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江南水务(601199)
icon
搜索文档
江南水务:选举职工董事
证券日报网· 2025-10-28 22:16
公司治理变动 - 江南水务于2025年10月28日晚间发布公告 [1] - 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第四届职工代表大会第九次会议 [1] - 会议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职工代表大会相关规定 [1] - 会议选举骆才良先生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 [1]
江南水务(601199.SH):前三季度净利润2.75亿元,同比增长1.43%
格隆汇APP· 2025-10-28 20:25
公司财务表现 - 2025年前三季度营业总收入为10.39亿元,同比增长1.27% [1] - 2025年前三季度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为2.75亿元,同比增长1.43% [1] - 2025年前三季度基本每股收益为0.2946元 [1]
江南水务(601199) - 江南水务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10-28 17:39
信息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10][58] - 中期报告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10][58] 信息披露内容 - 年度报告需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内容[11] - 中期报告需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内容[13] 重大事项披露 - 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资产总额30%需立即披露[18] - 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质押、出售或者报废一次超过该资产的30%需立即披露[18] - 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相关情况变化需披露[8][24]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披露[18][24] - 公司变更名称、简称等应立即披露[21] 报告编制与审议 - 公司定期报告由高级管理人员编制草案,审计委员会审核财务信息,董事会审议,董事会秘书披露[28][30][31] - 定期报告内容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财务信息需经审计委员会审核[17] 信息披露责任 - 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由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董事长承担首要责任,董事会秘书协调执行[36]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起草编制定期和临时报告、完成信息披露申请及发布等职责[37][38] - 子公司主要负责人承担应披露信息报告责任,重大事项需书面报告公司董事会[55][61]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信息披露真实性等负责,部分人员承担主要责任[65] 违规处理 - 信息披露违规责任人将受批评、警告直至解除职务处分,可要求赔偿[61] - 信息披露涉嫌违法按《证券法》相关规定处罚[66] 其他规定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配备专职审计人员进行内部审计监督[54] - 及时披露指自起算日或触及披露时点的两个交易日内[69] - 公司关联交易指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与关联人之间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69] - 制度未尽事宜或冲突时,依国家法律等及《公司章程》规定执行[69]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与修改[70]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修改时亦同[71]
江南水务(601199) - 江南水务内部审计制度
2025-10-28 17:39
内部审计制度 - 内部审计制度经2025年10月28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1]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且召集人应为会计专业人士[7] 审计中心职责与权限 - 审计中心对公司内部控制缺陷督促整改并后续审查,重大问题及时报告审计委员会[12] - 公司赋予审计中心要求报送资料、检查文件、参加重要会议等权限[13] - 审计中心可对严重违法违规和损失浪费行为临时制止并报告管理层[14] 审计工作流程 - 审计中心年初拟定年度审计计划,报公司管理层批准后实施[19] - 审计中心实施审计三日前下达审计通知书[20] - 内部审计人员应在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内部审计报告[26] 报告提交与反馈 - 审计中心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每年提交内部审计工作报告[12] - 审计中心自接到审计委员会意见后,三个工作日内反馈给审计单位和有关单位[27] - 审计中心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两个月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结束后两个月提交上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27] 审计内容与范围 - 内部审计工作内容包括会计报表、内控制度、特殊目的审计[15] - 内部控制审查和评价范围包括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事务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31] - 审计中心对重要对外投资等事项发生后及时审计[32][33][34][35] 特定事项审计 - 审计中心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审计一次[36] - 审计中心在业绩快报对外披露前对其进行审计[37] 评价报告相关 - 审计中心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31] - 公司根据审计中心等资料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40] - 公司应在披露年度报告时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审计报告[41] 奖惩机制 - 公司建立审计中心激励与约束机制,奖励有功人员[43] - 对违反法纪、规章的单位和个人追究责任[43][45][46]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原制度同时废止[48]
江南水务(601199) - 江南水务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5-10-28 17:39
子公司定义与人员管理 - 公司持股超50%的子公司属本制度所指子公司[2] - 公司推荐董事原则上占子公司董事会成员半数以上[8] - 子公司董事候选人由公司党委会提名,按子公司章程任免[16] - 子公司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候选人由公司党委会提名,经子公司董事会聘任[16] - 子公司人力资源工作由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归口管理[18] 会议与报告制度 - 子公司召开重大会议,议题须提前5个工作日报送公司董事会办公室[11] - 子公司做出决议当天将相关文件抄送公司董事会秘书并备案[11] - 子公司发生重大事项,应1个工作日内报告董事会秘书[38] 交易审批 - 单项交易200万元以下且12个月累计不超上一年度经审计净资产10%,按章程决策后实施[33] - 单项交易200万元以上或12个月累计超上一年度经审计净资产10%,多环节审批[33] - 单项或12个月累计交易不超子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且未达披露标准,由子公司董事会批准[33] - 单项或12个月累计交易超子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或达披露标准,经董事会审核报股东会批准[33] 筹资与担保 - 子公司负债性筹资活动由公司财务管理中心统筹,方案经审核后按章程审批[35] - 子公司未经公司批准不得对外提供担保或抵押,确需时上报审核[23] 投资限制 - 子公司原则上不得进行委托理财等衍生产品投资,需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授权[34] 报告义务触发条件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报告[39]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39]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39]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39]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39] 其他管理 - 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对子公司实施审计监督[42] - 公司下达子公司年度经营与预算目标,建立预算管理与绩效考核体系[44] - 公司转让子公司股权需对受让方尽职调查并报批[48] - 子公司管理制度经2025年10月28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1] -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执行,修改亦同[53]
