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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盛股份(603090)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8 18:04
无锡宏盛换热器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1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无锡宏盛换热器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无锡宏盛换热器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所指薪酬与考核的范围为在本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长、董事、 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认定 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不少于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 ...
宏盛股份(603090)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8 18:04
无锡宏盛换热器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内幕信息的范围 1 第一条 为加强无锡宏盛换热器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息管理, 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 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 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业务规则及《无锡宏盛换热器制造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内幕信息的登记管理工作由董事会负责,董事会秘书组织实施。董事会办公 室是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投资者关系管理、内幕信息登记管理的日常办事机 构,并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的监管工作。 第三条 未经董事会批准同意,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报道、传送有 关公司内幕信息及信息披露的内容。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内幕信息知情人不得泄露内幕信息,不得进行内 幕交易或配合他人操纵证券交易价格。 第五条 本制度所指内幕信息是指涉及公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公司证券 ...
宏盛股份(603090) - 内部问责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8 18:04
无锡宏盛换热器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问责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无锡宏盛换热器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 机构,健全内部约束和责任追究机制,促进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恪尽职守,提高规范 运作水平,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完善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 促进公司实现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 第三条 内部问责是指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其所管辖的部门及工作职责范围 内,因其故意、过失或者不作为,给公司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和后果进行责任追究。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对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以下统称"问责对象")的问责。 第五条 公司内部问责应当遵循公平公正、权责统一、责罚适当、实事求是的原则, 不能以公司责任代替个人责任,不能以外部问责代替内部问责。 第二章 问责范围 第六条 本制 ...
宏盛股份(603090)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8 18:04
无锡宏盛换热器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无锡宏盛换热器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 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保证公司关联交易决策行为的公允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关联人和关联交易 1 第二条 关联交易的定义: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主体与公司关 联人发生的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一) 购买或出售资产; (二) 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 (三) 提供财务资助(含有息或者无息借款、委托贷款等); (四) 提供担保(含对控股子公司担保等); (五) 租入或租出资产; (六) 委托或者受托管理资产和业务; (七) 赠与或受赠资产; (八) 债权、债务重组; (九) 签订许可协议; (十) 转让或者受让研发项目; (十一) 放弃权利(含放弃优先购买权、优先认缴出资权等); (十二) 购买原材料、燃料、动力; (十三) 销售产品、商品; (十四) 提供或接受劳务; (十五) 委托或受托销 ...
宏盛股份(603090)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8 18:01
第二条 董事会办公室 第一条 宗旨 为了进一步规范无锡宏盛换热器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 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无锡宏盛 换热器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 规则。 无锡宏盛换热器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和董事会办公室印章。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和战略专门委员会,公司董事会还可 根据需要设立其他委员会。专门委员会由不少于三名董事组成,审计、提名、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半数以上并担任召集人,且审计委员会中应 有一名会计专业的独立董事并担任召集人。 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其提案应提交董事会审查决定。 第四条 董事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未授权 ...
宏盛股份(603090)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8 18:01
无锡宏盛换热器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总经理的职权 1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无锡宏盛换热器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 理结构,明确总经理的职权、职责、规范总经理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无锡宏盛换热器制造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 第三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主持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第四条 总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 第五条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 第六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 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 告工作; (二) 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 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 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 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 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七) 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 员; (八) 股东会及董事会决议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七条 副总经理主要 ...
宏盛股份(603090)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8 18:01
无锡宏盛换热器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无锡宏盛换热器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资 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促 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长期、稳定的良性关系,促进公司诚信自律、规范运作、提升公司的 投资价值,实现公司的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的最大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 工作指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工作是指公司通过信息披露与交流,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 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以实现公司整体利益 最大化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要工作。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是: (一)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进一步了解和熟悉; (二)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获得长期的市场支持; (三)形成服务投资者、尊重投资者的企业文化; (四)促进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股东 ...
宏盛股份(603090) -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8 18:01
无锡宏盛换热器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具体规定 第 3 条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 4 个月内,公司应向独立董事全面汇报公司本年度的经 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同时,公司安排独立董事对重大事项进行实地 考察。 上述事项应有书面记录,必要的文件应有当事人签字。 1 第 1 条 为进一步完善无锡宏盛换热器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董事 会治理结构,强化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进一步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根 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第 2 条 独立董事应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勤 勉尽责地开展工作。 第 4 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拟聘的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以及 为公司提供年报审计的注册会计师(以下简称"年审会计师")的从业资格进 行检查。 第 5 条 公司财务负责人应在注册会计师进场审计前向每位独立董事书面提交年度审 计工作安排及其他相关资料。 第 6 条 独立董事应在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场审计前,与 ...
宏盛股份(603090)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8 18:01
股东会议事规则 无锡宏盛换热器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股东会依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权限行使职权。 第二章 股东会的召集 1 第一条 为维护无锡宏盛换热器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公司股东的 合法权益,明确股东会的职责权限,提高股东会议事效率,保证股东会依法行 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证券持有人名册服务业务指引》等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无锡宏盛换热器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其他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 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第一章 总 则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 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审计委员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的,应在收到请求 5 日内发出召开股东会的通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 ...
宏盛股份(603090)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8 18:01
无锡宏盛换热器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 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 断关系的董事。 第 3 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 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要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 受损害。 第二章 职责权限 1 第 4 条 下列事项应当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一) 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 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三) 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四) 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 5 条 独立董事行使下列特别权利前,应当经专门会议审议,并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 数同意: 独立董事行使第(一)款所列职权的,公司应当及时披露。上述职权不能正常 行使的,公司应当披露具体情况和理由。 第 6 条 专门会议可以根据需要研究讨论公司其他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