[11] 资金使用与监管协议 - 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账后1个月内签订监管协议[9] - 公司应在监管协议终止2周内签订新协议并公告[9] 资金置换与使用期限 - 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应在转入专户后6个月内实施[14] - 募投项目支付困难以自筹资金支付后6个月内可置换[15] - 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15] -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不超12个月[16] 节余资金处理 - 单个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低于100万元或低于该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额5%,可免于特定程序,使用情况在年报披露[18] - 募投项目全部完成后,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占募集资金净额10%以上,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18] - 募投项目全部完成后,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低于500万元或低于募集资金净额5%,可免于特定程序,使用情况在定期报告披露[18] 监督检查 - 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至少每半年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检查一次[22] - 董事会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投项目进展,编制、审议并披露《募集资金专项报告》[24] - 年度审计时,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24] - 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至少每半年度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核查[25]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出具专项核查报告[25] - 公司董事会在《募集资金专项报告》中披露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专项核查报告和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26] 其他规定 - 募投项目通过子公司或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适用本制度[28]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提请股东会批准后生效,修改亦同[28] - 违反规定使用募集资金致公司损失,公司将处分责任人并追究赔偿责任[28] -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执行[28] - 本制度与日后颁布的规定相抵触时按新规定执行并修订报股东会批准[28] - 本制度与公司章程相悖时按公司章程执行[28] - 本制度或公司章程与相关规定相悖时按规定执行[29] - 本制度用语含义与公司章程相同[29] - 本制度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29]
第一拖拉机股份(00038) - 海外监管公告


2025-09-29 20:50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 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 部份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海外監管公告 本公告乃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第13.10B條而作出。 茲載列第一拖拉機股份有限公司於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所刊發的 公告,僅供參考。 承董事會命 第一拖拉機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秘書 于麗娜 中國 • 洛陽 2025年9月29日 於本公告日期,董事會成員包括執行董事趙維林先生(董事長)及魏濤先生;非執行 董事方憲法先生、楊建輝先生及苗雨先生;以及獨立非執行董事薛立品先生、 王書茂先生、徐立友先生及黃綺汶女士。 * 僅供識別 第一拖拉机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经二零二五年九月二十九日临时股东会批准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第一拖拉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关联交易 行为,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 称"中国证监会 ...
第一拖拉机股份(00038) - 董事会战略投资及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9-29 20:49
第一拖拉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戰略投資及可持續發展委員會工作細則 二零二五年九月 1 第七條 獨立董事辭職將導致戰略投資及可持續發展委員會中獨立董事所佔 的比例不符合本工作細則或者公司章程的規定,擬辭職的獨立董事應當繼續履行職 責至新任獨立董事產生之日。公司應當自獨立董事提出辭職之日起六十日內完成補 選。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適應公司戰略發展需要,增強公司核心競爭力,健全投資決策程 序,增強決策科學性,提高重大投資決策的效益和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 法》《上市公司治理準則》《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上市公司獨立董事管理 辦法》《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號--規範運作》《第一拖拉機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簡稱「《公司章程》」)及其他有關規定,公司特設立董事會戰 略投資及可持續發展委員會,並制定本工作細則。 第二條 董事會戰略投資及可持續發展委員會是董事會下設的專門工作機構, 主要負責對公司中長期發展戰略和重大投資決策進行研究並提出建議。 第二章 人員組成 第三條 戰略投資及可持續發展委員會成員由三名及以上董事組成,其中至少 包括一名獨立董事。董事長、兼任總經理的董事是戰略投資及 ...
