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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自科技(6030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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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自科技:北自所(北京)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4-12-10 17:56
北自所(北京)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2024 年 12 月 | 第一章 | 总则 | 1 | | --- | --- | --- | | 第二章 | | 经营宗旨和经营范围 2 | | 第三章 | 股份 | 2 | | 第一节 | | 股份发行 2 | | 第二节 | | 股份增减和回购 3 | | 第三节 | | 股份转让 4 | | 第四章 | 党总支 | 5 | | 第五章 | | 股东和股东大会 6 | | 第一节 | | 股东 6 | | 第二节 | |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8 | | 第三节 | | 股东大会的召集 12 | | 第四节 | |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13 | | 第五节 | | 股东大会的召开 15 | | 第六节 | |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17 | | 第六章 | 董事会 | 22 | | 第一节 | | 董事 22 | | 第二节 | | 独立董事 25 | | 第三节 | | 董事会 26 | | 第七章 | |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2 | | 第八章 | 监事会 | 35 | | 第一节 | | 监事 35 | | 第二节 | | 监事会 36 | | ...
北自科技: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4-12-10 17:56
证券代码:603082 证券简称:北自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3 北自所(北京)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下简称"信永中和"); 2.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 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3 月 2 日(京财会许可〔2011〕0056 号)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8 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3.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 《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为更好地保证审 计工作的审慎性、独立性与客观性,综合考虑北自所(北京)科技发展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的需要,公司拟聘 请信永中和会计师 ...
北自科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2-10 17:56
证券代码:603082 证券简称:北自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1 北自所(北京)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自所(北京)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于 2024 年 12 月 4 日以通讯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通知和材料,并 于 2024 年 12 月 10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 实际出席 3 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白国林先生主持召开,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 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 有效。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自所(北京)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2月11日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4,450.0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 募资金总额的 29.98%。公司最近 12 ...
北自科技: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2024-12-10 17:56
证券代码:603082 证券简称:北自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部分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北自所(北京)科技发展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总额为 14,841.80万元,本 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超募资金金额为 4,450.00万元,用于公司日常生产 经营活动,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总额比例为 29.98%(低于 30%)。 公司承诺: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不得超过超 募资金总额的 30%;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十二个月内不得进行高风险投资及为 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履行的审议程序:本事项已分别经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一届 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保荐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保荐人")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北自所(北京)科技发展股 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
北自科技: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管理制度
2024-12-10 17:56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 ESG 职责,是指公司在经营发展过程中应当履行的环 境(Environmental)、社会(Social)和公司治理(Governance)方面的责任和 义务,旨在通过全面、系统的管理,促进公司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的和谐统一。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利益相关方,是指其利益可能受到公司决策或经营活动 影响的组织或个人,包括但不限于股东(投资者)、债权人、职工、合作伙伴、 客户、供应商、社区组织和相关政府部门等。 第四条 公司应当积极履行 ESG 职责,建立健全 ESG 管理体系,定期评估 ESG 职责的履行情况,并编制和披露 ESG 报告,确保 ESG 信息披露的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 北自所(北京)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积极响应国家生态文明建设号召,推动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可持续 发展,加强北自所(北京)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北自科 技")的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 ...
北自科技: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自所(北京)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2)
2024-12-10 17:56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自所(北京)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作为北自所(北京)科 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北自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主板上市持续督导保荐人,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对北 自科技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四、相关承诺及说明 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 的资金需求,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 情形。 公司承诺: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北自所(北京)科技发展股份 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063 号),同意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 ...
北自科技: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4-12-10 17:56
北自所(北京)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确保北自所(北京)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展战 略规划的合理性与投资决策的科学性,优化公司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管理和 实践,加强科技创新发展规划和科技成果转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北自所(北京)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其他相关规定,董事会设立战略与 ESG 委员会(以下 简称"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为董事会有关公司长期发展战 略和重大投资决策、ESG 管理和实践以及科技创新工作提供咨询或建议,向董事会负 责并报告工作。 第二章 委员会组成 第三条 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 者三分之一以上全体董事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四条 委员会设主任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提名,经二分之一以上(不含本数)委 员选举产生,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五条 委员会委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不具有《公司法》或《公司章程 ...
北自科技(603082) - 北自科技2024年12月3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2024-12-04 18:27
公司基本信息 - 证券代码为 603082,证券简称为北自科技,全名为北自所(北京)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1] - 2024 年 12 月 3 日进行投资者关系活动,参与单位为中信证券,接待人员为董事会办公室主任张昕冉和证券事务代表王楚 [1][2] 下游应用领域情况 - 主要下游应用领域包括化纤、玻纤、食品饮料等诸多行业,目前占比较高的是化纤、玻纤、食品饮料等行业,正积极开拓新能源、半导体和新材料等国家战新产业市场 [2] - 业务涉及下游应用领域广泛,受个别下游行业影响可控 [3] 交付周期与在手订单 - 智能物流系统项目从签订合同到验收通常需 1.5 - 2.5 年 [3] - 截至 2024 年 6 月末,在手订单 48.15 亿元 [3] 公司业务中的机器人 - 主要智能物流装备中包括堆垛机(仓储机器人)、RGV(有轨搬运机器人)、穿梭车(穿梭机器人)和实现物料拆码垛、分拣等功能的机器人工作站等 [3] 技术互通性与竞争优势 - 不同行业内的经验技术约 70% 可以互通,其余 30% 左右需根据行业特性进行定制化开发和改进 [3] - 竞争优势体现为领先的技术研发实力、强大的系统集成能力、稳定的人才队伍建设、丰富的项目实施经验和优质的长期客户资源 [3] 募投项目对毛利率的影响 - 通过湖州工厂建设强化智能物流装备自产能力,一方面降低直接材料成本提升毛利率,另一方面满足定制化产品需求,增强业务环节完整性和质量控制,提升盈利能力和整体竞争力 [4]
北自科技:关于自愿披露签订日常经营合同的公告
2024-12-03 16:54
证券代码:603082 证券简称:北自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9 北自所(北京)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自愿披露签订日常经营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合同类型及金额: 合同类型:日常经营性合同 合同总金额:人民币 15,780.00 万元 合同生效条件: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若本合同顺利履行,对北自所(北京)科 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乙方")本年度及未来业绩将产生 一定积极影响,且不影响公司经营的独立性。 1、合同条款中已对合同金额、生效条件、支付方式、违约责任等内容做出 了明确约定,合同双方均具有履约能力,但在未来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遇到外部 宏观环境重大变化、国家有关政策变化以及其他不可预见或不可抗力等因素,有 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部履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相关项目利润的贡献尚无法准确预计,相关财务数据的确认请以公司经 审计财务报告为准。 特别风险提示: 一、审议程序情况 本合同为公司日常经营合 ...
北自科技:关于签订日常经营合同的公告
2024-11-25 15:58
证券代码:603082 证券简称:北自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8 北自所(北京)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日常经营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合同类型及金额: 合同类型:日常经营性合同 合同总金额:人民币 15,910.00 万元 合同生效条件: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 盖单位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若本合同顺利履行,对北自所(北京)科 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卖方")本年度及未来业绩将产生 一定积极影响,且不影响公司经营的独立性。 特别风险提示: 1、合同条款中已对合同金额、生效条件、支付方式、违约责任等内容做出 了明确约定,合同双方均具有履约能力,但在未来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遇到外部 宏观环境重大变化、国家有关政策变化以及其他不可预见或不可抗力等因素,有 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部履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相关项目利润的贡献尚无法准确预计,相关财务数据的确认请以公司经 审计财务报告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