芯能科技(603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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芯能科技(603105) - 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芯能转债”可选择回售结果的公告
2025-08-24 16:01
一、本次可转债回售的公告情况 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7 日披露了《浙 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芯能转债"可选择回售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37),并分别于 2025 年 8 月 9 日、2025 年 8 月 14 日、2025 年 8 月 20 日披露了 关于"芯能转债"可选择回售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分别为 2025-040 号、2025-041 号、2025-042 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 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本次回售的可转债代码为"113679",回售价格为 100.40 元/张(含当期利息)。"芯能转债"的回售申报期为 2025 年 8 月 14 日至 2025 年 8 月 20 日,回售申报已于 2025 年 8 月 20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结束。 二、可转债回售结果和本次回售对公司的影响 | 证券代码:603105 | 证券简称:芯能科技 | 公告编号:临 2025-044 | | --- | --- | --- | | 转债代码:113679 | 转债简称: ...
芯能科技(603105) - 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权质押延期购回的公告
2025-08-24 16:00
| 证券代码:603105 | 证券简称:芯能科技 | 公告编号:临 2025-043 | | --- | --- | --- | | 转债代码:113679 | 转债简称:芯能转债 | | 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为张利忠、张文娟夫妇以及其子张震豪,三人直接持有并通过法人股东海宁市正达经编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达经编")和海宁市乾潮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乾潮投资") 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共200,5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0.11%。张利忠先生于2024年8月 26日质押20,00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40.58%,占公司总股本的4.00%。质 押到期日为2025年8月25日(以下简称"前次质押")。 在前次质押到期前,张利忠先生办理了股份质押提前延期手续。本次质押延期 后,张利忠先生质押20,00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40.58%,占公司总股本的 4.00%。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公司股份20,000,000股, 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9.97%,占公司总股本的4.00% ...
芯能科技股价小幅上扬 可转债回售提示引关注
金融界· 2025-08-20 01:49
公司股价表现 - 截至2025年8月19日收盘,芯能科技股价报8.53元,较前一交易日上涨0.83% [1] - 当日成交量为92516手,成交金额达0.79亿元,换手率为1.85% [1] 公司主营业务 - 主营业务为光伏发电项目的投资、建设和运营 [1] - 主要产品包括光伏电站EPC工程总承包服务、光伏电站运营维护服务等 [1] - 所属行业为光伏设备制造业,涉及绿色电力、虚拟电厂等概念板块 [1] 公司公告事项 - 公司于8月19日晚间发布公告,提示"芯能转债"可选择回售的相关事项 [1] - 公告指出,若持有人选择回售,相当于以100.40元/张的价格卖出可转债 [1] - 当前市场价格高于回售价格,选择回售可能带来损失 [1] 资金流向 - 8月19日主力资金净流出1016.50万元,占流通市值的0.24% [1] - 近五个交易日累计净流出728.47万元,占流通市值的0.17% [1]
芯能科技:关于“芯能转债”可选择回售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证券日报之声· 2025-08-19 22:14
公司公告 - 芯能科技发布公告称"芯能转债"持有人选择回售等同于以100.40元人民币/张的价格卖出可转债[1] - 公告发出前最后一个交易日"芯能转债"收盘价格高于100.40元/张的回售价格[1] - 公司提示可转债持有人选择回售可能带来投资损失[1]
芯能科技(603105) - 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芯能转债”可选择回售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2025-08-19 19:36
回售信息 - 回售价格100.40元/张(含当期利息)[5] - 回售期2025年8月14日 - 20日[5] - 回售资金发放日2025年8月25日[5] 利率与利息 - “芯能转债”第二年票面利率0.5%[8] - 当期应计利息计算天数292天[8] - 利息0.40元/张[8] 其他规定 - 回售期间可转债停止转股[5] - 本次回售不具强制性[5] - 回售导致流通面值少于3000万仍继续交易[17] 联系方式 - 联系部门证券事务部[18] - 电话0573 - 87393016[18] - 邮箱xnkj@sunorensolar.com[18] - 地址浙江省海宁市皮都路9号[18]
芯能科技: 中证鹏元关于关注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子项目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14 00:24
