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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银行(601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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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银行(00998) - 公司章程
2025-12-18 19:34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1987年4月20日设立,2006年12月31日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5] - 2007年4月3日核准发行23.01932654亿股境内上市普通股,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2007年3月21日核准发行56.183亿股境外上市外资股,4月27日在香港联交所上市[6] - 2016年8月30日核准发行3.5亿股优先股,11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开始转让[6]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89.34796573亿元[8] 股本结构 - 公司已发行的普通股总数为48,934,796,573股,优先股350,000,000股[20] - 境内上市股份股东持有普通股34,052,633,596股,境外上市股份股东持有普通股14,882,162,977股[20] - 境内发行的优先股股东持有优先股350,000,000股[20] 股东权益与限制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的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20]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境内上市股份,合计持有的本行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且应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27] - 变更持有公司普通股股份总额5%以上的股东应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核准[31] 股份转让与交易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就任确定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普通股或优先股股份不得超其所持有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特定情况除外)[32]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普通股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33]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股票在境内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32] 优先股相关 - 公司已发行的优先股不得超过普通股股份总数的50%,且筹资金额不得超过发行前净资产的50%[15] - 公司决定取消优先股股息派发,将在付息日前至少10个工作日通知投资者[39] - 公司累计3个会计年度或连续2个会计年度未按约定支付优先股股息,优先股股东自股东会批准当年不按约定分配利润方案次日起有权与普通股股东共同表决[1]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举行1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80] - 出现特定情况应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81] - 召开年度股东会应于会议召开20日前发出书面通知,召开临时股东会应于会议召开15日前发出书面通知[82] 董事会相关 - 公司董事会人数为9至15名,执行董事人数不得超董事总数三分之一,执行董事及职工董事总数不得超董事总数二分之一,非执行董事7至10名(含3至5名独立董事),职工董事1至2名[154] - 定期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4次,每季度至少1次,需提前10个工作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164] - 发生特定情形时,董事长应在10日内召集和主持临时董事会会议[165] 高管相关 - 公司设行长1名,每届任期3年,行长连聘可以连任[185] - 高级管理人员因未忠实履职或违背诚信义务致公司和股东利益受损应依法赔偿[193] - 有特定犯罪记录且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被宣告缓刑自考验期满未逾2年不得担任高管[197] 财务报告相关 - 公司应在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后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199] - 公司财务报告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置备于公司供股东查阅[199] - 公司至少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前21日公告报告或寄给境外上市股份股东[199]
中信银行(00998.HK):公司章程修订获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准及不再设立监事会
格隆汇· 2025-12-18 19:33
公司治理结构变更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已于2025年12月16日核准中信银行修改后的公司章程,修订后的股东会议事规则和董事会议事规则同时生效 [1] -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不再设置监事会的议案,同意自公司章程核准日起依法撤销监事会 [1]
多项业务违规,中信银行成都分行及多分支机构合计被罚480万元
北京商报· 2025-12-18 19:31
处罚主体与金额 - 中信银行成都分行因多项业务管理不审慎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四川监管局罚款230万元 [1] - 中信银行成都东湖支行、宜宾分行、达州分行及泸州分行4家分支机构被罚款合计250万元 [1] - 相关责任人员邵海东、王轶俊、罗劲松、孙锐、李强等5人被警告并罚款合计35万元 [1] 违规事由 - 中信银行成都分行的主要违法违规行为涉及信贷业务、贸易融资业务、票据业务、投资业务及收费管理不审慎 [1]
中信银行(00998) - 公司章程修订获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准及不再设立监事会
2025-12-18 19:30
