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东峰(601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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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风转债”到期兑付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12-25 03:00
可转债发行与到期兑付基本情况 - 公司于2019年12月24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953,280张,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为人民币29,532.80万元,期限六年,票面利率第一年0.40%至第六年2.00% [2] - 该可转债于2020年1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转债简称“东风转债”,代码“113030” [2] - 可转债兑付登记日为2025年12月23日,兑付对象为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全体持有人,兑付本息金额为人民币112元/张,兑付资金发放日为2025年12月24日 [3] 可转债转股情况 - “东风转债”自2020年6月30日进入转股期,截至2025年12月23日累计共有人民币293,768,000元可转债转换成公司股票,累计转股数为94,689,715股,占本次可转债转股前公司股本总额1,334,400,000股的7.10% [3] - 尚未转股的可转债金额为人民币1,560,000元,占可转债发行总额29,532.80万元的0.53% [3] - 2025年10月1日至2025年12月23日期间,共有人民币188,542,000元“东风转债”转换成公司股票,因转股形成的股份数量为60,819,321股 [5] 到期兑付结果与摘牌 - 到期兑付数量为15,600张,到期兑付总金额为人民币1,747,200.00元,兑付资金发放日为2025年12月24日 [4][7] - “东风转债”于2025年12月19日开始停止交易,2025年12月18日为最后交易日,2025年12月23日为最后转股日,2025年12月24日摘牌 [6] 对公司股本及财务的影响 - 截至2025年12月23日收市后,“东风转债”转股导致公司总股本累计增加94,689,715股 [8] - 本次到期兑付“东风转债”面值总额为人民币1,560,000元,占发行总额的0.53%,未对公司资金使用造成影响 [8] - 转股导致公司总股本增加,短期内对公司每股收益有所摊薄,但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8] 大股东权益变动情况 - 自2025年10月1日至2025年12月23日,因可转债转股导致公司总股本增加60,819,321股,股东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9] - 控股股东衢州智尚及其一致行动人衢州智威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60,451,580股不变,持股比例由30.07%被动稀释至29.12%,减少0.95个百分点 [9][11] - 香港东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414,127,902股不变,持股比例由22.22%被动稀释至21.52%,减少0.70个百分点 [11] - 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的大股东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化,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11]
衢州东峰(601515) - 衢州东峰关于“东风转债”到期兑付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2025-12-24 18:47
| 证券代码:601515 | 证券简称:衢州东峰 公告编号:临 | 2025-099 | | --- | --- | --- | | 转债代码:113030 | 转债简称:东风转债 | | 衢州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东风转债"到期兑付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549 号)核准,衢州东峰新材料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原公司名称为"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于 2019 年 12 月 24 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953,280 张,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人民币 29,532.80 万元,期限六年(即自 2019 年 12 月 24 日 至 2025 年 12 月 23 日)。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为:第一年 0.40%、 第二年 0.60%、第三年 1.00%、第四年 1.50%、第五年 1.80%、第 ...