第一拖拉机股份(00038) - 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9-29 20:46
第一拖拉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薪酬委員會工作細則 二零二五年九月 1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建立和完善第一拖拉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董事和高級管 理人員的業績考核與評價體系,制訂科學、有效的薪酬管理制度,公司董事會下設 薪酬委員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上海證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規則》《上市公司獨立董事管理辦法》《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 指引第1號--規範運作》《香港聯交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以下簡稱《香港上市 規則》)《第一拖拉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簡稱《章程》)《第一拖拉機股份有限公 司經理層成員任期制與契約化管理辦法(試行)》及其他有關規定,制定本工作細則。 第二條 薪酬委員會是董事會下屬的專門工作機構,主要負責制定董事、高級 管理人員的考核標準並進行考核,制定、審查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薪酬政策與方 案,並就相關事項向董事會提出建議。 第三條 本工作細則所稱董事是指在公司獲取薪酬的董事;高管人員是指董事 會聘任的總經理、副總經理、財務負責人、董事會秘書及董事會認定的其他高級管 理人員。 2 第二章 人員組成 第四條 薪酬委員會由三名及以上董事組成,其 ...
第一拖拉机股份(00038)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9-29 20:44
第一拖拉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提名委員會工作細則 二零二五年九月 第一條 為規範第一拖拉機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公司)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產 生,優化董事會組成,完善公司治理結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 《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準則》《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上市公司獨立 董事管理辦法》《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號--規範運作》《香港 聯交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以下簡稱《香港上市規則》)《第一拖拉機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簡稱《公司章程》)及其他有關規定,公司特設立董事會提名委員會, 並制定本工作細則。 第二條 董事會提名委員會是董事會下設的專門工作機構,負責擬定董事、 高級管理人員的選擇標準和程序,對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人選及其任職資格進行遴 選、審核,並就提名或任免董事、聘任或解聘高級管理人員及法律法規、相關規定、 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事項向董事會提出建議。 第二章 人員組成 第三條 提名委員會成員由三名董事組成,至少一名為不同性别的董事,獨立 董事成員需超過半數,公司董事長為提名委員會當然成員。 第四條 提名委員會委員由董事長、二分之一以上獨立董事或者全體董事的三 ...
第一拖拉机股份(00038)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9-29 20:41
第一拖拉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審計委員會工作細則 二零二五年九月 – 1 –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完善第一拖拉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法人治理結 構,強化董事會決策功能,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公司董事會設立審計委員會。根 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準則》《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 《香港聯交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以下簡稱《香港上市規則》)、《上海證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號--規範運作》《上市公司獨立董事管理辦法》《第一 拖拉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簡稱《公司章程》)及其他有關規定,制定本工作細 則。 第二條 董事會審計委員會是董事會下屬的專門工作機構,審計委員會負責審 核公司財務信息及其披露、監督及評估內外部審計工作和內部控制以及法律、行政 法規、部門規章、公司上市地證券監管規則和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事項。 第三條 審計委員會成員為三名,應當為不在公司擔任高級管理人員的董事, 且應當具備勝任工作職責的專業知識、工作經驗和良好的職業操守,保證足夠的時 間和精力履行委員會的工作職責。所有委員均為公司現任非執行董事,獨立非執行 董事佔多數,其中至少有一名是《香港上市規 ...
