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旗滨集团:旗滨集团投资理财业务管理制度
2023-08-28 19:08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理财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理财 业务行为,保证公司资金、财产安全,有效防范投资理财决策和执行过程中的相关 风险,维护股东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 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投资理财业务"是指公司在国家金融及上市公司监 管政策允许的情况下,为充分利用闲置资金,提高资金利用率、增加公司收益,以 自有资金或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保本收益型理财产品投资且投资期限不超 过 12 个月的理财行为。 第三条 公司投资理财业务应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 值增值"的原则,不得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主营业务的发展。 (一)用于投资理财业务的资金应为公司 ...
旗滨集团:旗滨集团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3-08-28 19:08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优化公司董事会和经理层的组成结构,促使董事会提名、任免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的程序更加科学和民主,公司董事会下设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 会")作为专门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更换、选任标 准和程序等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条 为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 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二) 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 (三) 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总经理,对该公司、企 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所作决议,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 ...
旗滨集团:旗滨集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3-08-28 19:08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治理结 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南第六号-定期报告》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外的其他职 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 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照相 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上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及本制度的要求, 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 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利益。 独立董事除应当遵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上交所业务规则和公 司章程及相关制度规定的关于董事的一般规 ...
旗滨集团:旗滨集团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023-08-28 19:08
证券代码:601636 证券简称:旗滨集团 公告编号:2023-083 可转债代码:113047 可转债简称:旗滨转债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2 年 11 月 30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了 《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的通知》(财会[2022]31 号)(以下简称 "准则解释第 16 号"),对"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 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 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 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等会计处理问题进行了规范说明,其中要求"关 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 理"内容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为了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准则解释第 16 号的要 求,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1 日起 ...
旗滨集团:旗滨集团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3-08-28 19:08
证券代码:601636 证券简称:旗滨集团 公告编号:2023-087 可转债代码:113047 可转债简称:旗滨转债 为了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的决策部署,以及贯 彻对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要求,加强资本市场基础制度建设,构建更有针对性、 有效性和包容性的持续监管规则体系,推动形成更加科学的上市公司治理制度体 系,促进上市公司质量提高,为企业持续发展提供有力的制度规范保障,中国证 监会与证券交易所进一步深入推进了上市公司监管法规体系修订工作。2023 年, 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陆续发布了修订后的一系列上市公司监管制度。 为切实提高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 益,全面贯彻落实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最新的上市公司监管法规体系和 监管工作要求,进一步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公司决定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 行修订。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 ...
旗滨集团:旗滨集团关于调整2023年度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相关事宜的公告
2023-08-28 19:0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 证券代码:601636 | 证券简称:旗滨集团 | 公告编号:2023-085 | | --- | --- | --- | | 可转债代码:113047 | 可转债简称:旗滨转债 | |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3 年度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相关事宜 的公告 2023 年 4 月 24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为控股子公司、孙公司续贷和新增银行贷款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为 保障公司及下属企业经营和发展的资金需求,进一步增强融资能力,提高融资效 率,公司 2023 年度拟在不超过 1,884,414 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下同)额 度内为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含后续纳入合并表范围新设或新进的子公司(以下简称 "子公司",下同)向银行融资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其中:为资产负债率低 于70%的子公司担保额度总额预计不超过1,779,414万元,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 的子公司担保额度总额预计不超过 105,000 万元 ...
旗滨集团:旗滨集团总裁工作细则
2023-08-28 19:08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总裁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现代企业管理机制,保证公司管理层贯彻执行和组织实施董事 会决议,切实履行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的职权职责,明确总裁及公司其他高级管理 人员的职权、职责,规范总裁的行为,保证管理层正确行使职权,承担义务,依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 范运作》和《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特 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总裁一名。总裁主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 董事会决议,对董事会负责。根据经营管理需要,设副总裁若干名,财务总监一 名。副总裁、财务总监由董事会根据总裁的提名聘任或解聘,任期三年(至同届 董事会届满为止),可连聘连任。董事可受聘兼任副总裁、财务总监。 副总裁协助总裁管理公司的生产和经营。财务总监协助总裁拟定公司的目标 资本结构、战略规划,组织领导本公司的财务管理、成本管理、预算管理、会计 核算和会计监督等方面的工作,组织规划公司资金筹措方案,完善公司会计制度 和管理,参与公司重要经济问题 ...
旗滨集团:旗滨集团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董事会说明
2023-08-28 19:08
15 旗滨集团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董事会说明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的说明 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企业会计准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会对《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进行了审核,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本次公司根据财政部 2022 年 11 月 30 日颁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 释第 16 号>的通知》(财会[2022]31 号)要求,公司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会 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相关内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 和现金流量不产生重大影响。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属于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统一 的会计制度要求的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的有 关规定,依照调整后的会计政策所披露的会计信息更为科学合理,有利于真实、 全面、客观地反映公司的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未涉及损益,不影响未分 配利润,不会对公司 2023 年及变更前的合并财务报表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 产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 ...
旗滨集团:旗滨集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23-08-28 19:08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依法定程序提出申请,经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核准,以公开发行证券(包括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权证等)以及非公开发行股票向投资者募集并用 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募集的资金。募集 的资金到位后,公司应及时办理验资手续,并由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 出具验资报告。 第三条 募集资金原则上应当用于主营业务。董事会应当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可行性进行充分论证,确信投资项目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 和盈利能力,有效防范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在公开募集前,应根据公司 发展战略、主营业务、市场形势和国家产业政策等因素,对募集资产拟投资项目可行性 进行充分论证,明确拟募集资金金额、投资项目、进度计划、预期收益等,并提请公司 股东大会批准。 第四条 公司应当审慎使用募集资金,保证募集资金的使用与发行申请文件的 承诺相一致,不得随意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公司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 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出现严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形时,应当及时 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