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高速(601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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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高速(601518) -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27 21:03
委员会组成与选举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五名委员组成,独立董事须超半数[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委员会设主任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经全体委员二分之一以上同意选举产生[4][5] 会议规则 - 会议需提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紧急情况除外[13] - 须不少于三分之二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3] - 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4]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十年[14] 考评与薪酬方案 - 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考评,经述职、评价后报董事会审议[10][11] - 董事基本薪酬方案报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批准,高管报董事会批准[7] 细则施行 - 本细则自2025年8月26日起施行,2019年细则废止[1][16]
吉林高速(601518) -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捐赠管理制度
2025-08-27 21:03
制度情况 - 对外捐赠管理制度于2025年8月26日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1]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据此制定,参股公司可参照执行[2] 捐赠相关 - 捐赠类型包括公益性、救济性和其他捐赠[7] - 捐赠流程包括洽谈意向、拟定协议、签署与审批[8] - 受益人应为公益性社会团体等,不得向有控制关系单位捐赠[9][10] - 同一性质、对象年内除特殊情况不重复捐赠[10] 审批规则 - 单笔100万元以内,经总经理办公会讨论报董事长审批并报董事会秘书备案[13] - 单笔100万元以上,经总经理办公会、党委会讨论,由董事长提请董事会审议批准[13] - 董事长批准累计超100万元后,每笔均需报董事会批准[13] 审计报告 - 全年对外捐赠情况纳入年度财务决算审计并报全体股东[15]
吉林高速(601518) -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2025-08-27 21:03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2025年8月26日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 作质量,充分发挥内部审计工作在公司管理中的作用,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 作的规定》、财政部《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相关法 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 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公司本部及分公司;全资子公司、 控股子公司据此制定制度并通过内部决策程序审批后执行; 参股公司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 定义: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审计法规部对公 司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适当性和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 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独立、客 观的监督、评价活动。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及人员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同时制定《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并予以披露。公司审计委员会 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至少有一名独立董 事为专业会计人士,设置主任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并负责 召集会议同时主持工作。 1 第五条 公司内部审计的常设机构为审计法规部,负 责公司内部审计工作 ...
吉林高速(601518) -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案管理制度
2025-08-27 21:03
制度相关 - 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过该制度[1] - 七类主体可按规定向董事会提案[3] - 提案需在规定时间交审计法规部登记备案[5] - 董事会秘书应提前征询提案权人提案意向[5] - 审计法规部三日内完成提案审查[6] - 2019年相关制度废止[5]
吉林高速(601518) -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27 21:03
战略委员会细则 - 2025年8月26日审议通过《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1] - 由五名成员组成,至少一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董事长担任[5] - 会议召开前三天通知,紧急情况不受限[13]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3]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3]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十年[14] 相关废止与施行 - 2020年《细则》同时废止[16] - 本细则自通过之日起施行,由董事会解释修订[16]
吉林高速(601518) -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
2025-08-27 21:03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章 会议议题 第五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题由经理层成员或相关部室、 所属子公司提出,经总经理审查同意后提交会议研究。 第六条 提交总经理办公会研究的议题,由主办部门准备 议题材料,经分管领导签字同意,交会务组织部门列入议题 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 (2025年8月26日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总经理办公会议事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依据《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总经理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工作,依法、依 规履行职权,对董事会负责,主持召开总经理办公会议、组 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第三条 总经理办公会是公司经理层研究讨论经营管理 重要事项会议,在《公司章程》规定和董事会授权范围内行 使职权,对董事会负责。 第四条 总经理办公会由总经理或受总经理委托的副总 经理召集和主持,有关部门或单位负责人根据议题内容列席 会议,其他参会人员根据需要由总经理指定。 预案,呈报总经理审定。 (一)对一般规章制度类议题,主办部门应按照集团 ...