第一拖拉机股份(00038)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9-29 20:38
董事会组成与任期 - 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可设副董事长1人,外部董事不少于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不少于三分之一,职工董事1人[6] - 董事任期三年,独立董事连任不超六年[8] 董事选举与罢免 - 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时,每位股东选票数等于所持股票数乘以有权选出董事人数[10] - 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和罢免,任期三年[8] - 董事连续二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应建议股东会撤换[8] 董事会会议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四次会议,会议召开前14日通知全体董事[26] - 代表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等六种情形下,董事长应10日内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26] - 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作出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10] 董事会决议 - 部分决议事项须三分之二以上董事表决同意,其余过半董事表决同意[20] - 独立董事对议案投反对或弃权票应说明理由,公司披露决议时应同时披露异议意见[10] 董事会职责 - 董事会负责召集股东会、执行股东会决议、决定公司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等[17] - 董事会有权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对投资或收购项目作决定,重大项目需评审并报股东会批准[23] 董事会秘书 -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由董事会聘任,是高级管理人员[51]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信息披露,协调与投资者关系等[53] 其他规定 - 处置固定资产预期价值与前4个月已处置固定资产价值总和超股东会最近审议资产负债表显示公司固定资产价值33%,需股东会批准[22] - 董事对董事会决议承担责任,曾表明异议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可免责[46]
第一拖拉机股份(00038)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9-29 20:35
第一拖拉機股份有限公司 股東會議事規則 二零二五年九月 1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範第一拖拉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行為,保障股東 依法行使權利,確保股東會高效規範運作和科學決策,完善公司治理結構,根據《中 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以下簡 稱「《證券法 》」)、《上市公司股東會規則 》(以下簡稱「《股東會規則 》」)等有關法律 法規、上海證券交易所和香港聯交所的相關規定和《第一拖拉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簡稱「公司章程」)的規定,制定本規則。 公司股東會的召集、提案、通知、召開等事項適用本規則。 第二條 公司應當嚴格按照法律法規、上市規則、本規則及公司章程的相關規 定召開股東會,保證股東能夠依法行使權利。 公司董事會應當切實履行職責,認真、按時組織股東會。公司全體董事應當勤 勉盡責,確保股東會正常召開和依法行使職權。 第二章 股東會的職權 第三條 股東會是公司的權力機構,依法行使職權。 第四條 股東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選舉和更換董事,決定有關董事的報酬事項; 2 (二)審議批准董事會的報告; 3 (三)審議批准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 ...
第一拖拉机股份(00038) - 章程


2025-09-29 20:33
章程 於一九九七年六月五日獲臨時股東大會通過接納 於二零零二年十一月十八日臨時股東大會修改 於二零零四年十月二十八日股東大會修改 於二零零七年十月三十一日董事會修改 (經二零零七年六月十五日股東週年大會授權) 於二零零八年九月九日臨時股東大會修改 於二零零九年六月十九日股東週年大會修改 於二零一零年八月十六日臨時股東大會修改 於二零一二年一月十九日臨時股東大會修改 於二零一二年三月六日臨時股東大會修改 於二零一二年八月十四日董事會修改 (經二零一一年八月十五日臨時股東大會授權) 於二零一三年股東週年大會修改 於二零一四年五月二十九日股東週年大會修改 於二零一四年十月三十一日臨時股東大會修改 於二零一五年十月二十九日臨時股東大會修改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十三日臨時股東大會修改 於二零一七年五月二十六日董事會修改 (經二零一六年五月二十七日股東週年大會授權) 於二零一八年八月二十八日臨時股東大會修改 於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九日臨時股東大會修改 於二零二一年三月一日董事會修改 (經二零二零年七月二十四日臨時股東大會授權) 於二零二一年六月八日股東週年大會修改 於二零二一年十一月二日臨時股東大會修改 於二零二二年四月十 ...
第一拖拉机股份(00038) - 於二零二五年九月二十九日举行的二零二五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投票结果...


2025-09-29 20:24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 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 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於二零二五年九月二十九日舉行的 二零二五年第二次臨時股東會的投票結果; 以及 取消監事會、修訂公司章程及 相關公司治理制度 第一拖拉機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董事」)會(「董事會」)確認本公告所載資 料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 和完整性負個別及連帶責任。 茲提述本公司日期為二零二五年九月十日的二零二五年第二次臨時股東會(「臨時股 東會」)通告(「通告」)及日期為二零二五年九月十日的通函(「該通函」)。除另有所指 外,本公告所用詞彙與該通函所界定者具相同涵義。 臨時股東會的召開及出席情況 臨時股東會於二零二五年九月二十九日(星期一)假座中國河南省洛陽市建設路154 號會議室舉行。通告所載的建議決議案於臨時股東會上以投票表決方式獲正式通 過。 1 本公司(i)並無持有任何庫存股份(包括持有或存放於由香港中央結算有限公司設立 及營運之中央結算及交收系統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