江南水务(601199) - 江南水务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内部管理制度
2025-10-28 17:39
制度规定 - 制度经2025年10月28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1] - 涉及国家秘密依法豁免披露[4] - 符合特定情形的商业秘密可暂缓或豁免披露[6] 信息管理 - 董事会秘书在两个交易日内审核信息是否符合暂缓或豁免条件[9] - 暂缓、豁免披露信息保存期限不得少于十年[9] - 应在定期报告公告后10日内报送暂缓或豁免披露登记材料[10] 责任与施行 - 各部门和子公司负责人是信息事务管理和报告第一责任人[12] - 违反制度规定责任人将受处分并可能被要求赔偿[14]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18]
江南水务(601199) - 江南水务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2025-10-28 17:39
内幕信息界定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属内幕信息[6] - 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等情况属内幕信息[6] - 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重大损失属内幕信息[6] - 营业用主要资产抵押等一次超该资产30%属内幕信息[7]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6] 档案管理 -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和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保存至少10年[11] - 发生重大资产重组等事项应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12] - 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至少含公司及其董高、控股股东等[12] - 应在内幕信息首次公开披露后5个交易日提交相关档案和备忘录[16] - 筹划重大资产重组,首次披露时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17] 违规处理与制度执行 - 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违规,2个工作日内报送江苏证监局[19] - 进行重大事项需制作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15] - 报送相关档案和备忘录需出具书面承诺[15] - 内幕信息知情人对内幕信息负有保密义务[17] - 各部门、子(分)公司涉及内幕信息按制度办理[18]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修改亦同[23]
江南水务(601199) - 江南水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10-28 17:39
减持规定 - 董事和高管任期内及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减持不超所持总数25%,持股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7] - 拟减持应提前15个交易日报告披露计划,时间区间不超3个月[10] 交易限制 - 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季报、业绩预告等公告前5日不得买卖股票[6][7] - 离任6个月内不得转让持有及新增股份[8] - 不得进行以本公司股票为标的的融资融券交易[18] 信息披露 - 减持数量过半或时间过半、重大事项应披露进展[11] - 买卖前书面通知董秘,变动2日内报告并公告[16] 违规处理 - 违规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董事会收回并披露[10] 制度相关 - 制度2025年10月28日经董事会审议通过[1] - 由董事会制定、修改和解释,自通过日施行[22][23]
江南水务(601199) - 江南水务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5-10-28 17:37
公司治理结构 - 公司将取消监事会,其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2]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职工代表担任董事1名[77][78]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35] 公司章程修订 - 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依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制订章程[3] - 将全文“股东大会”表述调整为“股东会”[46] 公司设立与股份 - 公司由十五名股东发起设立,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9000万股,面额股每股金额为1元[5]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金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6] 股东权益与责任 - 股东以认购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全部资产对债务承担责任[4]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在特定情况下请求相关机构或直接向法院诉讼[9][10] 会议相关规定 - 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章程规定人数的2/3(即6人)时,公司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13] - 董事会收到独立董事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提议后,10日内给出书面反馈意见[14] 利润分配与公积金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的50%以上可不再提取[39] -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留存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40] 公司合并分立与清算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章程另有规定除外[41] - 公司解散应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43]
江南水务(601199) - 江南水务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2025-10-28 17:37
业绩说明会信息 - 2025年11月14日15:00 - 16:30举行2025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3,4,6,7] - 召开地点为上证路演中心和价值在线[6] - 召开方式为上证路演中心视频直播和网络互动、价值在线网络互动[2,6] 投资者参与信息 - 2025年11月14日前可访问指定网址或用微信扫描小程序码参与互动[7,8] - 2025年11月7日至11月13日16:00前可通过上证路演中心或公司邮箱提问[2,8] 其他信息 - 2025年10月29日发布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4] - 联系人是董事会办公室,电话0510 - 86276771,邮箱master@jsjnsw.com[9] - 业绩说明会召开后可通过上证路演中心和价值在线查看情况及内容[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