吉林高速(601518) -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5-08-27 21:03
子公司股权与治理 - 公司100%控股全资子公司[2] - 公司委派或推荐的董事人数应占控股子公司董事会成员的二分之一以上[11] - 公司向全资、控股、参股公司派出董事[10] 子公司会议安排 - 子公司每年至少召开一次股东会、两次董事会[9] - 年度股东会应于会计年度完结之后的四个月内举行[9] - 董事会其中一次应在每年年底之前召开,另一次应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三个月内召开[9] 信息汇报与管理 - 外派董事在会议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向公司总经理汇报会议情况[13] - 非经公司委派的控股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命后2个工作日内报公司资本运营部备案[15] - 发现子公司重大事项应在2日内报告公司相关对口职能部门[21] - 子公司相关会议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有关会议决议及全套文件资料上报公司资本运营部[27] - 项目投运后,在会计期间结束后的15日内向公司资本运营部提交书面情况报告[28] - 月度财务报表和月度经营情况报告下月2日前报送公司[28] - 季度财务报表和季度经营情况报告下季初10日前报送公司[28] - 中期和年度财务报表及分析报告分别在7月15日前和1月15日前报送公司[28] - 子公司应在会计年度终了后15日内完成年度财务报告编制并上报公司[31] - 公司委派或推荐至子公司的董事每年度结束后1个月内,向公司提交年度履职报告[21] 子公司管理职责 - 公司总经理负责子公司管理的领导工作[5] - 资本运营部负责子公司信息归口管理和协助公司行使股东的权利[5] - 人力资源部负责对外派人员行使人事、监督和管理工作[5] 子公司决策与考核 - 董事会经营目标完成方面的指标权重一般不少于50%[18] - 子公司董事会或总经理办公会议决定特定事项前,派出人员须及时报告公司并根据意见发表统一意见[22] - 子公司年度财务报告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作为对子公司考核的主要数据来源[33] 子公司财务与分配 - 子公司应编制年度经营计划、财务预算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年度经营计划、财务预算报告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31] - 对纳入公司报表合并范围的全资子公司以及控股子公司,由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31] - 子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80%[37] - 子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40%[37] - 子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20%[37] - 子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20%[38] 其他事项 - 公司2020年12月14日第三届董事会2020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管理制度》同时废止[40] - 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每一会计年度内发生的对外捐赠,按公司《对外捐赠管理制度》执行,控股子公司依据自身《对外捐赠管理制度》执行[34]
吉林高速(601518) -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筹资管理制度
2025-08-27 21:03
筹资制度 - 2025年8月26日公司通过新筹资管理制度[1] - 2020年12月14日旧筹资管理制度废止[15] 筹资方式 - 包括银行借款、发行股票、债券等[2] 操作流程 - 发行股票、债券等经多部门审议和政府批准[6][8] - 银行借款需经多部门审核和监督[9] 资金使用 - 按计划用途使用,改变需获同意[10] 监督评价 - 多部门对筹资活动核算、监督和评价[11][12]
吉林高速(601518) -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2025-08-27 21:03
制度情况 - 吉林高速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于2025年8月26日审议通过[1] - 2019年3月7日相关制度同时废止[5] 制度适用 - 制度适用于公司、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 信息规定 - 信息指可能影响公司股价的信息,含定期报告等[1] 保密义务 - 董事等涉密人员在定期报告编制等期间负有保密义务[2] 报送要求 - 拒绝无依据的外部统计报表报送要求[3] - 对外报送信息需审批,经办人员提供保密提示函[3][7] - 外部方获取信息前须承诺不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3] 违规处理 - 违反制度致公司受损,将依法追责[5]
吉林高速(601518) -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08-27 21:03
制度相关 - 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于2025年8月26日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1] - 2020年12月1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20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旧制度废止[26] 重大事件界定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等属于内幕信息涉及的重大事件[6] - 公司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等属于可能影响公司债券交易价格的重大事件[8] 知情人范围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相关人员属于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9] 档案与备案 - 内幕信息存续期为形成至依法公开披露,期间公司应填写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11] - 公司发生重大资产重组等事项时应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信息[11] - 公司进行重大事项需制作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并备案[17] - 公司筹划重大资产重组首次披露时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18] 报送要求 - 公司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时应真实、准确、完整,不得虚假记载等[12] - 公司应在内幕信息首次依法公开披露后五个交易日内提交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和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14] 保密义务 - 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内幕信息公开前负有保密义务[21] - 提醒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指定期间内遵守保密纪律[33] - 提醒外部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公司披露信息时间前保密[36] 违规处理 - 公司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违规在两个工作日内报送相关情况[22] - 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等擅自披露公司信息,公司保留追究责任权利[23] - 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或公司受处罚须报送结果并披露[24] 合作保密协议 - 甲乙双方就项目合作达成保密协议,承诺不向第三方泄露重大事项直至甲方披露[42] - 若违反保密协议,给对方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