公司治理变更 - 2025年8月26日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等议案[3]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准修改后章程,2025年12月16日生效[3] - 股东大会同意不再设监事会,2025年12月16日撤销[4] - 2025年12月16日起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4] - 魏国斌等6人不再担任本行监事[4] 人员信息 - 公告日期公司执行董事为方合英等3人[4] - 公告日期公司非执行董事为魏强等3人[4] - 公告日期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为廖子彬等4人[4]
金价逼近前高,银行出清存量贵金属杠杆类业务
第一财经· 2025-12-18 19:21
国际金价走势 - 伦敦黄金现货价格近期最高触及4350美元/盎司,距离历史高位4381美元/盎司仅一步之遥 [1] - 2025年以来,在地缘冲突与美联储降息预期催化下,金价迭创新高,伦敦黄金现货价格年内累计涨幅约65% [6] - 白银和铂金价格涨幅更大,伦敦白银现货最高涨至每盎司66.8美元,年内累计涨幅128%,NYMEX铂金期货价格年内累计涨幅已达118% [6] 银行贵金属业务调整动态 - 多家银行近期发布通知,将对上海黄金交易所个人贵金属业务中的长期不动存量账户实施代理关系解除 [1] - 调整主要针对无持仓、无库存、无欠款、保证金账户仍有资金余额的客户,银行将关闭相关业务功能并将保证金余额转出至绑定结算账户 [3] - 下半年以来,建设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宁波银行等已发布公告,清理代理上金所个人贵金属交易业务中的长期不动户,或是停办该业务 [3] - 银行对贵金属业务的调整力度逐步加强,从限制新开仓杠杆类产品,到根据客户风险承受能力判断准入,再到统一上调交易起点,包括清退杠杆类产品 [1] 业务调整范围与历史脉络 - 此次调整主要可能涉及实物贵金属递延等服务,不包括积存金业务 [4] - 积存金类产品也于2024年底实施风险等级调整,多家银行将其风险评级调高至中等风险,并规定保守型客户不得参与 [4] - 银行收紧贵金属业务的一系列动作最早可追溯至2020年3月“原油宝”事件后,开始逐步收紧甚至清退有杠杆属性的产品 [5] - 当前银行除了逐步清退挂钩大宗商品期货的投资产品之外,在非期货的账户金银产品上也提高了风控措施和投资者准入门槛 [5] 行业监管趋势 - 银行以收缩高风险业务等举措强化贵金属业务领域风控 [1] - 对于银行渠道的商品及贵金属交易类投资产品,监管仍将趋严 [7]
中信银行:公司章程修订获核准,不再设置监事会
北京商报· 2025-12-18 19:18
公司治理结构变更 - 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的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5年第三次A股类别股东会及2025年第三次H股类别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不再设置监事会的议案》和《关于修订中信银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1]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已核准修订后的《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自2025年12月16日起生效[1] - 自2025年12月16日起,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监管制度规定的监事会职权[1] 相关制度与人事变动 - 随着监事会取消,《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题管理办法、监事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相关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公司治理制度同时废止[1] - 魏国斌、孙祁祥、李蓉、程普升、张纯、曾玉芳不再担任公司监事[1]
中信银行(601998)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章程修订获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准的公告
2025-12-18 18:45
章程修订 - 2025年8月26日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会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等议案[2] - 近日公司收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准修订后公司章程的批复[2] -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自2025年12月16日起生效[2] - 修订后的股东会议事规则和董事会议事规则于2025年12月16日同时生效[2] -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公司网站查看[2]
中信银行(601998) - H股公告-董事名单及彼等角色及职能
2025-12-18 18:45
董事会构成 - 中信银行第七届董事会有9名董事[2] - 董事会设五个委员会[3] 人员任职 - 方合英为董事长兼执董,任战略主席[2][4] - 芦苇为行长兼执董,是风控委员[2][4] - 王彦康为非执董,任消保主席[2][4] 文档信息 - 文档发布于2025年12月18日[4]
中信银行(601998)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不再设置监事会相关事项的公告
2025-12-18 18:45
公司治理变更 - 2025年8月26日股东会审议通过不再设监事会及修订章程等议案[1] - 修订后章程获监管核准生效[2] - 2025年12月16日起不再设监事会[2]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2] - 监事会相关治理制度废止,6人不再担任监事[2]
中信银行:公司章程修订获监管核准,不再设置监事会
新浪财经· 2025-12-18 18:41
公司治理结构重大调整 - 中信银行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已获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准,批复文号为金复〔2025〕725号,新章程自2025年12月16日起生效 [1][4][5] - 自2025年12月16日起,中信银行不再设置监事会,其职权将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 [1][4] - 与监事会相关的一系列公司治理制度,包括《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题管理办法及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同时废止 [1][4] 相关议事规则同步更新 - 修订后的《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与公司章程同步于2025年12月16日生效 [1][4][5] - 公司章程的修订及相关议案已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的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会审议通过 [5] 人事变动 - 随着监事会取消,魏国斌、孙祁祥、李蓉、程普升、张纯、曾玉芳六位人士不再担任中信银行监事 [1][4] - 上述离任监事均确认与银行无不同意见,无任何其他需知会股东及债权人的事项,也无任何针对银行的正在或将要发生的诉讼和争议 [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