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东峰(601515)
搜索文档
东峰集团:东峰集团关于高级管理人员离任的公告
2024-07-01 15:47
证券代码:601515 证券简称:东峰集团 公告编号:临 2024-027 广东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离任的公告 董事会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4 年 7 月 2 日 广东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收到集团副 总裁张凯先生提交的辞职申请,张凯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任集团副总裁职务。 张凯先生的辞职申请自 2024 年 7 月 1 日生效,辞职后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公司及董事会对张凯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
东峰集团:广东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跟踪评级报告
2024-06-21 18:56
业绩数据 - 2021 - 2024年3月资产总计分别为80.38亿、81.63亿、74.07亿、73.36亿元[7] - 2021 - 2024年3月净利润分别为7.84亿、3.04亿、1.49亿、0.13亿元[7] - 2021 - 2024年3月资产负债率分别为22.75%、26.46%、18.21%、17.27%[7] - 2021 - 2024年3月总资本化比率分别为12.16%、15.11%、9.63%、9.21%[7] - 2023年卷烟产量为24427.5亿支,同比增长约0.4%[13] - 2023年公司营业收入规模同比下降29.72%,毛利率同比下降6.53个百分点[43] - 2023年烟标收入11.92亿元,医药包装收入7.15亿元,纸品收入2.28亿元,膜类新材料收入7.13亿元,其他收入2.47亿元,营业总收入26.31亿元[44] - 2024年一季度营业总收入35,498.44万元,远低于2021年的380,507.12万元[65] - 2024年一季度营业毛利率为26.71%,高于2023年的23.05%[65] 市场与业务 - 公司业务多元化,涵盖新型材料、医药包装、印刷包装等行业[5] - 2023年公司收购鑫瑞新材料40%股权,处置4家烟标板块子公司,交易对价合计5.61亿元,2023年合并范围期间合计实现营业收入6.50亿元,净利润2.01亿元[19][20] - 2023年公司对博盛新材持股比例由47.21347%提升至51.57347%,博盛新材产能利用率为80.89%,净利润为 - 3050.76万元[35] - 2023年医药包装板块收入7.12亿元,同比增长22.39%[36] - 2023年功能膜对外销售收入6528.36万元,同比增长49.67%[31] 未来展望 - 2024年预计烟标板块收入大幅下滑,医药包装销售收入规模稳步提升[54] - 2024年预计投资支出规模较去年基本持平,经营获现能力有所回升[55][56] - 2022 - 2023年总资本化比率分别为15.11%、9.63%,2024年预测为10 - 13%[57] - 2022 - 2023年总债务/EBITDA分别为1.66X、4.89X,2024年预测为1.6 - 2.0X[57] 其他要点 - 公司主体评级为AA/稳定,“东风转债”债项评级为AA[5] - “东风转债”发行金额/债项余额为2.9533/2.9482亿元,存续期为2019/12/24 - 2025/12/24[8] - 截至2024年3月末,控股股东香港东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47.26%股份[18] - 2023年公司完成董事会及监事会换届选举,董事长黄晓佳辞任,谢名优接任[18] - 2024年1月12日起转股价格调整至4.04元/股,存续债券2.9482亿元,2025年12月到期[60] - 中诚信国际维持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维持“东风转债”信用等级为AA[61]
东峰集团:东峰集团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2024年跟踪评级结果公告
2024-06-21 18:56
信用评级 - 公司委托中诚信国际对2019年东风转债跟踪评级[3] - 2023年10月19日前次东风转债和主体信用评级均为“AA”,展望“稳定”[3] - 2024年6月21日本次东风转债和主体信用评级均为“AA”,展望“稳定”[3] - 本次评级结果较前次未变[3] - 信用评级报告详见上交所网站[3]
东峰集团:东峰集团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2024-06-13 20:25
重要内容提示: 证券代码:601515 证券简称:东峰集团 公告编号:2024-024 广东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 | --- | --- | --- | --- | --- | | 第一组 | 香港东风投资集团有 | 871,056,000 | 47.26% | 系公司控股股东,公司 | 1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东捷控股有限公 司 5%以上非第 一大股东 102,255,700 5.55% IPO 前 取 得 : 102,255,700 股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广东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大股东东捷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捷控股")直接 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 102,255,700 股,直接持股比例为 5.55%; 减持计划的主要 ...
东峰集团:东峰集团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4-05-29 18:35
董事会组成 - 董事会由5 - 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独立董事占比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上下半年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7] - 七种情形下董事长应在10日内召集主持董事会临时会议[9,11] - 定期和临时会议分别提前10日和3日发书面通知[15] - 定期会议书面通知变更应在原定会议召开日前3日发书面变更通知[17] 出席规定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9] - 董事连续二次未出席应建议股东大会撤换[20] - 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出席应在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20] - 一名董事不得接受超过两名董事的委托[22] 会议方式 - 董事会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必要时可视频等方式召开[23] 资料发送 - 公司应每月通过邮件或书面形式发送财报等资料[26] 提案表决 - 审议通过提案需超全体董事半数投赞成票,担保事项需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30] - 董事回避表决有相关规定,出席无关联关系董事不足3人应提交股东大会[31] - 提案未获通过,一个月内条件未重大变化不应再审议[34] - 二分之一以上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可要求暂缓表决[36] 档案保存 - 董事会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10年以上[44]
东峰集团:东峰集团章程
2024-05-29 18:35
广东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经 2024 年 5 月 29 日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1 -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三章 股份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第五章 董事会 第六章 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七章 监事会 - 2 -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三节 股份转让 第一节 股东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一节 董事 第二节 独立董事 第三节 董事会 第一节 监事 第二节 监事会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节 内部审计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第九章 通知 第一节 通知 第二节 公告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 第十二章 附则 - 3 - 公司系由汕头市东风印刷厂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由香港东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东捷控股有限公司、泰华投资有限公司、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恒兴业投资有限公司、 ...
