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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水务(601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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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水务:江南水务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4-05-15 19:37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超三分之一为独立董事,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5] - 董事长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和罢免[14] - 董事会下设战略与ESG、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16] 交易审议规则 - 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交易由董事会审议[8]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提交股东大会审议[8] - 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等由董事会审议[11] - 与关联方交易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提交股东大会批准[11] 会议相关规则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提前十日书面通知[24] - 特定情形可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定期和临时会议分别提前十日和三日书面通知[26][30]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或其委托的董事出席,有关联关系时需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或其委托的董事出席[35] - 董事会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临时会议必要时可通过多种方式进行[41] - 除全体与会董事一致同意外,不得对未在会议通知中的提案表决[43] - 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37] - 提案未获通过,条件未变时一个月内不应再审议,全体董事同意提前审议除外[48] 其他规则 - 董事会审议对外担保事项须经出席董事会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13] - 审计等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应为会计专业人士[18] - 独立董事独立聘请中介机构等职权应取得全体独立董事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20]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以上的股东可向董事会提出提案[25] - 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等情况应书面说明并报告[38] - 董事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且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应建议股东大会撤换[39] - 董事会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10年[50] - 公司应及时将董事会决议报送上交所备案[52] - 董事长应督促落实董事会决议并通报执行情况[54] - 公司须按规定披露董事会会议事项或决议[56] - 本规则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62]
江南水务:江南水务公司章程(2024年5月修订)
2024-05-15 19:37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1年2月28日核准首次发行588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3月17日在上交所上市[7] - 公司注册资本为93521.0292万元,股份全部为普通股,共计93521.0292万股[10][20] 股东出资情况 - 江阴市公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2003.7.4以净资产出资认购6835.9694万股[22] - 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3.7.4以货币出资认购1836.1471万股[22] - 刘荣宜2003.7.4以货币出资认购52.4613万股[22] - 冯永朝等9人2003.7.4以货币出资各认购26.2307万股[22] - 吴振南等3人2003.7.4以货币出资各认购13.1153万股[22] 股份收购与转让 - 股票收盘价格低于最近一期每股净资产或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内跌幅累计达20%时可收购股份[26] - 收购股份合计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28] - 发起人股份自公司成立日起1年内、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上市交易起1年内不得转让[31] - 董监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上市交易起1年内、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33]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特定情形下可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诉讼[37] - 持有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质押股份应当日书面报告公司[41] 股东大会相关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5]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股东有权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45] - 单独或合并持有3%以上股份股东有权提提案[57] -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大会召开15日前通知股东[57] - 发出通知后延期或取消需提前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61]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72]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总资产30%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75] - 股东买入超比例股份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75] - 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76] - 当选董监所得票数须达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85] - 股东大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应在会后2个月内实施[91] 董监高任职与职责 - 党委会成员3至7人,党委书记1人,可设副书记1至2人[93] - 有犯罪记录等情况不能担任董事[97] - 董事每届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98] - 兼任高管董事不得超董事总数1/2,董事会不设职工代表董事[99]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设董事长1名[107]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112]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股东等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112] - 临时会议提前三日通知[112] - 董事会会议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普通决议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特定事项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13] - 董事关联事项无表决权,无关联董事不足3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16] - 董事连续两次未出席会议视为不能履职,董事会建议撤换[107] - 董事辞职书面报告,董事会2日内披露[108] - 董事忠实义务任期结束后1年仍有效[109] - 公司设经理1名等,经理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连任[120][123] - 监事任期每届3年,连选可连任[132]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设主席1名,股东代表与职工代表比例2:1[134]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136] - 