东风股份及全资子公司资产获收储,合计补偿4739.47万元
巨潮资讯· 2025-12-22 15:45
收储交易概况 - 东风股份及其全资子公司东风隆诚部分资产被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土地储备供应中心收储 合计补偿金额为4739.4653万元 [2] - 收储涉及两部分资产 分别位于高新区劲风路2号和高新区富康大道17号 土地权属均归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2] - 收储资产无抵押、质押等限制转让情形 不涉及重大诉讼、仲裁或司法查封 权属转移无妨碍 [2] 收储资产详情与定价 - 位于劲风路2号的资产收储补偿金额为4497.52万元 位于富康大道17号的资产收储补偿金额为241.95万元 [2] - 收储定价以评估结果为依据 评估基准日为2025年8月14日 采用成本法评估 [2] - 东风股份被收储资产账面净值2449.56万元 评估价值4497.52万元 东风隆诚被收储资产评估价值241.95万元 [2] 协议支付与交付安排 - 收储中心需在协议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 分别向东风股份支付4497.52万元 向东风隆诚支付241.95万元补偿款 [3] - 相关税费由双方按国家法律法规各自承担 [3] - 公司需在协议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移交相关权利凭证及资产资料 并协助办理房屋所有权注销登记手续 [3] - 公司需在30日内腾空资产并现状交付 [3] 违约责任与交易性质 - 若收储中心未按期支付补偿款 公司有权延期交付场地 [3] - 若公司未按约定移交资料、协助注销登记或逾期交付资产 每延迟一日需按补偿款的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 [3] -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3]
【快讯】每日快讯(2025年12月17日)
乘联分会· 2025-12-17 16:38
国内政策与规划 - 重庆市发布加氢站行业发展规划(2025-2035年),规划以成渝氢走廊连接核心物流枢纽,年货运量超2.2亿吨,物流车保有量超5万辆,并沿干线推动加氢站建设以提升氢燃料电池汽车应用规模[6] - 广州市积极推进全国首批车网互动规模化应用试点城市建设,以促进车网协同互动[7] - 郑州市“十五五”规划建议提出加快新能源汽车扩产增效,提升零部件本地配套率,目标打造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及智能网联汽车2个万亿级产业集群[8] - 云南省全面放开皮卡进城限制,赋予全省16.88万辆皮卡车与小型载客汽车同等的城市道路通行权,旨在优化货运管理并促进汽车消费[20] 自动驾驶与智能化 - 小鹏汽车在广州市获得L3级自动驾驶道路测试牌照,并启动常态化道路测试[9] - 苏州金龙通过ISO 26262:2018道路车辆功能安全标准最高等级ASIL D流程认证,建立了符合最高安全要求的产品开发与管理流程体系[18] - 九识智能与东风股份达成全面战略合作,将联合开发涵盖载货车、环卫车等多类别的自动驾驶汽车产品,九识提供智驾全栈解决方案[19] - 湖北鄂州葛店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布新规,支持快递配送无人车等智能驾驶装备开展商业化运营,将其纳入“低空经济+物流配送”创新体系[22] 企业技术进展与产品 - 中国一汽计划在2027年底量产固态电池,并首次搭载于红旗高端旗舰轿车和SUV车型,目前已完成66Ah电芯试制[10] - 小米开源大模型MiMo-V2-Flash,总参数量达3090亿,激活参数量150亿,在多项基准测试中表现媲美DeepSeek-V3.2[10] - 魏牌高山(海外称GWM WEY G9)在马来西亚工厂正式下线,已进入泰国市场,售价约235万泰铢(约合人民币51.78万元),搭载Hi4智能电混四驱系统,综合马力487PS,纯电续航最长140公里[12] 企业合作与海外拓展 - 吉利汽车与波兰出行平台iTaxi达成战略合作,共同推进波兰出租车车队电动化转型,首批50辆吉利国际EX5已交付华沙运营[11] - 长城汽车魏牌高山在马来西亚工厂下线,标志着其海外生产布局[12] 国外政策与市场动态 - 欧盟拟放弃2035年内燃机禁令,放宽新车排放标准,允许部分插电式混合动力车和配备燃油增程器的电动汽车上市,新提案要求尾气排放量较当前目标减少90%[13] - 日本计划从2028年5月起对私人纯电动汽车按车重加征新税,税额机制为车辆越重、税额越大[14] - 印度汽车制造商马鲁蒂铃木预计,其明年在印度推出的首款纯电动车e VITARA将使其环保汽车销量占总销量的45%左右[15] 产能与供应链布局 - 特斯拉计划最早于2027年开始在德国柏林郊外工厂生产电池,规划年产能最高约8千兆瓦时,可满足约13万辆电动车的需求[16]
衢州东峰:公司聚焦主营业务发展,持续优化产业布局
证券日报网· 2025-12-16 21:46
公司股价与市场因素 - 二级市场股票交易价格受宏观政策、行业因素、国内外金融市场环境等多重因素影响 [1] 公司经营战略 - 公司将坚定按照“转型提速、重点投入、优化布局”的经营理念发展 [1] - 公司将继续聚焦主营业务发展,持续优化产业布局 [1] - 公司致力于提升整体核心竞争力,努力实现公司价值与股东利益的长期统一 [1]
汽车整车板块短线拉升
新浪财经· 2025-12-16 10:48
汽车整车板块市场表现 - 汽车整车板块出现短线拉升行情 [1] - 北汽蓝谷股价涨停 [1] - 广汽集团、赛力斯、长安汽车、江铃汽车、东风股份等公司股价纷纷走高 [1]
衢州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12-16 03:19