东峰集团:东峰集团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2024-05-29 18:35
股东大会信息 - 2024年4月23日刊登股东大会通知,距召开日期达20日[4][5] - 现场会议于2024年5月29日14:00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同日9:15 - 15:00[5] - 出席股东及代理人共2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034,549,82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6.1351%[6] 议案表决情况 -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同意1,034,538,561股,占比99.9989%[10] -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中小股东同意14,542,224股,占比99.9226%[11] - 《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及202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148,293,471股,占比99.9924%[15] -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1,034,538,417股,占比99.9988%[17] -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中小股东同意14,542,080股,占比99.9216%[18] - 《关于修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多议案同意占比99.9989%[23][24][25][26][27] 决议合法性 - 律师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及召集召开等事宜符合规定,决议合法有效[29][30]
东峰集团:东峰集团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5-29 18:35
会议出席情况 -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为22人[5] - 出席会议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034,549,821股[5] -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比例为56.1351%[5] - 公司在任董事7人、监事3人全部出席会议[7] 议案表决情况 -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等多数议案同意票比例达99.9989%[8][9][10][11][12][13] - 《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及202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票比例99.9924%[10] - 5%以下股东对《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同意票比例99.9226%[13] - 5%以下股东对《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票比例99.9216%[13] - A股同意票数为1,034,538,561,比例为99.9989%[14] - 议案9已由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15] 其他情况 - 公司股东黄晓佳本次参与表决股份数为13,748,767股[13] - 议案6关联股东香港东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已回避表决[15] - 见证律师事务所为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16] - 律师见证结论为股东大会相关事宜符合规定,决议合法有效[16] - 公告发布时间为2024年5月30日[18]
东峰集团:东峰集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2024-05-29 18:35
关联人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为关联法人[4]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5] - 持有对公司具有重要影响的控股子公司10%以上股份的自然人视同关联人[5] 关联交易 - 关联交易包括购买或出售资产、对外投资等事项[8] - 关联交易定价可参照政府定价等,方法包括成本加成法等[9][11] 关联交易审议 - 股东大会、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在各自权限内审议表决关联交易[14]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15] 关联交易披露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超30万元(担保除外)应及时披露[18]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超3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担保除外)应及时披露[18] 关联交易审批 - 重大关联交易超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18] - 董事会审议批准与关联自然人超30万元、与关联法人超3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18] - 总经理办公会审议批准与关联自然人低于30万元、与关联法人低于300万元或低于净资产绝对值0.5%的关联交易[19] 关联人担保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不论数额大小,均需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9] 额度与期限 - 相关额度使用期限不超12个月,期限内交易金额不应超投资额度[20] 日常关联交易 - 公司与关联人首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应订立书面协议并及时披露,按总交易金额提交审议[21] - 公司与关联人签订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三年,每三年需重新履行审议及披露义务[22] 文件保管 - 有关关联交易决策记录等文件由董事会秘书保管,保管期限为10年[25]
东峰集团:东峰集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4-05-29 18:35
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2] - 会计专业人士需满足具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等条件之一[4] - 担任独立董事需具备五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且无近36个月内受证监会行政处罚等不良记录[6] 不得担任独立董事情形 - 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9]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一以上或为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9]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单位或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9] 独立董事补选 - 独立董事出现不符合条件等情形致人数不足,公司应自事实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完成补选[4] - 独立董事辞职致比例不符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应60日内完成补选[15] 独立董事任期 -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时间不得超过6年[14] 独立董事会议 - 审计委员会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2]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22]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主持,两人及以上可自行召集[21] - 关联交易等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0] 独立董事履职 - 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24] - 独立董事履职中可多种方式促进公司决策符合整体利益[17] - 公司未设提名和薪酬考核委员会,由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并提建议[24] - 公司应按规定制作会议记录,独立董事意见应载明并签字确认[24] - 独立董事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十年[25] - 独立董事应向年度股东大会提交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通知时披露[26] 公司支持 - 公司应为独立董事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确保信息畅通[28] - 公司向独立董事定期通报运营情况,组织或配合实地考察[28] - 公司不迟于规定期限发董事会会议通知并提供资料,保存至少十年[28] 独立董事权力 - 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可书面提延期开会或审议,董事会应采纳[29] - 独立董事行使职权遇阻碍可向董事会说明,仍不能消除可报告[29] - 独立董事聘请专业机构等费用由公司承担[30] 独立董事津贴 - 公司应给独立董事相适应津贴,标准经股东大会通过并披露[30] 制度施行 - 本制度经公司股东大会通过后施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