监事会决议半数以上监事通过[137]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4个月内报送披露年度报告,2个月内报送披露中期报告[141] - 分配税后利润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提取[141] - 法定公积金转增资本留存不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25%[144][145] - 特定情形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146] - 除特殊情况外每年现金分红不少于当年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10%[146]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需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49] - 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决议后,董事会2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149] 其他事项 - 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审计费用股东大会决定[154][155] - 解聘或不再续聘提前15天通知[155] - 公司合并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债权人可要求清偿或担保[162] - 持有10%以上表决权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69] - 修改章程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171] - 公司解散15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组通知债权人并公告[171] - 控股股东指持股超50%或表决权足以影响决议股东[185]
江南水务:江南水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5-15 19:37
会议信息 - 股东大会于2024年5月15日在江苏江阴召开[4] - 出席会议股东和代理人11人,持有表决权股份549,141,252股,占比58.7185%[4] -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8人,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4][6] 议案表决 -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等多项议案同意票数多为546,082,852股,比例99.4431%[5] -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同意票数546,072,252股,比例99.4411%[5] - 2023年年度报告等部分议案同意票数低,反对票比例高[10] 其他 -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都审议通过,议案9为特别决议事项获2/3以上通过[10] -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律师事务所为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11] - 律师见证结论为股东大会程序及决议合法有效[12]
江南水务:江南水务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4-05-15 19:37
对外投资审批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经2024年5月15日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1]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六种情况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8][9]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六种情况应提交董事会审议[11][12] - 除需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的投资事项外,其他由总经理办公会审批并事后向董事会书面报告[10] 投资计算与披露 - 对外投资标的为股权时按公司所持标的公司股权变动比例计算相关财务指标[13] - 达到股东大会审议标准的对外投资,交易标的为股权需披露经审计财务报告,为其他资产需披露评估报告[12] - 购买或出售股权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更,以对应标的公司相关财务指标为计算基础[13] - 购买或出售交易标的少数股权无法审计可披露情况后免于披露审计报告[14] - 对外投资设立公司以协议约定全部出资额为标准适用审批规定[14] 投资额度与计划 - 公司对未来12个月内证券交易额度预计使用期限不超12个月,期限内交易金额不超审议额度[26] - 公司委托理财额度预计使用期限不超12个月,期限内交易金额不超委托理财额度[27] - 公司短期投资计划需按规定审批权限履行审批程序后实施[22] 投资操作要求 - 公司从事期货和衍生品交易应针对各类产品或交易对手设定止损限额[25] -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应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并签订书面合同[26] 长期投资分类与评估 - 长期投资分为新项目和已有项目增资[30] - 投资管理部门对适时投资项目初步评估并提出建议[32] - 重大投资项目可聘请专家或中介机构进行可行性分析论证[33] 对外投资组建公司 - 公司对外投资组建合作、合资公司应派出董事、监事[36] 违规处分与财务管理 - 未按制度履行报批程序或擅自投资致公司损失将受处分[37] - 公司财务部门应对对外投资活动全面记录和详尽核算,按项目建明细账[39] - 长期对外投资由财务部门管理,需获取被投资单位财务报告[39] 投资检查与监督 - 公司年末对长、短期投资全面检查,对子公司定期或专项审计[39] - 子公司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应遵循公司财务会计制度[39] - 子公司每月向公司财务部报送财务会计报表[39] - 公司可委派财务负责人监督被投资单位财务状况[39] 投资收回与转让 - 公司可在投资项目经营期满等情况收回对外投资[41][42] - 公司可在投资项目悖于经营方向等情况转让对外投资[43] 信息披露与制度生效 - 公司对外投资应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45] - 制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51]
江南水务:江南水务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4-05-15 19:37
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经2024年5月15日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续 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审计工作和财 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 会〔2023〕4 号)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江苏江南水务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制度。 (一)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和中国证监会规定 的开展证券、期货业务相关业务资格; (二)具有良好的执业质量记录、职业道德记录和信誉,认真执行有关财务 审计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三)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的要求,聘 任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 ...
江南水务:江南水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2024-05-15 19:37
江南水务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法律意见书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江 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江苏世纪同 仁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受贵公司董事会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出席 贵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并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 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有效性等事项出具法律意 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所涉及的有关事项进行了审 查,查阅了相关会议文件,并对有关问题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一并公告,并依法 对本法律意见书承担相应的责任。 本所律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 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和召集人资格 1. 本次股东 ...
