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盛股份(603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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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盛股份(603090) - 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5-2027年度)
2025-08-28 18:18
股东分红规划 - 制定2025-2027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1][2] - 每年现金分红不低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20%[7] - 提取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9] 利润分配政策 - 坚持现金分红为主,现金与股票股利结合[2] - 业绩和净利润快速增长可提高现金分红比例[7] - 业绩增长快且股价与股本规模不匹配可提股票股利预案[7] 未来展望 - 未来三年巩固和发展主导产品,扩大规模提升竞争力[5] 其他新策略 - 未分配利润用于未来发展,优先满足流动资金需求[8] - 分红议案经董事会、独立董事、股东会流程表决[10] - 至少每三年重新审阅一次股东分红回报规划[12]
宏盛股份(603090) - 宏盛股份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5-08-28 18:17
股东大会信息 -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9月16日14点在无锡公司会议室召开[3] - 网络投票9月16日进行,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时间不同[5][6] 议案相关 - 审议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议案[8] - 议案8月29日已披露[8] 股权登记与参会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9月10日[15] - 9月10日收市后在册股东9月15日前工作时间可办参会登记[17] 投票规则 - 同一表决权重复表决以首次结果为准[13] - 股东持多账户表决权数量为名下账户总和[12] 公司联系人 - 公司联系人姚莉,电话及邮箱公布[19]
宏盛股份(603090) - 宏盛股份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8-28 18:16
会议信息 -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3名监事全出席[1] 审议议案 - 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1][2] - 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3][4] - 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5][6][7]
宏盛股份(603090) - 宏盛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8-28 18:15
会议信息 -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5名董事全部出席[1] 议案审议 - 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报告等多项议案,表决均为5票赞成[2][4][5][8][9][10][11][12][13][14] 股东大会安排 - 拟于2025年9月16日14:00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14]
宏盛股份(603090)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8 18:04
控股定义 - 公司控股公司指直接或间接控股比例超50%的子公司或有实际控制权的子公司[4] 信息报告标准 - 控股股东及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需按规定报告信息[5]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报告[7]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7]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7]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超30万元需报告[8]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报告[10] - 公司遭受单次损失300万元以上需报告[10] - 公司发生单项金额达1000万元以上重大债务等情况需报告[10] - 公司计提大额资产减值准备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绝对值比例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10] 股东情况报告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等情况变化应主动告知董事会[14]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股份出现质押等情形应及时报告[14] 重大信息报告流程 - 公司各部门等应持续向董事会和秘书报告重大信息进展[9] - 重大事件获批准或被否决应及时报告情况[14] - 重大事件出现逾期付款应报告原因和付款安排[14] - 重大事件涉及标的交付或过户逾期三个月未完成应报告情况并后续每隔三十日报告进展[14] - 有关人员知悉重大信息当日应向董事会秘书报告并报送书面文件原件[13] - 控股股东拟转让股份应在达成意向之前报告并持续报告进程[14] - 董事会秘书知悉重大信息后应及时向董事会报告[16] 责任追究 - 发生瞒报等情况将追究信息报告第一责任人责任[16]
宏盛股份(603090) - 内控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8 18:04
内部控制 - 公司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应遵循全面性等原则[13][14] - 内部控制目标是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等[12] - 内部控制要素包括内部环境等[14] - 董事会负责内部控制建立等,经理层负责日常运行[20][21] - 公司实行多种内部控制制度,如预算、绩效考评等[49] 发展战略 - 公司在董事会下设立战略委员会拟订发展战略[87][89] - 公司根据发展目标制定战略规划并经审批实施[89][90] - 公司实行发展战略评估制度并可按程序调整[94][95] 公司管理 - 公司应披露董事等人员情况及发展目标等信息[81][97] - 公司文化建设责任部门为人力资源部并执行评估制度[102][107] - 公司履行社会责任包括安全生产等方面[109] 人力资源 - 公司人力资源政策包括员工聘用等内容[21][22] - 公司对员工考核分年终和专项考核,结果作薪酬依据[139] - 公司薪酬由基本工资等组成并启用评价机制[140][141] 财务管理 - 公司货币资金业务岗位需分离、制约和监督[145] - 财务部每月报告银行账户情况并核对[153][154] - 公司采购与付款等业务有不相容岗位设置[165][180] 存货与固定资产管理 - 存货业务有不相容岗位设置,发出按加权平均法计价[180][190] - 固定资产内部控制强化关键环节,购置执行预算[192][197]
宏盛股份(603090)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8 18:04