公司治理与股东大会决议 - 衢州东峰于2025年12月15日召开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以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召开,所有议案均获通过 [2] -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八项议案,包括《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及多项公司治理制度的修改议案,如取消监事会并修改《公司章程》等 [3][4][5] - 在议案表决中,关联股东衢州智尚与衢州智威企业管理合伙企业就关联交易议案回避表决,取消监事会议案作为特别决议获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5] 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兑付 - 公司发行的“东风转债”(代码113030)将于2025年12月23日到期,兑付本息金额为每张人民币112元(含税),兑付资金发放日为2025年12月24日 [10][16] - 该可转债发行总额为人民币29,532.80万元(约2.95亿元),共计2,953,280张,期限六年,票面利率第六年为2.00% [11] - 可转债最后交易日为2025年12月18日,自2025年12月19日起停止交易,最后转股日为2025年12月23日,摘牌日为2025年12月24日 [13][18][19] 投资者兑付与税务安排 - 对于个人投资者,公司按每张112元兑付,代扣20%利息所得税后,实际派发金额为每张人民币109.6元 [20] - 对于持有可转债的居民企业,其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缴纳,实际派发金额为每张人民币112元 [20] - 在2025年12月31日前,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等非居民企业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实际派发金额为每张人民币112元 [21]
衢州东峰: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日报· 2025-12-15 21:50
公司重大事项 - 衢州东峰于12月15日晚间发布公告 [2] - 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多项议案 [2] - 通过的议案包括《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
东风股份: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日报· 2025-12-15 20:45
公司董事会决议 -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12月15日晚间召开并审议通过多项议案 [2] - 审议通过的议案包括《关于调整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 - 审议通过的议案包括《关于公司组织机构调整的议案》 [2] - 审议通过的议案包括《关于变更公司总法律顾问的议案》 [2]
衢州东峰(601515) - 衢州东峰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12-15 18:31
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2] - 会计专业人士需满足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等条件之一[4] - 独立董事需有五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近36个月内无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处罚[6]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一以上的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9] 独立董事选举与任期 - 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股份百分之一以上的股东可提候选人[13] - 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中小股东表决单独计票披露[14] -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6年[14] 独立董事补选与解职 - 独立董事不符合条件致人数不足,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4] - 履职不符或辞职致比例不符,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15]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且不委托他人,董事会30日内提议召开股东会解除职务[18]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8] - 审计委员会事项需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1] - 关联交易等事项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0] 独立董事工作要求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22] - 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23]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十年[24]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公司发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5] 公司协助与保障 - 指定董事会办公室、秘书等协助履职[27] - 保证独立董事与其他董事同等知情权,通报运营情况[27] - 不迟于规定期限发董事会通知并提供资料,专门委员会会议原则上提前三日提供[27] - 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28] - 行使职权遇阻可向董事会说明,仍不能消除可向证监会和交易所报告[29] - 聘请专业机构等费用由公司承担[29] 独立董事津贴 - 公司给独立董事适应津贴,标准董事会制订预案,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年报披露[29] 制度施行与修改 - 本制度经公司股东会通过后施行,修改亦同[31] 专门委员会建议 - 提名委员会就提名或任免董事等事项提建议,未采纳需记载意见及理由并披露[22]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董事、高管薪酬等事项提建议,未采纳需记载意见及理由并披露[23] - 未设提名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并提建议[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