江南水务(601199) - 江南水务投资者活动记录表(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
2024-05-10 18:09
公司概况 - 公司简称:江南水务 [1] - 公司代码:601199 [1] - 公司全称: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 投资者关系活动 - 活动类别: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 [2] - 参与单位及人员: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全体投资者 [2] - 时间:2024年5月10日15:00-16:30 [2] - 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 [2] - 上市公司参加人员:董事长华锋、总经理池永、财务总监陆庆喜、独立董事沙昳、董事会秘书宋立人 [2] 市值管理计划 - 2024年度市值管理计划:公司高度重视市值管理,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为目标,提升核心竞争力,通过业绩说明会、公司网站等多种渠道传递投资价值,增强市场及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可 [2] 行业地位 - 行业: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2] - 行业规模:不靠前 [2] - 盈利水平:排名靠前 [2] - 同类上市公司:首创环保、武汉控股、重庆水务、洪城环境、国中水务 [2] 信息披露 - 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3] - 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和网站披露的为准 [3]
江南水务(601199) - 2024 Q1 - 季度财报
2024-04-26 16:09
营业收入与净利润 -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为2.95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0.61%[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411.85万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4.33%[4] - 2024年第一季度营业总收入为295,448,559.88元,同比增长0.6%[20] - 净利润为84,118,512.26元,同比增长14.3%[20]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4,118,512.26元,同比增长14.3%[21] -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为134,968,294元,同比增长2.2%[32] -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净利润为39,973,711元,同比增长106.6%[32] 现金流量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844.21万元人民币,同比增长50.72%[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长主要由于自来水部分代收费在本年二季度上缴[6] - 2024年第一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8,442,139.80元,同比增长50.7%[24] -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90,855,831元,较去年同期的-16,550,497元大幅改善[33] - 2024年第一季度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83,961,342.36元,同比减少187.7%[25] -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31,341,439元,较去年同期的-162,124,480元有所改善[34] - 2024年第一季度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0,519,914.35元,去年同期为-254,000.00元[25] 资产与负债 - 总资产为61.62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07%[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38.10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23%[4] - 公司货币资金从2023年12月31日的1,016,371,006.08元减少至2024年3月31日的698,145,368.21元[14] - 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从2023年12月31日的269,760,250.83元减少至2024年3月31日的61,501,574.98元[14] - 公司应收账款从2023年12月31日的187,956,889.52元增加至2024年3月31日的202,075,390.58元[14] - 公司存货从2023年12月31日的49,607,338.97元增加至2024年3月31日的61,578,520.90元[14] - 公司流动资产合计从2023年12月31日的2,055,860,038.78元减少至2024年3月31日的1,512,659,761.65元[14] - 公司长期应收款从2023年12月31日的900,290,610.15元增加至2024年3月31日的918,367,172.42元[14] - 长期股权投资为825,410,117.53元,同比增长303.1%[15] - 固定资产为1,530,922,328.23元,同比下降2.6%[15] - 在建工程为141,091,825.76元,同比增长30.4%[15] - 无形资产为1,059,648,848.87元,同比下降1.4%[15] - 非流动资产合计为4,648,946,832.53元,同比增长15.1%[15] - 2024年第一季度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603,235,229.24元,同比下降8.3%[25] - 2024年第一季度货币资金为461,931,858.83元,同比下降38.7%[27] - 2024年第一季度应收账款为22,889,681.98元,同比增长22.9%[27] - 2024年第一季度流动资产合计为667,892,911.78元,同比下降43.1%[28] - 2024年第一季度非流动资产合计为4,934,975,217.63元,同比增长16.0%[28] - 2024年第一季度应付账款为1,279,813,029.69元,同比增长8.6%[29] - 2024年第一季度未分配利润为1,681,221,185.99元,同比增长2.4%[29] -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396,327,234元,较去年同期增长56%[34] 股东与股权 - 公司前10名股东中,江阴市公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和江阴公用事业集团有限公司并列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均为29.18%[8] - 公司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中,长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自有资金持股28,235,227股,占比3.02%[8] - 公司持有江阴银行股份141,819,494股,占总股本的5.76%[12] -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购买江银转债并实施转股成为江阴银行股东[11] 其他财务数据 - 基本每股收益为0.0899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4.23%[4] - 基本每股收益为0.0899元/股,同比增长14.2%[21]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中,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失为154.44万元人民币[5] - 对外捐赠金额为109.16万元人民币[6] -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研发费用为1,036,930元,同比下降44.7%[32] -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投资收益为19,337,609元,同比增长353.1%[32] -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利息收入为21,989,607元,同比下降5.4%[32]
江南水务:江南水务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4-04-24 18:58
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联交易活动, 保证公司与各关联方所发生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公允性、合理性,保障公司、股东 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江 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应当保证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必要性、合理性和公允性,保持公司 的独立性,不得利用关联交易调节财务指标,损害公司利益。交易各方不得隐瞒关 联关系或者采取其他手段,规避公司的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四)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 (五)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 (以下简称"上交所")或者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其他与公司有特 殊关系,可能或者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法人或其他组 ...
江南水务:江南水务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4-04-24 18:56
业绩总结 - 2023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无重大缺陷[4][5]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比94.37%,营收占比93.05%[8] - 报告期内无财务报告内控重大、重要和一般缺陷[16][17] 未来展望 - 2024年公司将完善内控、规范执行、健全监督等[20] 内控标准 - 财务报告内控缺陷分重大、重要、一般,有定量标准[14] - 非财务报告内控缺陷分重大、重要、一般,有定量标准[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