控股子公司定义 - 公司控股子公司指股权比例超50%的子公司等[3] 担保审批规则 - 董事会审议对外担保需全体董事过半数且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17] - 股东会审议特定担保事项需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7]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批[8]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批[8]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批[8] - 按担保金额连续12个月内累计计算原则,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批[8]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批[8] 担保对象限制 - 近3年内财务会计文件有虚假记载或提供虚假资料的不得为其提供担保[8] - 公司曾为其担保发生银行借款逾期等情况至本次申请时尚未偿还或未落实有效处理措施的不得为其提供担保[8] 担保操作流程 - 接受反担保抵押、质押时需完善法律手续并及时办理登记[12] - 担保债务展期需重新履行担保审批程序[12] - 对外担保由财务部门经办[12] 担保风险处理 - 被担保人不能履约时应启动反担保追偿程序并报董事会[15] - 公司履行担保义务后应向债务人追偿并报董事会[15] - 发现被担保人丧失履约能力等情况应采取措施控制风险[15] - 同一债务有多个保证人时应拒绝承担超出约定份额的责任[15] - 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且债权人未申报债权时公司应参加破产财产分配[15] 违规责任追究 - 董事等擅自越权签订担保合同应追究责任[15] - 经办人员等违反规定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15]
宏盛股份(603090)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8 18:04
审计委员会人员构成 - 成员不少于三名非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独立董事占多数且至少一名会计专业独立董事[3] - 会计专业人士需满足三个条件之一[4] 选举与任期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委员担任,全体委员二分之一以上选举产生[6]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届满连选可连任[7] 会议规则 - 例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例会提前七日、临时会议提前两日通知[12]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2] 其他 - 相关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6] - 可聘请中介机构,费用由公司支付[14] - 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生效,解释权归董事会[14]
宏盛股份(603090) - 信息披露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8 18:04
定期报告制度 - 定期报告包括年度、中期和季度报告[12] - 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需经规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14] - 中期报告财务报告特定情形需审计[14] - 季度报告财务资料一般无须审计[14] - 季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前三个月、九个月结束后三十日内披露[15] - 中期报告应于会计年度前六个月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15]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15] - 年度报告应记载公司基本情况等内容[16] - 中期报告应记载公司基本情况等内容[18] 信息披露要求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业绩泄露或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应及时披露相关财务数据[21] - 定期报告中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董事会应作专项说明[23]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23]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公司应及时披露[26] - 公司发生满足相关标准之一的交易(提供担保除外)应及时披露[30]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披露[30]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披露[30]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披露[30]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披露[30]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披露[30]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需及时披露关联交易[32]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及时披露关联交易[32] 内部管理要求 - 控股子公司应每月向公司提交月度财务报告等资料[35] - 控股子公司召开董事会、股东会就重大事件决议,需在会后两个工作日内报董事会办公室[38]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变动,应自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向公司报告并公告[38]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应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说明[42] 责任与监督 - 董事长是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是主要责任人[41] - 公司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信息披露工作[41] - 董事会应定期自查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实施情况并在年度报告披露执行情况[60] - 审计委员会监督董事、高管信息披露职责履行情况,发现问题调查并提处理建议[61] - 独立董事监督信息披露制度,定期检查,发现重大缺陷督促改正或报告上交所[62] 档案管理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公司对外信息披露文件档案管理[47] - 董事会办公室保管董事、高管履行信息披露职责相关文件资料[51] 财务相关制度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内审机构监督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内控并报告董事会[78][79] - 公司财务信息披露前执行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内部控制制度[56] - 公司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需经有相关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56] 投资者关系与违规处理 - 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活动负责人,活动应建完备档案,不得提供内幕信息[56] - 违反制度擅自披露或未按制度披露信息,公司将处分责任人并追究法律责任[56]
宏盛股份(603090)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8 18:04
委员会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不少于三名董事,独立董事占多数[3]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3] - 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全体委员二分之一以上选举产生[3] 会议规则 - 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提前七日通知,临时会议提前两日通知[9]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9] 薪酬与考核 - 公司董高薪酬计划报董事会同意,董事薪酬计划还需股东会审议[7] - 委员会负责制定董高考核标准、薪酬政策与方案等[7] - 考评需董高先述职和自我评价[9] 其他 - 委员会下设工作组提供资料等[3] - 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