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绿城水务(601368)
icon
搜索文档
绿城水务: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何焕珍)
2024-03-26 16:48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2023年度,本人作为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 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积极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 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现将主要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1 票和弃权票。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还担任公司董事会下设的审计、战略与投资、薪酬与考核专门委员会委 员,并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报告期内,本人出席审计委员会会议5次,战 略与投资委员会会议2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1次。在历次专委会中,我充分 发挥会计专业优势,认真分析各项议题,积极参与研究讨论,从降低企业经营和 投资风险等角度,提出专业意见及合理化建议,为进一步促进董事会决策效率及 水平的有效提升贡献力量。 何焕珍,女,1973 年 3 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具有高级会计师、注册会 计师资格。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广西同瑞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副所长,南宁同 ...
绿城水务: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预算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03-11 16:49
第一章 总则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预算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预算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的独立董 事。 第四条 预算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三分之一以上 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公司内部监督约束机制,确保公司生产经营有序运行及 战略规划有效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广 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 设立董事会预算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预算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预算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下设的专门机构,主要负责确定公司预算 编制的总原则,组织编制和修订公司年度预算计划,审核公司年度决算报告等工 作。 第五条 预算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董事会选定的董事担任, 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 预算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董事会应根据上述第 三条至第五条的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公司融资财务部负责起草公司各类预算计划、编制各类决算报告 ...
绿城水务: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2024-03-11 16:49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重 要作用,更好的维护中小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制 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为履行独立董事 职责专门召开的会议。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行 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 行职责,在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中发挥参与决策、监 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二章 职责权限 第四条 下列事项应当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讨论,并由全体独立董事过 半数同意后,方可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五条 独立董事行使下列特别职权前应当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讨论后, 方可行使: (一)独立聘请中介机构 ...
绿城水务: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3-11 15:37
证券代码:601368 证券简称:绿城水务 公告编号:2024-008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2024 年 3 月 11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 2024 年 3 月 6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 达公司全体董事、监事,会议表决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3 月 11 日上午 12:00。会议应参加表 决董事 9 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9 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黄东海先生召集。会议的召集、 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公司董事会预算管理委员会及其组成人员的议案》 同意设立董事会预算管理委员会,主要负责确定公司预算编制的总原则,组织编制和 修订公司年度预算计划,审核公司年度预算和决算报告等工作。董事会预算管理委员会委 员为何焕珍女士、黄东海先生、蒋俊海先生,其中,何焕珍女士为主任委员。本届董事会 预算管理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增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 ...
绿城水务: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2-27 17:05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6 | | --- | --- |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503,057,284 |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 | | 份总数的比例(%) | 56.9731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证券代码:601368 证券简称:绿城水务 公告编号:2024-007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2 月 27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桂雅路 13 号绿城水务调度检测 中心 1519 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次股东大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黄东 ...
绿城水务:广西智尔律师事务所关于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02-27 17:05
广西智尔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ZR-G-2024-005-01 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东葛路 118 号万达金座 37 层 3721 室(530023) Room 3721, 37/F, Wanda Golden Mansion, Qingxiu district, No.118 Dongge Road, Nanning, Guangxi, China 法律意见书 广西智尔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意见书 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对本次股东大会所涉及的有关事项和相关文件 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 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 年修订)》(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法 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
绿城水务: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2024年2月修订)
2024-02-06 18:01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3 年修订)》和《广西绿城水务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 结构,改善董事会结构,强化对内部董事及管理层的约束和监督机制,促进公司的规 范运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任何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 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行政 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 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 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设独立董事 3 名 ...
绿城水务: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实施细则(2024年2月修订)
2024-02-06 18:01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企业负责人 第四条 公司对所属各控股子公司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实施监督管 理。公司主要负责人对公司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工作负主要责任,分管负责 人负分管责任。 第五条 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应当坚持以 下基本原则: (一)坚持依法依规。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结合企业生产经营实 际,坚决杜绝企业承担个人消费支出的行为。 1 (二)坚持廉洁节俭。反对讲排场、比阔气,反对铺张浪费,坚决抵制享乐 主义和奢靡之风,同时也考虑企业正常经营活动需要,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报告精神,按照中央八项规定 精神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 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国家、自治区及南宁市关于合理确定并严格规 范国有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的意见精神,以及中共南宁市委办公厅 南 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南宁市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关于合理确定并严 格规范国有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的意见>的实施办法》的通知(南办 发〔2015〕55 号)、《 ...
绿城水务: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2月修订)
2024-02-06 17:58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下 简称经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经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 董事及经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长、董事。经理 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认 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 独立董事因辞职或者被解除职务导致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的 比例不符合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或者《公司章程》规定 ...
绿城水务: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2月修订)
2024-02-06 17:58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经理人员)的产生,优 化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的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 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经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 独立董事因辞职或者被解除职务导致提名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的比例不 符合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的,应当自前述事实发生之 日起六十日内完成补选。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 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