旗滨集团(601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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旗滨集团:旗滨集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修订稿)
2023-09-26 18:41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息 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防控内幕交易风险,以维护信息披露公平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工作由董事会负责,董事会应当按照本制度及相 关监管规则要求及时登记和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并对本公司所登记的内幕 信息知情人档案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 会秘书负责组织实施,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董事长 与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签署书面确认意 见。 第三条 公司监事会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 督。 2、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资产 总额百分之三十,或者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质押、出售或者报废一次超 过该资产的百分之三十; 3、公司订 ...
旗滨集团:旗滨集团敏感信息排查管理制度(修订稿)
2023-09-26 18:41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敏感信息排查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敏感信息排 查、归集、保密及信息披露,提高信息披露质量,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 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敏感信息是指所有可能对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 生较大影响的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为敏感的其他信息。包 括但不限于: (一)与公司业绩、利润等事项有关的信息; (二)与公司收购、兼并、重组、重大投资、对外担保等事项有关的信息; (三)与公司股票发行、回购、股权激励计划等事项有关的信息;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的相关事项; (五)其他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事 件。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 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以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公 ...
旗滨集团:旗滨集团项目跟投管理制度(修订稿)
2023-09-26 18:41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跟投管理制度 (2023 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推动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快速发展和 全面贯彻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纲要,建立健全投资项目风险与收益共担共享机制, 强化各级管理层和核心员工深入参与企业经营管理的积极性和提升创业激情,规 范公司投资项目跟投的实施与管理,根据《民法典》特制定《株洲旗滨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项目跟投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新业务的跟投机制,不属于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 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股权激励,也不属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 点指导意见》中的员工持股或员工持股计划。 第三条 为保证本制度的实施,公司成立"项目跟投执行委员会"(以下简称 "执委会")。该委员会对本制度涉及的各方权益处置、纠纷处理拥有裁决权。 第二章 跟投原则及跟投范围 第四条 跟投原则。项目跟投遵循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共担原则。 第五条 跟投范围。跟投范围为集团发展战略规划确定的新投资业务或新项 目,公司可根据具体投资项目情况以及跟投人员意愿确定新投资业务或新项目是 否纳入跟投范围。 第三章 跟投机制内容 第六条 跟投人员范围 跟投人员 ...
旗滨集团: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长期发展计划之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2023-09-26 18:41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长期发展计划之 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二〇二三年九月 1 | 目录 | | --- | | 第一章 | 总则 | 3 | | --- | --- | --- | | 第二章 | 员工持股计划的制定 | 4 | | 第三章 | 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 | 14 | | 第四章 | 员工持股计划资产构成、权益分配 | 22 | | 第五章 | 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终止及持有人权益的处置 | 24 | | 第六章 | 公司与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 | 31 | | 第七章 | 附则 | 33 | 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旗滨集团") 中长期发展计划之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 与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 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规章、规范性文件、《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和《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长期发展计划之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 (草案)》(以下简称"本期员工持股计划 ...
旗滨集团:旗滨集团子公司管理制度(修订稿)
2023-09-26 18:41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对子公司的管理,规范子公司运作,有效控制经营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本 公司的《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子公司,是本公司控制或者实际控制的的具有独立法人 资格的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 第七条 控股子公司召开股东会时,公司董事长(总裁)授权委托指定人员(不 限于董、监、高人员)作为公司代表参加会议,并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表决权。会议 形成决议或会议纪要后,公司代表应在第一时间报备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会议结束 后,应及时向公司董事长(总裁)汇报会议相关情况。 第八条 全资子公司的董事、监事由公司委派。控股子公司的董事、监事由公 司推荐,按子公司章程选举确定。 第九条 子公司在召开股东会、董事会或其他重大会议前,应将拟定的会议通 知、议题、议案报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由董事会秘书审核判断所议事项是否须 ...
旗滨集团:旗滨集团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2023-09-26 18:41
| 证券代码:601636 | 证券简称:旗滨集团 公告编号:2023-107 | | --- | --- | | 可转债代码:113047 | 可转债简称:旗滨转债 | 2023 年 5 月 25 日,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 议案》《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股份回购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以自有资金或其他合法资金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后续公司实施 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公司本次回购数量总额不低于 2,500 万股(含)且不 超过 5,000 万股(含),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45,000 万元(含), 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5.00 元/股(含),不超过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 份预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即 2023 年 5 月 26 日至 2024 年 5 月 25 日。上述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5 月 26 日、2023 年 5 月 27 日在《上海证券报》 《 证 ...
旗滨集团:旗滨集团关于公司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调整持有人和份额的公告
2023-09-26 18:41
| 证券代码:601636 | 证券简称:旗滨集团 | 公告编号:2023-103 | | --- | --- | --- | | 可转债代码:113047 | 可转债简称:旗滨转债 | |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调整持有人和份额的公告 1 事会同意公司实施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同意公司编制的《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公司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包括公 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助理总裁级别人员、独立经营的下属企业总经理及 公司职能部门总经理级别的人员。本持股计划总人数预计不超过 50 人,首批为 23 人。股票来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俞其兵先生无偿赠与的股份,赠与股份总体 规模 10,000 万股,其中首批核心管理层持有份额标准数量为 5,880 万份,预留份 额为 4,120 万份。 3、2019 年 10 月 9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相关议案。 4、2019 年 11 月 28 日,公司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证券专用账户的 ...
旗滨集团: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
2023-09-26 18:41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草案) (修订稿) 二〇二三年九月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 声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持股计划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 特别提示 一、《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 系本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 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编制。 二、本计划系由公司与拟参与本计划的员工作为平等的民事主体共同协商确 定,是一种股权投资行为,属于民商事活动,与员工的劳动报酬无关,本计划的 实施与执行均应遵守《民法典》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而不受《劳动法》《劳 动合同法》的相关约束。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 风险提示 1、本持股计划须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实施,但能否获得公司股东大 会批准,存在不确 ...
旗滨集团:旗滨集团关于继续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2023-09-26 18:41
| 证券代码:601636 | 证券简称:旗滨集团 公告编号:2023-100 | | --- | --- | | 可转债代码:113047 | 可转债简称:旗滨转债 |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期货业务品种:拟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品种为郑州商品交易所上市的纯 碱期货(实物为重质纯碱),上海期货交易所上市的锡期货、白银期货,结算币 种均为人民币。 授权额度:公司套期保值业务授权额度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套期保值业务最高持仓合约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即授权期限内任 一时点的持仓合约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上 述额度; (2)预计动用的最高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 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额度不超过 人民币1亿元。有效期间内可循环使用。 决议有效期限及额度使用期限:决议有效期限及以上额度的使用期限自 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2 ...
旗滨集团: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草案)摘要(修订稿)
2023-09-26 18:41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草案) 摘要(修订稿) 二〇二三年九月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草案)摘要(修订稿) 声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持股计划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草案)摘要(修订稿) 风险提示 1、本持股计划须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实施,但能否获得公司股东大 会批准,存在不确定性; 2、有关本持股计划的实施方案属初步结果,能否完成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3、若实际控制人最终无法完成股份赠与,则本持股计划存在不能成立的风 险;若实际控制人赠与股份数量不足,本持股计划存在低于预计规模的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2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草案)摘要(修订稿) 特别提示 一、《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 系本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 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