公司评级与展望 - 公司主体信用等级维持为AA-,评级展望稳定,"芯能转债"信用等级维持为AA- [1][2][3] - 评级有效期至"芯能转债"存续期,评级机构将持续跟踪募投项目进展及对公司信用等级的影响 [3] 募集资金项目变更 - 公司变更"芯能转债"原募投项目"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中部分子项目,涉及电站数量从67个增至77个,备案装机容量从204.31MW调整至213.39MW,预计最终可建成容量为209.85MW [1] - 投资总额从77,845.94万元降至70,070.96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61,600.00万元,用于资本性支出部分,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1] - 项目实施地点仍为浙江省、江苏省、广东省、湖北省、安徽省及天津市,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1] 项目变更原因 - 变更原因为部分原未建子项目屋顶资源业主无法及时交付屋顶资源,经评估已不具备实施条件,故以储备的新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置换 [2] - 调整后的项目仍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但需关注行业环境、地方政策及项目收益不确定性等因素 [2] 评级模型分析 - 宏观环境评分为4/5,行业风险状况评分为4/5,经营状况评分为4/7,业务状况评估结果为4/7 [3] - 财务状况评估结果为8/9,盈利状况被评为"非常强",流动性状况评分为4/7,杠杆状况评分为6/9 [3] - ESG因素和重大特殊事项评分为0,未对评级产生额外影响 [3]
芯能科技: 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芯能转债”可选择回售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14 00:24
回售条款及价格 - 附加回售条款因募集资金投资子项目变更而触发 持有人有权按面值加当期利息回售全部或部分可转债 [2] - 当期应计利息计算公式为IA=B×i×t/365 其中B为回售票面总金额 i为当年票面利率 t为计息天数 [3] - 回售价格确定为100.40元/张 含第二年票面利率0.5%对应的292天利息0.40元/张 [3] 回售安排及程序 - 回售申报期为2025年8月14日至2025年8月20日 需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以"卖出"方向申报 [3][4] - 回售资金发放日定为2025年8月25日 公司将在回售期满后公告回售结果及影响 [1][4] - 回售期间可转债继续交易但停止转股 同一交易日卖出指令优先于回售指令处理 [4] 回售选择权特性 - 本次回售不具有强制性 持有人可自主选择是否参与回售 [1][3] - 截至公告前最后交易日 可转债收盘价高于回售价格100.40元/张 [1] - 若回售导致流通面值少于3000万元 可转债将在回售期结束公告三个交易日后停止交易 [4]
芯能科技(603105) - 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芯能转债”可选择回售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2025-08-13 16:31
回售相关 - 回售价格100.40元/张(含当期利息)[5] - 回售期2025年8月14日 - 20日[5] - 回售资金发放日2025年8月25日[5] 利率与计息 - “芯能转债”第二年票面利率0.5%[8] - 本次回售当期应计利息计算天数292天[8] 交易规则 - 回售期内可转债停止转股[5] - 回售申报通过上交所系统,方向卖出且不可撤销[11] - 回售期间转债继续交易,同一日卖出指令优先[17] - 若回售致流通面值少于3000万元,回售期结束公告三日后停交易[17]
芯能科技(603105) - 中证鹏元关于关注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子项目的公告
2025-08-13 16:30
项目变更 -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子项目议案[2] - 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电站数量从67个调为77个[2] - 备案装机容量从204.31MW调为213.39MW[2] - 预计最终建成容量调后为209.85MW[2] - 投资总额从77845.94万元调为70070.96万元[2] - 拟投入募集资金均为61600.00万元[3] - 变更后项目资本性支出总计63605.66万元,非资本性支出6465.30万元[3] 评级情况 - 中证鹏元维持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 - ,“芯能转债”信用等级为AA - ,评级展望稳定[4] - 评级结果有效期为2025年8月13日至“芯能转债”存续期[4] 业务财务评估 - 业务状况评估结果为4/7,财务状况评估结果为8/9[7]
芯能科技: 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芯能转债”可选择回售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08 17:19
核心观点 - 芯能科技因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子项目触发可转债附加回售条款 持有人可选择以100.40元/张回售可转债 [1][2] 回售条款及价格 - 附加回售条款触发原因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与承诺出现重大变化且被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2] - 回售价格计算公式为IA=B×i×t/365 其中票面总金额B 票面利率i 计息天数t [3] - 当期应计利息计算使用第二年票面利率0.5% 计息天数292天(2024年10月26日至2025年8月13日) 利息0.40元/张 [3] - 最终回售价格为100.40元/张(含当期利息) [1][3][5] 回售安排 - 回售期为2025年8月14日至2025年8月20日 [1][4] - 回售资金发放日为2025年8月25日 [1][4] - 回售申报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方向为卖出 代码113679 简称芯能转债 [4] - 回售不具有强制性 持有人可选择部分或全部回售 [1][3] 交易与转股安排 - 回售期间可转债继续交易但停止转股 [1][4] - 同一交易日同时申报卖出和回售时系统优先处理卖出指令 [4] - 若回售后流通面值总额少于3000万元 回售期结束后公告三个交易日停止交易 [4]